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cjy
*参考文献部分,请参原文: Montague Semantics
First published Mon Nov 7, 2011; substantive revision Thu Feb 25, 2016
蒙太古语义学是一个自然语言语义学(natural language semantics)理论,并且同样和句法学(syntax)相关。它最初由逻辑学家理查德蒙太古(Richard Montague)发展得到,随后被语言学家,哲学家,逻辑学家们修正并拓展。该理论最重要的特征是其对模型论语义学的使用(model theoretic semantics),模型论语义学现在被广泛地运用在逻辑语言(logical languages)语义学,和反映对组合性原则的遵守(the principle of compositionality)上。后者指,整个的意义取决于其部分的意义及其句法的组合形式。在这里我们将介绍蒙太古语义学的起源,并总结一些其经典理论的重要方面,然后勾勒一些最新进展,最后我们将以一个反应了一些其理论的更当代特征的小例子来结束。
目录:
1. Introduction
1.1 Background
1.2 Basic Aspects
2. Components of Montague Semantics
2.1 Unicorns and Meaning Postulates
2.2 Noun Phrases and Generalized Quantifiers
2.3 Logic and Translating
2.4 Intensionality and Tautologies
2.5 Scope and Derivational History
3. Philosophical Aspects
3.1 From Frege to Intensions
3.2 Compositionality
3.3 Syntactic Categories and Semantic Types
3.4 Pragmatics
3.5 Ontology
3.6 Psychology
4. Concluding Remarks
4.1 Legacy
4.2 Further Reading
4.3 Example
Bibliography
1. Introduction
1.1 Background
蒙太古语义学是一种关于自然语言的语义学的进路,它最初由蒙太古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引入。蒙太古这样描述了他整个事业的目标“语义学的基本目标是,描述关于真句子(在给定的解释(interpretation)下),及其间的蕴涵(entailment)的概念 (Montague 1970c, 223 fn)”
关于蒙太古建立其语义学理论的方式的一些显著特征是:它是模型论语义学的,语义与句法间系统性的关系[句法-语义的同态运算],以及关于自然语言语片(fragment)的完整而明晰的描述。他的这些方式构成了一场革命:在乔姆斯基将数学手段引入到句法学之后,现在,这些相关手段现在同样被引入到了语义学之中。
蒙太古的方法后来变得很有影响力,许多学者开始在他的框架下进行讨论,并开展关于蒙太古语法(Montague Grammar)的专题会议。之后他的一些方法得到了一些修正与改变,一些总体上被接受下来而另一些则被完全抛弃。现在很少有人将自己的工作称为蒙太古语义学,因为的确这些工作已经和蒙太古的原始工作产生了很多差异。但他的想法在语义学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并永久地改变了其格局。在我们对蒙太古语义学的介绍里,我们将重点关注这些发展。
蒙太古是一个曾专攻于集合论(set theory)和模态逻辑(modal logic)的数理逻辑学家。他关于自然语言的一些观点必须考虑到他的这些数学背景。蒙太古认为自然语言是形式语言,就像谓词逻辑是形式语言一样。在他看来关于自然语言的研究是属于[可以被还原到]数学上的,而非心理学上的[手动@Chomsky] (Thomason 1974, 2)。蒙太古这样阐述了他的观点“我认为自然语言与人工语言间并没有任何重要的理论性区别,我认为可以通过一个自然而精确的数学理论来理解这两种语言的语义与句法(Montague 1970c, 222)”
关于这段话,有些时候只有第一段被人们引用,这可能引起一个大问题,即,蒙太古是否注意到了这两种语言间的巨大差异,例如自然语言的发展是没有一套先验性的规则,而人工语言却拥有清晰的句法,并服务于一个明确的设计目的。但是这整段话却清晰地表达了蒙太古的意思,注意,没有重要的理论性的差异。他所说的这样一个自然而精确的数学理论出现在他的论文《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 (Montague 1970c))》中。他变得最为著名时是在Montague 1973的出现之后[被杀害两年后],在其中,他的理论被运用在一些,在当时的哲学文献中被广泛讨论的现象上。
蒙太古对自然语言与人工语言相关的兴趣早在其讲授关于逻辑学的导论性课程时就展现了出来。课程要求人们去做一些将自然语言翻译成逻辑语言的联系。要回答这些问题需要一个双语者,他既懂自然语言又懂逻辑。蒙太古,其历史上首次提供了这样一种机械性的手段去获得这些逻辑翻译。关于这些他说到“应强调的是,这与模糊的直觉无关,就像初等的逻辑课中那样,而和我们已赋予其确切意义的断言有关(Montague 1973, 266)”。
