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认识论(一)
道德知识如何成为可能? 这个问题是道德认识论中的核心,并标志着一群问题。 最重要的是以下。
社会学:对道德分歧深度的最佳解释以及他们反映的社会多样性是两件事之一。 (a)不知道道德事实,因为道德分歧是仅仅侵入道德敏感性而不是关于事实问题的差异。 (b)存在道德知识,但道德事实是相对于社会群体,其中形成道德敏感性,因为已知没有道德真理普遍持有道德真理。
心理学:道德判断是内在的激励。 另一方面,关于事实的事项的判断永远不会激励自己。 由于构成道德知识,必须对一些道德事实进行道德判断,不可能进行道德知识。
本体论:道德知识是关于道德现实的。 那个现实如何构成? 三种一般可能存在自己。 (a)道德现实可能是自然的神学,属于(例如)上帝的旨意。 (b)可能是一个非天然领域,既不是神学也不是自然的,而是隋一般性。 (c)由于科学研究的自然世界的一部分,可能是可理解的。 然而,这些可能性中的每一个都困扰着困难,并且没有设想不可行的第四种替代方案。
进化:人道道德来自哪里? 熟悉和广泛接受的答案是,尽管他们现代化的变化,达尔文适应,但人道的道德本质上是本质的。 由于这种道德是关于生存和繁殖,与道德真理无关。 此外,虽然道德判决的直观,情感基础对我们的祖先有用,但在现代工业社会中,这一基础和不可靠的,因此,这种社会的道德思想不可避免地嵌入此基础,没有理性的基础。
方法论:传统的哲学家试图通过吸引力来解释知识的可能性,至少可以掌握和捍卫先验,从而独立于自然科学。 Quine介绍的新的和革命性的认识论寻求通过科学本身解释知识的可能性。 自20世纪60年代成立以来,“归化认识论”一直非常受欢迎,这主要是因为它承诺使认识论与科学世界的观点一致。 同时新方法似乎使解释道德知识的可能性更加困难。 在判决的反思性均衡或理性选择理论中寻求道德真理的两种盟军方法是限制性的,但对他们在道德保守的反对意见不太限制。 最近依赖于归化的认识论的方法是务实的自然主义。 从转变道德状况的例子中汲取灵感,这易受道德保守主义的影响。 然而,通过了解道德知识,主要是通过在出现各种问题时通过解决问题来了解如何与他人相互作用,这种方法可能不会为适合真正的道德知识提供适合的道德真理的概念。
道德:女权主义者往往是传统认识学性的往往批评,以及在道德地面上的创新近期方法,即标准发现对妇女和其他边缘化群体不公正偏见。 例如,女权主义者经常拒绝这些形式的义务中包含的公正性标准,因为它呈现出妇女拥有的隐形重要知识,从而有助于他们的压迫。 如果出于被赋予的理由,批评具有优点,那么它在女权主义道德认识论中呈现出明显的悖论,因为它似乎拒绝了实际上的公正性的理想,它本身并不是公正的。 马克思主义者投诉,公正的标准是不公正地偏向于工人阶级,因为它呈现出看不见的剥削产生相同的矛盾。 悖论的解决对于评估这种批评和理解方面很重要,如何评估对认知标准的道德批评。
可以说,这些问题,作为中央和广泛,不包括所有道德认识论。 为了保持主题可管理,此条目以以下五种方式受到限制。
首先,进入忽略了全球怀疑,这疑虑了任何人都有任何知识的可能性。 因此,它忽略了在理由和笛卡尔邪恶的恶魔情景中忽略了不可阻挡的退步的威胁。 它也没有在基础结构结构之间占据基础派和连贯主义者之间的辩论。 这些问题(有一个例外)不要对道德认识论造成特别的问题。 但看到道德怀疑主义的条目。
