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星与月
超小超大

第三十一章

黑剑和白钢锋刃交击,如同黑白两色风暴。

剑术基本动作,无非是突刺、拖割和劈砍。但在真正的实战中,结合步法、身形的变化以及外部环境,三种基本动作却是千变万化。

修稳扎稳打,好不容易将艾伦逼入墙角。电光火石间,艾伦足蹬墙面发力,猱身而上,剑锋逼得修不得不退让。

嗖忽间,攻守易势。

修退入墙角,艾伦长剑咄咄逼人,攻势不减。

突刺,挥砍,挥砍,突刺;剑身格挡,剑刃招架,上挑。

每一招,修都无法闪避,只得硬生生接下。剑风割得脸生疼,身边的墙壁像豆腐一般被切削,留下道道深痕,片刻后便满目疮痍。

修的言灵所发出的声音,也已经不堪重负,原本是海洋涌动的声音,如今充满了噪声,甚至发出酸牙刺耳的咯吱声。但很快,这声音过去了,沉闷的压抑中酝酿着雷声。

激烈的对抗中,修渐渐明白了艾伦所传授的剑术要点。

“时刻保持重心。”

“你要注意的首先不是剑,而是对手的手腕和脚。哦,还有对手的嘴。”

“用手臂挥剑,用手腕转动剑柄,并且时刻注意你的脚下。”

“剑士犹如大树,轻易不要后退,更不要跳跃。”

“抓住机会,切勿怜悯。”

修牢记父亲的教诲。这些都是无数次生死搏击中得出的经验。

观察对方手腕的动作,用最难察觉的动作举剑迎击,注意保持体力,修用一把剑防得密不透风,打到后来,可说是游刃有余。

与此同时,言灵的声音也变了,磅礴的暴雨之后,是让人舒适的沙沙的微风声。虽然每一次肉体的对抗都格外剧烈,但言灵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宁静。这宁静中,又带着植物破土生长的声音。好像藤蔓结成厚实的墙壁,硬生生抵御住了钢铁的轰击。

艾伦久攻不下,退后一步,微微点头道:“修,你防守的时候,总是比攻击做得好。”

“是嘛!我也觉得不错。”修身上出了一身薄汗,表情有些得意。为了准备庭前决斗,几天来和父亲反复练习,自觉进步了许多。

“可光凭防守,是绝不可能取胜的。”艾伦放下了手中的剑,“修,你很怕伤到对手吗?你握着真剑的时候,进攻总是不够积极。你要知道,这在真正战斗的时候,足以致命。”

“我……”修也放下了剑,犹豫道,“我毕竟不是杀人狂魔,若没深仇大恨,有人会愿意看到别人血肉淋漓的样子?”

艾伦摇头道:“一位剑士在战斗的时候,只需要考虑胜负。”

“胜负不就是生死嘛。”修皱眉为难道,一剑真砍实了,以他现在的力道,绝对是一刀两断的份。

“修,你想得太多了。”艾伦难得严肃,“你的性格总是容易想很多,换到平时是深思熟虑,但在战斗的时候,这便很糟糕了。世间的纷争太多,大多不是我们能决定的。作为一位剑士,你要做到心无挂碍,尤其是生死决斗,切勿怜悯你的敌人。你要知道,既然你已经卷入了纷争,就要有斩断一切的决心。”

“我懂了。”修犹豫片刻,下定决心。

“你还不懂。”艾伦盘脚坐到地上,将长剑横置在腿上,“坐。”

修同样盘脚坐在父亲的面前。

偌大的黒堡校场里,只有父子两人对视。

艾伦良久后,拿过修的黑钢长剑,抚摸着剑身道:“不错的剑。”

刚说完,艾伦右手忽然抓紧了剑身。剑锋划过手掌的皮肤,一抹鲜血立即侵染了黑色的长剑,血珠顺着剑脊流下。

“爸,你在干嘛。”修措手不及,一手抢在剑柄上,一手握住艾伦的手腕,却完全无法压制住艾伦的力量,只能眼睁睁看着剑身被染红。

“战士的武器就是战士的生命。在我的家乡,战士们手中的每一把剑,都要先饱尝他自己的鲜血。”艾伦右手直到剑尖才停下,“现在它已经见血了,我血脉相连的儿子。”

