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意义”的意义 ▹
2.超自然主义 ▹
2.1以上帝为中心的观点 ▹
2.2以灵魂为中心的观点 ▹
3自然主义 ▹
3.1主观主义 ▹
3.2客观主义 ▹
3.3拒绝上帝和灵魂 ▹
4.虚无主义 ▹
原文链接:The Meaning of Lif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翻译正文:
许多哲学界的重要历史人物都回答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有的话,是什么使生命有意义?尽管他们通常不会用这些术语来描述生命(此类讨论仅在过去250年左右才出现,见Landau 1997)。例如,想想亚里士多德对人的功能的看法,阿奎那对幸福的看法,康德对最高善的看法。同理,想想Koheleth,他被认为是《圣经·传道书》的作者,描述生活“徒劳”,类似于“风的追求”,尼采的虚无主义,以及叔本华的话,当我们到达一个目标我们渴望发现“是多么的徒劳和空洞。”虽然这些概念对幸福和美德(以及它们的对立面)有一些影响,但它们被直接(粗略地)解释为一个人应该意识到的更高层次的最终目标,如果有的话,那将使她的生命有意义。
尽管令人尊敬的身世,只有自1980年代左右,一个独特的生命的意义领域已经建立在英美澳的哲学,调查重点阐述的,只有在过去的20年中,辩论与真正的深度和复杂性。20年前,在对该领域的批判性的讨论中,几乎可以引用所有的文献对生命意义的分析反思被描述为“一潭死水”,而对幸福或良好性格的分析反思也是如此(Metz 2002)。现在已不再是这样了。英美奥的生活哲学的意义已经变得充满活力,以至于现在有太多的文献可以在这个调查中全面引用。为了获得关注,它倾向于讨论书籍、有影响力的文章和更近期的作品,而忽略其他哲学传统(如大陆或非洲)和非哲学领域(如心理学或文学)的贡献。这项调查的主要目的是让读者了解目前对生命意义的分析方法,概述主要的争论,并指出值得进一步考虑的被忽视的话题。
当谈到生命的意义时,人们往往会提出以下三个问题之一:“你说的是什么意思?”、“生命的意义是什么?”,“生命真的有意义吗?”分析性文献可以根据它想要回答的问题进行有效的组织。这项调查从最近的工作开始,该工作解决了第一个抽象(或“元”)问题,即谈论“生命的意义”的意义,也就是说,它的目的是澄清我们在探究生命的意义时头脑中的想法(第1部分)。之后,它考虑的文本提供了关于意义本质的更实质性问题的答案(第2-3部分)。有一个应用意义的子领域与应用伦理学平行,在这个领域中,意义是在特定案例或特定主题的背景下被考虑的。例子包括降低速度(Levy 2005),实现基因增强(Agar 2013),取得成就(Bradford 2015),接受教育(Schinkel等人2015),与研究参与者互动(Olson 2016),自动化劳动(Danaher 2017),和创造孩子(Ferracioli 2018)。相比之下,这项调查几乎完全聚焦于当代规范理论的方法来研究生命的意义,也就是说,试图在一个单一的、普遍的原则中捕捉所有可能赋予生命意义的各种各样的条件。最后,这项调查对虚无主义者的观点进行了新的论证,即我们任何人都无法获得有意义生活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我们所有的生活都是无意义的(第4部分)。
1.“意义”的意义
生命意义(meaning)哲学的一个部分,是系统地试图确定人们在思考这个话题时的想法,或者他们所说的“生命意义”是什么意思。对于该领域的许多人来说,“重要”(importance)和“有重要意义”(significance)是“富有意义”(meaningfulness)的同义词,因此不够具有启发性,但也有一些人对富有意义和有意义进行了区分(Singer 1996,112-18;Belliotti 2019,145 - 50,186)。也有关于无意义的生活的概念如何与荒谬的生活的想法联系起来的争论(Nagel 1970, 1986, 214-23; Feinberg 1980; Belliotti 2019),徒劳(Trisel 2002),不值得生活(Landau 2017, 12-15; Matheson 2017)。
