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情绪作为评价性感知
感知理论有文字/强和非文字/弱变体(Brady 2013;Salmela 2011)。强版本通常假设情绪是感官知觉的真正形式;弱版本强调情绪与感官知觉共享的关键性质,同时也承认重要的差异。
Prinz的Neo-Jamesian理论是强感知理论一个很好的例子。对于Prinz(2004),我们可以说是一个真正的感知系统,当我们在一个专门的输入系统与专门的传感器和心理表征的存在。感官知觉显然有专门用于视觉、嗅觉、触觉、听觉和味觉的输入系统。在Damasio(1994,2003)神经科学工作的基础上,Prinz认为情绪也可以依赖于体感内部的一个专用系统。因此,情绪实际上是对身体变化的感知,无论是在内脏、荷尔蒙或肌肉骨骼水平,还是以大脑躯体感觉区域变化的形式。
Prinz补充说,情绪不仅仅是对身体变化的感知,由此可以推断,两种情绪可能彼此不同,尽管涉及到对身体变化的无法区分的感知。例如,恐惧不仅仅是对“心跳加速和……其他生理变化”的感知(Prinz 2004:69):它还具有一种独特的功能——被危险诱发——以及一种特定的负效价标记——少于这种。因为根据心理状态表征的远距语义理论,心灵状态代表了它们所具有的暗示的功能(Prinz 2004;Dretske 1988) ,因此Prinz得出结论认为,感知一颗心跳加速的心脏也可以代表危险,因为它具有暗示危险的功能(但是参见 Shargel & Prinz 2018;Robinson 2005)。综上所述,受试者通过身体变化代表形式对象这一事实,从字面上感知身体变化(名义内容),并间接感知形式对象(真实内容)。
弱感知理论将情绪与感官知觉或本体感觉相关联。此外,大多数人认为情绪是对形式对象的直接感知,而不是对身体变化的感知,具有跟踪形式对象的功能。
Roberts(2003)在这方面提出了一个有影响力的建议,他认为“情绪是一种感知”(2003:87)以关心为基础的识解的形式。Roberts澄清说,解释是“印象,事物呈现给主体的方式”(2003:75),他们是基于关心的美德是基于主体的愿望和厌恶。例如,一位父亲害怕火灾会伤害他的女儿,这是基于他希望女儿不会发生任何不幸的愿望,将火灾解释为危险。
同样,Tappolet(2016)认为情绪是对于危险(恐惧)或者轻视(愤怒)等评价属性(又称价值)的感知体验。一些作者补充说,这种评价性能不能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得到,就像色彩性能不能得到,除非得到视知觉的许可(例如,Johnston 2001)。
Tappolet强调,评价性感知,就像感官知觉一样,在本质上是非概念性的,在认知上是难以理解的(参见Döring 2007;Döring & Lutz 2015;Goldie 2000;Tappolet 2000;Goldie 2002;Wollheim 1999;Charland 1995;Zajonc 2000)。这可以解释为什么那些没有概念的生物,比如动物和前语言时代的婴儿,会有情感,这也解释了情感上的反抗,这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视觉错觉。由于我们视觉上认为铅笔是弯的,而判断它是笔直的,所以我们情绪上认为大峡谷上的一个透明平台是危险的,而判断它是不危险的。
Tappolet(2016)列出了其他一些特征,这些特征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如此多的作者把情绪看作是感知:(a)情绪和知觉都有显著的现象属性,(b)两者都是由真实或想象的物体自动引出的,(c)两者都有正确的条件,因为它们代表着世界是一种特定的方式,(d)两者都扮演了认知角色,为信念提供了不可行的理由(例如,视知觉认为某物是蓝色的,而害怕认为某物是危险的)。
尽管有这些类比,一些批评家已经否定了感知情绪理论(例如,Salmela 2011;Dokic & Lemaire 2013)。一个显著的批评涉及到他们无法解释情绪上的顽抗。例如,Helm(2001)认为,感知主义者最终消除了顽固不化的非理性特征。如果认为大峡谷上空的透明平台是危险的,同时又认为它是不危险的,只是一种视觉幻觉,那么它就没有什么不理的,因为认为铅笔是直的,而认为铅笔是弯的,并没有什么不理的。但是很明显,在顽固的情绪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非理性:不同于感知错觉,它们激励我们去行动。换句话说,它们包括一个被动的同意,这与相互矛盾的判决所获得的主动的同意相矛盾。
