逻辑的规范状态(三)
相对于随后的范围(c):a⊃o(b)
范围范围(W):o(aəb)
或者它可以控制疾病和条件的结果(b):[18] o(a)⊃o(b)
这三个参数承认其设置的总共十八个组合,因此是18个桥梁原则。 与每个参数设置相关联的括号中的符号组合以确定每个原理的唯一标签:第一个字母指示文字操作员(C,W或B)的范围,第二个字母指示文字操作员的类型(O [展示],P [意外终原],r [easons])和“+”或“ - ”分别表示正极性和负极性。[19] 例如,标签“CO +”对应于我们原始原则IMP:
如果A1,A2,......,an⊨c,那么如果S相信A1,A2,......,A,S应该相信C.
和“wr-”指定:
如果A1,A2,......,安an⊨c,那么S的理由(相信A1,A2,......,才有,才能不接受C)。
许多人会认为我们迄今为止展示的桥梁原则是有问题的。 他们都将“事实”与逻辑引起的“事实” - 假设有这样的事情 - 对代理人的态度的某些规范制约。 他们会说的麻烦,是这些原则对普通剂的认知局限性不敏感。 代理商,如果他们甚至像我们一样远程,都不知道所有有关的“事实”。 因此,特别是“应该是”应该的“的原则(至少对”应该的“))因此容易受到哈曼对过度要求的反对的影响。
自然反应是考虑态度桥梁原则。 我称之为致命的桥梁原则,其前提是代理人带来态度的逻辑影响。 例如,采取Macfarlane考虑的态度原理的类型,CO +可以转化为:
(CO + K)如果S知道A1,......,安an⊨c,那么如果S相信AI,则应该相信C.
根据(CO + K),代理人的信仰集应该仅在已知的逻辑后果下关闭。 让我们称之为态度约束或更具体地说,是Co +的认识性约束变体(标签中的“K”))。 不同的作者可以进入不同类型的态度。 当然,知识是一种派世病的态度。 有些人希望离开房间以获得(系统)逻辑错误的可能性。 例如,代理人可能会错误地遵守原则a⊃b,b⊨a。 甚至有人甚至有人有错误的逻辑信法,因为内部一致性应该遵守他认为正确的原则。 真诚地采取了错误原则的代理人是正确的,而是未能根据它的可能被视为表现出比至少符合他认可原则的人更大程度的非理性。 但我们也可以想象系统错误的更有趣的情况。 假设我对特定非古典逻辑的争论印象深刻,作为涂抹语义悖论的手段。 因此,我来支持有问题的逻辑,并开始相应地管理我的草败性态度。 但现在假设除此之外,对我来说,说服我的论点并不是事实上。 再次,可能会认为,尽管我犯了讨厌对逻辑的依据,但只要我有很好的理由来支持它,尽管如此,我可能会遵守其原则。 如果要容纳了这两种感官中的任何一个的逻辑错误,则适当的态度必须是非罪犯的。
进一步的问题是,普通代理人可能是规范的,通常是逻辑原则约束,而不能明确表达或代表这些原则。 否则违反了我们符合逻辑规范的能力的风险。 因此,通过这种逻辑上未经训练代理人对逻辑原则承担的态度可能是不是信念。 也许这些代理商更好地被认为是锻炼能力或具有倾向,以采取某些形式的征兆是正确的。 参见冠军贝森2012年对逻辑能力的批判批判,摩尔齐·斯坦伯格2013年进行部分防御。
因此概述了分类方案,额外的评论是秩序的。 请注意,不相信A与不相信A.一个人不能合理地相信和不相信相同的命题(虽然见注释12)。 因此,我应该确保当我不相信A时,我不相信A。然而,交谈显然不会持有,因为我无法在没有积极地反对它的情况下不相信。 例如,我可以选择暂停判断我是否需要审判进一步的证据,或者我可能根本从未考虑过A.此外,我将保持中立的问题,即应当识别不相信A的态度是否应识别相信¬A的态度。
此外,关于文字模块的注释是有序的。 “你应该不是φ”(o¬φ)与说“不是你应该φ”(¬oφ)的情况不同。 但是“你被禁止从φing禁止”。 因此,“你应该不相信”应该被读为“不相信a将是一个错误”,而不是“你应该不相信a”,这与不相信A的允许性兼容。