其次,在保持最后的限制中,该条目认为我们有其他类型知识的能力并非有问题。 实际上,上面的六个问题是部分出现,因为具有其他类型的知识的影响。
第三,条目假定道德知识需要(大致)合理的真正道德信念。 这一假设将我致力于道德知识与非认知主义不相容的地位(道德索赔缺乏认知价值,例如真实价值)。 但是,非认知主义者可能会寻求解释道德索赔中表达的态度或处方如何合理。 (参见1981年,坎贝尔1985年,Gibbard 1990,以及Blackburn 1998,与非认知主义兼容的道德理由理论,与非认知主义和道德怀疑讨论一般道德理由的谈判。)实际上,一个表达主义者可以援引真理的通缩概念,以支持我们可以谈论“真实”的合理的道德信仰 - 而不是暗示道德的道德信仰准确代表道德现实。 然而,下面讨论了道德理由,因为它涉及到涉及道德现实的令人可靠的陈述。
第四,在考虑特定规范理论或类型的规范理论的背景下出现了许多重要的认识论问题。 (可以解释我们如何知道如何在努力冲突美德的情况下了解的行动课程是什么?)本条目的重点是对道德认识论特别的问题,但没有与特定类型的规范理论相关联。 被引用的女权主义批评引用,虽然它来自特定的规范性问题,但也不例外,因为它提出了一般担心道德知识如何如何。
第五,对道德认识论史的讨论仅限于康德利者,如康德和休谟,他们最多地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解,并且其反应是最有影响力的。 其他历史地位和对先验性道德知识可能性的额外分析将被涵盖其他SEP条目。
我的计划是审查六个挑战群体中的每一个,以便在第1-6节中的道德知识中的可能性,然后在第7-10节中反思道德知识在合理的真正道德信仰中的潜在的假设中反映出单个个人的潜在的假设。
社会学:道德分歧和社会多样性
2.心理学:道德动机
3.本体论:道德事实和道德自然主义
3.1神学事实
3.2非自然事实
3.3自然事实
进化:为什么道德的生物解释演变
4.1来自差别,清晰度和非循环性的揭穿争论
4.2来自道德客观主义的揭幕论证
4.3揭穿辩论从道德情绪的非理性
4.4其他动物可以有道德知识吗?
5.方法论:认识论归化,反思均衡,理性选择和务实的自然主义
5.1认识学归化
5.2反思均衡和理性选择
5.3务实的自然主义
6.道德:女权主义认识论与偏见悖论
7.可能是道德知识 - 但为谁?
8.道德知识以社会体现在情绪中
9.认识论排斥
10.六个问题集群:进展情况?
11.结论
参考书目
学术工具
其他互联网资源
相关条目
社会学:道德分歧和社会多样性
人们不同意各种各样的东西,从冰箱中是否留下任何牛奶,是否有全球变暖。 其中一些分歧很容易解决; 其他人需要很长时间,即使是一百年或更长时间,达成决心。 道德分歧也不例外。 存在关于道德问题的分歧是一个超越问题的社会学事实。 然而,道德分歧似乎对解决方案特别顽固。 承担安乐死或死刑的道德。 每个人都是长期道德分歧的主题。 此外,似乎人们常常在同意非道德事实时不同意。 例如,人们可以不同意资本惩罚是否在道德上是合理的,即使他们同意它没有一般的威慑价值,因为一方认为这是一个“适合”某些罪行的惩罚,无论其其他后果如何。
