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亨的马西里乌斯(一)
英亨的马西里乌斯曾任巴黎大学(1362-1378 年)和海德堡大学(1386-1396 年)校长,撰写了大量关于逻辑、自然哲学和神学的论文,这些论文在许多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的大学中广受欢迎。他采用了奥卡姆的威廉和约翰·布里丹的逻辑语义学方法,同时捍卫了托马斯·阿奎那和波纳文图拉的传统观点。他的思想阐明了名义论者和实在论者之间的争论,并有助于我们洞察哲学和神学研究兴趣的变化,从许多十四世纪作家的批判态度到十五世纪特有的对传统的探索。
1. 生平与著作
2. 学说
2.1 逻辑与认识论
2.2 自然哲学与形而上学
2.3 形而上学
2.4 神学
3. 影响
参考文献
著作目录及参考文献
现代版本
二手文献
学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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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目
1. 生平与著作
英根的马西里乌斯约于1340年出生于奈梅亨,奈梅亨是低地国家(荷兰)东部的一个城市。[1] 早期文献中常说他来自奈梅亨(英根)附近的一个村庄,但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这种说法是基于对尼古拉斯·普罗温于1396年在马西里乌斯葬礼上发表的《葬礼祷文》(Oratio Funebris)的混淆解读,该祷文于1499年在美因茨出版。[2]自1362年起,马西里乌斯担任巴黎大学文学院院长,并兼任该校校长(1367年和1371年),同时还是一名神学学生。在巴黎大学任教期间,马西里乌斯备受尊敬,他的演讲吸引了大批听众。他的学生中有很多是他的同胞,其中一些人来自奈梅亨及其周边村庄。1378 年,马西里乌斯成为大学派往蒂沃利教皇乌尔班六世宫廷的代表。1379 年,他指示他的一位同事赫尔沃特的休 (Hugh of Hervort) 照顾他在巴黎的利益。1379 年后,巴黎大学的法令中不再提到马西里乌斯的名字。他离开巴黎可能是因为 1378 年大分裂带来的纠纷。与此同时,他与家乡保持着联系。1382 年,奈梅亨市议会设宴款待他。从 1386 年起,马西里乌斯担任海德堡大学的校长。在那里,就像在巴黎一样,他担任过许多行政职务。他是海德堡大学的创始人之一,并曾九次担任该校校长(1386年至1392年,以及1396年)。1389年至1390年,他作为海德堡大学的教廷大使,与索尔陶的康拉德一起负责将大学名册迁至罗马(博尼法斯九世)。14世纪90年代初,马西里乌斯重拾神学研究。当时教授神学的大师是索尔陶的康拉德(自1387年起)和克拉科夫的马修(自1394年起),两人均来自布拉格大学。1395/1396年,马西里乌斯完成了《论语》的讲授,成为第一位在海德堡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神学家。不久之后,他于1396年8月20日去世。
马西里乌斯是一位多产的作家。他的著作是他在巴黎和海德堡教学的成果。他的许多作品以手抄本或早期印刷本的形式保存至今,尽管最近也有一些作品出现在现代的评注本中。他最重要的著作包括:[3]
逻辑与认识论著作
旧逻辑阐释
关于新旧逻辑的若干问题
新旧逻辑概要(缩写)
论术语的性质:论假定、扩充、称谓、限制、义务、不可解项和后果。
自然哲学与形而上学著作
亚里士多德《物理学》概要
关于亚里士多德《论生成与腐朽》的问题
关于亚里士多德《论灵魂》的问题
关于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的问题
伦理学著作
关于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的问题
神学著作
关于彼得·伦巴第《语录》的问题
2. 教诲
2.1 逻辑与认识论