应该被理解为严格的概念。 相比之下,原因是课程或贡献的概念。 具有φ的理由与同时没有理由不到φ,实际上是我不应该不到φ的情况。 与应该不同的原因,可以互相称重; 胜利的一面决定了应该做的是什么。 最后,我在这里将所有的语气模式视为命题运营商。 这也不是难以诉讼。 Peter Geach(1982)和更多最近Mark Schroeder(2011年)认为,所谓的审议或实践应该最好地分析,而不是作为对主张的运营商,而是表达代理人与行动之间的关系。 (有趣的是,Macfarlane(2014:Ch.11)最近遵循了诉讼。所以,我将假设毫无争议的争论,即使在审议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操作员阅读。 对于这种职位的防御,参见例如,布鲁姆2000,2013; Chrisman 2012; 和Wedgwood 2006.我们可以通过索引操作员:OS,T,捕捉代理人与她在特定时间提出的义务之间的特定联系。 我会把索引放在下面的。
最后的评论:Macfarlane不明确到桥接原则是否应理解为同步规范 - 规范,指导我们在特定意义,在特定点处的特定意义,允许或合理中的哪些态度模式时间; 或者他们是否要提供历时的规范 - 规范,指导我们如何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展到代理人的十足状态。 为了说明区别,让我们再次考虑CO +(AKA IMP)。 同步地理解,原理应该如下拼写出来。
如果A1,A2,......,an⊨c,那么如果在时间t,s相信a1,a2,...,a,则应在时间t相信c。
换句话说,原则要求一个人的信仰在逻辑后果下关闭。 或者,ON可能会将CO +解释为历时常规,如下:
如果A1,A2,......,an⊨c,那么如果在时间t,s相信a1,a2,...,a,那么s在时间t'(其中t在t'恰当地前)。
不同的原则对这两个读数更加或更少地宽松。 C-和B型原则可以被解释为同步或历史原则,因为它们使他们明确声称应该是代理人应该的声称,可能是或有理由相信或不相信给予她的其他信仰。 相比之下,WS是最合理的,作为同步原则。 这种原则没有,在自己身上,指导主题推断出来。 相反,他们倾向于禁止某些信仰模式(以及,也许,难以置信)或相信程度的分布。
4.1评估桥梁原则
随着桥梁原则的逻辑地形,现在出现了哪些原则(如果有的话)是哲学上可行的。 这是在以下补充文件中讨论的:
桥梁原则 - 测量选项
在该补充中,我们讨论了已提出的各种追逐方法,并考虑候选原则关于那些Desiderata。
4.2前言悖论
鉴于前言Paradox构成了许多其他合理原则的主要绊脚石,我们做得很好,探讨了前言悖论可能会处理的方式。 当然,一种方式处理序言悖论是否认它的力量。 也就是说,人们可能会彻底解决,或以某种方式溶解,悖论。 由于它似乎很公平地说,没有这样的方法赢得了这一天(见入境灾害悖论),我将假设前言悖论直觉是认真对待的。[20]
或者,人们可能会确认前言直觉的力量,同时试图坚持严格,应该是基于的原则。 但怎么样? 根据所有这样的原则,我,一个非琐碎的非小说书(让我们假设)的作者,应该相信(或者至少不相信)在我的书中主张的联合,因为我坚定地全体赞同。 Macfarlane的回应是,我们必须简单地将自己调和,以免调和:存在不可确定的规范冲突。 我们严格的逻辑义务与其他认知义务发生冲突,即义务相信我的一些信仰必须误解。 我们的代理人成为一个悲惨的女主角。 她自己没有自己的错,她发现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她做什么,她都会缺乏什么,认识学上讲,她应该这样做。
它可能会被反驳,作为声音方法的问题,承认不可抗求的规范性冲突应该只是我们的最后一个手段。 一种更好的方法(所有其他相同的东西)将包括找到一种调和冲突的认知规范的方法。
