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用主义形态展演的行为的稳定性遭到干扰,被迫出现一种占主导地位的“确信”的修正,而“确信”现在可以被表述为设定,并归入一种测试。测试的条件原则上跟不成问题的确信值得信仰的条件相仿:即行动着的人取得主要成功的条件,他们通过社会工作维持他们的生活,并使其变得轻松点。因此在上述例子中,基本命题的经验效力,法则假设的充分性和经验科学理论整体,都跟某种行动成功的标准发生关联,行动成功从一开始就展现在劳动着的人群主体间的语境中,它展现出它是社会的。这里建立起一种阐释学的预先理解,它对分析哲学的科学理论保持沉默,才使得在设定基本命题时使用规则成为可能。只有当我们将研究程序把握为社会制度化行动的综合进程中一个部分时,通过这个综合进程,社会群体才能维持他们从本性上来说就很棘手的生活,只有这时,所谓的基本问题才冒出来。因为现在基本命题不再只从单独观察中引出经验效力,而是让单独感觉预先融入由不成问题的确信所组成的领域,让它们在经过证明的确信组成的更为广阔的地面上,从融入中引出经验效力;这一切发生在实验的条件下,而实验条件本身则模仿在社会劳动系统中朴素建构的对行动成功的控制。当经过实验检验的法则假设的经验效力从劳动进程的语境中产生,严格经验科学的认识就失败了,同一种生活联系要被解释为劳动的行动类型,对自然具体的掌握。
在技术上建议如何对给定的目标进行合理化的手段选择,从科学理论的观点看,并不能推出它是可持续的,甚至是偶然的:科学理论更多地从一开始给出的信息起就是按照在劳动进程中使用物质的方式,进行技术使用的规则。波普尔的关于接受还是拒绝基本命题的“决定”同样是出于阐释学的预先理解,这一预先理解引导了社会劳动系统的自我调节:参与到劳动进程的人关于某项技术规则成功还是失败的标准必须达成一致。在特定任务中,一项规则可以证明自己成功或者失败;规则在任务上决定自己的效力,而一方面任务总是拥有社会的约束力。如果说对成功还是失败的判定应该在主体间有效,那么技术规则对成功的控制就要以任务为衡量,任务是由社会劳动系统设定的,也就是说是具有社会约束力的,还要以规范为衡量,人们必须对规范的意义达成共识。绑定在分析—经验规定上的研究进程不能躲回到生活关联之后,它总是被阐释学地提前设定好。
在法庭程序中,基本命题的经验效力总是率先以社会定义的行动预期的意义为度量;而在研究进程中,则以社会定义的性能成功的意义为度量。在两种情况下,要处理的都是社会设定的规范系统,但二者也有影响重大的区别。在巨大的历史变迁范围之内,劳动的意义显得相对恒定,同时,伴随着时代和社会结构的变迁,不仅法律系统以及生产方式发生着改变,法律本身的意义也在发生改变——对于其他社会规范来说也是同样的。对于将客观化进程改造得可以使用的实践旨趣,很显然要超过其他所有生活实践的旨趣:在自然条件的强迫下,通过社会劳动维系生存的旨趣看起来在人类这个物种迄今的发展阶段中始终都是恒定的。因此,就俗世历史与文化门槛的技术使用的意义达成共识并没有什么原则上的困难;经验科学表达的主体间的效力,是以这种预先理解的标准为基准的,于是得以确保。的确,表达的这类高阶的主体间性反作用于这样的结果,作为基础的旨趣,其存续要归功于其相对于历史和环境保持中性的稳定性,而这旨趣本身同样被人遗忘了。变得不言自明的旨趣退回到背景中,不再成为主题,于是它一旦在方法上投入认知的开端,就主观地从参加研究进程的人的意识里脱落。