夸大道德分歧程度将是一个错误。 有相当大的心理和人类学证据表明,少数核心道德价值观普遍存在,例如:仁慈(避免对他人伤害并在成本不高时提供援助); 公平(往复帮助和分享货物); 忠诚(特别是家庭和社区); 尊重权威(一个人的父母和社区领导者,当它负责任地行使); 身心的个人纯洁(特别是它反映了道德品格); 和自由(特别是由其他人的压迫控制)。 见海湾2012; 因此,海边和约瑟夫2004年。当道德价值没有冲突时,就像彼得歌手的着名例子,因为通过趟过它并破坏了一个新的诉讼,拯救了一个浅池塘中淹没在浅池塘里的少女时,有一个关于什么人们应该在所有文化中努力(歌手1972)。
然而,这些价值通常不仅在跨文化中解释和应用,而且在大致相同的文化中越过时间而不同。 例如,直到最近美国和欧洲的主导视图一直是同性恋是一种道德上不纯的状态,但现在主导的观点是同性恋性生活并不纯粹或不可接受。 这是什么帐户? 此外,核心道德价值观可能会发生冲突,因为当对家庭或宗教权威的忠诚要求,要求一个人对鄙视的局外人们没有表现出仁慈。 如果要救出的小孩是来自错误的部落怎么办? 或者以极端的划分分开在政治上左右的自由和公平问题。 虽然每一面都让人置信所列出的核心价值,但它们以不同的方式解释它们,并在道德冲突的情况下给予他们不同的优先事项。 它远非清楚这些道德纠纷如何解决。
这些考虑因素导致以下担心。 如果是社会学事实,道德分歧通常更顽固地顽固,而不是不涉及道德价值差异的争议 - 因为我将假设论证 - 什么解释了这一事实? 可能的解释是,关于所讨论的做法是否正确,没有事实。 人们同意或不同意他们的道德态度,但没有道德真理,他们可以弄错了。 因此,没有任何相互矛盾的态度,或者可以是一个适当的知识对象。 简而言之,道德分歧往往抵制解决,然而聪明,知情,尊重争议者可能是,因为道德知识是不可能的。
这里的论点风格是推论最好的解释(Harman 1965)。 即使社会学前提是授予的,结论也不保证是真实的。 相反,我们有理由相信结论,假设前提是真实的,只要没有其他解释更好地占所实际的真实性。 当没有其他解释可以解释前提的真相时,这种争论可以成功。 然而,它可能似乎有合理的替代解释与道德知识的可能性兼容。 两种主要的解释特别突出。
道德分歧的案例出现了一个解释,其中决议的前景似乎最偏远。 当争议者来自不同的文化时,他们的分歧反映了患有争议者升高的培养物之间的价值的分歧,可能看起来不足的共同之处,以实现分辨率。 道德相对主义者可以用道德知识理论解释这种普遍的观察。 道德相对主义者可以说,缺乏决议,也是通过每个争论者表达的道德知识相对于人们吸取的文化来解释的事实是缺乏解决方案。 因此,当一个文化中的人必须在公共上掩盖的文化中捍卫这种做法时,在道德上捍卫这种做法和确实需要,所以相对主义者将把辩护解释为表达对他或她的文化中可接受的并且不可接受的知识。 同样,当来自文化的人来说,这种做法不适当或需要不同意,他或她只是表达了他或她的文化中所接受的知识。 每人都有道德知识,尽管他们的意见发生了冲突,但他们的知识必须相对于知识有其根源的文化来理解。
道德相对主义的简要描述刚刚给予了可以说明的巨大形式。 可以制定道德相对主义,以考虑同一社会不同人民之间的道德前景的差异,以解释当争议者的一般文化相同时达成决议的难度。 它也可以配制,以避免参考一级非相对的道德主张,并允许对自己的文化批判。 (参见Harman 1975,1978和1985年; Lyons 1976; Wong 1984; Wiggins 1988; Sayre-McCord 1991; Braybroke等,1995; Copp 1995.)