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清单是否准确或完整是一个重要问题。然而,为了在这个问题上取得进展,首先需要回答一个问题: 列入名单的标准是什么?(它们应该是谁的信念?)表面上看,它们是那些掌握了颜色概念的人的信念,也就是说,包括许多缺乏详细科学知识的普通人。这当然是Lewis和Jackson的观点,他们使用“俗成概念”这个术语来指代通常的概念,而且,他们还认为拥有这个概念涉及到一个理论,例如,颜色俗成理论: 一套关于颜色的信念或陈词滥调。
然而,当我们看到Johnston列表中的项目时,似乎很难维持这种关于各个项目状态的观点。以第(5)项,启示为例。不管它的地位如何,看起来都不像是俗成信念。看起来更像是哲学家想出来的。其次,它似乎有一个特殊的地位。据称,颜色的经历足以告诉我们颜色的本质。如果这是真的,或者这是一种俗成信念,很难看出清单上的其他项目还有什么需要。不过,这种学说的表述或许有误导性,而且还有更好的表述。一种可能性是,该理论应被解释为涉及某些必要条件,而不是所有必要条件,或所有必要和充分条件。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有一群哲学家同情原始主义和/或朴素实在论,他们似乎赞成一个原则,在这方面不同于Johnston的公式(见第2.1节)。
但是,让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Johnston称之为“整一(Unity)”的项目(3)上。它指出的事实是,不同的颜色可以被系统地排序,在一个结构化的所有颜色的阵列,其中该阵列是基于相似,差异和排斥的系统之间的颜色。据说“黄色”在这个数组中有一个独特的位置。Johnston更详细地解释了这一原则:
想想所谓的颜色立体中沿着色相、饱和度和亮度轴的关系。固体的颜色捕捉了关于颜色的中心事实,例如,金丝雀黄与蓝色的色调不同,因为它们之间是相似的,例如,金丝雀黄不是蓝色的色调。(Johnston 1992[1997:138])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则,在许多关于颜色的哲学家的推理中起着核心作用,例如,Wittgenstein 1977, Harrison 1973, Hardin 1988, Thompson 1995, Maund 1995.。它被认为是物理主义-实在论颜色理论必须解释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解释上存在问题。然而,无论这一原则的地位如何,它都不是一种俗成信念(这些最后提到的理论家中很少有人说它是)。这也不是一种似是而非的心照不宣的信念。例如,为了掌握颜色的概念,特别是黄色的概念,似乎没有必要有这样的信念。这当然是一个相当复杂的信念,这需要相当多的经验与颜色。一方面,Johnston提到的尺寸——色调、饱和度和亮度——适用于很少有人知道的光圈颜色或胶片颜色,而不适用于表面颜色。光圈颜色是在一种特殊的观察模式下感知到的颜色: 一个人通过屏幕上的一个小光圈(无颜色)观察物体或光源。这些颜色的外观不同于通常情况下看到的颜色。“表面颜色”是指在观察者可以从环境光中区分表面颜色的条件下所看到的被照样品的颜色。事实上,对于表面颜色,有两套尺寸: 色相,色度和亮度(Munsell 系统)和色相,色度和白色/黑色(瑞典自然色系统,NCS)。然而,统一(或一组统一)是一个重要的原则,它与我们的颜色概念有关。例如,维特根斯坦认为这是我们拥有颜色概念的核心,但他说,“我们不想找到一个颜色理论……而是颜色概念的逻辑”(Wittgenstein 1977:43e)。(我们正在触及哲学方法论的深层次问题,我们不打算在这里解决; 参见analysis词条,有趣的是,它讨论了Jackson对颜色的分析。)
Johnston的原则(1)至(5)除了是俗成信念之外,还有另一种解释。将它们视为知识项目似乎更为合理: 事实或真理,具有相关概念的人很容易就能理解它们。例如,一旦我们熟练掌握了颜色名称,并且能够熟练运用颜色概念,我们就能够知道颜色的统一性。我们不会发现这一点,但是,直到我们熟悉了广泛的颜色范围,并能看到各种颜色在合适的阵列顺序。同样的,Johnston列表中的其他条目,例如(5),启示的原则。事实上,如果我们看看Johnston列表中的第(1)项,他标记为“典范”的那一项,它明确地陈述了一个这样的事实: 它表明存在着金丝雀黄的典范,金丝雀黄的东西。