马西里乌斯的逻辑与认识论遵循了14世纪以奥卡姆的威廉和约翰·布里丹为代表的名义主义传统。然而,马西里乌斯从未将自己定位为名义主义者或奥卡姆的追随者。他是一位独立的思想家,有时会回归13世纪的古老传统(例如西班牙的彼得),或倡导更符合日常用语的理论,以对抗同时代人高度专业化的观点。马西里乌斯运用逻辑方法,并在几乎所有著作中探讨逻辑和认识论问题,包括他对彼得·伦巴第《句集》的评论。除了他专门论述逻辑的著作外,这些评论也被用作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逻辑论文的来源。
马西里乌斯的名义主义在其关于科学知识对象、普遍性的本质以及逻辑假设学说的观点中尤为突出。他的基本假设是,在人类心智之外只有个体,没有普遍性。
2.1.1 科学知识的对象
根据马西里乌斯所接受的亚里士多德标准,科学知识的对象必须是普遍的、必然真实的。外部世界中的个体事物并非如此,因为它们会发生变化。只有真实且必然的三段论的结论才能满足这一标准。因此,对马西里乌斯而言,科学知识的对象并非心灵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是指涉个体事物及其性质的心理命题。更具体地说,科学知识的真正对象是从必然前提推导出的结论形式的命题。[4]
2.1.2 普遍性
马西里乌斯认为,诸如“人性”之类的普遍概念并非指涉人类心灵之外的真正普遍性。因此,单个个体并不存在普遍的本质。然而,同一属或种的个体之间确实存在相似性,而这种相似性正是人类心灵中普遍概念的基础。普遍概念的生成是一个自然过程,马西里乌斯对此进行了如下描述:假设物种S的个体A在人类思维中唤起了概念X。这个概念类似于由同一物种S的B所唤起的概念Y。通过抽象X和Y之间的所有差异,人类思维能够产生另一个概念Z,它既代表A,也代表B。普遍性由此被视为概念Z的一种性质,是人类思维对概念X和Y进行认识论抽象操作的产物。[5]
2.1.3 假设
根据他对普遍性本质的论述,马西里乌斯拒绝了简单的假设。像西班牙的彼得这样的逻辑学家曾使用这个概念来表明一个术语并非指代个体,而是指代外部世界中普遍或共同的性质,例如“人是一个物种”命题中的“人”一词。由于马西里乌斯拒绝普遍性存在于心灵之外的观点,他将简单假定从不同类型的假定列表中剔除。他批评了一些同时代的人(例如萨克森的阿尔伯特),他们同样摒弃了真实普遍性的概念,却仍然使用简单假定的概念。他说,他们通过声称如果书面或口头术语被用来指代人类思维中的概念,就具有简单假定,从而改变了该术语的含义。马西里乌斯怀疑年轻的学生是否能够理解简单假定的这种新含义,因为他们几乎不知道什么是概念。为了避免混淆,马西里乌斯决定在他的逻辑中完全不涉及简单假定。[6]
2.1.4 范畴
在对《范畴》的评论中,马西里乌斯秉承了奥卡姆的威廉和布里丹的观点,认为亚里士多德的十个范畴以其指称超心智现实中事物的方式而区别于其他范畴。他认为,这里的重点在于它们指称事物的方式,即它们的“意义模式”(modus significandi),而非事物本身,因为像“量”和“质”这样的不同范畴,虽然指称方式不同,但仍然可以指称外部世界中的同一个个体,例如苏格拉底。因此,不同的范畴并非代表不同的事物,而是代表着独特的、独一无二的指称事物的方式。[7] 合起来,这十个范畴涵盖了谈论事物的所有可能方式。然而,与布里丹一样,马西里乌斯强调,不可能像阿尔伯特大帝等哲学家所声称的那样,证明它们的确切数量是且必须是十。只有长期的经验才能使哲学家们承认它们的数量是十。[8] 马西里乌斯表示,如果未来发现了一种额外的表示事物的方式,他会欣然接受亚里士多德范畴的数量超过十个,即使他认为这种发现的可能性不大。[9]
