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谈话渐渐进行,我与这素不相识的女孩多了一些了解,至少我知道了她是个毫不介意疤痕的硬汉,奇怪的事情是,明明不介意疤痕,在她的身上却找不到什么留疤的痕迹——我想了想,这大概是因为在这以前她没有遇到什么不得不留疤的境状,又或者确实有疤痕留在她身上,只是被衣服遮盖住而显现不出来,再说了,我也是个不介意留下疤痕的硬汉,在我身上也没有多少受过伤的痕迹啊。
不管怎么说,我始终觉得去一趟药店是个好选择,买些消毒药水,或许一条绷带,虽然她受的伤并不严重,但万事都得小心行事,难道不是这样吗?
“那你愿意陪我去一趟吗?”女孩看着我的眼睛向我问道。
“诶?”
这个提议让我不禁皱起眉头,说实话惊讶得要死,虽说我们的确互相通报了名字,这也不代表我们就变成了朋友啊?为什么要我陪你去?我什么时候还不得不担负起这样的义务了?我看上去像路边随便什么人可以供你驱使的吗?
“我现在很难走路,附近也没有朋友……所以,拜托了。”
白火开始用一种特别的眼神看着我,这种眼神让我联想到在我小学时养过的兔子的眼神,虽然最后它死掉了,但在它活着的时候,它也拥有着这种眼神,惹人怜爱,又让人心生畏惧。
不过她拜托我这件事真的合乎常理吗?如果是我在汽车站摔伤了腿,我会随便叫上一个人送我回家吗?我紧皱着眉头,竭尽我所能的思考着那样的情景,结果出来是我永远不会这样做,也许你可以称现在这女孩在做的这件事为勇敢,我就要叫它愚蠢,因为天知道我会是什么人,别看我长的这幅样子,说不定我就是什么杀人鬼,或者是专门针对女孩子下手的变态,谁说得准呢?
“……好吧。”我说。
对这女孩来说幸运的事情是,我不仅不是变态,甚至还是个好人,至少是想要当一个好人的,于是我扶着白火站起来,正准备朝离这儿差不多有两个街区远的药店走的时候,突然想到一件事情。
“我不用带你一起去啊。”我说,“只要我帮你买过来不就行了?”
就是这么简单,一切清楚明白的铺陈在我们面前,现在只要白火愿意付给我钱就万事大吉了,而为了不至于让她误解我是想要带着钱逃走——说真的,谁会带着那一点钱逃走啊——我还会先把药品都买过来。明明是这样简单的事态,白火却不知为何啧了一声。
“诶?”
“什么?”
“你刚刚……”
“我刚刚怎么了吗?”白火笑着,“谢谢你帮我做这些,你真是个好人。”
现在我可是得到认证的好人了,这应该代表了一些什么,应该是有着什么意义的,我是这样相信的,至于我刚才所看见的一幕,大概是只存在于我脑海当中的幻想,这就是作为一个“爱幻想的人”将要付出的代价,这也没办法。
说行动就行动,我从来都是个雷厉风行的人,这就是我的作风,我从离这里两个街道远的药店买来消毒水和创可贴,和前台那个挺可爱的小女孩谈了几句话,然后就像风一样赶到车站来了,我真是动用了自己所有的力量,所有我借由孙雯雯和段月给我的锻炼我都用在了这一刻,就我体感时间而言,我觉得说不定才过去了几分钟,当然,从我在药店那里看到的钟表来看,光光我到那里去就已经花了十五分钟有余,一来一回就是半个小时,在我回车站之前,手上拿着消毒水和创可贴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怀疑起白火是否依旧会坐在原地,因为在我看来,我们才相互认识不到一会儿,都称呼不上熟人,也不知道对方的性格是怎么样的,也许在她看来,我就是个永远不会回来的混蛋,而在我看来,她就是个不耐烦等待的人,这样的情况也有可能发生。
但终究是没有发生,当我拿着药品返回车站,喘气喘得像头牛的时候,白火依然呆在原地,只是她没有坐在原本坐着的椅子上,而是倚靠在车站的柱子上,她看到我回来,朝我招了招手。
也就在这一刻,我突然觉得有点感动,这感动不只是因为白火真的是个漂亮得过分的女孩,而是因为她真的呆在原地等着我回来,不过话说回来,她其实也无地可去,就像她说的,她脚受了伤,走路也很难,她能到哪里去呢?
可我还是觉得感动,这感动大概是因为,我觉得自己是不值得被等待的人,但白火还不认识我,她还不知道我的本质,不知道我的生活,我的一切都是一团乱麻,所以她不会抱有太大的不安,所以她也就安静的倚靠在柱子上,等着我买药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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