这些考虑并不是微不足道的,因为当我们研究Lewis和Jackson给出的有关颜色约束的例子时,我们发现它们的作用是作为知识的项目,而不仅仅是信念。事实上,Lewis经常提到俗成信念的项目“共同知识”(common knowledge)(Lewis 1997)。在Jackson的例子中,考虑一下他所说的,关于他所谓的“关于颜色的原初(prime)直觉”(1998:88) : “红色”表示当一个物体看起来是红色时,视觉经验中假定呈现的物体的属性。这也被他称为“红色的主体决定陈词滥调”(1998:89)。特别有趣的是,Jackson是如何利用这种“原初直觉”的。他说这看起来微不足道,但它的意义在于它告诉了我们
关于颜色的形而上学的一些重要的东西,当我们把它和一个似是而非的观点结合起来,这个观点认为一个经验是一个属性的呈现所需要的: 一个必要的条件,经验 E 是属性 P 的表现,是在正常情况下有一个因果关系。(Jackson 1998: 89)
也就是说,在争论一个实质性的形而上学结论——即,颜色是一种特定的微观物理属性——时,Jackson是将他的直觉(他声称与“俗成”分享)的结果与一种特定的知识结合起来。
对于颜色哲学方法论的一种有用的思考方式是Hilbert在早期作品中给出的:
颜色的客观性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概念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找到概念化颜色的方法,让我们既能解释关于颜色的前理论直觉,又能解释广泛的已知颜色现象。(Hilbert 1987: 16)
这种观点似乎适应了Johnston方法的一个修改版本。它还允许理论家通过拒绝一些“前反思直觉”来捍卫颜色理论的可能性,同时解释为什么这些直觉可能被持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最新著作是Adams 2016。Adams认为,某些颜色取消主义者和牛津颜色倾向主义者之间的现代辩论受到这样一个事实的影响,即每一方的成员都受到不同的颜色直觉的指导,这些直觉具有历史渊源。我们不必同意Adams的观点,也能理解他提出了一个关于颜色形而上学的严肃问题。
本节提出的问题涉及到哲学方法论的复杂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有很多当代的争论。对这些问题的简短讨论不可能是全面的。不同的哲学家对哲学分析的本质及其意义持有截然不同的观点。本节的部分目的是指出,不同的哲学家群体的实践比人们从他们的官方观点所期望的更为接近。
1.5 颜色经验: 现象特征与意向内容
颜色哲学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颜色体验的现象特征。这个问题,反过来,提出了一般性的问题,经验是否具有表象的内容,如果是,什么类型,以及问题是否有非意向方面的现象性质。现象特征的问题与一个人的理论能够给出(或要求)什么东西看起来是某种颜色有关: 看起来是蓝色的,看起来是黄色的,看起来是红色的,等等。这个概念在大多数解释中起着核心作用,无论是在给出颜色是什么的解释中,还是在提出理论需要解决的问题时。
最著名的例子是最常见的倾向性描述: 在标准条件下(McGinn 1983; Johnston 1992[1997] ; Levin 2000) ,某物是黄色就是看起来是黄色。另一个例子是 Jonathan Cohen (2009)和 Edward Averill (1992)的关系观点,这个观点暗示颜色是关系属性,根据物体在上下文定义的环境中以某种方式看待上下文定义的观察者的能力来定义。
但是这个概念在诸如 McLaughlin (2003)和 Jackson (1998)这样的物理主义客观主义者的理论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根据McLaughlin的说法,颜色是“某种功能性角色描述的占有者”(2003:479) ,其中功能性角色是根据事物看起来的方式来确定的,这是颜色所特有的。Jackson利用了他所谓的“关于颜色的原初直觉”: 原初直觉很简单,红色是物体看起来是红色时所具有的属性(Jackson 1998:89)。最后,Byrne & Hilbert 2003和 Boghossian & Velleman 1991[1997]描述了实在论者和非实在论者之间关于颜色的争论,以关注“物体在视觉上看起来[即,看起来]具有的某些属性”(Boghossian & Velleman 1991[1997:117])。正如 Boghossian 和 Velleman 所说,哲学家们想知道的是,物体所表现出来的属性是否属于人们在现实中普遍认同的属性。(Boghossian & Velleman 1991[1997:106])