7.2情绪作为评价性感觉
一些学者提出了赋予感觉意向性的理论。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子是Goldie (2000) ,他将情绪的意向性与对感觉方向的意向性区分开来,这种感觉不仅仅是从其他地方借用它们的意向性的身体感受,正如Prinz的描述,而是被认为有它们自己的、内在的意向性(参见 Döring 2007;Pugmire 1998)。例如,当我害怕在冰面上滑倒时,我的感觉就是冰面上很危险。这种感觉是一种带有感觉的冰的思维,不能退化为非有意识的身体感觉和非情绪的评价思维的结合。正如Goldie所说,情绪的感觉与情绪的世界导向方面密不可分,因此对情绪意向性的充分解释,将同时抓住其现象学的一个重要方面。(Goldie 2002: 242; see also Ratcliffe 2005, 2017)
同样,Helm(2009:8)提出,“情绪是意向性的重要感受”,它们要么是愉快的,要么是不愉快的。在Helm看来,或者对你来说重要的东西——对你来说关心它——是(大概)值得注意和行动的。(Helm 2009:252)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情绪能够激发行动:感觉到值得注意的事情,并且行动被激发。它也解释了是什么使顽固的情绪变得非理性。通过判断大峡谷上空的一个透明平台并不危险,但又害怕它,这个主题就是判断他或她认为值得关注的东西和实际行动不值得关注的东西,从而做出彼此不一致的评价承诺(Helm 2015:430-431)。
将意向性归因于感觉的一些观点是受到心灵哲学中更广泛的表征主义研究纲领的启发,该纲领认为现象的性质可以与意向性质相识别,或者至少可以还原为意向性质(Dretske 1995;Horgan & Tienson 2002)。在某些表征主义的变体中,情绪现象学被还原的仅仅是躯体的,在这个意义上,感觉是指向身体事件的(例如,Tye 1995)。在其他的变体中,现象学更加丰富,因为它包括躯体的、认知的、连续的和不可还原的情感成分,直接针对世界上特定的和形式的对象(例如,Kriegel 2012)。
一些当代感觉理论家所接受的另一种观点是认为情绪是没有任何意向性对象的感觉。相反的印象是一种错觉,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称之为情绪的感觉通常是由一种有意识结构的想法引起的,这种想法与一种“综合”经验相关联(Whiting 2011;Goldstein 2002)。按照这种观点,对冰的恐惧是一种复合的心理状态,它包括一种情感——无目的的恐惧感——加上一种以冰为意向对象的思想。情绪本身只是没有意向性的享乐感觉。然而,这种观点所声称的理由显然是现象学的,而且由于大多数研究人员的内省似乎都提供了相反的结论,即情绪本身是以对象为导向的,因此这种综合观点未能说服人们(基于社会心理学数据,对无对象的另一种论点,见Shargel 2015)。
7.3情绪作为显著的模式
在最近的情绪哲学中,另一个有影响力的方法认为情绪是:
机制,控制显著的关键因素,否则将是一个难以管理的注意力、解释、推理和行为策略的对象过多。(de Sousa 1987: xv;参见 Elgin 2006;Evans 2001;Ben-Ze’ev 2000)
例如,当我发现自己在徒步旅行中与一只灰熊面对面时,原则上有无数的事情可以集中我的注意力,但是我的恐惧把我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灰熊身上,集中在如何解释它的动作,以及如何推断和执行逃跑策略上。这种方法可能被认为具有“知觉的味道”(Prinz 2004:223),因为它描述了情绪作为改变显著性的机制,感知当然可以影响显著性。但是de Sousa的目的是把注意力集中到情绪在为认知提供框架方面所扮演的更广泛的角色上,包括感知的变体(例如,我们看到和听到的)和非感知的变体(例如,我们相信和记住的)。