所以纯粹理论的假象能够在现代经验科学的自我认识中持存。在从柏拉图(Plato)到黑格尔的经典哲学中,理论的立场被把握为建立无欲求的欲求之上的沉思。随着这一传统的演进,分析哲学的科学理论仍然坚持这一立场:无论研究进程历史地产生自何种生活语境,当考虑到经验科学表达的效力时,它应该从所有的生活关联中解放出来,并非不重要的是跟实践脱离,而希腊人对于真正的理论就是这样设想的。在经典的前提条件之上建立了这样一个先决条件,即价值中立的要求,它无论如何对于古代人来说都是陌生的。事实上,对于现代科学而言,假如一种与社会劳动系统相结合的语境(且这语境本身贯穿了理论最为内在的结构并规定了什么会是在经验上有效力的)受到指引走上了内在批判的道路,那么就危险了。
17世纪严格意义上的经验科学伴随着近代物理学诞生了,其诞生的历史情境对于经验科学的结构而言根本不是外在的;这情境要求从技术立场中汲取出理论的雏形和经验效力的意义。人们需要进一步从劳动者的视角和旨趣视野出发去研究和认识。直到这时,理论的角色和物质生活再生产的角色才在社会上严格地相互区分开,而通过必要分类的认识的垄断则变得不可争辩。现代市民社会通过劳动增殖为财富创立了合法性,只有在现代市民社会的框架中,科学才能从手工业的经验领域中获得推动力,研究才能逐渐地融入社会劳动的进程中。
伽利略(Galileo Galilei)及其同代人的力学撕碎了自然,其目光落在这样一种技术使用的形式上,亦即在近代工厂框架里发展出的同一种形式:它依赖于把手工劳动程序合理性地分解为若干基本工序,把自然事件机械地类比为工厂组织生产的劳动流程加以把握,也就是说用技术规则的需要来校正认识。认识在生活实践上跟劳动关联,产生于当时一种机械论世界图景的框架内,在所谓的工场手工业阶段的时代;自此以后,认识的一种特殊形式就变成了普遍的形式,而且在科学占据主导地位的实证主义式的不证自明状态中,变成了排他的承认。以上这两件事实当然都历史地跟现代市民社会另一种发展趋势有所关联。
交换关系在什么尺度上控制了劳动进程,并且在什么尺度上使得生产方式依赖于市场,那么在社会群体世界里构建起来的生活关联,人之于物、人与人之间的具体关系就是在同样的尺度上撕裂了的。在物化的进程中,物在具体状况下对我们而言所是的东西,以及人在特定情境下对我们而言所意味着的东西,都被假设为一个自在(Ansich),然后它就可以作为一个“价值”附带的性质被赋予表面上中性化的对象。经验科学上客观化的东西的价值中立,就是这种物化的产物,同时也是从生活语境中抽象出来的价值本身。就像一方面人实际投入的劳动力和消费者可能的享用消失在交换价值中一样,另一方面,社会生活关联和引导认知的旨趣的多样性在对象上黯淡了光芒,这里所说的对象,是在剥下了主观化价值属性的皮肤之后还剩下的对象。旨趣排他的统治地位无意中越来越容易地得到贯彻,旨趣将自然世界和社会世界纳入劳动进程中,作为开发进程的补充,并将它们转化为生产力。
这种针对掌握对象化进程的实践认知旨趣,只能让自身形式化到这种程度,即它只能作为实践认知旨趣的一种,隐藏在经验科学的认知命题中。相互孤立的量可以按照规则预测的行动与抽象的介入措施之间的关系从社会劳动的行动语境中脱离,从而变得只同关系本身相关。但我们甚至不能在规定汇聚而成的法典里辨认出技术规则需求的相关性,正是这种相关性剥夺了介入与反应之间的工具性关系针对实践目标的有用性所具有技术上的意义。研究进程面对它自身,最终只想要处理协变量之间的功能语境,处理自然法则,着眼于自然法则,我们自发的精力局限在这样的事情上,我们不带旨趣地,完全避开生活实践地,也就是说以理论的立场去“认知”自然法则。
严格认知的排他性要求就是为了唯一的一个旨趣,剥夺其他所有引导认知的旨趣,而认知甚至从来没有一次意识到这唯一的旨趣。
