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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与认知(我如何存在) ▹
活着的本质 ▹
认知的产生与认知规则 ▹
现状与真相 ▹
我要如何成为我(我要如何理解生命与世界)▹
生存与认知(我如何存在)
任何人类个体谈论人类的存在都是不自量力的。但如果能够向真理迈进,如蚍蜉般撼树又有何不可呢?
先来看一个指向清晰却难以回答的问题:为什么人类已经取得了辉煌的文明,却没有确定的能够让所有人都接受的定义自身,解释自己存在的理论呢?这并不是一个没有人尝试解答的问题。宗教,各种哲学理论,以及现代科学,都想要解答这个问题。但这近乎是一项无法完成的任务。因为要解答此问题,便要解释一切。不仅仅要解释现实存在,还要解释人类无穷无尽的天马行空的思维。什么样的理论能够把关于人类的一切都包含在内呢?又如何平息所有个体间的认知差异?需要如何整合现实存在、各种理论与千差万别的个体思维呢?并且,人类还有无法替代的我要活着的生命目的。
活着,恰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生而为人,我没有原因的成了我。我不自知的来,似乎也要不自知的离开。没有人拥有决定自己是否来到世上的权力,每个人都不自觉的成为自己。我要如何定义自己、理解世界?我所看到的万事万物,我所感知的真实与虚假,我生命中的每一个阶段,我所在意的每一刻时光,似乎都确切的存在与发生,但这些又代表什么呢?我要如何看待世界,又如何把握光阴?我要如何理解自己,如何为自己赋予意义?
没有如此问题的人是幸福的,不会被这些伤神费心还无解的问题缠绕。漫无目的的过一辈子或许更快乐,但拥有自我能力的人类是不可能没有自我感知的。留在历史中关于自身存在的种种猜想便是明证,同时也是生命的认知本能。更多的人只是困于生存而无暇顾及,或更惨烈的被剥夺了生命失去了思考的可能。思考活着的意义应该回归于活着本身,活着的意义就是活着,因为活着就是生命的意义。是的,活着的意义只是活着。但停不下的头脑就是会产生停不下的问题:我在如何活着?
我因无法拒绝的降生来到世界,也将与所有生命一样,最终消亡。因为我是生命,生命的过程,就是活着直至死亡。作为活着的东西,我想要理解活着,理解自己,也需要理解生命,以及人类在生命基础上所拥有的一切。
从活着的视角,我们每个人都在活着,从生下来就在活着。但是,尽管每个人都在活着,却对活着的理解截然不同。没有任何办法使个体的理解达成一致。所以会形成一种,虽然所有人都在活着,却又彼此活在不同世界的感觉。这是认知带来的差异感。
如果使用已有的哲学语境解释“我在如何活着”,应该被拆分为两个问题,即自我与存在。究竟是精神构造存在,还是存在构造精神?鸡与蛋谁先?但有没有一种可能,自我与存在本就是不可拆分的,一回事呢?存在如果不能被感知,存在自然仍是存在,是无人知晓的存在;但存在如果被感知,存在便会成为感知存在。论述现实存在与感知存在,会有对与错吗?人类世界的一切理论,一切真真假假,都是感知存在,无论用价值评价得出错得多么离谱的结论,其仍然是存在的。只是感知存在与现实存在本就不同,感知存在并不能够代表现实存在,因为感知存在是人类感知与自我(认知)衍生的结果。人类的精神世界,全部是由人的感知与认知构建的。为方便叙述,将感知与认知并做为认知。若想要解释人类的认知,则意味需要解释一切。面对人类精神世界的无边无际,封闭的理论永远没有终结,也无法得到终结,所以只能够使用具有开放性的框架为存在寻找一个根源。此根源即为人类的活着。活着,便是作为生命体感知与认知的一切存在。
活着的本质
个体生命的使命,便是生存与繁殖。我们所能够看到的,万万千千的生命,无不在用尽全力的活着。生命之所以能够被称为生命,便是因为生命的生存就是活着的本质。无数新芽的破土,无数生灵的追逐,无数不能抗拒的衰老,无数新生命的降生,生命就在这世间,存在着,生活着,喜悦与痛苦的交替着。生命本身就是生生不息的,不能停止的,绵延不断的活着。每个人自降生以来,便在活着。无论定义与否,生命都在不停歇的生生不息,绵延不尽。这也是生命本身决定的,不可变更的。在关于活着的议题中,生命、生存、存在所指的都是同一种东西,即生命本身。生命便是存在,便是本质,是不可否定的。生命消失,是存在的消失,失去了存在,何谈意义呢?活着本不复杂,亦无需多言,哪一种生命不是生命呢?哪一种生命不是存在?无法继续穿透生命诉说存在了,因为我们的存在,就是生命的。人类无法透过生命理解任何东西,因为人的存在并不是物质的也不是精神的,而是生命的。这是我们一切的根源。
但为何人类的活着却难以尽述?或者说,人类的生存与其它生命有何不同呢?上一章使用自我定义人类,说明人类是拥有自我能力的生命体,本节仍然在说明人的生物性,因为人的思考规则,只有下沉至生命视角,才能够发现,自身的基本属性与核心要素。
自我生命体的活着(突如其来的自我)