我们接下来将描述一些关于蒙太古语义学的基本的思想。第二节则会提供一些更细节性的蒙太古语义学的组成,第三节会包括一些哲学性趣味的讨论,第四节则会提供一个更具细节的例子和深入阅读。
1.2 Basic aspects
为了实现他的目标,蒙太古使用了对于逻辑语言来说的标准方法,模型论语义学。这意味着,使用那些来自集合论的构造,一个模型是被定义的,进而自然语言的表达被解释为这个全集中的元素(或者集合,或者函数)。这样一个模型不必被视为一个现实的模型,一方面,这个模型给出的东西多于现实:自然语言不仅仅是关于过去,现在,将来的现实世界,还有那些可能的情况,想象,甚至是根本不可能的情况,而另一方面,这个模型给出的东西更少:它仅仅列举出语言所构想出的现实。一个例子是,当我谈论一些物质名词(mass nouns)时,比如“水”,就好像是水是同质的,没有最小部分一样,然而这在物理上并不正确。更多关于自然语言的形而上学相关,可参Bach 1986b。
蒙太古语义学对于一个特定的情形,比如现实世界,并没有兴趣,而有兴趣的是语言的语义属性。当形式化这些属性时必须提及参考一类模型,所以关于这个语言的解释也将会被定义为对一系列合适的模型的反映。一个例子,在导言中我们提及了对蕴涵的刻画是语义学的一个基本目标,蕴涵这个概念将被这样定义:句子A蕴涵句子B,如果,在所有模型的A的解释都是真的,则B的解释也是真的。同样,重言式为,它在所有模型下都为真,而矛盾则为,没有一个模型下为真。
蒙太古语义学的一个本质特征是句法与语义的系统关系。组合性原则描述了这样一种关系,它如今的标准形式是:复合表达式的意义取决于其部分的意义与其句法上的组合形式(Partee 1984, 281)。
一个例子,假定“走路(walk)”或者“唱歌(sing)”(对于这类中的每个模型)被定义为一个关于一些各自都分享了“走路”或者“唱歌”这一属性的个体的集合。通过诉诸组合性原则,如果这里有一个规则将这两个表达合并为一个动词短语,“走路并唱歌”,那么也一定会有一个相应的规则决定这个合并后的动词短语的意义,在这个例子中,这个最后的意义就是这两个集合的交集,所以,在所有模型中,“走路并唱歌”的意义,是“走路”的意义的子集。此外,我们还会有一个名词短语“John”和动词短语结合的规则。最后的句子是,“John walks and sings”,意味着,John是上面被提到的那个集合中的一个元素。注意到这样的一个事,如果在任何模型中的John是一个walkers与singers交集的元素的话,他同样也将是一个walkers的集合的元素。所以“John walks and sings”蕴涵“John walks”[这个简单的例子中暂时还没有引入句法上对于英语动词第三人称单数变形的处理,以及,给定,像walk和walkers这样两个词间的意义的关系]。
组合性原则的一个重要后果是一个句子所有句法上的组成都将拥有意义。此外,任何一个句法上的角色都将伴随着一个语义角色,以说明复合表的式的意义是如何得到的。所以,一个表达式的意义式由它形成的方式决定的。它的这个构成的派生(derivation)的历史也将在意义的决定上扮演重要角色。更多的讨论见2.5节[会造成影响的大部分是量词之类引起的辖域歧义]。
导言中的蒙太古语义学的目标的制定(刻画句子的“真”与“蕴涵”),表明他的方法仅限于陈述句。但这并不是一定的,在Montague 1973中,我们已经找到一些关于如何如理命令句与问句的建议。Hamblin(1973)和Karttunen(1977)已经给出了一个关于问句的语义学,通过将这样一个意义考虑为基于句子集上的(即命题集(sets of propositions))。Groenendijk and Stokhof(1989)将问句视作自认性质的意义的表达(namely partitions)。
由于蒙太古仅仅将句子看作孤立的,因此一些评论者指出在这种方法下句子的界限是严格限制的。但是对于话语(discourse)呢?显而易见的要求是话语中的句子要被一个接一个的解释。那么如何处理回指(anaphora)跨句的共指关系(co-referentiality)呢[即驴子句的问题(donkey sentence)]?第一个解决方法是话语表达理论(Discourse Representation Theory)(Kamp 1981)。一方面,它是蒙太古进路的后裔,因为它也运用的是模型论语义学,但另一方面它是偏离的,因为话语表达(discourse representations)是必不可少的。现在,已经有一些对于DRT的重新表述使其适用于蒙太古的框架中(见 van Eijck and Kamp 1997),稍晚一些的解决方法基于了一些逻辑上的改变,动态蒙太古语义学(Dynamic Montague Semantics)被发展起来,这个理论提供了一个对自由变项(free variables)结合的逻辑过程,并且它将会对后式产生影响(Groenendijk and Stokhof 1991)。所以,句子的边界对于蒙太古语义学并不是一个根本上的困难。
2. Components of Montague Semantics
2.1 Unicorns and Meaning Postulates
蒙太古最具影响力的论文是,《普通英语中量词的特定处理(The Proper Treatment of Quantification in Ordinary English(Montague 1973))》。它提供了一个,涵盖一些在当时被广泛讨论的现象的英语片段。其中一个例子给出了蒙太古语法的特点:独角兽(unicorn)(很多关于蒙太古语法的文章或专著都用独角兽来举例)。