在我们考虑的定性原则中,唯一的出路是通过非严格的原则(WR + B *),我们在上一节结束时考虑。 在这一原则上,我是作者,仅仅有原因(而不是有足够的原因),以相信索赔的联合,鉴于我相信每个索赔的索赔。 至关重要的差异在于,这叶子打开了我可以覆盖我逻辑上连贯的原因的可能性。 特别是,它可以被其他认知规范源的原因超过它。 在手头的情况下,可能认为我们的逻辑义务被认知谦虚所取代。 当然,这不是难以诉讼。 一些人认为前言悖论表明的结果不仅仅是逻辑的规范性抓地力并不采取严格的形式,而是我们实际上我们实际上没有理由相信在逻辑后果下的信仰的多临终端闭合:我相信的原因索赔的联合不会被加重理由抹去的不符合反对的原因; 我没有基于逻辑的原因,以便首先相信联合。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考虑了对序言悖论的以下反应:拒绝前言悖论; 遵循Macfarlane并以接受无法可溶解的规范冲突的成本,坚持严格的基础原则; 或选择较弱的原因操作员并放弃激励激励严格测试。 但这些提案均未包含对逻辑规范度辩论之外的前言悖论的最自然反应。 对前言Paradox的标准响应在于呼吁被评级的债务国代替“完整”(“定性”,“二元”或“全部或无关”)信念。 这种“信用”或“信仰程度”(我将互换使用两个标签)通常是通过(可能的部分)凭证函数(我们将通过“CR”)映射到单位间隔内的“CR”)来建模(我们将表示“CR”)。 概率主义者认为理想的理性代理商的信任功能应该是(或者至少应该是可扩展的)概率函数(即,它应该满足概率理论的标准公理)。 换句话说,理想的理性剂应该具有概率主义相干的信任。
概率主义者对前言现象没有麻烦核算:(大)结合的主观概率可能很低 - 均匀零,如在彩票悖论(参见入境认知悖论)的情况下 - 即使分配给每个概率个别混合非常高(反映了笔者在她的每一个索赔中的高度信心)。
制定能够应对序言悖论的桥梁原理的诱惑策略是纳入这些见解。 这可能是通过超越Macfarlane的分类和设计来完成的,而是定量桥梁原则:其中逻辑原则直接限制代理人的信仰程度(而不是约束她的全面信仰)。
Hartry Field(2009A,B,2015}提出了恰到这种形式的桥梁原则。这是这样的原则的制定:
(DB)如果A1,......,an⊨c,那么S的信仰程度应该是这样的:Cr(c)≥Σ1≤i≤ncr(ai) - (n-1)
首先注意DB是一个广泛的范围原则:它要求我们的信仰程度尊重指定的不平等,这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之一实现:通过适当地提高一个人的信仰程度,或通过重新调整一个人的信仰程度房屋。
DB基于概率逻辑的众所周知的结果,该概率逻辑通常在“不确定性”方面(参见亚当斯1998,了解更多细节;有关有帮助的概述,请参阅Hájek2001)。 定义命题A的不确定性A,U(a)为u(a)= 1-cr(a)。 以这种方式提出,DB表示结论的不确定性不得超过房地不确定性的总和。 可以看到DB与标准概率理论分享许多重要特征。 插入0对于n,您将获得一个应将1分配给任何逻辑事实。 插入1,您可以在有效的单程论证的前提下得到一个人的信仰程度不应超过您在结论中的信仰程度。 DB所在的想法是,不确定因素可以加起来,因此需要考虑到我们试图确定我们的信仰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如何影响我们对这些内容的信仰程度。 即使我对各个房屋中的每一个的不确定性都是可忽略的,在单独服用时,不确定性可能会积累,以便高度(也许甚至最大地)不确定。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DB在前言悖论周围得到我们; 在前言案例中,房地数量足够高,以得出承认非常低的信用。
5.进一步的挑战
5.1 Kolodny的挑战
逻辑规范自然被视为理性要求的物种。 如果我相信一组命题,同时认为,我的信仰概括地涉及明显的逻辑后果,可能是呈现理性缺陷。 理性要求的特点是他们对连贯性的需求:他们要求我们态度或态度与证据之间的一致性之间的特殊一致性。 Niko Kolodny已被称为前者“正式连贯的要求”(Kolodny 2007:229)。 他们是正式的,因为他们涉及态度内容或算法之间的逻辑关系,我们投资这些内容的信心程度之间的算术关系。 资格“等”表示态度之间的内部一致性要求禁止其他关注学相关因素(例如,证据考虑)。 这型类型的要求已被争论(布鲁姆2000; Dancy 1977),采取广泛的范围原则的形式。 因此,它们通常不会规定特定的态度,而是以多种方式满足。 或者,另一种方式,他们禁止特定的态度星座。 例如,WO-赃物就像刚才想象的那样,其中代理人相信有效参数的所有场所,同时不相识得出结论。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它可能会满足,通过来相信结论或通过放弃一些地区。
