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Other Views of Indexical Belief (and Indexical Semantics)
许多哲学家都提出了关于索引性信念的替代性理论,有时还附带着关于索引词语义的替代性理论。
Gottlob Frege (1997b)认为,每一个主体都能通过其他主体所不能捕捉到的一个涵义(sense)来思考他或她自己。弗雷格在索引词问题的其他方面,是在解释上具有争议的话题。讨论可见Perry (1977, 1979)、Evans (1985)、Kripke (2011)、and Burge (2012)。
Schiffer (1978, 1981)认为,每一个主体都能相信一个关于该主体自己的单称命题,但不能相信一个关于任何其他对象的单称命题。所以,表面上看起来,关于其他对象的信念都可以被还原为描述性信念。尽管如此,他还是认为正确的索引词语义学会是一个直接指称论。如Austin (1990)指出的那样,希弗关于索引性信念的观点非常接近于刘易斯与齐硕姆。Austin对希弗观点提出的批评大致相同于他对刘易斯与齐硕姆提出的批评。
Evans (1985)(大致上)认为,拥有索引性信念的主体相信的是一个单称命题,该单称命题将索引词的特征作为了它的成分。例如,一个提出了“He is making a mess”并同时指向John的人相信的是一个这样一个命题,该命题的成分是John、例示关系,以及“正在制造混乱”这个性质。相关讨论见Perry 2000。
其他关于索引性信念的观点见Castañeda 1966, 1967; Stalnaker 1981, 2008; 以及Ninan 2013。
1. Other Topics Concerning Indexicals
5.1 Quasi-Indicators and Attitude Ascriptions that Seemingly Attribute First-Person Indexical Attitudes
Castañeda (1966, 1967)认为“he himself”与“she herself”可以被用来归属第一人称的索引性信念,但对于非第一人称且是索引性的信念的来说则行不通。再次考虑一下弄得一团糟的购物者的例子,并设t_0为John第一次提出“He is making a mess”的时间。Castañeda会认为归属(18)是真的,但归属(19)是假的。
• (17) John [at t₀]: "He is making a mess."
• (18) John believed at t₀ that he was making a mess.
• (19) John believed at t₀ that he himself was making a mess.
Castañeda使用类指示语(quasi-indicator)这个术语来称呼像“he himself”与“she herself”这样的表达,并主张说,这些表达可以用来(仅仅)归属那些主体会用像“I”这样的第一人称代词来表达的索引性信念。Castañeda用“he*”与“she*”来缩写“he himself”与“she herself”。
Perry (2000, Chapter 5)认为在that从句中包含了“he himself”的信念归属,它在语义上并不要求主体拥有一个第一人称信念。较之而言,对这样一些信念归属的提出仅仅是暗示了主体拥有一个第一人称信念。然而,Schlenker (2003)主张说,一些不同于英语的语言确实包含着Castañeda意义上类指示语的词项。
存在其他不包含“he himself”或“she herself”的态度归属,但这些归属看上去同样要求了,或者至少是很强地暗示了主体拥有第一人称态度。假设说John在一家披萨店,然后在镜子里发现了一个看上去太瘦而不怎么健康的食客。John指着镜子里的那个人真诚地说“I want him to eat a large slice of pizza”。不过,John并不怎么饿,所以他继续说“I do not want to eat a large slice of pizza”。然而事实上John在镜子里看到地那个人就是他自己。在这个情境下归属(20)看上去就是真的,而(21)则是假的。
• (20) John wants him to eat a large slice of pizza [pointing at John in the mirror].
• (21) John wants to eat a slice of pizza.
一些学者会主张说,(21)是真的,仅当John拥有一个第一人称欲望,而这个欲望就是他自然会用“I want to eat a large slice of pizza”表达的欲望。这些学者中的其中一些人会将,表面上对(21)的强制性第一人称解读的原因,归结到一个沉默的,类似于代词的表达上,该表达的角色就是嵌入式不定式短语“to eat a slice of pizza”的主语。这种代词性表达常被称作“PRO”。相关讨论见Dowty 1985、Chierchia 1989,以及Cappelen and Dever 2013。
5.2 Complex Demonstratives
复杂指示词是形如that N,或者this N这样的表达式,其中的N是普通名词短语。例如,“this man”、“that red car”以及“that woman who is wearing a blue coat”。关于复杂指示词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它们是单称词项还是量词短语。单称词项相对于语境指称的是个体。大多数关于简单指示词“this”与“that”的语义理论都把这些简单指示词当作了单称词项。而说话者在使用复杂指示词的时候,看上去就像是和在使用简单指示词一样用它们来指称着个体。这也就是有人会认为复杂指示词就是简单指示词的某种原因。然而,复杂指示词在句法层面类似于典型的量词短语,例如“some woman”与“every man”。而后面这个相似性则是有些人会认为复杂指示词就是量词短语的某种原因。但是量词短语不是单称词项,量词短语相对于语境不指称个体。它们相对于语境的指称与外延常常被考虑为集合的集合。
复杂指示词的单称词项理论必须处理两个主要议题。第一,出现在复杂指示词中的普通名词短语,是否有着决定语境中这整个词项之指称的作用?第二,这些普通名词短语的内容在语境中是否对复杂指示词的内容有着任何贡献(如果有某种贡献,那么比如说,在一个语境中,“philosopher”的内容是否是“that philosopher”内容的组成部分)?最小论会为复杂指示词中的普通名词短语指派最小的或者说不指派任何语义角色。普通名词短语仅仅给予了听话者一个线索,使得听话者能够获悉到说话者所意图的指称。既然,谓词“philosopher”对于决定“that philosopher” 在一个语境中的指称来说起不到任何作用,那么后面这个复杂指示词的指称在语境中就不必是一个哲学家。进而,“philosopher”的内容在一个语境中就不是“that philosopher”内容的组成部分;后者的内容仅仅是它在该语境中的指称。Larson and Segal (1995)支持了一个最小论(但没有接受卡普兰式内容的存在)。中间论则说,普通名词短语为决定复杂指示词的指称提供了帮助。所以,“that philosopher”在一个语境中指称的一个个体就必须是一名哲学家。但是普通名词短语的内容并没有对复杂指示词的内容有着任何贡献。相反,复杂指示词的内容仅仅是它的指称。Kaplan (1989a)暗示说他接受中间论。Braun (1994, 2008)、Borg (2000)与Salmon (2002)明确论证了中间论。最大论则说,在一个语境中,普通名词短语帮助决定了指称的同时,它的内容也是复杂指示词内容的组成部分。Richard (1993)拥护了最大论。
支持与反对上述观点的论证非常复杂。我们举一个例子:中间论者或许会主张(22)在一些语境中是假的,并论证说这个结果与最大论不相容。
• (22) It is a necessary truth that if that philosopher exists, then something is a philosopher.