考虑这两个句子,John finds a unicorn,以及John seeks a unicorn. 它们在句法上是相似的(subject-verb-object),但是有着很大的语义上的不同。根据第一个句子,我们可以说至少存在一只独角兽,但是第二个句子却是模糊的,因为存在这样两种解释:从言的(de dicto),它并不隐含独角兽的存在,从物的(de re)则可以。
这两个句子的例子是一个被叫作内涵语境中的量化(quantification into intensional contexts)的经典疑难。传统上,第二个句子被整个地看作一个内涵语境。而蒙太古处理的新颖的地方在于他将seek的对象[即unicorn]看作这个问题的根本。他将seek形式化为一个个体和一个更为抽象的实体间的关系,而不是两个个体间的关系,见2.2节。在这种分析下,我们并不需要说独角兽存在,而如何得到从物解读的意义,则是通过另外一种不同的方式,见2.5节。
蒙太古的策略是将所有表达的范畴诉诸到最普遍的那一个[一中范畴-类型提升的手段,例如他在PTQ中将及物动词词组TV,e.g. seek,处理为类型为<<s,<<s,<<s,e>,t>>,t>>,<<s,e>,t>>的东西],而在必要时通过意义公设(meaning postulate)缩小它。所以,最开始时find仍然是被视为一个在个体和抽象实体的关系,但一些意义公设将,在我们解释下的语片的这类模型限制为,find表示的仅仅是一个(经典的)个体间的关系。
这种策略的后果是,蒙太古的论文中有着太多的意义公设。而现在的语义学家们则更偏向于去直接表明,单个词汇的词汇意义中的语义属性,所以,find,被直接解释作两个个体间的关系。现今的意义公设主要被运用于去表达模型的结构属性(一个例子是时间轴的结构),以及去表达一些语词的意义间的关系[比如,单身汉就是未婚的男人]。对意义公设的角色的讨论,可见Zimmermann 1999
2.2 Noun Phrases and Generalized Quantifiers
像“a pig, every pig, Babe”这样的名词短语在句法上有诸多相似的表现,它们可以出现在同一个位置上,可以被组合,等等。但是如果说它们在语义上也是统一的看起来却会发生问题。一些建议是every pig指称(denote)普遍而通称的pig(universally generic pig),而a pig则是一只任意的pig。但Lewis(1970)拒绝了这些建议,他举的一个例子是考虑“the color of the universal pig”的问题,这个universal pig有着all colors[指的是universally generic color?],或者它是无色的[有点tmd柏拉图的味道,草]。
蒙太古的建议是将这些描述性的短语(descriptive phrase)的外延(denotation)当作是一个性质集(a set of properties)。举例来说,John的外延就是一个由他所拥有的性质所构成的集合,而对于every man则是一个every man所有的性质的集合。因此,它们现在在语义上也是一致的[这种对一致性的考量是2.1节中说的,他将所有表达式的范畴类型都诉诸并划归到最普遍的那一个的原因],可以以同一种方式去处理,对它们添加合取,析取算子或者任意的量化短语(包括像 most but not all这样的)。
这种抽象的方法[通常通过λ-calculus实现]导致了广义量词理论(generalized quantifier theory)的相关研究,见Barwise & Cooper 1981和Peters & Westerståhl 2006。通过使用广义量词理论已经实现了一个关于负极词(negative polarity items)研究的卓越成果,像是“yet,ever”这样的词。它们的出现会需要被“否定”合法化,“The 6:05 has arrived yet.”这个句子将被排除掉,而“The 6:05 hasn't arrived yet.”则是合法的。但是对于更多的负极词会出现的文本,句法学家之前并没有成功地刻画它们。而Ladusaw (1980)通过使用广义量词理论来做到了这一点,这对于形式语义学(formal semantics)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成功。他的建议大致如下,向下蕴涵(entailing expressions)的表达式将会允许从超集(supersets)到子集(subsets)的推论[或称向下单调的(downward monotonic),对表达式的单调性的考察也是广义量词研究的一个重点],而“no”则是一个向下蕴含的,因为从“No man walks.”可以推出“No father walks.”。而负极词是可接受的,仅当,它被解释在向下蕴涵的表达式的辖域中,例如“No man ever walks”。更进一步的研究显示关于负极词的分析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及需要考虑到负极词的层级结构(Ladusaw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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