作为理性要求的物种的逻辑规范的状态提出了加权问题。 对于一个,Kolodny(2005)挑战了看似自然的假设,即理性是规范的。 也就是说,他质疑我们实际上是否有理由做了我们的理性要求。 它可能是合理性对我们产生了一定的要求,但这是一个开放的问题,以及我们是否应该是理性的。 这里不是发展这些想法的地方,更不用说尝试解决合理性的“规范性问题”(见概述的方式2010)。 在没有令人信服的回应Kolodny的挑战的情况下,有些人可能会在我们谈论逻辑规范时采取暗示。 严格来说,我们应该将它们视为合理性必要条件,留下我们是否有理由是理性的。
虽然它需要我们太远的地方来解决理性的规范性的问题,但有一种与科尔多尼的论点有关的股线,与我们的讨论更直接。 在Kolodny 2007和2008中提出的有关的索赔是,只有在所有情况下都没有理由假设存在正式连贯要求的存在。 这似乎很令人惊讶。 毕竟,要采取Kolodny最简单的例子,我们当然确实有直觉,即在给定时间,认为P和¬P的代理是违反了要求的要求,大概是如下表格的东西:
(NC)必要不要相信A和¬A(任何时间t)。
如果Kolodny是正确的,那么没有纯粹的正式连贯要求,如(NC),我们如何解释我们的直觉? Kolodny的策略是制定一个错误理论,从而寻求展示相关意义中的一致性(或接近足够的一致性)作为我们遵守其他规范的副产物,规范本身并非自己纯粹的正式连贯要求,因此避免了需求用于假设纯正的正式连贯性要求。
考虑在(NC)的情况下这效果如何。 Kolodny提出了证据的反应。 任何违反(NC)的行为确实是违反规范的,但违反的相关规范是(狭隘的范围)证据规范:常态,大致,其中一个人有理由相信只有“证据表明,或者可能的,即”的命题命题是真的。 换句话说,常规,就像(en)(在桥梁原则上的补充中)。 这一思想是我违反(NC)的任何实例都是EO IPSO的一个实例,其中我的信仰与证据不合物。 因为当我持有矛盾的信念时,必须通过证据不支持至少一个信仰。 当Kolodny放下它,
在任何特定情况下,理性要求的态度正式连贯。 因此,如果一个人正式非连贯的态度,那么必须违反一些原因要求。 问题并不是,正如正式连贯性要求的想法所表明的那样,这种不连贯的态度彼此有所不同。 相反,当态度不连贯时,它遵循这些态度之一与它的原因有所作为 - 因为它即使它不是非连锁式的一部分。 (Kolodny 2007:231)
制作Kolodny点的另一种方式是注意以下内容。 假设我发现自己相信p和¬p,但证据支持p(否定)。 如果(NC)是操作规范,我可以通过“反对原因”,即,通过来相信¬p。 但坚持(NC)对抗,证据似乎是“心灵琐事”的不合理的“恋物癖”。 (Kolodny为其他类型的推定正式连贯性规范和特别是逻辑连贯性的规范提出了类似的动作。)
Kolodny在这里假设的是,在布鲁姆的话语中,“没有可选的信念对”(布鲁姆2013:85)。 也就是说,据证据表明,¬A的信仰方面的信仰和¬A的信仰是绝不是的。 随着布鲁姆的指出,Kolodny的假设是对证据主义的承诺,这可能导致一些人下车。 但是,即使我们接受Kolodny的论点以及其证据主义的预设,也可能还有逻辑规范的空间。 这些规范不会直接限制信仰,因为只有证据只限制了我们对Kolodny的观点的信念。 然而,证据本身将由逻辑构成。 例如,如果一个人需要b,那么由于A不能没有B为真实,那么任何有利于A的证据都应该指望B.逻辑仍然会施加规范力。 然而,它的规范力将通过限制证据来仅对代理人的外形态度进行间接抓地力。 目前尚不清楚这些区别的强劲,尤其是在概念的背景下,以证据通过一个人的信仰的证据占据了证据的概念。 此外,2015年亚历克斯·福戈伊普认为,在误导高阶证据的情况下,在失败方面无法解释一致性的失败,以便充分响应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