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的语言存在与自我感知中的基础作者:魏一
摘要:在当下哲学的研究之中,一直是建立在语言逻辑基础之上的对思想内容与形式进行探索和研究。其中无论是以笛卡尔(René Descartes)所开创的以脑思维的路线(包括经验论),还是有帕斯卡尔(Blaise Pascal)所开创的以心思维的路线,他们在本质上都是以语言为基础的哲学思想。在实质上等个体的人且内在的感知事物体悟事物的基础之上,实际上这样一个所谓的感性的基础就有这内在语言的判断(judgment of inherent language),而其外在的逻辑推演则属于外在的语言的定义(definition of external language)。所以本文认为,人类对世界的感知和认识是建立在内在隐性语言的体悟与外在语言的定义的基础之上,展开内容和形式上的逻辑分析以此构成人类的知识和语言文字的表达。同时对语言自身的理解也表明对存在本身的理解,实际上就陷入到了同一律的认知上,不可能从存在的本身用"存在"去思维"存在"这样一个同一律的思维过程,这也反映出自然语言中对知识构成的一个最根本的基础就是存在的本身,而这样一个本身的"存在"却是无法直接思维的。关键词:语言哲学、内在语言判断、外在语言定义、存在论
㈠语言的边界与基础
对于语言自身来说一直是人类潜在使用的工具,但同时他实际上也反映出人类看世界的角度和方式。通过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可以进一步看到康德在探寻人类知识的基础上,寻找到了人类内在的先天直观形式[1],但是从中也蕴含着对事物的确定性的理解,也就是黑格尔逻辑学体系之中最关键的"存在"所表达出来的"感性的确定性"[2]实际上,语言的边界就在于事物的确定性,而这样一个确有此物的认识是"存在"自身的体现。同时,这样一个边界就体现出来了,为什么在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之中,在探讨存在之存在的时候会将"存在"(das sein)演绎为"存在者"(das seiend)。因为语言的边界就在于一个确定,也就是一个确有此物。但是这就隐含着一个语言自身的基础,也就是这个感性的确定性。语言自身的基础反映出人类对世界的一个最基本的认识就是"存在"本身。但是作为"存在"本身来说,它是无法进行思维的,因为不可能用同一律(A=A)去思维该事物的本体。用同一力去思维事物的本体来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他只能反映出"该事物是该事物"这样一个命题。通常来说,人们赖以依赖的对事物的定义就是通过差异律来分析事物也就是A≡B[3]即事物与事物之间相互联系而互相明确自身。但是这就涉及到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联系"这样一个条件,在根本上就是语言中的判断"Be"这样一个起系词作用的词。只有一个判断,虽然说在印欧语系之中明确的体现在系词中的"Be ",但是如果汉藏语系真的,汉语中仍然存在这样一个最基础的判断。虽然说汉语并没有严格意义上和英语相同的这样一个专门的系词存在,但是他却确实存在于汉语的情感之中,而这样一个情感也并不是纯粹的人的情感意志,因为人的情感意志的基础就建立在人类内在语言的判断。当思考语言的边界的问题时(boundary of language)。实际上并不是去探索内容上的边界,而是这样一个作为语言自身的基础。也就是说,用语言去表达的时候,无论是从肯定意义上的"他是"还是从否定意义上的"他不是",实际上都是归根到底就是一个"是"的问题,也就是说,"不是"的本身就是表达了对该事物存在的一种肯定。即A = A,A≠B。所以从这个基础上就表达出语言的边界,实际上就是一个"是"。他是感性认知的基础,是一切人类知识内容的基础。虽然说"凡在理智之中的,无不先在感觉之中"[4],但是在实际上这只是表明出这是对知识内容上的来源。而来源的自身不可能是不具备形式的质料。一切知识的基础,他在本身上必然是以一定的排列组合而产生的。实际上就是形式,因为形式就是对内容的反映。所以作为这样知识的基础,同时人类感性认识的基础在根本上的依托与语言中最核心的也是作为语言的边界而存在就是这样一个确定性也就是"存在"(being)。所以从这个基础上来看,既然是人类思维的基础是存在的自身,但是这就有一个核心的问题,即"这个基础的本身是什么?"与"它作为存在之存在的原因是什么"。但是他已经是人类语言及其思维的基础是其根本的基础,也就是说除此以外无他者可以进行对"存在"自身的理解,也就是"存在"自身的困顿,这个问题是无法解决的,因为一人的理智来看,完全用同一律去思维该事物的本身是不可以真正的理解其事物本身的。所以,"存在"这可以说是人类语言的边界。而一切的感知认知,实际上也正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完全的基础之上而产生的。
