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西儒栏板peter
导言:
经院哲学(scholastic philosophy)是中世纪西欧哲学的基本形式,它基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的自然哲学,并为公教教义,封建等级制度和社会伦理建立了理性基础。人们被分配在不同阶层,每个阶层有自己的目的。所有的阶层一同构建宇宙城邦有机体,缺一不可。在这种《理想国》般的理想社会中,正义就是:人只做属于他分内的事。
然而,在14世纪的西欧,一系列的天灾人祸导致思想界出现严重动荡。黑死病,教廷大分裂和封建社会的解体使威廉奥卡姆代表的一批“唯名论哲学家”开始怀疑传统经院哲学所倡导的“稳定和谐的自然法”,“自然目的论”,“阶层社会的合法性”甚至“人类的理性本身”。经过一系列对传统哲学的拆解和攻击,欧洲出现了价值真空和普遍的焦虑感,最终导致了宗教改革和社会契约论的诞生。
唯名论哲学和宗教改革为欧洲人开创了一个新的世界观,即“专注于个体性”;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即每个人都是具有主权的个体,他不依附于任何宗族,领主,天主教会。新的思想告诉人们,他们所生活的世界并非基于一系列等级,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通过订立契约建立社会团体和新教团体。
另一方面,中世纪用来判断伦理价值标准的“自然法”遭到了唯名论的破坏,而新的社会结构并没有成功建立一套客观且稳定的价值体系,这对未来的世界产生极大的隐患,并造成了“善恶价值”的相对主义。
尼采曾说:“上帝死了,一切价值都将重估”。实际上,价值危机早在14,15世纪就已经开始。现代精神的特征“专注于个体性”便是这场价值危机的起源。
导览:
第一部分 古希腊时期
1,什么是现代性?
2,共相之争
2.1,什么是共相?
3,柏拉图的共相观,共相先于个别
4,亚里士多德的共相理论,共相寓于个别
第二部分 中世纪盛期
5,中世纪盛期的实在论神学,通过自然规律的目的性建立道德学说
5.1,中世纪的理想国
5.2,中世纪的自然法
第三部分 近代
6,唯名论的基本框架,共相后于个别,他们并不客观实在
7,宗教改革和契约性教会,直面天主
8,对人类自然状态的新看法,社会契约体系《利维坦》
8.1 霍布斯的《利维坦》
8.2 霍布斯对传统神学的批判
9,共相是否客观存在?
结论
正文
1,什么是现代性?
反思现代性,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美哲学界/神学界的一种普遍共识。人们开始分析现代精神的特征,以及什么是现代精神。现代性的集中爆发是在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俄国革命到二战这个阶段。它被体现在(1)政府的权力越来越大,甚至直达个人;(2)科技的力量使人感到恐惧,比如核武器威胁,甚至是工业化的杀人,比如奥斯维辛集中营;(3)进步主义给社会个体/群体带来的威胁和狂热,比如法国革命,俄国革命和中国革命中所发生的。社会强迫个人变得进步,一旦这个人被认为是不进步的,便会被强迫进行教育或者从社会中抹去。(4)工具理性的盛行,这让学术和知识不再如同古典时期注重培养一个人的道德水平和审美水平,而是将学术看作是达到某种科技进步或者政治意义的工具。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反思现代性”这个概念也在中国大陆学术界引起共鸣。
利奥施特劳斯,汉娜阿伦特,埃里克沃格林,汉斯约纳斯,这些学者都对现代性进行过明显的批判,并且呼吁西方社会在古典文本,雅典公共生活,审美体验里反思现代文明的缺陷和危机。