根据马西里乌斯的说法,亚里士多德的十个范畴所指的事物实际上本身并不是其他事物的符号。这些范畴是他所说的“主要意向”的名称或概念。然而,由于也有一些名称用于指代事物的符号或名称,而不是事物本身——例如“属”和“种”等术语,它们被称为“次要意向”的名称——因此,除了亚里士多德的十个主要意向范畴之外,还需要一个额外的次要意向范畴。马西里乌斯认为,这一范畴可以称为“符号范畴”(praedicamentum signi)或“术语范畴”(praedicamentum termini)。[10] 这一范畴的存在并不反驳传统的十个范畴的数量,因为传统的范畴,即使它们本身是名称或概念,也不是指名称或概念,而是指现实中的事物。马西里乌斯提出这一范畴,超越了不承认这一范畴的约翰·布里丹,并进一步阐述了邓斯·司各特已经提到过的一个观点。因此,对于思考“存在即存在”(ens inquantum ens)的形而上学家来说,只有十个范畴,而对于处理“概念本身”(intentiones per se)的逻辑学家来说,则有十多个。在中世纪晚期,像约翰·埃克这样的哲学家将存在一个名为“praedicamentum signi”的额外范畴的观点归因于英亨的马西里乌斯及其追随者,其中包括名义主义者约翰·帕鲁特。[11]
2.1.5 一些具体观点
马西里乌斯在评价他人观点时,总是独断专行。在分析“苏格拉底不是嵌合体”这个命题时,他遵循了他所谓的“巴黎方法”,根据该方法,该命题为假,因为“嵌合体”一词不指代任何事物,因此不存在任何可以指称的真实嵌合体。然而,其他人则认为该命题为真。[12]
在其他地方,他背离了巴黎学派(scola Parisiensis)的观点,选择了日常语言或普通说话方式(communis modus loquendi)的视角。他对“敌基督者不存在,但他将存在”这一命题的分析便是如此。根据巴黎学派的观点,“他”一词指的是“敌基督者”一词所指代的事物。由于敌基督者并不存在,因此这两个词都没有指称。但在日常语言中情况有所不同,因为“他”一词指的是未来的敌基督者。尽管前者的分析颇具权威性,但马西里乌斯仍然接受了后者的分析,认为其合理性。[13]
在对扩充的定义上,马西里乌斯回溯到了13世纪的逻辑学家,例如西班牙的彼得,他们将扩充定义为假定的延伸,而14世纪的逻辑学家,例如萨克森的阿尔伯特,并不认为扩充是一种假定。马西利乌斯重新解释了他们的定义,以便它更符合古老的传统。这种协调新旧立场的努力在十四世纪后期颇为典型。[14]
关于后果理论,马西里乌斯与约翰·布里丹和萨克森的阿尔伯特的观点一致。然而,与他们不同的是,他认为后果是一种陈述,而非严格意义上的假设命题。因此,后果也包括没有真值的陈述。对于后果而言,至关重要的是所谓的“推理”(nota illationis),它表示前件与后件之间的必然联系。这种联系被理解为语义蕴涵关系。与萨克森的阿尔伯特相似,但与布里丹不同,马西里乌斯认为没有无效的后果。后果要么有效,要么无效。[15]
在其后果理论的语境中,马西里乌斯探讨了众所周知的生成(incipit)和消亡(desinit)问题。在这里,他同样追随约翰·布里丹,尽管再次以一种独立的方式。他的逻辑观点引人注目,它有意忽略了物理现实的具体特征。例如,他认为永恒事物与连续事物之间的物理区别与蕴含着生成和消亡概念的后果的有效性无关。此外,在处理此类后果时,他出于方法论的原因接受了不可分割的时间实例,尽管从物理上讲,时间对他来说是无限可分的。在这一点上,他与萨克森的阿尔伯特的观点一致。[16]
最后,马西利乌斯对“本身谓语”的理解也提供了类似的图景。他的出发点再次是布里丹。然而,他融入了一些引人注目的新元素。例如,他不像布里丹和大多数当代作家那样,将“本身谓语”定义为必然谓语。而是一种排除任何偶然性的谓词。因此,本身谓词既涵盖了像“人是生物”这样的必然命题,也涵盖了像“人是驴”这样的不可能命题。此外,他拓宽了本身谓词的范围,不仅允许传统的绝对肯定的本身谓词,还允许假设和否定的谓词,例如“如果存在人类,则所有人类都是生物”和“人不是驴”。在这里,他可能的灵感来源是奥卡姆的威廉和萨克森的阿尔伯特。[17]
2.2 自然哲学与形而上学
在自然哲学和形而上学中,马西利乌斯是一位经验主义者,这意味着他认为所有科学知识都必须基于感觉材料或自明命题,即谓词的含义包含在主语中的命题。任何知道此类命题术语含义的人都会认为它们是显然正确的。[18]这对哲学与神学的关系有着深远的影响。由于哲学家仅运用感官数据和不证自明的命题,他的探究可能得出与神学家不同的结论,因为神学家拥有来自圣经的额外知识。哲学家从有限的人类视角对世界做出判断,而神学家则得到神启示的帮助。[19] 然而,马西里乌斯认真对待哲学家的任务,因为他认为人类思维具有寻求真理的自然倾向,而这种倾向在自然哲学和形而上学中得到了满足(尽管并非最终得到满足)。[20]
2.2.1 创造