但如果最大论者同意(22)在一些语境中可以是假的这一判断,那么其就可以通过添加将普通名词短语变成严格指示词的手段,比如加上“actually”,来得到这一结果。
Taylor (1981)、King (2001)以及Neale (2004)支持关于复杂指示词的量化理论。例如,在King看来,(23)在某种语境中的内容,即,在施事感知到了Mary并相信Mary是一个哲学家的某种语境中,(23)的内容就必然等价于(24)在同一语境下的内容(假定限定摹状词是量词短语而不是单称词项)。
• (23) That philosopher was born in Boise.
• (24) The individual that is actually a philosopher and is identical with Mary was born in Boise.
支持与反对单称词项理论或量词短语理论的论证都(再次)非常复杂。例如,King认为关于复杂指示词的中间论式单称词项理论,很难处理对复杂指示词中的量化的情况,例如:
• (25) Every university professor cherishes that first publication of hers.
Borg (2000)、Lepore and Johnson (2002)、Salmon (2002)与Braun (2008)回应了King的论证,并批评了他的观点。在King 2008a与2008b中,他再次捍卫了他的论证与观点。
那些认为复杂指示词并不能简单地被纳入到上述分类方案的观点,见Lepore and Ludwig 2000、Dever 2001、Roberts 2002与 Elbourne 2008。
5.3 Multiple Occurrences of Demonstratives 指示词的多次出现为一些理论带来了困难。下面的句子(26)就包含了指示词“that”的多次出现。
• (26) That is not identical with that.
在一个正确的环境下,一个说话者可以用(26)去断言一个真命题。这强有力地表明了(26)在一些语境下为真。但“that”并不是歧义的,并且也就只有一个语言意义。如果语言意义(以一种卡普兰的特征的方式)在一个语境中决定了指称,那么(26)中“that”的所有出现相对于一个任意给定的语境都将拥有同一个指称。所以(26)就在所有语境中为假。
卡普兰关于真正指示词的理论允许我们说类似于(26)的句子只是在一些语境下是假的,但是这样做的代价是,他将这一现象的原因归结到了“that”的歧义性上。例如在他随后关于指示词之索引性的理论中,一些形式上类似于(26)的,比如说(27)就在后面这样的语境下为真,即,该语境的第一个被例示物区别于该语境的第二个被例示物。
• (27) That1 is not identical with that2.
但根据他的理论,每一个带下标的“that”都有着一个不同的特征。所以这一理论没有为无下标的英语单词“that”的单一语言意义提供一个合理候选。这也或许就是为什么 Kaplan (1989b)讨论了指示词的“异域歧义(exotic ambiguity)”的原因。
对于如何为“that”找到一个单一意义的问题来说,有着各种各样的方案可以选择。人们可以规定,每一个语境只有一个被例示物,然后说“that”的内容在一个语境中就是此语境中的那个被例示物,但随后坚持,对于包含了指示词之多次出现的句子,这种句子的内容不是由一个单一语境决定的,而是由一个语境序列决定的。那么(26)相对于这样的某个语境序列就是真的——该语境系列由带有不同被例示物的语境组成。第二,人们可以区分语言意义与特征。“that”有着一个单一的语言意义,但该意义并不决定一个语境内的指称;与此相对,语言意义决定的是“that”的这些出现的特征,而后面这些特征才决定了出现在某一语境中的指称。第三,人们可以转向一种将内容指派给话语而非表达式的理论。这或许能够有一些帮助,因为,对(26)每一次提出,都包含了对“that”的两次提出。除了上述选择以外还有其他的可能,相关讨论见Kaplan 1989a, 1999; Wettstein 1986; Taschek 1987; Braun 1996; Garcia-Carpintero 1998; Salmon 2002; Richard 2003。
数学联邦政治世界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尖小说网http://www.bj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