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康德在原理分析论里面讲的是判断力的先天法则,要运用纯粹知性概念也就是范畴来对一个经验对象做判断,你首先必须要有一整套的图型,这就是纯粹知性概念的图型法。
要运用范畴,必须要把图型作为一种方法,来运用到对象之上,运用到经验材料之上。
按照十二个范畴相对应的有十二个图型,正是通过这些图型,范畴才可以运用于经验对象之上,所以,图型就是范畴运用于经验对象之上的一个桥梁或者是一个中介。
2、第二章进一步引申,说我们有这些图型,现在我们可以把范畴运用到经验对象之上了,那么通过这些图型所进行的这样一些运用,将形成哪些具体的原理、原理体系?
前面讲到,这些原理的基本概念就是图型,那么现在就是讲通过这些基本的图型,我们运用知性范畴所获得的那些原理究竟是哪些。它们构成一个体系,所有这些完整的原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
十二个范畴,通过十二个图型,运用于一切可能的经验对象之上,那么这些运用形成了哪些原理,也就是说,康德所讲的人为自然界立法,究竟立了哪些法?要系统地将它们列出来。所以这一章实际上是进入到了实质性的阶段。
前面都是做铺垫的,前面都是讲前提,讲条件,讲如何可能,那么现在进入到实质性的阶段,究竟这些范畴,这些纯粹知性概念,为自然界立法,立了一些什么样的法。“一切纯粹知性原理的体系”指的就是这个意思。
3、正文:
【我们在上一章中只是根据那些普遍条件而考虑了先验的判断力,它唯有在这些条件之下才有权把纯粹知性概念运用于综合判断之上。】
整个原理分析论都是知性的判断力的学说,所谓判断力就是我如何能把这些先天的范畴运用到经验的对象之上,这个需要判断力。判断力是不可教的,判断力只可以练习,只可以训练,只能去做,老师给你讲的原理,具体的运用你还要通过实践。要运用你所学的知识去进行判断,学会作出正确的判断,这就是判断力,判断力不可教,但是可以实践。
而首先把判断力运用的条件【即图型条件】搞清楚,那是有助于作出判断【先天综合判断】的。
先验的判断力,它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在上一章中只是根据那些普遍条件而考虑了先验的判断力”,什么是“普遍条件”呢?就是上一章中所讲的那些图型,我们根据图型考虑了先验的判断力。图型就是在我们运用自己的判断力的时候,所必须预先准备好的一套这样的规范,一套时间的先验规定。“它”,也就是先验的判断力,“唯有在这些条件之下”,即在图型的条件之下,“才有权把纯粹知性概念运用于综合判断之上”,也就是才有权形成先天综合判断,对于经验对象,我们才可以形成先天综合判断。
在图型的条件之下,我们运用先验的判断力,才把纯粹知性概念运用于经验对象,形成先天综合判断,也就是形成自然界的法则。
自然界的法则都是一些先天综合判断,在导言里面康德一开始就讲到了,纯粹的自然科学何以可能,纯粹自然科学的那些先天的法则何以可能,也就是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这个问题的一个方面。
下面一句:
【现在我们要做的是:把知性以这种批判的谨慎性实际上先天作为的那些判断在系统的联结中展示出来,对此,我们的范畴表毫无疑问必然会给我们提供自然的和可靠的引导。】
什么叫“批判的谨慎性”?就是知性在运用它的范畴时,经常会遇到不谨慎的情况、不谨慎的场合,就是没有图型,没有感性的对象,它就运用起来了,它把知性的范畴运用于,比如说上帝、灵魂、世界整体这样的一些对象之上,这些对象是决不可能找到它们的经验内容的。
