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真的走了,二话不说就回了雨城。
凌霜独自在花店里郁郁寡欢,一想到余生居然真的生气了,她心里就像有只猫爪子在不停挠似的,说不出的怪异难受。
一束紫色的满天星已经被她拔成了光头,付恒宇进来正好看到这一幕,不由的笑着问:“请问那束花犯了什么罪吗?”
凌霜笑笑,佯装凶狠地说:“它试图逃跑,所以我正惩罚它呢。”说到惩罚,她突然想起余生的吻,脸上便热乎了起来。
她荡漾起来的红晕却让付恒宇看傻了眼,笑靥如花,原来如此。原以为自己可以做到清醒地旁观,填满自己空了的灵魂后,他会在适当的时间里像残叶落进了泥土里,无声无息地消失。
可是遇见的那天,她在一片姹紫嫣红里站立,轻轻一笑,世间万物瞬间便失去了颜色。那一天,他突然觉得感恩,感恩天亦有情,有生之年里,居然还能怦然心动。
因这心动,他的世界多了无数的色彩,甚至慢慢遮掩了地狱里的灰暗。
被一个男人傻呆呆的看着,凌霜觉得芒刺在背,有些坐立不安又不知所措。目光一扫,她惊呼起来:“付老师,你的手怎么了?”
如梦初醒,付恒宇窘迫地笑道:“哦,没事没事,不小心碰到了。”
两个手掌绑满了绷带,这叫不小心碰到?从痕迹上来看,受伤的是拳头的部位,什么样的动作会把拳头碰成这样呢?
就算好奇,凌霜也绝不会多问一句,她轻浅地一笑,“怪不得这么多天没来上课,晨晨都问了好多次了。”
“哦,是吗?抱歉抱歉,事出突然,我都没给孩子们一个交待。从今天开始就会恢复上课了……那我回去准备准备。”
“好的,那你小心一点,千万别沾水。”凌霜起身送他,还客套地说了句废话。正常人受伤了也不会沾水的好吗?可是关心的话十有九句都是废话,她也表示很无奈。
就这么一句废话,也让付恒宇心潮澎湃,他走到门口又回头深深地看了凌霜一眼,表情凝重地说:“谢谢。”
凌霜愕然,难道他也生气了?就因为自己说了句废话?这年头的男人怎么都这么小气。
雨城。
余生的小诊所已经被病患给包围了,附近都是密集的居民小区,每到换季生病的孩子就特别的多。加上余生在雨城人民医院的名气,有些孩子甚至从别的地舍近求远地来找他看病。所以他刚回来就一直在诊病,忙的连电话都抽不出时间给凌霜打。
这一忙就到了晚上十一点,蓝诚买了宵夜过来,幸灾乐祸地说:“这就是你之前消极怠工的后果,如果你天天坐诊,那些孩子至于受这样的罪吗?多可怜呀,一个个疼的哇哇哭。”
余生没好气地瞪他,“我又不是神仙,坐在这里就没人生病了?”
“这次准备呆多久?不会过两天又要走吧?我说你,既然找到人了就带回来呀,两头跑你累不累呀你。”
“答对了,确实只呆两天,我回来主要给谭医生培训一下如何应付这些症状。我喜欢丽城,再说了,那是活生生的人,你以为小猫小狗呀,拎在手里就回来了。算了算了,说了你也不懂。总之我的事你少管,我到是问问你,近来有看到白静吗?”
余生大口吃着东西,突然想起答应过凌霜,要问问白静的事。
蓝诚的脸一下就黑沉了,“见是见过,不过我被放弃了。她说之前的男朋友为她离了婚,她准备要回他身边去了。你说,女人咋就这么狠心呢,两三年的感情说断就断,连头都不带回一下的。”
余生揉了揉发酸的肩,正色道:“你没觉得她哪里不对劲吗?比如身体状况或是精神状况。”
“让我想想,你别说,经你这么一提醒,还真是。之前都好好的,就最近大半年,她突然就不让我碰,然后动不动就发脾气玩消失……你别吓我,你是不是知道什么了?她生病了吗?”
蓝诚紧张了起来,他一直以为变了心的女人就像变了性的妖怪,一切反常的行为都不过是为了逼他离开而已。如果真如余生所说,白静是因为生病的原因才疏远自己的话,那这段时间里自己同样阴阳怪气的回击又算什么?
“你呀,就是神经太大条了,你要记住,一个人要是有反常的行为,一定是有原因的,而且是说不出口的原因。作为身边最亲近的人,如果你不能及时发现的话,这会加重她的反常,会引发一系列的心理问题,比如说她会因此觉得寒心、孤独,甚至觉得这世上根本就没人真正关心她。”
见蓝诚已经急的满头大汗,无助地看着自己,余生忙安慰:“当然,这些只是我的猜想。听凌霜说,她去丽城看她们母女的时候,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伤感忧郁,人也很憔悴,而且还天没亮就不辞而别了,之后打电话也经常打不通,不知道她在干些什么。凌霜很担心她,所以这次专门叫我了解一下。”
“完了完了,余生,听你这么一说,我觉得自己太混蛋了,她一定是出什么事了。想想,半年前,那个丁沫根本就还没出现,她不可能是因为他才要闹着和我分手的。我怎么就这么蠢,居然和她较起真来,还赌气地做些让她生气的事,我……唉!”