一些哲学家认为,情绪对认知产生的指导作用部分是由于它们本质上的戏剧性或叙事结构。Goldie (2012)提供了一个特别微妙的角色,叙述构成我们的情绪长期的审查。从概念上来说,假设一个人可以有一种情绪——比如说,强烈的嫉妒或者强烈的愤怒——只持续几分之一秒的时间似乎是不合逻辑的(Wollheim,1999年)。对这种情感特征的一种解释是,故事在每一个情绪插曲的过程中自行演出,故事发生在一段时间内。有趣的是,Goldie认为,无论是对真实的还是虚构的事物,情感的叙事结构都是一样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我们可以对虚构的人物做出完全的、尽管是动机化的、柔和的情绪反应(关于所谓的虚构悖论的其他解决方案,见Cova & Friend即将推出的文章)。
De Sousa(1987)提出,不同情绪特征的故事是通过与“范式情景”联系而习得的。范式情景涉及两个方面:第一,情景类型提供了具体情绪类型的特征对象(其中对象可以是特定的和形式的),第二,对情景的一组特征或“正常”(normal)反应,其中常态是由复杂和有争议的生物和文化因素组合决定的。这些场景首先来自我们小时候的日常生活,然后通过我们所接触到的故事、艺术和文化得到强化。后来,文学和其他艺术形式对它们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使它们能够扩大人们对生活方式的想象范围(de Sousa,1990;Faucher 和 Tappolet,2008b)。
一旦我们的情绪曲目建立,我们解释新的情况通过不同的范例场景的镜头。当一个特定的场景表明自己是一种解释,它排列或重新安排我们的感知、认知和推理性倾向。当一个新奇的情境引发一个范例场景时,由此产生的情绪可能适合也可能不适合触发它的情境。因此,童年时期对小丑的恐惧可以通过更现实的评价,在成年时期得到重新评价和克服。至少在这个意义上,情绪可以被评估为合理性(见第10节进一步讨论)。
8情感科学的动机传统及其对手
情绪研究的第三个传统从本质上将它们与特殊的动机状态区分开来,其中广泛理解的动机状态是旨在实现目标的行为的内在动机。这一研究传统的成员认为,情绪理论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解释情绪和行为之间的关系,因为当我们表达情绪时,最终会产生重大的个人和社会后果。
希腊和整个中世纪的许多情绪理论家都预见到了动机传统,他们强调情绪和行为冲动之间的构成关系(King 2010),但在Dewey(1894,1895)中发现了它的第一个现代先驱。对于James的观点所引起的常识的颠倒,Dewey感到不高兴。James的观点认为情绪是对本体感受反应的感觉。Dewey反驳道,如果我们真的因为攻击而愤怒,愤怒不会引起攻击,这会使愤怒以及其他情绪失去其解释性的重要性。
Dewey的主要观点是,愤怒的感觉和愤怒本身是有区别的:一种情绪“在其整体上”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模式”和“它也反映自己成为感觉”(Dewey 1895:15)。Dewey总结道,当我们说某人生气时,“我们并不是简单地,甚至主要地,意味着(这样的人)有某种‘感觉’占据了他的意识”。更确切地说,“我们的意思是他……已经做好了以某种方式行动的准备”(Dewey 1895:16-17)。认为情绪本质上是改变一个人行动准备状态的机制或者行动准备状态本身的观点已经在情感科学和情绪哲学中以多种方式发展起来。让我们从情感科学中动机传统的一个有影响的演化变体开始。
8.1基本情绪理论:情绪作为演化的情感程序
基本情绪理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Silvan Tomkins的开创性工作,他的定向洞察力是“最初的动机系统是情感系统”(Tomkins 2008:4)。Tomkins提出,有九种基本的或天生的情感是由遗传程序控制的:兴趣、享受、惊讶、恐惧、愤怒、痛苦、羞耻、蔑视和厌恶。他们的激励力量来自于他们的快乐或痛苦的感觉,这种快乐的感觉来自于面部变化的感知提供了“激励反馈”(Tomkins 2008:623)。