价值中立的假设承认,分析—经验的程序不能确认生活关联,虽然分析—经验程序是在生活关联中保持客观的。我们在固定于日常语言中的生活关联,在社会规范中舞动的生活关联内部感受和判断物和人,我们着眼于某个特殊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描述性的内涵和规范性的内涵就生活于其中的主体和被感受到的客体本身无差别地表达出同样多的东西:“价值”辩证地在两者间关系中构建自身。但一旦“价值”被还原为表面上中性化的物的一种独立性质,无论是客观化为理想的对象,还是主观化为反应形式,那么生活世界的范畴不但没有被打开,反而会被隐藏。只有通过这种方式,这些范畴才获得了控制理论的力量,理论成了实践的牺牲品,因为它在自主的表象下嘲笑着实际上不可摆脱的语境。在语境之内,如果不去同时反思视点,在这视点之下的对象根据其内在的要求产生某种效力,那么就将没有任何理论能够对它的对象形成概念:而所谓某种效力,就是“人们事后作为价值认可的东西,它不是外在地与事物发生关系……而是内在于事物之中的”。
在经典意义上,价值中立跟理论立场没有丝毫关系;相反,理论立场是跟表达效力的客观性相符合的,这种客观性是通过限制在技术性的认知旨趣上成为可能的——并且是由此交换而来的。这种限制并不扬弃将研究进程跟生活实践的动机进行规范性连接的做法;它甚至不经过讨论就从各种不同的动机中挑出某个特定动机置于统治地位。正是一种自我隐藏的技术认知旨趣覆盖了对某个情境的被遮蔽的、在一定程度上有些独断论式的整体理解的投入,就连那个从事严格经验科学的社会学家,在对于整体的理解根据假设的普遍有效性要求,从他手上溜走,因而融入形式化的初级阶段趋势之前,他也悄悄地把两者看作同一个东西。如果跟情境相联系的经验必然进入经验—分析科学的趋势中,如果引导认知的旨趣可以被单纯地形式化,但又不会被悬置起来,那么这些旨趣就必须被置于控制之下,作为从整体社会语境中出来的客观旨趣而被批判,或者被合法化——除非人们想要在分析—经验程序的门槛上阻止合理化。
当辩证法在这里不是意指别的,而只是指这样一种尝试,即在每一个瞬间都将分析当作被分析的社会进程的一个部分,并且当作这个进程的可能的、批判的自我意识来形成概念,这时,关于这类旨趣的反思被迫导向辩证式的思维——但这也意味着,要避免将辩证式的思维置于那些分析工具和被分析的数据之间外在的、纯属偶然的关系之下,而这种关系又可以被置于针对对象的和对象化进程的技术使用的关系之下。只有这样,社会科学才能消灭在实践上产生诸多后果的幻象,就仿佛人们有可能在历史中完成对社会领域的科学控制,借助(科学所催生的)控制一切的技术力量,成功地从自然的宰制之下解放出来,就好像人们在面对自然时已经有能力用同样的方式实现这一目的一样。

一场论战:反对被实证主义割裂的理性主义(1964)
汉斯·阿尔伯特(Hans Albert)致力于批判一篇关于分析哲学的科学理论和辩证法的论文,在这篇论文中我记录了在德国社会学学会图宾根工作会议上爆发的卡尔·R.波普尔和西奥多·W.阿多诺之间的论争。直到现在还在使用的交替耸肩的策略不是那么富有成效。因此,无论这次论战的形式如何成问题,我都欢迎它的事实。