但是根据前面一章提出的这样一个普遍条件,先验判断力要有普遍条件,要谨慎使用,也就是必须在这些条件之内,在这些限制之下,才能使用,这就是批判的谨慎性。“把知性以这种批判的谨慎性实际上先天作出的”,实际上,也就是在现实的认识活动中先天作出来的那些判断。知性肯定是要作出先天判断,但这种先天判断要谨慎地保持在经验对象和图型所限定的范围之内,才能够“实际上”作得出来。
那么,以这种批判的谨慎性,实实在在地作出的那些先天的判断,“在系统的联结中展示出来”,知性作出的先天综合判断究竟有哪些?通过时间的图型,知性究竟作出了哪些先天综合判断?我们能不能把这些先天综合判断在系统的联系中展现出来?一条一条地列举,那很容易,但是能不能把它们结合成一个系统?这就是标题所讲的“一切纯粹知性原理的体系”的意思。
康德特别强调这个体系性、系统性,强调不能以经验的方式,随便碰到什么就把它列举出来,枚举,那个是说明不了问题的。哲学的认识论,必须要有体系,如果没有一个原则来指导经验的枚举,那很可能有些东西超出了范围,不是属于这个范围的你也把它接进来了,而属于这个范围的你又漏掉了。
所以必须要有一个逻辑的原理,一个原则,按照这个原则构成一个体系。
康德认为:“对此,我们的范畴表毫无疑问必然会给我们提供自然的和可靠的引导。”
这个原则就是范畴表。这些先天综合判断,这些知性原理,要构成一个体系,必须要按照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在范畴表里面已经展示出来了。前面康德提出的十二范畴,就是按照一定的逻辑次序安排了的,在他看来,这是天衣无缝地安排妥当了的一个体系,那么,它当然“会给我们提供自然的和可靠的引导”。
自然的,也就是说它是自然而然的,不是外加的,人为的,而是从这个范畴表里面自然而然的引出来的。
从范畴自然地引出图型,那么由范畴经过图型所构成的这些原理也是自然而然的,也要依照那些范畴的次序。
这样进行的引导,就是“可靠的”,因为不是任意找出来的,不是任意设定的,它有根据,它有逻辑依据。
先验逻辑为什么叫先验逻辑,因为它是不可动摇的,具有一种必然性。
所以范畴表在这个地方会给我们提供一种自然的和可靠的引导,我们要按照范畴表的次序来寻找自然界的法则。人为自然界立法所立的法则不是随便立的,它有一个次序,一个确定的逻辑结构。
下面:
【因为正是这些范畴,它们与可能经验的关系必然会先天地构成一切纯粹的知性知识,而它们与一般感性的关系也将为此而完整地并系统地展示出知性运用的一切先验原理。】
这些范畴本身,它们是限制在可能经验的对象之上的,我们前面讲了,它要受到图型的限制。那么,它们与可能经验的关系就是这样一种限制的关系,“必然会先天地构成一切纯粹的知性知识”。
知性的范畴在与可能经验的关系中必然会构成一种先天的知性知识,比如说,因果性范畴在与经验的关系中必然会构成这样一种纯粹知性的知识,就是“一切发生的事情都是有原因的”。一切发生的事情都有原因,这已经是一个知识了,这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因果性范畴了。
原因和结果,这还不是知识,知识必须是一种判断。我们前面讲了,在康德看来,所有的知识都是基于判断之上的。一个概念谈不上知识,一个因果性的概念谈不上知识。
只有把因果性的概念用一个“是”和另外一个表象联结起来,这才构成知识。所以,一切发生的事情都是有原因的,这就构成知识了。而一切发生的事情,与可能经验有了关系,因为讲的是发生的事情,不是讲的上帝,不是灵魂,也不是世界整体,而是一个发生的过程,那么这就与时间有关了。
但这个知识不是经验知识,而是纯粹知性的知识。下面,“而它们”,这个“它们”不是指的“一切纯粹的知性知识”,还是指的前面这个“它们”,这两个“它们”是一致的,都是指“这些范畴”,因为正是这些范畴,与可能经验的关系必然会先天地构成一切纯粹知性的知识,而且“与一般感性的关系也将为此而完整地并系统地展示出知性运用的一切先验原理”。
