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客
顾遇遥把刚洗好的草莓放进玻璃碗,水珠在鲜红的果皮上滚,像她此刻没说出口的试探。林波森正蹲在客厅铺野餐垫,阳光从落地窗漏进来,在他发间淌成金河——今天是他们领证一周年,要去洱海边野餐,他连餐布都选了她最喜欢的雾粉紫格子。
“林波森,”她捏起颗草莓,指尖的红印蹭在果皮上,“你以前……谈恋爱也会这么公开吗?”
他铺餐布的手顿了顿,格子的边角在他掌心折出整齐的痕。过了会儿,他转过身,阳光刚好落在他眼里,亮得像藏了片海:“不会。”
顾遇遥咬了口草莓,酸甜的汁在舌尖漫开。她想起他朋友圈里那些关于“她”的旧照片,大多是远景,或是侧影,从没有过像现在这样,连她睡懵的样子都敢发出来,配文还带着点傻气的炫耀。
“以前觉得,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没必要昭告天下。”他走过来,从碗里拿起颗草莓,却没吃,只是捏在指尖转,“拍的照片会设成仅自己可见,发的动态会屏蔽亲戚,连约会都要选隐蔽的地方,怕被人看见。”
他想起那个穿酒红色裙子的女孩,曾抱怨他“从不把我介绍给你的朋友”,可他总觉得,感情里掺了太多目光,就会变味。直到遇见顾遇遥,才突然明白,不是不喜欢公开,是没遇到那个让他想昭告全世界的人。
“有次她生日,我送了条项链,她发朋友圈时,把我的手截掉了。”他忽然笑了笑,指尖的草莓转得更快,“那时候还觉得挺好,省得麻烦。现在才知道,不是麻烦,是不够在意——在意到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的。”
顾遇遥的心跳突然漏了一拍。她想起他第一次带她见摄影圈的朋友,特意把她护在臂弯里,介绍时说“这是顾遇遥,我太太”;想起他在家庭聚会上,当众替她剥虾,被念念笑“爸爸偏心”也不恼;想起他每次发朋友圈,都要特意@她,像在给这份爱盖个戳。
“你看这张。”他从手机里翻出张旧照片,是他和前女友的合影,背景是香港的夜景,两人站得很远,像隔着条无形的河,“那时候拍照,总想着‘别靠太近’,现在跟你拍,就想‘再近些,再近些’。”
他划到下一张,是昨天拍的——顾遇遥趴在野餐垫上,卷发垂下来遮住脸,他的手正揪着她的发尾,配文“我的小卷毛,今天也很软”。照片里的阳光暖融融的,连空气都像浸了蜜。
“以前藏着掖着,是怕感情像易碎的玻璃,经不住打量。”他把草莓递到她嘴边,指尖擦过她的唇,“现在恨不得把你挂在脖子上,是知道,我们的爱像你画的歪脖子树,看着倔,根却扎得深,风吹雨打都不怕。”
顾遇遥咬下草莓,顺势含住他的指尖,尝到点清甜的汁。他的耳尖腾地红了,像当年在画室被她撞见偷画她的样子。
“那以后,”她含混不清地说,“要一直这么‘麻烦’下去。”
“好。”他低头吻她的发顶,闻着熟悉的栀子香,“麻烦一辈子。”
野餐垫上的草莓还在冒水珠,像把所有没说出口的安心,都化成了透亮的甜。原来爱到深处,连“公开”都成了种笃定——不是为了炫耀,是想让你知道,在我这里,你从不是需要遮掩的秘密,是值得被全世界祝福的幸运。而最好的回应,不过是笑着说“麻烦点好”,因为是你,再麻烦都甘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