尽管如此,可以任何观点这使道德真理相对于文化或个人观点挽救了道德知识的可能性? 对由G.E. Moore着名的相对主义的反对意见在本文中讲述(Moore 1912)。 如果索赔的含义如上所述,那么每个争论者都会说他或她自己的文化(或观点)的真实或可能是真的,会有显着的逻辑后果,他们不会彼此不同意。 相反,他们会谈论不同的东西。 摩尔认为这是显而易见的,即真正的争议者将不同意,因为每个索赔应该被认为是另一个的矛盾。 因此,由于相对主义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存在道德分歧,他拒绝道德相对主义,因为无法解释道德分歧的事实。
作为对道德相对主义的一般反对意见,异议是不成功的,因为可以制定道德相对主义,而无需假设道德判断表达真假或虚假索赔。 因此,Charles Stevenson将他们成为态度的表达,认为,即使他们的道德观点没有真实价值,人们也可能不同意态度,并且在摩尔意图(史蒂文森1944和1963年)的意义上不能逻辑上不一致。 然而,反对意见是为了通过将道德索赔解释为不同文化或观点的真实或虚假索赔来挽救道德知识的可能性,取得成功。 如果每个争论者在与另一个问题中发出问题,就不同意了什么是真实的,那么争议者不能对不同的事情进行索赔,因此无法了解道德相对主义者的善意。 如果他们这样做,也不对另一个道德索赔的真相并不同意。 在下一节中,我们将返回道德索赔只是表达态度的立场,这一立场与道德分歧的事实一致。 目前,我们应该承认道德相对主义在不同文化的不同文化中的自由基道德分歧的情况下,对道德知识有何满意的解释。
还有另一种方式,我们可能会解释道德分歧的事实,而无需遵守道德知识的不可能? 任何意味着艺术知识都必须面对这个问题,但总的来说,一系列考虑因素可以根据分歧的性质提供替代解释。 它们分为三种:(a)关于非道德事实的分歧,(b)扭曲判决的因素,(c)关于某些宗教事实的某些复杂的经验事实的分歧。 在第一类关于宗教事实的分歧,例如上帝是否存在。 我们将考虑低于神学对道德认识论的相关性。 为目前,有足够深刻的道德分歧的人,关于堕胎,安乐死和死刑,可能有不同的宗教观点。 例如,这些可以被认为是非道德观点,例如,上帝的意志在圣经中明确表达,这些差异可能能够解释道德分歧。 此外,如果有可能知道这些非道德观点是否真实,那么我们可能能够解释道德分歧,而无需遵守道德知识的不可能。 其他类型的分歧也属于类别(a)。 具有不同道德前景的人经常不同意人类和其他动物的心理性质,或关于评估经济和社会政策后果的大规模经济和社会理论。 关于这些困难的非道德问题的分歧,假设这些是关于哪些客观知识的问题,可以解释道德协议的缺失。 除非可以消除这些解释,否则从持续的道德分歧对道德知识不可能的推论是摇摇欲坠的地面。 在类别(b)类别中,我们可以将这样的东西置于个人偏见,因为手头的问题的影响,处于社会意识形态的抓地力,并且感到异常沮丧或恐惧。 例如,一个人面临犯罪的死刑,或者有强烈的复仇感受的人,可能无法形成了利益道德的客观观点。 我们再次有可能的替代方法来解释道德分歧。 最后,在类别(c)类别中,如果道德事实是极其复杂的经验事实(见下面的道德自然主义讨论),有可能持续存在于同样的原因,即对复杂的科学问题的分歧可以持续存在。(关于进一步讨论道德分歧,米勒1992年。对于最近的实证工作,表明道德分歧不能通过上述方式解释,见Doris和Plakias 2008.)
