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数学例子中,丹尼首先认为B(他的答案)是正确的。但他也认为如果他发现Janice认为B是错的,他是对的而Jan是错的概率等于他是错的而Janice是对的概率。这和全球变暖的情况大不相同,当时我认为如果Taylor认为B是错的,我对她错的概率是我错她对的概率的19倍(95%是19乘以5%)。
假设我认为你是我对B的有条件的同级,当且仅当在我发现你对B的观点之前但在我开始相信B之后,我认为如果结果证明你不相信B,那么我对B是正确的概率等于你对B是正确的概率,所以尽管我认为Taylor是全球变暖信念的同级可能,但我不认为她是这个信念的有条件的同级。我认为她在那件事上比我有条件的低级。但在数学的例子中,Danny基于相关信念,认为Janice是他的同级的可能和有条件的同级。
所以,回答响应问题和信念问题的核心是:
更好位置问题:与同意B的人相比,不同意B的人在正确判断信念真值方面的认识位置更好吗?
从信心的程度来看,我们得到如下结果:
更好位置问题*:那些对B的信心程度与你不同的人,是否比那些和你有同样信心程度的人,在正确判断信念的真值方面处于更好的认识位置?
更好位置问题通常不是容易回答的。分歧的大多数情况下,X认为,她和Y有分歧,X没有证据认为Y是她的同级,上级,或下级时,正确判断B。例如,如果我与邻居讨论明年我们的房产税是否会增加,而且我发现她不同意我,我可能不太清楚我们如何衡量分歧要素。我可能知道我比她有更多的原始情报,但我可能不知道她对当地政治了解多少,她以前对这个问题有多少想法,等等。我将没有理由认为我比她上级,下级,或同级。我们可以称这些为未知情况。因此,当你发现你不同意某人对B的看法时,你不必认为,或有理由认为,她是你的同级,上级,或下级。
相关的问题是,是否存在任何在这两种情况之间的重要区别:在你有理由相信对话者是你的同级情况下,和,在你可能会得到辩护的(justified)相信你的对话者的理由不是你的同级,但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你,或你的对话者,在更好的认识位置的情况下。同级是罕见的,如果不完全是一个虚构的理想化,但在现实世界的许多不同意见的案例中,我们没有理由(justified)判断哪一方更适合回答手头的问题。这里的问题是,在这两种情况下是否会给出不同的响应问题和信念问题的答案。答案似乎是否定的。打个比方也许会有帮助。两个人的体重相同是很罕见的。因此,任何两个人都不太可能是“体重相级”的。这就是说,在很多情况下,可能完全不清楚哪一方的体重比另一方重,即使他们同意认为他们的体重完全相同,这也是不合理的。在存在“体重同级”的情况,以及在双方根本没有充分理由相信任何一方的体重更大的情况,和在双方的权重很重要的情况,关于该做什么的合理的决策似乎没有什么不同。类似地,在同级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和在每方都没有好理由相信任何一方在这个问题上处于认识论上更有利地位的情况,回答响应问题和信念问题的答案似乎没有区别。
回答“更好位置问题”的另一个挑战是,当你是某个主题的新手,并试图确定谁是该主题的专家时。这就是Goldman所谓的“新手/专家问题”(Goldman 2001)。虽然新手应该向专家寻求智力指导,但在某些领域的新手似乎连谁是该领域的专家都不清楚。Hardwig(1985, 1991)认为,这种新手对专家的依赖必然是盲目的,从而表现出一种不正当的信任。相比之下,Goldman研究了五种可能的证据来源,可以合理地确定某人是否是某一领域的专家:
A辩论专家提出的支持自己的观点的论证,批评对手的观点的论证。
B有关问题学科一方或另一方的额外推定专家的同意。
C“元专家”对专家专业知识的评估(包括反映在专家获得的正式证书中的评估)。
D专家对争议问题的兴趣和偏见的证据。
E这是专家们过去“追踪-记录”的证据。(Goldman 2001, 93.)