Tomkins的基本情感理论之后又出现了两个相关的发展。第一个是现代基本情绪理论的诞生,它对面部表情的普遍性给予了强烈的关注,尤其是在Paul Ekman (Ekman et al. 1972; Ekman 1980, 1999a, 2003; Ekman & Friesen 1969)和 Carrol Izard(1971, 1977, 1992, 2007)的著作中。其次是演化心理学方法的出现,这种方法被理解为解决反复出现的演化问题的方法,其中的突出贡献由Plutchick(1980年)和Tooby和Cosmides(2008年)(另见Shand 1920 and McDougall 1908 [2001]的情绪演化理论的早期例子)。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这两种方法逐渐融合,尽管演化心理学家比基本情绪理论家更倾向于得出结论,认为某种特定的情绪仅仅根据合理的论据就能解决演化问题。根据Ekman (1999年 a:46)的说法,“情绪的演化是因为它们在处理基本生活任务时的适应价值”,例如:
战斗,坠入爱河,逃离捕食者,面对性的不忠,经历失败导致的身份丧失,对家庭成员的死亡做出反应。(Tooby & Cosmides 2008:117;参见 Keltner & Haidt 2001)
它们具有适应性价值,因为它们能迅速调动和协调成功处理生活任务所需的资源,还因为它们通过身体表情交流与社会相关的信息。一旦一个基本的情绪程序被激活,一连串的变化(没有我们的选择或立即意识)在瞬间发生:面部和声音中的情绪信号,预设的行动,习得的行动,调节我们身体的自主神经系统活动,不断改变我们行为的调节模式,相关记忆和期望的提取,以及我们如何解释我们内心和世界上发生的事情。(Ekman & Cordaro 2011:366)
由此可以得出传统BET的核心经验假设:每种基本情绪都应该有身体特征,包括面部表情、自主变化和预设和学习行为层面的高度相关和情绪特异性变化。更具体地说,Ekman根据(a)独特的普遍信号、(b)独特的生理机能、(c)独特的思想、记忆和影像、(d)独特的主观经验、(e)可预测的发育外观、(f)其他灵长类动物的同源存在、(g)根据先前事件中的独特共性自动评价、(h)快速发作、持续时间短和未发生(Ekman 1999a:5)来定义基本情绪。一些基本情绪理论家也提出,基本情绪与独特的硬连线神经回路有关(例如,Izard 2011;Levenson 2011;Panksepp 1998,2000)。
在这个定义的基础上,Ekman接着争论说我们有6个基本情感程序的经验证明(快乐、悲伤、愤怒、恐惧、厌恶和惊讶),后来扩大了这个名单,包括那些在未来可能被证明其基本状态的状态,如娱乐、轻蔑、尴尬、兴奋、内疚、成就骄傲、宽慰、满足、好奇、狂喜、感官愉悦和羞耻。具有科学头脑的哲学家经常把他们对情绪的讨论限制在基本情绪程序上,因为这些被认为是迄今为止在情绪领域发现的唯一的自然类(Griffith1997;DeLancey 2002)。
基本情绪程序的主要证据可以说来自于跨文化研究的面部表情识别技术,这种识别技术最早由Darwin(1872)提出。它包括展示情绪表达的图片,并询问观察者他们用观察者的语言从6到10个情绪词汇中表达了什么情绪。根据Ekman (1999b)的报道,迄今为止,这类实验已经在几十个国家的观察者中进行过,显示出在描绘情绪方面的显著一致性(快乐、悲伤和厌恶的识别率最高)。尽管如此,某一文化的成员身份增加了对该文化表达方式的认可,这使得一些人认为,情感表达方式是一种具有不同方言的日常语言(Elfenbein et al. 2007)。
结合关于面部表情产生的补充数据(Matsumoto et al. 2008),认知数据支持这样的假设,即影响程序是演化的适应,在所有文化中产生相同的强制性面部变化,虽然文化特定的显示规则可以部分掩盖这种跨文化的普遍性。
普遍性的证据在方法论和概念上受到了批评。研究方法上,有人认为这些实验是有缺陷的,因为它们依赖于一种强迫选择的范式,这种范式会扩大共识,而且它们依赖于生态上不切实际的刺激,例如行为者摆出的面孔(Russell 1994)。从概念上讲,有人认为演化假说认为选择有利于强制性面部表情的产生是不可信的,因为在冲突情况下,让观察者知道他们正在经历什么样的情绪(例如,在对抗中传递恐惧)可能不符合表情符号的演化利益。而且,即使存在情绪表达的识别和产生的普遍性,像物种不断学习这样的替代解释也能够解释这些数据(Fridlund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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