余生轻叹,拍拍好友的肩,诚恳地说:“哥们,我特别理解你的感受和行为,在感情面前再精明的人也有盲目的时候。所以你也不必自责了,目前最重要的就是找到白静,想办法带她做个体检,我会帮你安排。你记住,迂回,不要和她对着干,一哄二骗三威胁……”
“等等,余生,你现在是在教我谈恋爱吗?看不出来呀,去一趟丽城,进步很大嘛。”蓝诚戏谑道。
余生泄气,只管埋头吃东西,他才不会告诉蓝诚,因为凌霜吃醋,他居然生气地走了。现在肠子都快悔青了,一想到凌霜这几天沉闷不乐的样子,他就巴不得长双翅膀飞到丽城去。
“余医生,你还没走?”谭微进来,见蓝诚也在,又笑着说:“蓝老板不公平呀,只给余医生送宵夜,那我们这些苦命的伙计就没有吗?”
蓝诚看了看余生,意味深长地笑着说道:“有有有,怎么可能忘记谭医生呢?你看我买了很多,这其中有一份就是你的。这样,你们慢慢吃,我先走了。”
“那谢谢老板,我就不客气了,说实话真的饿了,正准备出去吃点东西呢。”谭微大大咧咧地坐在余生对面,挑了些熟食开始吃了起来。
余生抬头,见蓝诚还在门口挤眉弄眼,忍不住随手把啃完的鸡爪子扔了过去。
谭微惊恐万分地看着余生,表情夸张地说:“我的天,我没看错吧,余医生居然也会扔东西打人。不不不,一定是我看错了,像你这样神一般存在的完美男神,是不可能像我等凡夫俗子一样随便扔垃圾的。”
说着还念念有词地闭紧了眼睛。
“我?完美男神?谁封的,叫他明天去医院挂个眼科或是神经科仔细看看。”余生脸不红心不跳地继续大口吃着面前的烧烤,还不悦地嚷嚷:“这个死蓝诚,叫他不要买烧烤不要买烧烤,这是间接谋杀!”
谭微更是睁圆了眼睛,这还是之前高冷的余医生吗?怎么出去了一段时间,回来就像基因突变似的,突然就接地气了呢?
如果说之前的余生是喜马拉雅山上未化的那块晶莹的冰块,那么现在大口吃着烧烤,嘴里损着人的余生就像冰块掉入了人间,化成了一捧温水,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伸手靠近。
只是,她明白,余生再是温暖的水,也绝不会为他停留。
关于他的执着她有所耳闻,光是想想,就对那个故事里的女主角产生了强列的羡慕妒忌恨。她不明白,像余生这样的男人,是个女人就不可能不爱上他,那个故事里的女主角怎么舍得躲起来,让他历尽千辛万苦地找寻,她难道就不怕失去吗?
她很好奇,这得是多自信的女人,才能这般笃定余生的痴情不改。
心里五味陈杂,为什么越好的男人越痴情,又为什么痴情的男人爱的总是别的女人呢?
唉,谭微心里一声叹息,嘴上却是欢快地说道:“全雨城,上到八十八,下到八个月的女性都称你是完美男神。怎么?我们都需要去挂眼科和神经科吗?那估计市医院的门都会被挤破的。”
余生失笑,佯装认真地说:“要学会透过假象看本质,美好的神话往往都是加工出来的。”
谭微不知道怎么接话,事实上她只感觉到自己的心跳越来越快越来越快,脑子有几分炫晕,根本不太听得清余生到底在说些什么。
她年轻吗?漂亮吗?温柔吗?凌霜的话以及委屈求全的可怜模样猝不及防地跳了出来,在余生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眼前的食物倏然就失去了味道,余生停了下来,漫不经心地喝茶,眼睛的余光不经意地打量起对面这个不知情的“当事人”。
25岁的谭微自然是年轻的,标准的瓜子脸,眼睛不大但有神,皮肤说不上吹弹可破但也是光滑白皙,齐肩的小卷发俏皮可爱,怎么看,也是一个让人赏心悦目的漂亮女孩。
性格嘛,开朗大方,来这里看病的小朋友都是很喜欢她的。
最主要的是,就算他再愚钝,也能从谭微常常看向他的炽热眼神中,感受到倾慕与迷恋。
如果说合适,无论从那个方面,谭微都比凌霜更合适。可是,这世上,什么都可以将就,就自己那颗心无法将就。再合适的人杵在面前,那颗心就是任性地起不了一丝涟漪,这或许就是感情的悲哀。
在爱情面前,就连我们自己也是作不了主的。情动,便是覆水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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