虽然这些替代解释的可能性并没有确定可能的道德知识,但任何人都可以推断对最佳解释的争论相反的结论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案例,他们都可以消除它们。 此外,由于道德知识的捍卫者指出,除非是这样的案件,否则默认位置应该是我们了解一些道德真理。 捍卫者注意到道德语言被制定好像道德索赔可能是真实的,并且我们担心是否相信某些道德索赔,就像真理在威胁一样。 当挑战时,我们就在直接的事实索赔的实例中,我们吸引了证据,并且我们制定了符合具有真实值的权利要求的逻辑系统的逻辑推论。 虽然这些要点并不决定性,但在得出结论之前,他们强调了消除道德分歧的替代解释的重要性,这是不可能的。
2.心理学:道德动机
大卫休谟的论点为道德知识的可能性提供了更直接的威胁,这是因为道德激动我们的激情并激励我们采取行动。 如果道德是基于原因的这样,他们就是在真实或虚假的想法中,他们将自己无法对我们的行为直接影响(休谟,论文,书籍第三部分,第6部分,第6段,第6段)。全世界的破坏到手指的抓挠(书籍二,第三部分,第三节第III节第6段)。 可以为我们的目的作为来自三个房屋的有效演绎论点的目的:(1)如果可能的道德知识,那么一些道德判断是信仰。 (2)我们自己的道德判断必然会让我们带来一些动作,即使没有现有欲望的伴奏,也必须采取行动。 (3)通过已经存在的欲望毫无援助的本身的信念,绝不会给我们带来任何行动的动力。 因此,道德判断不是信仰。 因此,道德知识是不可能的。 由于该论点表现在表单中,我们需要检查房屋以查看我们是否应该被说服。
前提(1)似乎直接从知识的性质遵循。 如果一个人知道某些事情是这样的,那么一个人必须对它有一些信念或判断,并且一个人认为必须真正如此。 如果一个人对此没有任何意见,或者一个人关于它的意见不是真的,那么一个人不知道。 当然,这么说,不是说真正的意见是足够的知识,但是,一个人的判断似乎是许多哲学家对知识的最小必要条件。 前提(2)说明有多大的必要条件,以便成为道德判断。 例如,如果一个人声称道德上是错误的,但一个人感觉不喜欢这样做或说服别人不要这样做,然后一个人是虚伪的,否则一个人并没有真正做出道德索赔。 请注意,前提并不意味着必须按照动机感受。 可以通过诱惑或恐惧来克服,或者有一些其他平衡动机,导致了一个不按照一个人的道德索赔行事。 前提说,只有一些动作的动力必须存在。 这个叫做“内部主义”的观点需要它是一种逻辑或概念的真理,即某种程度的动机是道德判断本身的内部。 最后,前提(3),有时被称为“Hume的”别人“,这是一个事实的判断,除了可能陪伴他们的欲望外,不要以任何方式移动我们。 这一观点是从广泛认为的动机的理解中,由两种精神状态组成:信仰和欲望(戴维森1963和2001)。 没有信念指导它,欲望是盲目的。 例如,对食物的渴望不会移动一个人吃,除非一个人发现了一个人认为是食物的东西。 另一方面,相信食物是在一个人之前不会移动一个人,即使在最轻微的时候,如果一个人根本没有渴望吃饭。 总而言之,每个前提都至少具有初始合理性。 然而,事实上,文献含有对每个人的反对意见。 让我们转向异议,以相反的顺序取出房地。
那些攻击第三个前提(但接受其他两个场所)的人认为道德判断是具有真实或虚假判断的认知内容的事实,并且仍然能够激励制定判决的人,独立于他们的前任欲望。 为了判断一个行动,在道德上错了,在他们的看法,是形成一个真正的(或虚假)的信念,了解(假设的)道德事实。 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在某种程度上行动,而不是因为一些前进的欲望,而只是因为相信行动是错误的。 那些采取这个职位的人有时允许这种动机涉及欲望(例如,不做该法案)。 因此,他们可以接受涉及对信仰和欲望的动机的一般观点,但他们认为这种情况的欲望纯粹是纯粹的信念,即行为是错误的。 这是道德信仰本身,占欲望 - 因此激励 - 没有任何已经存在的愿望的支持。 此外,他们将索赔,这幅画随着道德需求所感知的方式繁衍地争论。 我们看到一些错误,即使我们可能想要在这一点之前做到,那么我们发现自己想要不这样做,因为我们认为这是错误的。 (例如,参见,例如,McNaughton 1988,Dancy 1993,Smith 1994,小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