然而,关于分歧的认识论意义的绝大多数文献关注的是被认可的同级的分歧(关于上级的分歧,见Frances 2013)。我们现在来讨论这个问题。
5.同级分歧
在我们开始讨论同级分歧之前,重要的是要把一些例子放在一边。对P认识同级是对P在一个同样良好的认知位置。对P同级都可以在一个很好的认知位置对P,或者他们可能对P都是一个特别坏的认识位置。换句话说,两个傻瓜可以是同级。然而,在文学中,愚人同级之间的分歧并没有引起特别的认识兴趣。关于同级分歧的文献关注的是智力正常的(competent)认识同级分歧,智力正常的同级对于P有很好的认识地位,他们对于P很可能是正确的。我们关于同级分歧的讨论将局限于智力正常的同级分歧。在有关同行分歧的文献中,出现了四种主要观点:同等权重观点、坚定观点、辩护主义观点和整体证据观点。
5.1 等权重观点
等权重观点可能是讨论分歧的认识论意义中最突出的一种观点。竞争对手对同级分歧的看法最好被理解为对等权重观点各个方面的拒绝,因此,从这里开始我们的研究是合适的。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等权重观点是三个声明的结合:
• 挫败:了解到你的同事不同意你对P的看法,这让你有理由相信你对P的看法是错误的。
• 等权重:认为你对P的看法是错误的原因来自于你的同伴对P的看法,这与认为你对P的看法是正确的原因来自于你对P的看法一样强烈。
• 独立:贬低同级关于P的观点的理由必须独立于分歧本身。
在Bogardus 2009, Christensen 2007, Elga 2007, Feldman 2006和Matheson 2015a中都可以找到不同程度的平等权重观点的辩护。也许理解“等权重观点”的最好方法是探索这种观点的动机。我们可以区分为这一观点提供的三种广泛的支持:考察核心案例、理论考虑和类比的使用。Christensen的餐厅结账案例被用来推动等权重观点。
餐厅结账案例。假设我们五个人出去吃晚饭。是时候付账了,所以我们感兴趣的问题是我们各自欠了多少钱。我们都能清楚地看到账单总额,我们都同意给20%的小费,我们进一步同意平均分摊整个费用,而不用担心谁要了进口的水,或中途离开,或喝更多的酒。我心算了一下,非常确信我们平分每人是43美元。与此同时,我的朋友心算了一下,非常确信我们平分每人是45美元。(Christensen 2007, 193.)
被理解为同级分歧的情况,朋友们在这方面有着同样擅长计算的记录,而且双方都没有理由相信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特别聪明或愚笨,Christensen声称,在得知关于分摊的分歧后,他应该对43美元的分摊明显不那么有信心,而对45美元的分摊明显更有信心。事实上,他声称这些竞争对手的主张应该得到大致相同的凭证。
餐厅结账案例支持了“挫败”,因为在了解了同级的信念后,Christensen的信念变得不那么合理了。他的正当性(justification)的下降可以从这样一个事实中看出:他必须降低信心,才能在这个问题上站在一个合理的(justified)位置。了解到分歧给了他修改的理由和一个提高认知(epistemic)能力的机会。此外,餐厅结账案例也支持“等权重”,因为Christensen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错了。既然他对每人45美元和每人43美元同样有信心,他的理由同样支持这些主张。给予同级等权重意见通常被理解为要求在同级意见之间“折中”,至少在两个同级的意见穷尽一个人对某件事的意见的证据时是这样。折中是一种信念上让步的做法,它要求其他同级采取折中办法。所以,如果一个同级相信P和一个同级不信P,同级等权重意见将要求每个同级对P悬置判断。应用到丰富的图像,包括信念的程度,如果一个同级0.7度相信P和其他同级有0.3度相信P,给予同级等权重意见将要求每个同级采用0.5度相信P。重要的是要注意,“折中”的是同级的态度,而不是相关命题的内容。例如,在餐馆结账案例中,折中分摊并不需要相信每人是44美元。或许很明显,这些分摊并不均衡。
