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夜同归
古堡的座钟敲过午夜十二点,宋亚轩推开地窖的橡木桶,猩红的液体在月光下泛着绸缎般的光泽。他用银勺舀起一点,舌尖轻触的瞬间,眼睛亮了亮:“今年的血酿比去年醇厚,加了迷迭香的比例正好。”
“少喝点,”马嘉祺倚在石墙上,指尖转着支《永夜同归》
古堡的座钟敲过午夜十二点,宋亚轩推开地窖的橡木桶,猩红的液体在月光下泛着绸缎般的光泽。他用银勺舀起一点,舌尖轻触的瞬间,眼睛亮了亮:“今年的血酿比去年醇厚,加了迷迭香的比例正好。”
“少喝点,”马嘉祺倚在石墙上,指尖转着支银质匕首,刀身映出他过于苍白的脸,“等会儿要去猎场,喝多了反应会慢。”
地窖的门被推开,带着一身寒气的丁程鑫走进来,黑色风衣下摆沾着雪粒。“外面下霜了,”他把手里的皮质手套扔在桌上,露出腕间淡青色的血管,“刚才看到森林边缘有狼群,今晚的猎物可能不好找。”
刘耀文扛着把银制十字弩从阴影里走出来,弩箭上的倒刺闪着冷光。“狼群正好,”他舔了舔嘴角,犬齿在月下泛着微光,“上次猎到的狼血做箭镞淬料,效果比普通动物血强三倍。”
张真源从酒架上取下七个水晶杯,挨个倒上血酿。他的动作优雅得像在进行某种仪式,袖口的蕾丝花边扫过杯沿:“别闹得太凶,昨天管家刚换的地毯,再沾血他又要念叨到天亮。”
严浩翔擦拭着他的雕花手杖,杖头的红宝石里封存着百年前的处女血,是家族传下来的武器。“西区的猎人最近在巡逻,”他敲了敲手杖,“猎场边缘有银网,小心别碰。”
贺峻霖把披风往肩上拢了拢,披风内衬绣着暗金色的家族纹章。“我刚才在塔顶看到东边有鹿群,”他声音很轻,像怕惊扰了什么,“母鹿的血最干净,适合亚轩。”
七人围坐在地窖的长桌旁,水晶杯里的血酿轻轻晃动。他们是这个古堡的主人,也是延续了千年的吸血鬼家族分支,从十六岁那年完成初拥仪式起,就共享着这座永夜庇护所。
宋亚轩是最年轻的一个,转化时差点因为抗拒而衰竭,是马嘉祺把自己珍藏的亲王血分了他一半;丁程鑫和刘耀文总在月圆夜去猎场比拼速度,回来时身上带着彼此的抓痕,却会默契地帮对方处理伤口;张真源擅长调配血酿,总能记得每个人偏爱的口味——贺峻霖喜欢加了薰衣草的,严浩翔只喝陈年的,马嘉祺则偏爱未经过滤的原血。
“说起来,”丁程鑫放下酒杯,指节叩了叩桌面,“昨天碰到梵卓家族的人,说我们七个总待在一起,不像吸血鬼,倒像人类的‘兄弟会’。”
“总比他们勾心斗角强,”严浩翔冷笑一声,“上次他们家族内斗,为了争夺一块血玉,把亲弟弟的心脏挖出来当祭品。”
贺峻霖往壁炉里添了块柴火,火光在他脸上投下跳动的阴影:“我们本来就和他们不一样。”
确实不一样。别的吸血鬼家族视同类为潜在威胁,他们却把彼此当作唯一的依靠。百年前的围剿战里,马嘉祺为了掩护大家撤退,被猎人的银弹击穿肩胛骨;丁程鑫用自己的血喂过受伤的刘耀文;张真源的血酿救过中毒的严浩翔;宋亚轩的箭术在无数次危机中为大家开辟退路;贺峻霖总能提前感知到危险,像有天生的预警能力。
座钟敲过一点,猎场的方向传来狼嚎。七人起身整理衣袍,银质武器在月光下泛着冷光。
“分头行动,一小时后在古堡东门汇合。”马嘉祺把匕首别在腰间,率先走出地窖。
宋亚轩拎着他的箭筒跟在后面,忽然想起第一次和大家去猎场的情景。那时他还怕见血,是贺峻霖把自己的披风披在他身上,说“别看就好,我帮你盯着”;是张真源把最温和的血酿塞给他,说“习惯了就不害怕了”。
穿过森林时,丁程鑫的风衣扫过他的手背,带着熟悉的凉意。宋亚轩抬头,看见刘耀文已经攀上了树梢,正用弩箭瞄准远处的鹿群;张真源和严浩翔在检查地面的足迹,动作间带着无需言说的默契;贺峻霖站在高处,披风在夜风中猎猎作响,像面无声的旗帜。
月光穿过枝桠,在他们身上投下斑驳的影。吸血鬼的永生漫长而孤寂,可当七道身影在林间穿梭,当武器碰撞的轻响与彼此的低语交织,这永夜仿佛也有了温度。
当第一缕晨光爬上古堡的尖顶时,七人带着猎物回到地窖。宋亚轩的箭筒空了一半,丁程鑫的风衣沾了些血渍,刘耀文举着只雪狼的獠牙在炫耀,张真源已经开始处理新鲜的血液,严浩翔在擦拭手杖上的雪迹,贺峻霖正往壁炉里添柴。
马嘉祺靠在门边,看着眼前的景象,忽然觉得,所谓永生,或许并不在于活过多少个世纪,而在于每个漫漫长夜里,总有那么几个人,会和你一起等待黎明,一起分享血酿,一起把冰冷的古堡,变成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