这个概念的中心提出了一个问题: 到底是什么东西看起来是蓝色的,看起来是黄色的,看起来是粉红色的,等等。不幸的是,尽管这个问题看上去很简单,但却不容易解决。理论家通常依赖于所谓的“looks F”的“现象学使用”,这种使用可以区别于感知-认识(和认识)和同一短语的比较使用。然而,不同的理论家以不同的方式采取现象学的使用。对于一些人来说,它与经验或状态包含表征性内容的观点有关,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它指的是经验的非意向性方面。在那些将其与具象内容联系起来的人中,有些人认为内容是概念性的,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它是非概念性的。最后,一些理论家认为经验有两个方面,即无意向和有意向的特征,和/或概念和非概念的方面,并认为“看起来黄色”,比如说,可以在不同的场合用来指这些不同的方面,这并不奇怪。(进一步的讨论,参见Shoemaker 1994[1997] ,Chalmers 2006,Glüer 2012,关于感知问题的词条。 The Problem of Perception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认为“看起来是蓝色的”最常见的方法是认为这个短语有一个语义结构,“蓝色”有它通常的意义。这种常见的用法可以与“ look-blue”的非结构化意义形成对比,在这种意义上,术语“ blue”并没有做出同样的贡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X 看起来是蓝色的通常意味着 X 引起了某种特定类型的体验(或视觉状态的类型) ,这种类型不是通过参考蓝色的属性来定义的,它的出现并不要求主体有蓝色的概念。人们常常用这样的术语来思考: X 看起来是蓝色的,而 S 看起来是蓝色的,就是 X 在 S 中引起了蓝色的外观——或者说显现。(如需进一步讨论,请参见 Chisholm 1966:95-99,Cornman 1975:73-77。)“看起来”的这种用法通常是哲学家为了理论目的而引进的,尽管有人认为它隐含在“看起来蓝色”、“看起来方形”等等的通常用法中。
不幸的是,不同的哲学家有不止一种方法来理解这种看似无害的结构化用法。许多哲学家认为,显而易见的是,一个东西看起来是蓝色,就是它被表征为蓝色,而且,鉴于这是如此,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它可以看起来蓝色,我不相信,甚至倾向于相信,它是蓝色的,例如,Jackson 2000, 2007。声称 X 看起来是蓝色的是因为它引起了一种视觉体验或视觉状态,这种视觉状态表示物体是蓝色的。此外,在这些具象术语中的思考解释了为什么一些感知是真实的,而另一些是非真实的。在真实的情况下,表述是准确的——事物就是它们被表述的样子——在另一种情况下,它们是不准确的。
然而,最近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少数派立场,对这种观点提出了挑战。Martin 2002是最有影响力的,但还有许多其他: Snowdon 1981, Hacker 1987, McDowell 1994, Travis 200。正如Martin指出的那样,无论是被称为“朴素实在论”的观点,还是对感知经验的析取主义(disjunctivist)解释,都提供了一种不同的理解“外观 F”的方式。关于析取主义的解释,我们不必把真实的经验和非真实的经验作为一个统一的类型: 它们可以是主观上无法区分的,但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参见关于感知的析取主义理论的词条)。根据这种观点,在真实感知的情况下,我们没有一种经验来表示一个物体有颜色、形状、大小等等。相反,我们应该把这些性质看作是在体验中呈现给感知者的。在朴素实在论者看来,“看起来蓝色”仍然是结构化的: 蓝色的属性是在体验中呈现出来的。这个问题对于颜色理论尤其重要,因为解释原始主义理论的一个方法就是将它与朴素实在论颜色观联系起来(见第2.1节)。有人可能会为原始主义观点辩护,并声称原始主义属性是表征内容的一部分。
还有一个更复杂的问题。在那些认为视觉体验具有表征内容的哲学家中,有些人,比如Jackson,是在一个内容是概念性的框架内这样做的,而另一些人,比如Tye, Byrne和Hilbert,则认为它是非概念性的。此外,还有其他人,如Peacocke 1984/1997年,谁认为有两个不同的方面,颜色的经验,一个非概念性的,其他概念。Peacocke为一种理论进行了辩护,在这种理论中,“看起来红色”仅限于概念,代表意义。因此,我们必须区分视觉体验的两个方面,当 S 看到一个红色的物体时,以及对她来说它看起来是红色的; (1)在她视野的一个区域,一个感官属性红 * 呈现给 S; (2) S 处于(或拥有)一种状态,从概念上来说,表示对 S 来说 X (或至少某些东西)是红色的。