㈡内在语言的判断与外在语言的定义
语言的自身在用具体的外在的感性形式如形成一定的书写文字或口头表达时,所表达的内容在本身上不准确,并且是十分模糊的。这是自然语言中自身的极限,但是外在语言的定义也恰恰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寻找的普遍的客观的判断,因为一切的知识在以外在的感性形式下而确立,这也因此就符合了概念中的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实际上,外在语言的模糊性和不准确性在根本上因为语言自身以外在的感性形式而表达的。其过程之中必然会丧失其丰富的内在体悟。
虽然说这样的感受往往被归结为内在心灵的感受,这样一个感性意志的范畴其实在根源上,但是其内在的语言判断是这样一个感性体验的基础。就比如说A要表达他在某时某地所进行的实践活动,但是这样一个丰富的经验体验很难以外在的语言去表现,这是因为外在的语言作为一个客观性的事物,它本身就有需要依赖于范畴的构建,但是范畴自身能够完整的表现出主体内在的体验就是一个问题,而这样一个问题就自然使得外在的语言总不能表达出主题的真实的体验。也就是说,对一个事实的描述,也就是说,从一个特定的逻辑空间之中进行一个事实的描述,在根本上是通过语言的范畴而构建的[5],而这样一个过程实际上就是外在语言的定义,外在语言本身就需要范畴与范畴之间的积累范畴与范畴之间的明确,也体现出来主体的立场观点以及事实的主观性的还原。
但是外在的语言虽然是通过范畴来构建的,但是在根本上他是对内在语言判断的还原。内在语言的还原实际上在内容上可以说就是事物处于一个具体的逻辑空间之中,用其外在的语言去进行描述,但是这样一个逻辑空间的描述,有一个先天的条件就是内在语言的判断,这样一个判断就是该事物与其诸多事物在一个确定的逻辑空间之中,以确定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看似是个人的经验似的体验是一种不可言说的体悟,但是在根本上他有这样一个前提就是这样一个内在语言的判断即"确定有此事"。如果说不存在这样一个确定的内在判断,那么一切将是真正的虚无缥缈,不可言说。所以在这个基础上可以说我在语言的定义只是一个表达和交流的工具,但是在核心上,外在语言定义的工具性就决定了他一定是服务于主体的内在语言判断。这也因此本文将这样一个客观的依赖于具体的物质活动的语言,称之为"外在语言的定义"(definition of external language),也就是说,他的工具性就依赖于外在语言的定义,也因为定义的本身就表达出来了,其该是我的确定性,但是这样一个确定性只是现象上的确定性还没有进入到其最基础的原则,而这样一个基础的原则就是建立在主体的内在的语言的判断,而这个判断所强调的就是该事物的"确有"。
那么这就涉及到最基础的原则,就是对内在语言的分析。对于内在语言来说,它的本身是不具备外在的物质性的客观的语言,拥有具体的表达形式以及行文逻辑。因为他是潜在的对思维的影响,他是以思维的方式而反映的。也就是说,内在的语言的判断实际上就是人们日常对感性事物的一种潜在的表明:确有此物。实际上,这样一个现象就是内在语言作用,因为内在的语言就是人本身确定"事物确有"的一个形式。虽然说它不是物质上的根据,但是他却是根据的内在形式。作为一个形式而言,他不是一个外在的固定的形式,而是一个无处不在的潜意识。甚至来说康德对时间和空间的理解,最后归到了心灵上对时空的处理关系[6],实际上就隐含着内在语言的一个判断,这样一个判断不同于外在的概念是范畴上的界定,而是一种感性的确定性,因为确定的本身是一种内容的命题,但是这样一个内容失去了命题的形式将毫无意义。
对于内在语言来说,他是以语言的架构的思维方式而体现,而不是以一个具体的包含着内容的命题而定义。因为具体的包含着内容的命题是外在语言上的定义,而不是内在语言的判断。内在语言判断是在根本上反映着主体看世界的角度。
㈢内在语言的判断与人自身的感知
人自身的感知在根本上虽然说是一个感性认识,是纯粹的而不具备理性的概念上的推理。但是这个感性认识如果从外在语言定义上来说,他就隐含着一个最根本的理性的概念就是"存在"。但是这也仅仅是停留在了概念和范畴上的界定。概念和范畴是外在的语言,实际上他是一种现象,因为他停留在的是一个具体的现象世界(the realm of Physics),而不是一个思维的领域(the realm of mind)。这就是说概念的本身,他有一个最基础的核心就是"确有"而这样一个"确有"不仅仅是外在语言上"是"这样一个系词的作用,最根本它是内在语言的核心基础,他是一个先天的形式。但是该内在语言是否可以用外在语言的形式所表达实际上是很难以完全的表达,因为他是先天的形式而存在先天的形式,自身用外在的语言去表达的时候,则如同内涵之于外延。必然会陷入到去探讨,"存在"自身的时候会回归对"存在者"自身的研究。这因此这样内在的语言判断实际上就和人的内在感知相一致,因为它是内在感知的基础和形式,而内容的来源则来源于现象界的实践活动。所以去分析形式和基础的时候,实际上他就是形式自身基础的自身,他仍然是无法用一个具体的定义而明确,只能说以一个最直白的直观的形式而展现。