就是这样一些范畴在与一般感性的关系中,不管是先天的感性,还是后天的感性,先天的感性就是时间空间,后天的感性就是那些感官的感觉、知觉、印象。总而言之,这些范畴与一般感性的关系,也将“为此而完整地”,“为此”,为什么呢,为“先天地构成一切纯粹的知性知识”,而完整地、“并系统地展示出知性运用的一切先验原理”。也就是说,范畴在与一般感性的关系之中,也将会为了构成一切纯粹知性的知识,“而完整地并系统地展示出知性运用的一切先验原理”。
这句话的上下两半句其实是一样的意思,但程度上有所不同。前面一个“因为正是这些范畴,它们与可能经验的关系必然会先天地构成一切纯粹的知性知识”,就是说这些范畴必然会构成纯粹的知性知识,比如说因果律,一切发生的事情都有原因,这是一个纯粹的知性知识;那么第二句话“它们与一般感性的关系也将为些而完整并系统地展示出知性运用的一切先验原理”,这个是从整体上来说。前面一句是从原则上来说的,后面一句是强调它的完整性、系统性,在与感性的关系中,这些范畴一定会完整系统地展示出一切先验原理。
后面这句话就落实到这一章的标题上来了,就是一切知性原理的体系,强调它的体系。前面一句是强调这些范畴必然会构成一切纯粹的知性知识,这是从原则上来这样讲的,而后面一句话是强调这些纯粹知性的知识是具有体系性的。“一切纯粹知性原理的体系”这一章前面这一段,讲的就是这个体系是什么样的条件来构成的。
就是说我们要构成一切先验原理的系统的展示,我们首先要有一个范畴体系、一个范畴表,然后我们要有图型,然后我们运用我们先验的判断力把范畴经过图型运用经验对象之上,这样的原理就可以构成一个系统。整个第二章就是要构成这样一个系统,展示出我们人的知性为自然界立法的实质上所做的工作。那么,既然是立法,所以就必须有它的先天的根据,在这一小段里,讲的就是这个先天根据如何去寻求。
下面:
【先天原理之所以叫作先天原理,不仅是因为它们包含其他判断的原理于自身,而且也因为它们不再以更高且更普遍的知识作为根据。】
所谓先天的原理,就是它们本身是先决的,它底下还包含有其他的判断的原理于自身,它们是其他的判断的原理之所以可能的先天根据。先天原理已经是先天的了,先天的已经是最高的,一切知识之所以可能,我们就要追溯到先天的原理。但达到这种先天原理以后,就再不能往上追溯了,再往上追那就是自在之物了。
为什么会有这些先天原理?那就是自在之物所导致的,或者也可以说,我们不知道是怎么导致的,我们只是发现了它们而已。我们人为什么会有十二范畴?你为这十二范畴找找根据看?找不到。我们就是有这十二范畴,只有这十二范畴。如何获得这十二范畴的,那不是我们的人的知识所可以追溯到的。如果我们还可以追溯,那就这十二范畴就不是先天的了,那就是由它的更高的根据所构成的了。它后面的那个根据如果可以追溯到的话,那才是先天的,而十二个范畴就会成了派生出来的了,就会成为最高原则所派生出来的那样一些原则了。
所以,先天的原理之所以叫做先天的,就是“因为它们本身不再以更高且更普遍的知识作为根据”。这个地方我们注意,他强调的是“原理”。作为范畴体系当然还有一个高低层次的区分,比如十二范畴上面还有先验自我意识,先验自我意识应该说比十二范畴更高。从概念的层次上来说,在先天知识的范围之内还有一个高低之分。
但是作为先天的原理,先天的原理是最高的。凡是讲到先天的原理,整个这一卷的主题,就是原理分析,在原理分析里面,先天的原理就是最高的了,“它们本身不再以更高且更普遍的知识作为根据”。先天的范畴,我们可以说它以先验自我意识为根据;但是先天范畴的运用的原理,不再以更高的原理作为根据,因为这种运用本身就是先验自我意识的活动。
康德又说:【但这一属性却并不每次都使它们免去一个证明。】这个先天的原理、先验判断的先天原理,根据一种什么原则去进行判断,还需要说明。它是一个最高的原理,但是这个最高的原理“并不每次都使它们免去一个证明”,不是在任何情况之下都是不用证明的。