血珠沉默地滴落在校场地上的砂岩上,修一时无语。

“修,你要记住,我可以替你流血。但总有一天我会不在,到时候如果一定要流血,我希望流的不是自己儿子的血。”

说完,艾伦将剑还给了修。

修双手接过,手上莫名一沉,觉得这把剑比以前重了许多:“爸,我知道了。”

艾伦一笑,摊开手掌,伤痕已经愈合为一道淡淡的疤:“来吧,再打一场。”

两剑交击。这一次,黑色的风暴更加猛烈。

校场内,争锋相对。校场外,太阳将影子一点点拉长。

修走出校场的时候,已近黄昏。

林奇已经等在外面,比起明天的庭前决斗,他更关心和夏普子爵的私人关系。

见修出来,林奇满脸堆笑道:“先生,子爵大人找你。”

“修,这位子爵该不是瞧上你了吧,三天两头找你。”艾伦当着林奇的面调侃。

修脸上有些不自然。他对这位子爵大人也不太感冒,但奈何人家对他十分热情,几乎是每天上门邀约。

林奇脸一黑,咳嗽了声:“先生,夏普子爵是正一教教徒,这种事情可开不得玩笑。”

正一教教徒是出了名的反同性恋主义者。

“爸,我会早点回来。”修了解艾伦的警惕心理。父亲对所有上流贵族都有一种疏离感,修只以为是当年被追了几百法里的后遗症。

艾伦潇洒地挥手,目送两人离去。

“夏普子爵,三十人团副团长,真是让人怀念的名字。”望着马车逐渐远去,艾伦独自喃喃道。

此时,马车内的林奇正和修谈起三十人团的丰功伟绩。

所谓三十人团,便是由正一教教宗直接指挥的护教卫队。战团名副其实,只有三十个人。

修乍一听只觉毫不起眼,还以为就一仪仗队而已。但听完林奇的描述,修才知道自己带着前世的惯性思维,以致大错特错。

在僭灵纪末期,曾有过百万人类军队集结对峙精灵部队的战役。参战的精灵一方,只出动了区区三百个人。战役的最终结果是,百万人类大军溃败,其中大半被屠戮殆尽,精灵一方则是几乎无损。

当时的人类军队副统帅,正是举世闻名的人类英雄、诺曼王国的国父杜兰特。

这位伟大的英雄在战役之初,便向大元帅指出,若是保持现在的战术思路,此战必将惨败无疑。

最直接的是战斗力对比,人类一方几乎全部是普通人。精灵一方却至少有十多位秘法师,十多位大灵媒,一百五十位言灵骑士,剩余全部是资深奥法师。表面上看,双方人数看似悬殊,但实际战力占优的是精灵一方。在这种情况下,人数非但不是优势,反而是极大的劣势。原因只有一个——后勤补给。

人类百万部队集结,连营数十里,人吃马喂,后勤保障压力极大。魔法又没法生造出粮食,只能靠大后方一点点运输。与之相反,精灵们全部由精锐组成的战力,后勤压力极小,机动性极强,几乎称得上来去自由。两相对比之下,人类一方更像无力的软体动物,没有锋利的爪牙,只有臃肿不堪的躯体。

一群普通人要和一群超凡者怎么打呢?!

排成紧密队形,便是被魔法师屠杀,排成松散队形,则是被骑士们屠杀。就算这些普通人都有决死的战斗意志,那又如何,空有意志,什么都做不了。

当然,大元帅也不算蠢得无可救药。他打的如意算盘是,精灵生性高傲,可以让炮灰们先消耗精灵的体力,然后精锐部队一拥而上,决定胜负。

杜兰特却觉得这主意太过一厢情愿。前方又不是精灵王都,精灵部队若是避而不战怎么办,百万大军的粮草能支撑到几时?比这更糟的是,精灵部队要是截断粮道、烧毁粮仓,以人类的实力能守得住吗?