为了能让我们对于争辩的基础拥有某些共识,我必须在讨论之前提出几点值得注意的地方。我的批判既不是针对严格经验科学的研究实践,也不是针对行为科学社会学的研究实践——如果它存在的话;另一个问题是,它是否能够在社会心理学小群体研究的界限之外存在。我的批判只针对这类研究进程的实证主义意涵。因为正确实践的错误意识反过来会作用于研究进程。我不是要争辩说,分析哲学的科学理论支持了研究实践,并且为阐明方法论的决定作出了贡献。此外,实证主义的自我理解有着非常有限的效果;它使得有约束力的反思停留在经验—分析(也是形式的)科学的边界上。我反对的是一种被错误意识隐蔽的规范性功能。按照实证主义的禁令,整个问题领域都必须排除在讨论之外,并且将其归入不理性的立场,哪怕它完全有能力进行批判的阐明,至少我是这么想的。确实,假如那些跟标准的选择和支持立场的论据的影响力相联系的问题不能进入批判性的讨论,而必须交给纯然的决定,那么经验科学的方法论本身就比什么都更不理性。因为我们对于有争议的问题用合理性的方式达成一致的机会,事实上是很有限的,所以我认为如果还有原则上的保留,阻止我们充分利用这些机会,这将是危险的。为了我能够弄清合理性所包含的维度以及彻底穿透实证主义边界的表象,我自然开辟了一条有点老式的道路。我坚信自我反思的力量:当我反思在研究进程中发生的事情,我就能成功地得到这样的洞见,我们已经在理性讨论的视野中活动了,这视野扩展得如此遥远,已经远远超过实证主义所允许的范围了。
阿尔伯特把我的论据从我对于波普尔见解的内在批判语境中孤立出来。于是它们变得很乱——以至于我本人都几乎没法辨别出它们。阿尔伯特这样做是为了唤起这样的印象,就好像我想要在这些论据的帮助下,在社会科学研究已经基础牢固的使用方法之外,再引入什么新的“方法”之类的东西。我绝没有这方面的意图。我之所以在讨论时把波普尔的理论选为典型,是因为他刚好在某种程度上映证了我对于实证主义的怀疑。在罗素(Russell)和早期维特根斯坦的影响下,围绕着莫里茨·石里克(Moritz Schlick)的维也纳圈子最先拟定了如今已经变为经典的科学理论的基本特征。在这个传统中,波普尔采取了一个非常有特色的立场:他一方面是分析哲学的科学理论的非常显著的代表,并且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令人信服地批判过近代实证主义的经验前提。波普尔的批判构成了实证主义自我反思的第一阶段,但他是如此深地局限在实证主义里,以至于他在科学理论勾勒事实的时候,没有看透其客观主义的表象。波普尔没有反思经验科学中关于技术的认知旨趣,但的确,他决定性地反击了实用主义的见解。没有什么别的东西留给我做,除了重新提起我的论据跟波普尔的问题之间的联系,虽然阿尔伯特把这些问题弄得无法辨认。考虑到阿尔伯特对我之前的批判提出的种种指责,我打算重新表述我之前已然公开的批判,寄希望于它能以新的形式少招来一些误解。
无论如何,阿尔伯特首先指责我的是我误解了很多东西。他认为,我在如下几点上犯了错误:
在经验的方法论角色上;
在所谓的基本问题上;
在方法论表达和经验表达的关系上;
在事实和标准的二元论上。
阿尔伯特进一步设想,经验—分析科学的实用主义意涵是错误的。最终他坚持认为把执著于独断论的立场和理性论证过的立场对立起来是错误提出的选项,而这个选项又被波普尔的批判主义拿出来重复。对于这两个反对意见,我要联系着前面四个“误解”一起讨论,并打算在后面依次澄清。读者诸君可以随后再决定,要跟谁站在同一边。
我不是很乐意用科学理论的细节给一份社会学专业学刊增加负担;但除非我们升到事物之上鸟瞰全局,而不是陷在事物之内辨不清方向,否则我们难以展开讨论。
第一节 经验主义批判