1.6 颜色的竞争理论
关于颜色实在论有两个问题: (1)颜色是什么样的属性?(2)物体真的具有这些性质吗?关于第一个问题,在不同颜色实在论者之间(以及他们和取消主义者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分歧。列举了主要的实在论者和取消主义者的观点,我们有以下主要的对立理论:
1.颜色是“原始”的属性——简单、独特、质的属性,物质身体拥有或显现拥有(appear to possess): 原始主义。
2.颜色是身体的“隐藏”属性——复杂的物理属性使身体看起来像蓝色、粉红色、黄色等等:还原物理主义
3.颜色是依赖于感知者的倾向属性——在适当的情况下以不同的方式看待适当的感知者的能力: 倾向主义
4.颜色是“投射”到物体和光源上的主观特性——视觉经验表征物体所具有的属性: 投射主义。
5.颜色是主观的性质——或者是经验中表现出来的性质,或者是经验的性质: 主观主义。
6.颜色是“混合”的属性: 物理学和现象学。
注意:
1.第三类理论是颜色的关系理论。从历史上看,它们都是按照正常/标准的观察者和标准的观察条件来解释的。最近出现了一些放宽这些要求的理论版本。
2.这个分类法是一个初步的近似值。有些理论家认为颜色不止一种: 双指称理论家,如Descartes (1644), D.H. Brown (2006)。
3.主观主义理论以不同的形式出现: (a)二元主观主义,根据这种理论,主观性质不可还原为物理性质; (b)主观主义理论,允许主观性质与物理性质相同的可能性,例如,大脑的物理性质。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关于颜色科学的补充文档: 一些复杂性 Color>Color Science – Some Complexities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2. 颜色理论
在之前的1.6章节中,提出了主要颜色竞争理论。它们包括颜色实在论和色彩取消主义/虚构主义。在本节中,我们将研究这些理论的具体版本。许多已经触及的一般性问题将被提出来进行讨论。
2.1 原始主义: 简单的客观主义颜色观
颜色的一个最突出的观点是,颜色是一种客观的,即独立于心灵的内在属性,是由许多物质对象(不同种类)和光源所拥有的。(这里的“客观”,我指的是“本体论的客观”,也就是说,心灵-独立——参见 Searle 2015:16。)这种观点,称为颜色客观主义,采取不同的形式,但是。其中一种形式是颜色是简单的性质,它们在表面上显示出自己的本质: 它们是独特的、简单的、定性的、感觉的、内在的、不可还原的性质。这种观点被称为“颜色原始主义”。另一种常见的形式是,颜色是客观的(心灵-独立) ,物质体和光源的属性,其性质对我们来说是“隐藏的”,需要经验研究来发现。我将用“颜色还原物理主义”这个术语来指代它。
颜色原始主义实在论版本的另一个主要问题是Hardin(2004,2008)和Cohen(2009)特别强调的。他们提请注意一个广泛的事实关于各种条件下的对象似乎有他们做的颜色,以及各种类型的观察者的颜色出现。由于确定一个物体的原始颜色的唯一方法是通过它的外观,这就引出了哪个是物体的真正颜色的问题。例如,正常的感知者会根据物体的颜色分成不同的组,比如说,一种独特的蓝色,或者更确切地说,一种略带红色的蓝色,一种更加红色的蓝色,或者,或者,一种绿色的蓝色。Cohen和Hardin认为,没有非武断的方法来挑选出一组感知者作为识别“真正的”颜色。最多只有一组是正确的,但我们不知道是哪一组; 就我们所知,没有一组能识别出真正的颜色。Averill (1992)提出了两个论点,这两个论点也依赖于试图给出正常观察者和标准观察条件的非武断解释所产生的困难。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假设我们的眼睛(以及正常观察者的眼睛)或标准视觉条件下的变化,比如一些以前是黄色的物体看起来是红色的,而另一些物体看起来仍然是黄色的,而其他物体则保持不变。如果原始的颜色被认为是随附于物理微观结构,那么很难看到我们如何能适应这种变化。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可能的,但是激进的反应是修改实在论的立场,并坚持认为物体可以有一个以上的颜色(实际上有很多种颜色)。见 Kalderon 2007和 Mizrahi 2006为这种观点辩护。
数学联邦政治世界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尖小说网http://www.bj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