一旦失去了后勤供给,百万大军饿个三天,战斗力直接归零,饿个七天,全军崩盘。到时候,就连人类压箱底的精锐部队也要在乱军中遭殃。

杜兰特的意见合情合理,得到了大多数人的同意。但大元帅似乎是中了邪,力排众议,一定要尝试前人从未成功过的战法。据传,英雄杜兰特当时便愤怒地指责众人,称这是懦夫们的抱团取暖。

事情的发展,果然如杜兰特所料,精灵部队袭击了后勤线路。人类在原地坚持了十天。十天后的晚上,人类终于崩溃,骚乱从一个营迅速扩大到全军。精灵们趁机一路掩杀,最后能逃得一命的,不足万人。

这场战役发生在西大陆南方的圣洛伦盆地。此战之后,此地便更名为死亡盆地。传闻,数万年后,途径此地的人们,仍能听到飘荡在风中的哀嚎。

死亡盆地战役之后,这个世界便再也没人尝试大规模集团军战役。小规模团队作战成为绝对的主流。

修在心里仔细思考了一番,直接将三十人团和十万雄师划上了等号,而且是完全没有后勤压力的十万雄师,机动力超强的十万雄师。

这样一想,修立即明白了教宗麾下三十人团的可怕之处。据林奇所说,三十人团的实力格外出众,成员皆是千挑万选,不比普通战团,已经相当于诺曼一个公国的半数战力。夏普子爵的实际地位便相当于公国的副军事长官。

“可惜当年那位大元帅听不进劝告,百万人就这样白白死了。”林奇叹息道。

“能当上百万军队统帅的人,绝不可能那么蠢。”修不以为然道,“如果历史上记载的都是真实的,那他当时一定有逼不得已这么做的理由,或者说,有想要这么做的动机。要不然,也不可能有人支持他。”

明眼人一看便是找死的事情,还有人去做,这本身就很可疑。

“你是说大元帅故意的?”林奇惊讶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怎么知道。总有他的理由吧,谁能清楚呢?也许在他们看来,大英雄杜兰特才是那个单纯无知的人。”

两人继续聊着,又说回了夏普子爵。

林奇是商人世家出身的子弟,对各地的上流圈子都非常了解。从他口中,修才知道,原来看起来非常年轻的夏普,已经五十出头;美食家莫尔蒙爵士则是王室委派的兰纳郡保民官,前天有过一面之缘的戈斯法师是本地的正一教的黑袍主教,同时也是正一教虔信者议会的一员。

林奇顺带还讲了一些贵族称谓上的忌讳。比如,魔法师戈斯爵位不高,为表尊重,通常是直呼为戈斯法师;伯爵以上的贵族称谓,都是直呼爵位加上姓氏,因为这类贵族,大多是大家族的族长;伯爵以下,就相对比较随意。此外,爵位也并不完全代表贵贱高下,像夏普子爵这样的强者,连杜威伯爵都要恭恭敬敬喊一声“大人”。

修还了解到,为了笼络魔法师阶层,只要有魔法师投奔某位贵族,就会立即获得爵位。骑士的待遇就要差点,很多服役多年都没获得爵位,但在平民眼中也已经是高高在上的了。

林奇对修的事情非常上心,不仅为修普及了贵族阶层的知识,还出乎意料地建议修不要着急投靠夏普子爵。

“正一教虽然势力庞大,但是教内规矩太多,和地方贵族还有些纷争。像先生这样的人才,还是再看看比较好。”林奇一脸公正地建议道。但修觉得,这里面八成有些私心,自己要是投奔夏普,找到通灵师解决了若依的问题,那他林奇的魔法奥秘找谁学去。

建议虽是这么建议,林奇对夏普个人仍是赞不绝口。在他眼里,子爵大人侠肝义胆、公正无私、艰苦朴素,不仅实力上出众,道德品行上也没得挑。还说,若是正一教徒都如夏普一般,那便当世无敌了。

就这几次的接触来看,修与夏普也聊得颇为投缘。这位子爵大人思路清晰,记忆力超群,话语间风趣幽默,还没有大人物的架子,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

可是,修总觉得这人城府颇深,还是离远些比较好。相比之下,有点小心思的林奇倒是可爱许多。

“夏普子爵没有娶妻吗?有没有恋人之类的?”修问了个不着边的问题。

“从未听说过。恐怕世俗的女子,子爵大人是看不上的。听说,子爵大人还发过誓,将一生献给神明。”

修恍然大悟,难怪觉得夏普异常熟悉,隐隐让人觉得不妙。这个人很像前世的自己啊,无亲无故,没有爱人,乏人问津,生活也过得朴素,骨子里也没什么信仰,可说对世间万物少有依恋。

一个人若是足够光棍,便足以叫人害怕。因为他心中空无一物,干出任何事情都不足为奇。

正思量间,马车已经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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