折中仅仅是关于任何一个命题(有争议的目标命题)的不同的关于信念的态度。双方所相信的命题的内容并不是达成妥协的地方。最后,餐厅结账案例支持“独立”。Christensen贬低同级关于分摊的信念的原因可能包括他(该同级)今晚喝有点太多了,他特别累,Christensen检查两次,但是他的朋友没有,等;但不包括每人分摊实际上是43美元,这是 Christensen不同意的,等等。
等权重观点的理论支持首先来自于对普通证词案件的思考。当你知道一个可靠的询问者已经开始相信一个命题时,你也会有理由相信这个命题。这样一个理性的存在者,似乎并不取决于你是否已经对这个命题有一个信念。无论你是否同意、不同意或从未考虑过这个命题,这种证词的(testimonial)证据都是相信这个命题的证据。这有助于激发“挫败”,因为当你不相信某个命题时,相信它的理由等同于相信你在该命题上犯了错误。类似的考虑也适用于更细粒度的信心程度。一个可靠的调查者采用了0.8度相信P的证词的证据,这给了你一个对P采取0.8度相信的理由,无论你是否已经对P有了一定的信心,这似乎都是成立的。
“等权重”也受到对证词证据的考虑。证词证据的分量与证人的认识位置成正比(或听者的证据支持证人的认识位置)。所以,如果你有理由相信Jai对P的认识地位不如Mai,然后发现Jai相信P比起发现Mai相信P将是一个较弱的理由。然而,在同级分歧的情况下,双方都有一个同样好的认识位置,因此,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意见应该得到同等的权重。
最后,从理论上讲,“独立”的动机是检验否认它会允许什么样的推论。特别是,对“独立”的否定被认为是一种乞题,通过让一个人用自己的推论得出他们的同级是错误的结论。下面的推理似乎有问题,“我的同级相信非P,但我得出了P,所以我的同级是错的”或者“我认为S是我的同级,但S认为非P,我认为P,所以S终究不是我的同级”(见Christensen(2011))。“独立”使这两种方法都无法通过发现分歧来阻止你相信自己错了的理由。
“等权重观点”也是通过类比的方式来推动的。特别突出的是类比温度计。温度计将输入的信息片段作为输入,并将给定的温度结果作为输出。人类是一种认知机器,以各种信息为输入,以各种态度为输出。在这种情况下,人类和温度计是相似的。 对平等权重观点的支持来自于对同级温度计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相信什么是合理的研究。假设你和我知道我们有同样可靠的温度计,在调查我们所在的房间的温度时,发现我们的温度计给出不同的输出(你的读数是75,我的读数是72)。我们可以合理地相信室温吗?似乎继续相信它是72是不合理的,因为那是我拿着的温度计的输出。类似地,我认为仅仅因为我的温度计给出了不同的输出,你的温度计就出了故障,这似乎是不合理的。似乎我需要一些独立于这个“分歧”的信息来贬低你的温度计。所以,似乎我已经得到了一个理由来相信房间的温度不是72,通过学习你的温度计,这个理由和我相信它是72的理由一样强烈,而且这个理由只有被独立的考量打败。如果这个类比成立,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接受“等权重观点”的三个论点。
当谈到分歧的认知论意义时,等权重观点并不是唯一的游戏。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将研究竞争对手的不同观点,强调他们在哪里以及为什么会背离等权重观点。
5.2 坚定观点
在关于分歧的认识论意义的各种观点中,等权重观和坚定观处于对立的两端。虽然“等权重观点”相当温和,但“坚定观点”认为,在同级分歧的情况下,坚持自己的立场可能是理性的。也就是说,发现同级之间存在分歧并不意味着要做出任何改变。“等权重观点”强调的是理性的谦逊,而“坚定观点”强调的是坚定信念的勇气。坚定观点的不同动机可以看出,拒绝等权重观点的不同方面。我们根据“坚定观点”(至少主要)反对的“等权重观点”的方面,组织了“坚定观点”的各种动机。