要想弄清楚思考生命意义所涉及的内容,一个有用的方法就是指明生命的承载者。询问该问题的人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一个标准的区别是对“在(in)”生命的意义,即一个人是可以展示出的意义,和狭义的“关于(of)”生命的意义,即人类作为一个整体是意义的或没有意义的的区分。最近也有一些关于动物或人类婴儿在他们的生命中是否有意义的思考,大多数人拒绝这种可能性(例如,Wong 2008, 131,147; Fischer 2019, 1-24),但其他一些人开始为它举一个例子(Purves和Delon 2018; Thomas 2018)。同样未得到充分探讨的问题是,群体,如一个人或一个组织,是否可以是意义的承载者,如果可以,那么是在什么条件下。
大多数分析哲学家都对生活的意义感兴趣,也就是说,对一个人的生活所能表现出来的意义感兴趣,而目前很少有人从狭义上探讨生活的意义。甚至那些相信上帝是或将是生命意义的中心的人,最近也更多地讨论了一个人的生命如何在上帝的作用下变得意义,而不是人类如何。虽然有些人认为,人类生命意义,作为这样的价值调查的程度不少于(如果不是更多)生命的意义(Seachris 2013; Tartaglia 2015; cf. Trisel 2016),这个领域的大多数人都感兴趣的是他们作为个体的生活(以及他们关心的人的生活)是否有意义,以及他们如何才能变得更有意义。
关注生活的意义,很普遍地认为它是概念上的好东西,或相关的,为行动提供基本理由的东西(见Visak 2017)。最近也有一些人提出了相反的观点,他们认为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可能存在中性的甚至不受欢迎的意义(例如,Mawson 2016, 90,193; Thomas 2018, 29,294)。然而,这些都是离群值,大多数分析哲学家,大概还有外行人,反而想知道一个人的生命何时显示出某种最终价值(或行动的非工具理性)。
另一种有实质性共识的观点是,意义不是全部或没有,而是分程度的。例如,生命的某些时期比其他时期更意义,而某些生命作为一个整体比其他生命更意义。值得注意的是,人们可以有条理地认为,有些人的生命不如其他人的意义(甚至在某种意义上不如其他人的“重要”),或者甚至是毫无意义(不重要),但仍然认为从道德的角度来看,人们的地位是平等的。考虑结果主义道德原则根据每个项美德的一个有一个有意义的生活的能力,或者是康德哲学的方法根据所有人的尊严在美德的自主决策的能力, 这种能力的意义是行使这种能力的功能。从这两种道德观来看,我们都可能被要求去帮助那些生活相对无意义的人。
然而,关于个体意义概念的另一个相对没有争议的元素是,它与幸福或正确在概念上是不同的(在Wolf 2010年,2016年强调)。首先,问一个人的生活是否有意义,不等于问她的生活是否愉快,或者她主观上是否富裕。在体验机或虚拟现实设备中的生活肯定是快乐的,但很少有人把它作为有意义的作为原初直觉的候选方案(诺齐克1974:42-45)。事实上,很多人会说,从逻辑上讲,一个人的生命可以通过牺牲自己的幸福而变得有意义,例如,以自身利益为代价帮助他人。第二,询问一个人的存在是否有意义,并不等同于考虑她是否在道德上正直;有一些直观的方法可以增强意义,而这些方法与正确的行为或道德美德无关,比如科学发现或成为一名优秀的舞蹈家。现在,或许有人会说,生活将毫无意义,如果甚至因为不愉快的或不道德的, 它是不快乐的或不道德的,但那将是在概念之间假定一种合成的、实质性的关系,远不是说说“意义”在分析上是一个包含关于幸福或正确的想法的问题。什么(如果有的话)使一个人的生活有意义的问题在概念上与什么使生活幸福或道德的问题是不同的,尽管前一个问题的最佳答案可能诉诸于后一个问题的答案。