座钟的滴答声在空荡的地窖里回响,像在为这永夜里的相伴,轻轻计数。而他们知道,只要彼此还在,这永夜就永远不会孤单。银质匕首,刀身映出他过于苍白的脸,“等会儿要去猎场,喝多了反应会慢。”
地窖的门被推开,带着一身寒气的丁程鑫走进来,黑色风衣下摆沾着雪粒。“外面下霜了,”他把手里的皮质手套扔在桌上,露出腕间淡青色的血管,“刚才看到森林边缘有狼群,今晚的猎物可能不好找。”
刘耀文扛着把银制十字弩从阴影里走出来,弩箭上的倒刺闪着冷光。“狼群正好,”他舔了舔嘴角,犬齿在月下泛着微光,“上次猎到的狼血做箭镞淬料,效果比普通动物血强三倍。”
张真源从酒架上取下七个水晶杯,挨个倒上血酿。他的动作优雅得像在进行某种仪式,袖口的蕾丝花边扫过杯沿:“别闹得太凶,昨天管家刚换的地毯,再沾血他又要念叨到天亮。”
严浩翔擦拭着他的雕花手杖,杖头的红宝石里封存着百年前的处女血,是家族传下来的武器。“西区的猎人最近在巡逻,”他敲了敲手杖,“猎场边缘有银网,小心别碰。”
贺峻霖把披风往肩上拢了拢,披风内衬绣着暗金色的家族纹章。“我刚才在塔顶看到东边有鹿群,”他声音很轻,像怕惊扰了什么,“母鹿的血最干净,适合亚轩。”
七人围坐在地窖的长桌旁,水晶杯里的血酿轻轻晃动。他们是这个古堡的主人,也是延续了千年的吸血鬼家族分支,从十六岁那年完成初拥仪式起,就共享着这座永夜庇护所。
宋亚轩是最年轻的一个,转化时差点因为抗拒而衰竭,是马嘉祺把自己珍藏的亲王血分了他一半;丁程鑫和刘耀文总在月圆夜去猎场比拼速度,回来时身上带着彼此的抓痕,却会默契地帮对方处理伤口;张真源擅长调配血酿,总能记得每个人偏爱的口味——贺峻霖喜欢加了薰衣草的,严浩翔只喝陈年的,马嘉祺则偏爱未经过滤的原血。
“说起来,”丁程鑫放下酒杯,指节叩了叩桌面,“昨天碰到梵卓家族的人,说我们七个总待在一起,不像吸血鬼,倒像人类的‘兄弟会’。”
“总比他们勾心斗角强,”严浩翔冷笑一声,“上次他们家族内斗,为了争夺一块血玉,把亲弟弟的心脏挖出来当祭品。”
贺峻霖往壁炉里添了块柴火,火光在他脸上投下跳动的阴影:“我们本来就和他们不一样。”
确实不一样。别的吸血鬼家族视同类为潜在威胁,他们却把彼此当作唯一的依靠。百年前的围剿战里,马嘉祺为了掩护大家撤退,被猎人的银弹击穿肩胛骨;丁程鑫用自己的血喂过受伤的刘耀文;张真源的血酿救过中毒的严浩翔;宋亚轩的箭术在无数次危机中为大家开辟退路;贺峻霖总能提前感知到危险,像有天生的预警能力。
座钟敲过一点,猎场的方向传来狼嚎。七人起身整理衣袍,银质武器在月光下泛着冷光。
“分头行动,一小时后在古堡东门汇合。”马嘉祺把匕首别在腰间,率先走出地窖。
宋亚轩拎着他的箭筒跟在后面,忽然想起第一次和大家去猎场的情景。那时他还怕见血,是贺峻霖把自己的披风披在他身上,说“别看就好,我帮你盯着”;是张真源把最温和的血酿塞给他,说“习惯了就不害怕了”。
穿过森林时,丁程鑫的风衣扫过他的手背,带着熟悉的凉意。宋亚轩抬头,看见刘耀文已经攀上了树梢,正用弩箭瞄准远处的鹿群;张真源和严浩翔在检查地面的足迹,动作间带着无需言说的默契;贺峻霖站在高处,披风在夜风中猎猎作响,像面无声的旗帜。
月光穿过枝桠,在他们身上投下斑驳的影。吸血鬼的永生漫长而孤寂,可当七道身影在林间穿梭,当武器碰撞的轻响与彼此的低语交织,这永夜仿佛也有了温度。
当第一缕晨光爬上古堡的尖顶时,七人带着猎物回到地窖。宋亚轩的箭筒空了一半,丁程鑫的风衣沾了些血渍,刘耀文举着只雪狼的獠牙在炫耀,张真源已经开始处理新鲜的血液,严浩翔在擦拭手杖上的雪迹,贺峻霖正往壁炉里添柴。
马嘉祺靠在门边,看着眼前的景象,忽然觉得,所谓永生,或许并不在于活过多少个世纪,而在于每个漫漫长夜里,总有那么几个人,会和你一起等待黎明,一起分享血酿,一起把冰冷的古堡,变成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
座钟的滴答声在空荡的地窖里回响,像在为这永夜里的相伴,轻轻计数。而他们知道,只要彼此还在,这永夜就永远不会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