在这次讲座中,我希望讨论现代精神的中世纪起源。我所依据的文本是吉莱斯皮的《现代性的神学起源》,洛维特的《历史的意义,救赎历史和世界历史》,以及潘能伯格的《哲学与神学》。
我的论点是:晚期中世纪的神哲学伴随着欧洲政治-经济以及外在环境的变化共同促成了现代精神的诞生。
我认为,现代精神有三个主要特征,它们都能够从中世纪晚期的教会发现:(1)专注于个体性;(2)政府对个人的规训,同时是精神和肉体的。(3)进步的历史观。
(1)中世纪晚期的唯名论提出了“专注于个体性”这个理论,这种新理论伴随着14世纪封建阶层社会的解体而受到广泛支持,每个人都是具有主权的个体,而非依附于任何人或者组织。这种个体性的膨胀,又促进了社会契约论和大政府权威的产生。这是我们这次讲座的主题,我将会用大部分篇幅阐述这个问题。这是吉莱斯皮在《现代性的神学起源》中叙述的。
(2)大政府权威一旦出现,就来到我们第二个特征:政府组织对个人的规训。它通过教育和司法系统对一个人进行社会化培训,使得儿童和罪犯能够无条件服从社会的普遍契约和规范。而这种规训的前提是这个世俗政府具有同时关心和洞察社会中每个个体的精神思想和肉体的能力。比如监狱,它的目的不单单是惩罚,而是改造,重新规训这个人的行为和思想,这也是为何现代监狱抛弃了古代那种残酷的折磨,而以修道院式的道德教育和日常劳动代替。福柯认为,世俗政府对社会个人的精神思想的观察和规训是来自中世纪天主教会。因为在中世纪社会,世俗政府和教会是平行的,世俗政府主要用于战斗和生产,它并不能进入基层和农村。而思想教育则是教会神父的工作,教区是进入基层的,每一个村落都可能有一个神父。神父是牧羊人,以爱的名义去关心和照顾教区中每一个的小羊的思想健康。比如忏悔圣事,每个人为了被天主赦免罪恶,必须定期给神父汇报自己在生活中犯下的错误,而神父代天主赦免他们所犯的罪。福柯在他一篇关于“牧领制度”的文章里专门讲到:现代社会中,世俗政府和世俗组织一步步将原本教会的职责转移到自己的身上,比如神父的赦罪职责在现代社会被转化为精神科医生,教会的教育职责被转化为学校,教会的道德训导也被世俗媒体和教育引导代替。于是世俗政府便有了同时规训每个个人的精神思想和肉体的职责,并且进入基层,甚至在革命的思潮中去规训那些不进步的个体。
(3)现代性第三个主要特征是卡尔洛维特提出的,那就是在现代“历史被看作是一个不断向前进步的过程”。这个思想要分两个部分来讲:第一,对于洛维特而言,线型历史观最早是犹太基督教提出的,为了阐述从伊甸园里原初祖先的堕落,到天主亚威(耶和华)呼召犹太人为救赎做准备,到耶路撒冷毁灭,耶稣的救赎,直到最终世界末日和新耶路撒冷的一系列过程,被看作是一条向前推动的历史,而这个历史是被天主亚威的意志推动的,为了实现天主拯救和规训人类精神的目的。这个历史观的术语被称为“救赎历史”,这也是中世纪到启蒙运动前欧洲人的主流历史观。这种线性历史观在世界各个民族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世界上大部分民族的历史观是循环历史观。比如希腊人的历史观。希腊人热爱研究自然,热爱自然的秩序,在对自然万物,天空中的星体的循环往复的节律的研究中,它们认识到自然法的周期性,不变性,以及循环往复的秩序。这样的自然经验便发展出了一套“循环复归说”,即世界的理性是一套自然,圆形的循环。这样的循环的“历史观”不仅仅是希腊独有,甚至在古典世界每个角落都能够被发现,比如中国的五德终始说和天干地支,罗马城建城市一千年时期的庆典和恐惧,甚至美洲玛雅人的时间观,它们大多都是来自古人对星象,四季和农业生活的观察。第二,我们要讨论现代人“进步的历史观”是怎么从中世纪“救赎的历史观”中改造出来的。这是洛维特在《历史的意义》中阐述的核心问题。对于洛维特而言,启蒙运动和19世纪所提倡的阶段性进步理论(比如孔德和蒲鲁东),实际上是13世纪方济会士约阿西姆在历史上第一次提出的“时间秩序的历史性阶段理论”的变体。约阿西姆将整个人类历史分为:律法时代,教会时代,圣灵时代。又将各个阶段的历史看作是一个逐步发展和扬弃前者的过程。历史的每一个阶段都有自己的任务,为了达到一个完善的目的而发展。甚至对于约阿西姆,教会都不是永恒的,它会被更加崭新的组织代替,教会只在一个阶段中有意义并体现救赎,而在下一个阶段便是阻挠和攻击崭新的进步组织,此时教会便成为反革命,不属神的了。这种思想是否和后来的宗教改革有关,我们并不知道,但这种思想对于天主教而言的异端性是十分明显了。这种阶段性进步的线性历史观最终在启蒙时代导致了全欧洲的革命,以及对新社会秩序的建构的期望,比如马克思主义。