假设,那么,“生命的意义”这一说法意味着,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有一些好的东西,这些东西可以有不同的程度,而且在分析上不等同于幸福或正确,它还包括什么?按照定义,关于这个最终价值,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大多数当代分析哲学家会说相关的价值不在花时间在一个体验机器(但看到Goetz 2012不同的观点)或生活像西西弗斯,希腊诸神的神话人物注定永远滚石头山上(1970年Albert Camus 和 Taylor的著名讨论)。此外,很多人会说,相关的价值是典型的“善、真、美”三合一(或在一定条件下)。这些术语不能从字面上理解,而是用于慈善关系(爱、合作、道德)、智力反思(智慧、教育、发现)和创造力(特别是艺术,但也可能是幽默或园艺)。
更深入地说,有没有什么东西是善,真,美,以及任何其他逻辑上可能的意义来源所包含的?在这一领域尚未达成共识。一个突出的观点是,生命意义的概念是重叠概念的集群或混合,如实现更高层次的目的,应受大量的尊重或钦佩,具有显著的影响,超越一个人的动物本性,有意义,或展示一个引人注目的生活故事(Markus 2003; Thomson 2003; Metz 2013, 24-35 ; Seachris 2013,3 - 4; Mawson 2016)。然而,也有一些哲学家认为,这个概念更符合一元论,所以(几乎)所有关于一个人生命中意义的思考本质上都是关于一个单一属性的。建议包括专注于或敬畏质量上乘的善(Taylor 1989, 3-24),超越自己的极限(Levy 2005),或做出贡献(Martela 2016)。
最近,该领域出现了某种“解释性转向”,其中一个例子是一种强烈的观点,即意义对话在逻辑上是关于在更广泛的参考框架内,生命是否以及如何是可理解的(Goldman 2018, 116-29; Seachris 2019; Thomas 2019; cf. Repp 2018)。根据这种方法,探究生命的意义无非是寻找有意义的信息,也许是对生命的叙述,或者是对生命的来源和命运的解释。 这种分析的优点是有希望统一术语“意义”的广泛用法。然而,它的缺点是无法把握直觉,即生命的意义本质上是好的(Landau 2017, 12-15),它在逻辑上并不矛盾,认为一个不可言说的条件是赋予生命意义的东西(根据Cooper 2003, 126-42; Bennett-Hunter 2014; Waghorn 2014),而通常人类行为本身(与对它们的解释不同),比如从燃烧的建筑中救出一个孩子,才是真正有意义的。
一些思想家提出,对生命意义概念的完整分析应该包括被称为“反物质”条件(Metz 2002, 805-07, 2013, 63 - 65,71 - 73)或“反意义”条件(Campbell and Nyholm 2015; Egerstrom 2015),这条件是降低生活意义的。这种观点认为,意义可以用双极性量表很好地表现出来,其中不仅有积极条件的维度,也有消极条件的维度。无端的残忍或破坏性是那些不仅不能增加意义,而且还会使一个人的生命失去任何意义的行为的初步可能的原因。
尽管正在进行讨论如何分析生命的意义的概念(或清晰的定义短语“人生的意义”),该领域仍处于有利地位上面的其他关键问题上取得进展,即什么让生命有意义,是否实际上是有意义的生活。有一点提供了一定的共同点,那就是意义至少涉及一个人生命中的一个梯度最终价值,这个价值在概念上与幸福和正确是不同的,它潜在的范例是善、真、美。本文讨论的其余部分将探讨哲学上的尝试,从理论上把握这种价值的本质,并确定它是否至少存在于我们的某些生活中。
2.超自然主义
大多数分析性哲学家在写关于生命意义的文章时,都试图发展和评价理论,即基本的和一般的原则,这些理论旨在捕捉生命获得意义的所有特殊方式。在道德哲学中,存在着可识别的“反理论家”,即那些认为意义条件中存在着太多的多元性,以至于无法将它们以原则的形式统一起来的人(例如,Kekes 2000; Hosseini 2015)。 不过,可以说,对统一的系统性探索尚处于萌芽阶段,尚不能就统一是否可行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