第一个误解是关于在经验—分析科学中经验的方法论角色的。阿尔伯特正确地指出,任意来源的经验都可以落到理论之中,无论它是来自日常经验的潜在范围,还是来自流传至今的神话,抑或是自发的体验。只要它们满足如下条件,它们就能够转化为可以验证的假设。相反,对于这种检验本身而言,只允许有一个特定类型的经验——那些通过实验或者类似机制整理过的感觉经验。当然我们也要提到体系化的观察。现在,我绝不是要追问没有整理过的经验是否汇入了创造假设的想象之河;我也不是认不清检验情境的优点,检验情境通过可以重复的测验组织感觉经验。但如果人们不打算不惜一切代价地尊崇哲学上的纯真的话,那么就必须允许有这样的疑问:通过这样定义检验条件,表达的经验效力的可能意义是否就不能预先确定;并且倘若效力的可能意义是能够预先确定的,那么究竟是哪一种意义可以因此预先判定。严格科学的经验基础不能独立于标准,是由这些标准把科学本身放置在经验上的。检验的程序是显而易见的,阿尔伯特只承认唯一的一种合法程序,在若干程序中他只承认一种。道德感、匮乏和绝望、生命史的危机、随着反思改变立场——都作为中介促成了其他的经验。它们可以通过相应的标准被提升到检验实例的位置,比如由心理分析师提出的存在于医生和病人之间的转换情境就是一个例子。我不想比较不同的检验程序的优缺点,而只是想解释清楚我的疑问。阿尔伯特不能参与讨论,因为他坚定不移地把测验和用经验对理论进行可能的检验当成一个东西。对于我想要当成问题处理的东西,他都进一步归入不可讨论的东西。
联系到波普尔对于近代实证主义的经验预设的反对意见,我对这个问题产生了兴趣。波普尔认为感官经验中,存在者明确的自我给定状态这个主题有争议。直接就可以被验证为现实的理念和明确的真理的理念经不住批判性认识的反思。感官经验对一锤定音的明白性的要求,自从康德证明我们的感觉具有范畴元素之后就被驳倒了。黑格尔对感性确定性的批判,皮尔士对渗入行动系统的感觉的分析,胡塞尔对前表语经验的解释和阿多诺对原始哲学的清算,都从不同的出发点提供了这样的证明,即不存在直接的知识。寻找对明确直接的东西的原始经验是白费力气。即便是简单的直觉也不仅仅是通过生理的功能而在范畴上被预先赋予了形式——它还通过先前的经验,流传的传统和已经学到的东西,包括通过预料到的东西,通过期待的视野,甚至通过梦与恐惧的视野,而被规定了。波普尔用这句话来表达这样的洞见,即观察总是已经隐含了对显露出来的经验和已经获得的知识的阐释。更简单地说,经验的内容就是在先前理论的框架中阐释;因此经验内容本身也带有理论的假设性特征。波普尔从事实关系中引出极端的结果。他把所有的知识都拉到意见的层次、猜想的层次,而我在猜想的帮助下假设性地补充不够充分的经验,把我们的不确定性插入被遮蔽的现实之上。这些意见和打算只是根据其可验证的程度才有所区别。被检验过的猜想,一遍又一遍地屈从于那些严格的测试,即便这样,它们还是不能满足作为被证实的表达的程度;它们始终都只是猜测,尽管是直到目前面对消灭它们的企图仍然坚持了下来的猜测,简而言之,它们是被好好测验过的假设。
经验主义,就跟传统的认识论批判一样,都试图通过援引知识的起源来证明严格知识的效力具有合法性。但这样一来,知识的起源——纯粹思想、既定的传统,甚至包括感性经验都缺乏权威性。它们中没有一个能够保证直接的明确性和原始的效力,因此也没有一个能要求具有合法性的力量。知识的起源本来就不是纯粹的,通往起源的道路对我们而言是被阻断了的。因此,我们必须用对认识的效力的追问替换对于认识起源的追问。要求验证科学的表达是专断的,因为它使得表达的效力要依赖于意义伪造的权威。我们必须追问方法,而不是追问使知识得以合法的起源,通过方法,在那一团原则上不确定的意见之中,明显错误的意见才能被发现、被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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