以上我简单论述了现代精神的三个特征:(1)专注于个体性;(2)政府对个人的规训,同时是精神和肉体的。(3)进步的历史观。在这次讲座我们没有足够时间来细讲(2)和(3),而是将时间用在对(1)的分析和阐述中。我主要讨论中世纪晚期的神哲学思想(共相之争)对现代欧洲人精神中的个体性形成的贡献,即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不依赖于任何宗族,领主,教会,以及这种思想导致的结果是什么,分别探讨其导致的宗教改革,伦理学问题,和政治学问题。由于“共相之争”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神哲学问题,但也是解释欧洲历史发展的一把钥匙。我会尽可能简单地阐述这个主题。
2,什么是共相之争?
如果了解西方历史的人,应该都会知道17-18世纪在法国和英国发生的一场被称为“古今之争”的大辩论。当时学术界辩论的题目是:“文学和哲学是要走古典道路呢还是走现代道路呢?”
在这之前,学术界的风气是越古老越好,越古老越有智慧和道德,术语是“ad fontes”(回到本源)。15-16世纪,中世纪的封建结构逐渐崩溃,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中,在人文主义者和宗教改革家的倡导下,ad fontes 成为当时的主流思想。人文主义者希望复兴古希腊和古罗马文化,从而使社会道德和文明能够变好。宗教改革者希望复兴早期教会的道德和灵性与腐败的天主教会对抗,从而恢复纯洁的基督教精神。即便他们的口号也许是“回到本源”,实际上他们做的是托古改制,以崇古之名提出新的理论。然而,对于我们现代人看来,他们是以崇古之名提出新的理论,在当时大部分思想家眼里,他们做的确实是恢复他们想象中的古典精神,一种道德,和谐,灵性的精神。因此他们便是崇古派。到了17世纪,崇古派认为,古典时代是他们心中的黄金时代,而他们所生活的时代是一个道德和艺术逐渐退化和败坏的时代。崇古派认为:古代人的优势是古老,谨慎,节制,现代人的一切都是从他们那里学到的。而与“崇古派”相对的“尚今派”则认为:现代人比古代人更古老,因为现代人面临的是一个更成熟,更年长的世界,而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只是人类的童年,他们并不比现代人来的道德和节制。“尚今派”认为时代在进步,文学和哲学是逐渐发展的,古人的文学和哲学是粗糙的,后来才逐渐发展变得精致和深奥,因此今人要比古人更好,无论是艺术,文学,还是哲学。今人无需去模仿古人的格律和写作手法,而应该创新。
而这种“古今之争”,在中世纪晚期的14世纪就早已发生过一次。而这场14世纪的古今之争被称为“共相之争”,是两种经院哲学体系的斗争。这两个体系被称为“实在论”和“唯名论”。实在论被称为古典道路(via antiqua),而唯名论被称为现代道路(via moderna).。实在论的代表人物是被教会封为圣徒的哲学家 圣多玛斯阿奎那;而唯名论的代表人物则是被教会称为异端的哲学家 威廉奥卡姆(这两个人我后面会介绍)。这场争论其实在古罗马就开始了,而一直要到15,16世纪才达到顶点,最终影响了宗教改革的爆发。这是一场理解世界规律和哲学结构的两种方法的斗争,古代方法和现代方法。
“共相之争”的主要论题是围绕着“共相是否是客观现实的存在物”这个问题展开的。
那么共相是什么呢?