这些理论是在形而上学的基础上被标准划分的,也就是说,根据什么样的属性被认为构成意义。根据超自然主义理论,精神领域是生命意义的中心。大多数西方哲学家认为精神是上帝或亚伯拉罕信仰中普遍理解的灵魂(见Mulgan 2015关于上帝对我们不感兴趣的意义的讨论)。 相比之下,自然主义理论认为,以科学方法所熟知的物质世界是生命意义的中心。
有一个非自然主义理论的逻辑空间,根据这个理论,意义的中心是一个抽象的属性,既不是精神的,也不是物理的。 然而,在最近的英美澳的文学中,人们很少注意到这种可能性(Audi 2005)。
值得注意的是,超自然主义认为上帝(或灵魂)会赋予生命以意义,这在逻辑上与有神论不同,有神论认为上帝(或灵魂)存在。尽管大多数持超自然主义的人也持有神论,但人们可以接受前者而不接受后者(加缪或多或少就是这样做的),使人相信生命是无意义的,或至少缺乏实质性的意义。同样,虽然大多数自然主义者都是无神论者,但这并不矛盾,认为上帝是存在的,但与生命的意义无关,甚至可能减损生命的意义。虽然这些立场的组合在逻辑上是可能的,但其中一些可能在实质上是不可信的。这一领域可以从讨论各种各样的评价性主张的相对吸引力,即什么会使生命有意义,以及关于精神条件是否存在的形而上学主张中受益。
在过去15年左右的时间里,两种不同类型的超自然主义经常被区分开来(Metz 2019)。 这不仅在关于生命意义的文献中是正确的,而且在有关的亲神论/反神论辩论中也是正确的,关于上帝或灵魂的存在是可取的(例如,Kahane 2011; aart Kraay 2018; Lougheed 2020)。一方面,有一种极端的超自然主义,根据他们的观点,精神条件对于生命的任何意义都是必要的。如果上帝和灵魂都不存在,那么,按照这种观点,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无意义的。另一方面,也有适度的超自然主义,他们认为精神上的条件对于生命的伟大或终极意义是必要的,尽管生命本身并没有意义。如果上帝和灵魂都不存在,那么,按照这种观点,每个人的生命都可能有一些意义,甚至是有意义的,但没有人的生命可以表现出最理想的意义。对于一个温和的超自然主义者来说,上帝或灵魂将大大增强意义,或成为它的主要贡献条件。
有各种各样的方式来描述伟大或最终的意义,有时定量为“无限”(Mawson 2016),定性为“更深”(Swinburne 2016),关系为“无限”(Nozick 1981, 618-19; cf. Waghorn 2014),暂时被认为是“永恒的”(Cottingham 2016),从视角来看是“从宇宙的角度来看”(Benatar 2017)。 到目前为止,人们还没有思考过这些区别如何相互影响的关键问题,例如,是否有些区别比其他的更基本,或者有些区别比其他的更有价值。
极端和适度的区别是指以上帝为中心的理论和以灵魂为中心的理论之间的交叉。根据前者,一些与神连接(理解精神无所不知的人,善良,和全能的,是物理宇宙存在的基础)构成了人生的意义,即使一个人没有灵魂(视为一个不朽的精神物质,其中包含一个人的身份)。相比之下,在后者看来,拥有灵魂并将其置于某种状态才是生命的意义所在,即使上帝并不存在。当然,许多超自然论者相信,上帝和灵魂是(极大地)有意义的存在所必需的。然而,简单的观点,即只有其中一个是必要的,是常见的,有时为复杂观点提供的论证不能支持它,就像简单的观点一样。
2.1以上帝为中心的观点
关于生命的意义,最具影响力的以上帝为基础的解释一直是一种极端观点,即一个人的存在是重要的,只有当且仅当他实现了上帝赋予的目标。我们熟悉的观点是,上帝对宇宙有一个计划,一个人的生命是有意义的,只要他帮助上帝实现这个计划,也许是上帝希望他这样做的一种特殊方式。如果一个人没能完成上帝的旨意(或者上帝根本不存在),那么按照目前的观点,她的生命将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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