5.2.1否定挫败
坚定观点的捍卫者以多种方式否认了“挫败”。首先,“挫败”已被否认并要求提供私人的证据。Peter van Inwagen(1996)为坚定观点进行了辩护,认为在同级分歧的情况下,一个人可以诉诸于拥有对方缺乏的不可沟通的洞察力或特殊证据。它的基本思想是,如果我能接触到一组我的同级无法接触到的特殊证据,那么意识到我的同级不同意我的观点时,不需要给我理由认为我犯了任何错误。毕竟,对于P的评估,我的同级并不具备我所需要的一切,可以合理地认为,如果同级知道我所知道的一切,她也会分享我对这件事的看法。此外,一些证据无疑是私人的。虽然我可以告诉我的同级我的直觉或经验,但我不能给他我的直觉或经验。由于我们的局限性,同级们永远无法完全分享他们的证据。然而,如果证据没有被完全共享,那么我的同级就不必以一种方式评估他的证据,而表明我对我的证据有错误的评估。我们的证据是非常不同的。虽然Peter van Inwagen的主张可能意味着,由于证据上的差异,不一致的两方实际上并不是对等方,但这些考虑可以用来抵制“挫败”,至少在不需要证据上平等的更松散的同级(peerhood)概念上是如此。
Huemer(2011)提出了一个相关的论点,他主张能动者-中心的证据解释。因此,你自己的经历显然比别人的经历更有价值。所以,有了这个证据的概念,即使在双方共享所有证据的情况下,也会出现重要的证据不对称。
等权重观点的捍卫者已经注意到,这些考虑是有利有弊的(见Feldman 2006)。例如,当你不能与你的同伴充分分享你的证据时,这些相同的考虑会促使你的同级同样不能与你充分分享他或她的证据。因此,由于双方都有私人证据,推动等权重观点的对称性仍然可以获得。相关的不对称只有在一个人有特殊理由相信他们的私人证据比同行的有特权时才会出现,而仅仅是一个人的私人证据并不能做到这一点。Feldman的四方院的院长也可以帮助阐明这一点。
四方院的院长。假设你和我正站在窗边望着外面的院子。我们认为我们有相似的愿景,我们知道彼此是诚实的。我似乎看到了站在广场中央的院长。(假设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他经常出现在那里。)我相信院长正站在院子里。与此同时,你在那里似乎什么也没看到。你认为没有人,也就没有院长站在广场中央。我们不一致。在我们说话之前,我们每个人都合理地相信。然后我说院长在院子里,我们就知道我们的情况了。(2007,207–208.)
Feldman认为,在这个案件中,双方都应该显著地和解,尽管很明显,双方都拥有私人证据。虽然双方都可以报告自己的经验,但任何一方都不能把自己的经验告诉对方。双方所拥有的经验证据是私人的。所以,如果还需要调解,我们有理由质疑私人证据的重要性。
第二,“挫败”因为它专注于事物在主体看来是怎样的被否定。Plantinga(2000a)认为,有一种正当性(justification)的感觉,那就是尽自己所能做到最好。Plantinga注意到,尽管所有的控制变量,一个重要的不对称仍然存在,即使在同级分歧的情况下。在我相信P而我发现我的同级不相信P的情况下,通常P对我来说仍然是真实的。也就是说,这两个人之间存在着一个重要的现象学差异——不同的事物对他们来说似乎是真实的。Plantinga认为,既然我们是不可靠的认知生物,那么一定程度的认识风险是不可避免的,鉴于此,我们只能按照我们认为正确的东西去相信。所以,在同级分歧的情况下,即使我的同级不相信P,只要P对我来说仍然是真实的,我继续相信P是合理的。任何对分歧的反应都会包含一些认识风险,所以我不妨按照事情在我看来的样子去做。在Henderson et al. 2017中也发现了对坚定观点的类似辩护,强调主体的现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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