共相(universal)和个别(individual)是彼此相对的概念,以下主要讲两种主要的共相的例子。在逻辑学中,共相被看作是同一类个别事物所构成的“属”和“种”。比如以“人”和“苏格拉底”为例,人是共相,而苏格拉底则是个别。人这个种内具有大量不同的个体,他们都拥有相同的“作为人的基本性质”,比如拥有两只手两条腿,能够理智思考。
(而是否一系列的抽象的种和属能够构成个别和共相的关系,如同以属“动物”作为一系列种的集合,比如作为人,猴子,老鼠等种的集合,以此为后者的共相,大多古典哲学家并不同意这种说法。大部分古典哲学家,比如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还是认为与“共相”相对的“个别”是被赋予物质材料,位于物质界的个体实例/个体事物。)
而另一方面,在几何学中我们也能够发现共相与个别的例子。比如说瓶盖,车轮,月亮,钱币都是圆形,那么圆形是怎么同时存在于这些圆形的事物中的?实在论就认为,有一种完美的圆的理念(作为共相)先于个别事物存在,而一切世界上的圆都是仿照这个理念的圆而造的。而与之相反的唯名论则认为,不存在这样一个完美的圆,这个“圆的概念”是人类通过归纳和类比不同圆形的事物而从思维里抽象出来的。
另一个几何学的例子。在平面几何里,古希腊数学家毕达哥拉斯用逻辑推理的方式,证明了所有的直角三角形都遵循勾股定理。这里我们所说的“直角三角形”并不是指某一个个别的直角三角形,而是指所有的直角三角形,这个定理对无穷多的直角三角形都适用,并没有例外。这就说明,古人类是发现了这个数学定理,而非发明了这样一个数学定理,因为它是先于个别的自然事物和物理现象就有的,是从宇宙的既有结构中发现的。而实在论者所说的“共相先于个别事物”这个公理,常常以勾股定理做例子。
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不同种类的共相,比如声音的共相被看作是“心灵语词”,也就是我们思维必须借助的在我们理智内的词汇。同样我们无论是思维,还是说话,实在论者都认为必须通过共相,也就是在我们思维内的“词汇”和“概念”(普遍),甚至我们说话和思维必然只能使用抽象的概念,如果我们要试图告诉别人“这一个苹果”,我们必须使用眼神,或者身体(手指)在现实中指出这个苹果。否则,单是使用语言本身,我们仅仅能够说出“共相词汇”而不是指向某个事物。同样,在我们思考的时候,我们也只能使用一系列的抽象的概念和词汇,靠着他们思考。(黑格尔:思维是共相的活动。)
在西方哲学中,哲学家对“共相和个别的关系”的讨论有三种不同的方向,它们是:
共相在个别事物之先(universalia ante rem):这是柏拉图的立场,共相被看作是不变的理型(eidos),作为原型先存于临摹它们的事物。
共相在个别事物之中 (univesalia in re): 这是亚里士多德的立场,共相被看作是事物内在的构成原则和活动原则(也就是四因说中的形式因和目的因),它不能独立存在,但是每个个别事物受到它的指引而发展和活动到既定的目标。
共相在个别事物之后 (universalia post rem): 这是所谓唯名论的观点,唯名论认为普遍概念只是“名”,只是一个用来思维的符号,是人思维中后天抽象出来的概念,而“作为名的共相”没有任何实在性可言,也就是说它并不存在,只是用来思维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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