而人类的感知的自身来说,实际上感知其中的知,实际上就表达出内在语言的判断作用,内在的语言不可以用客观的物质上的语言去衡量。对于内在语言来说,实际上他是一种先天的直观形式,他是语言的内在形式,而不是语言的外在表现。当人们去思考一个具体的事实的时候就蕴含着对该事实确实存在这样一个判断的确定。所以在遗忘的哲学史上一直在强调的是感知的内容上的问题,也就是感知的来源问题,而没有去关注的这样一个来源,必须是以一个具体的形式而展现的。没有一个具体的物理学意义上的事物是不具备其自身的形式的,也从来没有一个具体的形式不具备其质料层面的。所以对于感知的自身来说,看似是一个不可言说的内在的感受,很难以用外在的语言却真正的完全表达,但实际上他已经是用内在语言的判断形式,完整的体现在人们的心灵之中。实际上,他的这个体现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说的个人的内在感悟。
即人自身的感知,拥有着一个最直接的先天形式,就是对该事"确有"的判断。这样一个判断就是内在语言的作用
㈣外在语言模糊性的分析
外在语言的模糊性,不是在表达语言定义的模糊性。而是表达为在语言再去表达主体自身的感受的时候是无法真正完全准确地表达的。外在语言依托于内在语言判断为基础,并以一个特定的话言架构而展现,但是这也只是完全从形式意义上去探讨。其核心的表达意义仍然在于其内容上的表达。而可以表达其内容实际上就是人类理性所演化出来的概念与范畴。但是外在语言不可以完全的将其定义为一个完全的置身于原使用者这一主体之外的客观的存在物。因为他自身必然受到语言使用者的主体的认识的影响。这也因此胡塞尔在现象学中主张要没有先入为主的认识,直接以事物本来的样子还原[7]。但是这也恰恰说明内在语言的模糊性不仅仅在于它无法将人内在的感悟所清楚的表达,其实也反映出他表达出来的内容的意象性也是具有一定模糊性的。但是这也仅仅是从表象上去分析外在语言的模糊性。而没有深入研究根本的原因。
实际上,外在语言定义的模糊性就在于社会交流的需要。语言自身的起源,虽然在历史上如卢梭认为是起源于人的情感的表达,但是在人类社会的运行之中,他必然是以一个普遍形式而存在,也就是说外在语言的这些诸多概念必须是社会所公认的内容,这样的语言才具备其交流的可能。同时,语言发音的规定并不是随意的产生,它必然是反应人类理性认识的过程,以及也表明出语言传承的稳定性。如果语言的发音的过分改变其根本不可能实现一个社会中不同年龄及其地位人群的交流。语言内在的演进也不可能是毫无规律的演变,因为在具体特定的时代之中,它的演变是恒定的,因为他只处于原因和辅音之中的相近替换,尤其是在汉语中不可能存在多音节转向单音节的趋势。因为他的恒定性就表明老中青之中,一旦一个特定的人群产生了一个语言的转变,自然与当时其他不同群体之间无法正常的交流,但是作为一个社会结构来看,这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除非有一个强力的规定,强力的手段是其统一的规定,但是这就要考虑到为什么要强力的手段去改变发音。如果用强力手段改变发音自然有其改变的合理的原因,所以说在这样一个问题之下,语言本身的恒定性是语言最根本的外在特征。其恒定性就表现在社会交流运转的需要。
那么这是从外在语言的恒定上去理解语言自身,但是语言恒定也就表明出其普遍的认可。普遍的认可一定是社会之中一切群体的公认,而这样的公认就相当于从众多集合之中寻找到其中的交集。但是从数理逻辑之中可以表明交集的自身很难以以全集的形式展现。这就自然可以表达出外在语言的模糊性,就是因为他自身的社会交流的需要,而社会交流的需要的前提就是社会人群之中的公意,但是由于其不同广泛的人类认识主体对世界的理解不同以及自身成长的经历不同,他们对这样一个客观性的语言,尤其是形成一个公认的概念来说,必然是寻求其中的"公约数",而正因为是"公约数"自身就代表了其概念的广泛的客观性,但是这样一个广泛的客观性又反而自然表明了其中有限的内涵。有限的内涵,无法反映丰富的个别的主体的认识。这也就是外在语言是以概念的形式而定义,也因此可以在人类社会之中所促进社会结构之中人群的交流,但是却无法反映主体内在感受,这就是外在语言模糊性的主要原因。
因此就表明概念作为广泛而客观的一面来说,自身是清楚且明确的,但是也正因为清楚且明确,他的内涵是最直观的,也就是种差+属概念。这也恰恰就表明他并不如主体的观念的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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