【因为,哪怕这种证明不再能够从客观上来进行,而毋宁说是关于其客体的一切知识的基础,可是这毕竟不妨碍我们也许有可能、甚至有必要不把某种证明从一般对象的知识之可能性的主观根源中排除掉,】哪怕没有客观证明,“可是这毕竟不妨碍我们也许有可能、甚至有必要不排除某种主观证明”。
所谓不从“一般对象的知识之可能性的主观根源中”排除掉某种证明,也就是不排除某种主观证明。因为虽然有这样一个属性,即它们是最高的,没有再高的原理了,我们再不能从客观上给它们一个证明了,但是仍然有可能、甚至有必要给它们一个主观的证明。
一般来说,证明是要找到一个更高的东西给它们提供根据,但它们已经是最高的了,怎么能给它提供证明呢?先验的判断力,它的运用的原理,是知性运用的最高原理了,怎么能给它找到一个证明呢?但是,康德认为,还是有必要给它一个证明,“哪怕这种证明不再能够从客观上来进行”。这种证明已经不能从客观上来进行了,为什么我们要运用图型的原理来进行判断,这样一个原理,我们不能从客观上证明它,“而毋宁说是关于其客体的一切知识的基础”。
就是说如果你要建立一个客体的知识,你的基础就必须是这样。但这不是一种客观的证明,除非你说,像唯物主义的经验论那样,认为客体是那样的,所以我们才必须要运用图型,以便反映客体的本来面貌,就像反映论所讲的那样,这才是从客体上来证明。但是在康德看来,判断的原理是先天的原理,不能从这个方面来加以证明。
“而毋宁说是关于其客体的一切知识的基础”,也就是说客体的知识是从主体建立起来的,不是观念依照对象,而是对象依照观念,不是主观符合于客观,而是客观符合于主观。对客体的知识是由主体先天建立起来的,如何加以客观的证明呢?不能进行客观的证明。我们只能追溯到我们先天的条件,我们先天的条件是这样的,就是这样构成的,我们只能这样进行判断。所以我们不能从客观上进行证明。“可是这毕竟不妨碍我们也许有可能、甚至有必要不把某种证明……排除掉”,不把某种证明排除掉是说这种证明不是在任何场合下都可以免去的,我们有可能、甚至有必要不排除这种证明。
不排除什么证明呢?不排除“一般对象的知识之可能性的主观根源”的证明。“不把某种证明从一般对象的知识之可能性的主观根源中除掉”,意思就是说,不排除那种主观的证明。我们客观上也许不能进行这种证明,但是我们有可能、甚至有必要进行一种主观的证明。我们这种原理是先天的,它本身不能再以更高更普遍的知识作为根据了。凭什么要把范畴通过图型运用于经验对象之上这样来做判断,凭什么?这本身没有什么道理。我们追溯到我们的先天条件,它先天就是这样的,只能这样来做判断。我们的知识就是这两个来源,一个知性,一个感性,所以我们只能够把先天的知识通过图型这个中介运用到感性之上,这个没有什么道理可讲。
但是我们可以从我们的主观根源中提供出某种证明来,也就是说这样一种原理是从我们主观先天中形成起来的。那么这个形成起来的原理,在主观中的根源何在?这个我们还是可以去追问的。【因为不然的话,这种原理就会仍然带有极大的可疑性,有可能只是一种骗取而来的主张。】如果不为这种原理找到主观的先天的根源,那么,这种原理仍然是可疑的。
虽然你不得不这样进行判断,但是你为什么要这样进行判断,你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你就会产生一种怀疑,是不是这是一种欺骗?是不是可以设想还有其他的方法?当然我不能设想。但是既然我已经这样做了,这样做的是不是就一定有某种根据?这一点仍然是可疑的。所以先天原理还是要找到它主观的根源。当然有了这个主观上的根源,这个先天的原理自然就成立了。所以这个主观的根源不是比这个先天原理更高更普遍的知识,这根源本身不构成什么知识,也不构成什么原理。但是它是原理的发源地,它不是作为原理而凌驾于其他这些原理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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