根据自然哲学的原理,从无到有的创造是不可能的。感官表明,事物总是源于其他事物。由于没有充分的理由怀疑感官所提供的信息,人类思维在寻求真理的自然倾向的驱使下,理所当然地跳转到“无中生有”这一普遍原则。因此,对人类思维而言,无中生有是不可能的。这与“无中生有”的普遍原则相矛盾。因此,上帝从虚无中创造世界只是一个信仰问题(唯独信仰是可信的)。启示表明人类对创造的认识是有限的,但目前自然哲学对此无能为力。[21]
2.2.2 人类灵魂理论
在中世纪后期,灵魂研究是自然哲学的一部分。马西里乌斯在其对亚里士多德《论灵魂》的评论中探讨了人类灵魂,他在评论中遵循了布里丹和奥雷斯姆在具体问题上的巴黎传统。他追随布里丹,认为没有自然证据证明人类灵魂的不朽。对于人类的自然心智而言,在没有启示的辅助下,阿弗洛狄西亚的亚历山大关于人类灵魂可朽的理论是最有可能的。阿弗洛狄西亚的亚历山大错了,灵魂在肉体死亡后继续存在的说法只有通过启示才能知晓。信仰比人类理性更具权威,在两者冲突的所有情况下都必须接受信仰,因为我们凭着信仰所相信的事物来自上帝,而上帝是不会犯错的。[22]
2.3 形而上学
尽管形而上学无法超越人类知识的局限,但马西利乌斯认为它是神学的切入点。自然理性能够形成一些关于上帝的充分而真实的概念,也能够形成关于上帝的真实命题。它能够证明上帝存在,并拥有知识和意志。但它无法证明上帝拥有自由意志或无限的力量。马西里乌斯声称,这对于像亚里士多德这样的哲学家来说也是如此,他们的教义等同于自然理性本身。[23]
马西里乌斯从布里丹那里汲取了这样的观点:根据亚里士多德和阿威罗伊的观点,上帝不仅是天体和独立实体的最终因,也是它们的动力因。在这一点上,布里丹和马西里乌斯遵循了司各特和奥卡姆的观点,反对约翰·杨、约翰内斯·培根和里米尼的格列高利的观点。值得注意的是,在约翰内斯·德·斯卢普恰(Johannes de Slupcza)于1433年在克拉科夫撰写的《超书形而上学》(Puncta super libros Metaphysicae,即用于教学目的的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的简要摘要)中,马西里乌斯从布里丹那里采纳的一些观点,包括刚才提到的观点,都被归于马西里乌斯而非布里丹——尽管作者熟悉马西里乌斯和布里丹的评论。这体现了马西里乌斯的著作对15世纪学者和评论家的巨大影响。[24]
然而,在其他方面,马西里乌斯对布里丹持批评态度。例如,马西里乌斯认为布里丹对偶然性与其本质分离可能性问题的解决方案与亚里士多德的学说不符,因此并非真正的形而上学(metaphysicalliter),而是符合神学关怀。只有奇迹般地,上帝才能接管物质的支撑力,从而将偶然性与其自然承载者分离。然而,根据马西利乌斯的观点,这种可能的神力干预在形而上学中不应被考虑在内。哲学家必须仅运用自然理性。[25]
马西里乌斯是海德堡大学的第一任校长。根据该大学最古老的文学院章程,每位院长都必须告知学生,每当亚里士多德与信仰相矛盾时,例如他声称世界是永恒的,他遵循的是自然理性。尽管在这些情况下他的论证是错误的,信仰必须被接受,但自然理性必然遵循亚里士多德,因此无法证明信仰的结论。[26] 这段话清楚地呼应了马西里乌斯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其他当代大学,例如维也纳大学,则不那么严格,规定了更为和谐的程序,规定每当与信仰发生冲突时,院长必须尽其所能,支持信仰,反对亚里士多德。[27]
2.4 神学
马西里乌斯在一篇关于《语录》的长篇评论中表达了他的神学观点。他引用并经常采纳14世纪神学家亚当·伍德汉姆和里米尼的格列高利的观点,但也受到托马斯·阿奎那和圣文德等早期思想家的影响。他对逻辑在神学中的运用持严重保留态度。
2.4.1 属性与理念
在讨论神性属性时,他主要遵循亚当·伍德汉姆的教诲。上帝是完美的独一者。神圣智慧以及所有其他归于上帝的完美性实际上与神圣本质完全相同,正如神圣本质与其自身完全相同一样。在神圣本质本身中,上帝的各种属性之间没有任何区别或非同一性。任何神圣属性之间的区别必然是理性的(而非真实的),并且是由我们创造的。[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