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证明的逻辑(三)
5.6其他概括
在上面的讨论中遗漏是许多其他重要的可证明逻辑及其延伸的研究。 感兴趣的读者指向以下区域:
直觉算术的可加工逻辑(参见Troelstra 1973; Visser 1982,1999,2002,2008; Iemhoff 2000,2001,2003; Ardeshir和Mojtahedi 2018; LITAK和visser 2018,即将到来; Mojtahedi 2022 [其他互联网资源]; visser和zoethout 2021; van der Giessen和Iemhoff 2021; van der Giessen 2023; Shillito 2023);
可证明逻辑分类(参见visser 1980,Artemov 1985b,Beklemishev 1989,Beklemishev等,1999);
Rosser订购和证明加速(参见Guaspari和Solovay 1979,Švejdar1983,Montagna 1992);
具有可证明的不同理论的有证明运营商的两种双峰证实逻辑(见Carlson 1986;smoryński1985; Beklemishev 1994,1999; Visser 1995);
标准可证明的可证明逻辑与外部枚举PA的不寻常可加速度谓词,例如Feferman和Parikh的可证明谓词和缓慢可加速度谓词(参见Feferman 1960; Parikh 1971; Montagna 1978; visser 1989; carbone和montagna 1990; Shavrukov 1994;Lindström1994,2006; Henk和Pakhomov 2016(其他互联网资源));
利用可证明和可解释性逻辑分析Gödel的第二个不完整定理(Visser 2016; 2020);
明确证明的逻辑(见Artemov 1994,2001; Artemov和Montagna 1994; Yavorskaya 2001; Artemov和Iemhoff 2007; Kuznets和Studer 2019);
可证明逻辑与辩护逻辑之间的对应关系(参见Artemov和Nogina 2005; Shamkanov 2016(其他互联网资源);适合2020);
基于相关性逻辑R的相关可保释逻辑(参见Mares 2000);
证明逻辑证明理论的应用(见Beklemishev 1999,2003,2004,2005,2006);
证明模态逻辑的证明理论与可保释逻辑GL密切相关,即GRZegorczyk逻辑(GRZ)和弱格尔茨科克逻辑(WGRZ)(参见LITAK 2007; Maksimova 2014;Goré和Ramanayake 2014; Dyckhoff和Negri 2016; Savateev和Shamkanov 2019,2021);
积极的可证明逻辑和反射微积分(参见Beklemishev 2012,2014,2018a,2018b; Dashkov 2012);
多种可证明逻辑GLP的概括,即具有杂项许多方式的可证明逻辑(参见Beklemishev等,2014;Fernández-duque和Joosten 2013a,2013,2014,2014年,2018; Joosten 2021; Beklemishev和Pakhomov 2022);
可证明逻辑与μ-微积分之间的关系(见Van Benthem 2006,Visser 2005,Alberucci和Facchini 2009); 和
可证明代数,也称为对角线化代数或Magari代数(参见Magari 1975a,1975b; montagna 1979,1980a,1980b; bernardi和d'aquino 1988; Shavrukov 1993a,1993b,1997; Zambella 1994;对于近期结果的基础理论,见2015年Pakhomov 2012年,2015年(其他互联网资源),2015年。
对于希望为可赋予可证明逻辑和概括的领域提供贡献的读者,Beklemishev和visser(2006年)提出了一个有趣的开放问题的注释列表。
6.哲学意义
尽管所谓的可证明逻辑是一种具有一种“必要性”运营商的模态逻辑,但它抵消了Quine(1976)的争议批评的模态概念,因为它已经明确和明确的算术解释。 例如,与许多其他模态逻辑不同,具有嵌套模态的公式,如◻⬦p→◻⊥不成问题,也没有任何争议,也没有任何争议。 事实上,可证明的逻辑体现了Quine(1953)所阐述的句法治疗的所有Desiderata。
Quine的主箭头指向模态谓词逻辑,尤其是在量子范围内包含模态运算符的句子的构建(“量化”)。 然而,在谓词可证明的逻辑中,其中量词范围在自然数范围内,De Dicto和De Re模式都具有简单的解释,与其他模态逻辑的情况相反(参见DE DICTO / de RE SINTINENTENT的说明)。 例如,公式如
∀x◻∃y(y = x)
根本不是问题。 如果将数字N分配给X,则对于此分配IFF,◻∃y(y = x)为trueff句子(y = in)在Peano算术中可提供句子; 这里,IN是n,即术语SS ... SS ... SS ... S0,其具有第n个出现的继承操作员S. 对于自然数的标准模型中的所有N,这句话是如此,并且∀x◻∃y(y = x)甚至可以在Peano算术中提供。
顺便说一句,巴尔卡州公式
∀x◻a(x)→◻∀xa(x)
对于整数而不是真的,更不用说可证明(例如,需要(x)公式“x没有编码⊥”)。 它的交谈
◻∀xa(x)→∀x◻a(x)
另一方面,对于任何公式A的PEANO算法可提供。
可证明的逻辑具有来自其他模态逻辑的原则非常不同,即使是具有看似类似的目的的原则。 例如,虽然可证明的逻辑在算术的正式理论中捕获可证明,但是,算术,认识逻辑致力于描述知识,这可以被视为一种非正式可用的可加工。 在许多版本的认识逻辑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是真相公理(5):
s5⊢◻a→a,(如果一个人知道,那么a是真的)。
类似的原则显然不会持有GL:毕竟,
如果gl⊢◻a→a,那么gl⊢a。
因此,似乎误导了比较两个概念的强度或将它们组合在一个模态系统中。
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数学哲学家在非正式可证明或绝对可证明的概念(Gödel1946,Kreisel 1967)的概念中,包括关于其适当定义的争议(见Leach-Krouse 2013;肯尼迪2014; Crocco 2019;对于对这些争议的良好讨论)。 Williamson(2016)给出了以下定义:“只有在原则上以正常的数学过程所知,才能确认数学假设。”。 无论如何,很明显,绝对可证明的概念与给定正式系统中的正式保证的概念非常不同,这是本文其余的关于可保释逻辑的中央概念。
与绝对可证明的陈述的概念有关,这是绝对不可判断的陈述,即,既不能够绝对可证明的那些陈述A NOR¬A。 一个有趣的问题是哥德尔的分离持有:是“心灵无法机械化”或“绝对无可救药的陈述”的情况吗? 迷人接受这个问题可以在(Koellner 2016,Leach-Krouse 2016,Williadmson 2016)中找到。
讨论哥德尔的不完整性定理的后果有时涉及围绕可证明概念的困惑,引起人类可以在“了解”定理中击败正式系统; 参见(戴维斯1990,1993;Franzén1995;Lindström2001),以便对此类索赔的良好批判性讨论。
总而言之,正式可规定是一个精确定义的概念,比真理和知识更重要。 因此,保证范围内的自我引用不会导致像骗子这样的语义悖论。 相反,它导致了关于数学的一些最重要的结果,例如Gödel的不完整定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