自我生命体仍然是生命。自我生命体的活着,仍然是生命性的。但因自我能力只基准化自身,然后使用自身衡量世界。所以认知是在自我能力上被赋予了无限性的。只是无限并不利于反观自身,认知在无限的海洋里肆意漂泊,无处靠岸。自我没有定义自身的产生是生命的,在自我之前,一切概念皆不存在。概念,是认知通过自我的基准性创造的。只有通过自我来理解认知,认知才会生根,才可以联结人类的一切精神。无论伟岸或卑微,崇高或堕落,勇敢或恐惧,人类的所有精神,皆由认知塑造。罪恶与辉煌的一切,由生命赋予,由自我创造,由认知塑写。生命所给予我的,便是我在活着。因为活着,我才能够是我,才拥有认知自己与世界的可能。
关于活着的认知
动物只需要生存,而人需要认知自己与世界。活着本身并不依赖认知,但生命最终获得了认知的能力。人类是生命的特例,是拥有自我并能够认知的特殊生命体。活着本无需认知,但认知可以使人对生命有更深刻的感悟,对自己有更清晰的塑造,对世界有更明确的理解。
活着是认知的前提,认知却没有限制。所以人类解释自身的方式有无数种。但只有活着是无法否定的。司马迁知道“人固有一死”,陆游知道“死去原知万事空”,否定生命的认知,是在否定生命,也会被生命否定。认知的无限性,仍受限于生命。能够想象自己的生命不死后的样子吗?如果生命不会死去,恐惧便不会是约束,时间也不再有意义,你所能够理解的一切为生为繁衍的行为都将失去意义。生命欲望会失去意义,你不再需要吃喝拉撒,不再需要结婚生子,也不会需要恋爱与性爱。这些都会失去意义。认知欲望会失去意义,因为你就像一块石头,比石头还永恒,需要感知与认知吗,永恒的存在需要在意什么?而我们现在的活着,就是为了生存与繁衍。因为这就是生命。生命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尽可能的维生,使死亡尽可能的远离自己。
基督教解释人的死亡,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死亡便不再是生命,但不再是生命的存在,又是什么呢?在地狱中备受折磨的灵魂,还会再次死去吗?如果不会再次死亡是不是也是一种永生呢?如果会再次死去又会去到哪里?佛教解释人的死亡,是饱尝生命苦痛的轮回。倘若生命在不断的轮回,如果没有意志的传递,如何感知轮回?轮回的生命与新生没有不同,轮回的意义如何体现?都不会被生命所感知。如果有意志的传递,是不是也达到了意志的永生呢?为什么使用宗教教义的模拟(推演),得不出死亡后的状态?是因为宗教为强化死亡恐惧,反而消解了死亡。生命体的认知无法理解永生,永生(没有死亡的状态)是超出了生命认知范畴的。
认知依赖于活着,人的精神却是无限的。所以人类会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理论与表现本身并不奇怪。但各样的天马行空的理论无疑加重了认知的分裂,所以究竟怎样的认知体系可以使人类已有的各样认知内容联结一体,各归各位?个体认知是无限的,但活着无法反驳。使用活着作为生命与认知的共性,是可以将人类的所有认知联结起来的。如同生物性对于人的作用不能被否定一样,各样的存在都是存在,存在无法被否定。不否定则无对立,从无法否定之处切入,是不是可以达到目标?人类的认知使用比较、对立等方式增强认识,但关于活着,关于存在是不存在对立的。因为存在无法被否定。生命与死亡是对应的,似乎可以理解为生命是存在,而死亡是不存在。但死亡是消失,而不是不存在。不存在是从未出现过,消失是曾经出现过,来到过,生活过,然后消失的。关于存在,无法被否定,对立性在讨论存在时是无效的。所以所有存在皆是存在,无论对错皆是存在。使用否定的时候,可以否定事物的作用,但并不能够否定事物本身,即不能否定存在。就如第一章在介绍自我能力时一样,自我本身无法被否定,能够被否定的是自我的认知内容。所以当发现自己有些事情做错了理解错了的时候,并不是自己错了,而是认知出错了。
人类的认知是在前进的,但回顾自身,认识程度仍然不够。如本文一直在的叙述的生命欲望,如果人类不能够充分认知到生命欲望,无法理解自己的固有属性,虽不至于无法继续生存,但是无法谈及超越性(此处的超越性可以理解为对存在的认知)。科技的发展,带给人类的不仅仅是便利,也有可能是毁灭。人性无法用善恶区分,因为善恶亦无定义。但我们所理解的善与恶,都是存在的,人间有最善良的美丽,同时也有极端罪恶的丑陋。生命欲望,本是生命的天赋,但却被极端的人类转换为剥夺生命的利器。作为生命,却反对生命,这是作为生命最大的罪过。一切生命皆是为生的,并没有生命活着是为了死亡。在并不为基本生存的境况下剥夺生命,才是原罪。中国人一直都相信天道,尊重生命便是天道。而那些被用在非基本生存上的欲望,便是人类所有原罪的根源。当然,本文从不为批判。并不是在声讨这些行为,而是为了说明,如此的行为在拥有自我认知的高等生命体上,是何等的愚蠢。没有生命会放弃生存的,肆意剥夺生命的行为,是在与生命全然为敌。为什么人类世界中会存在正义,因为活着便是正义。肆意剥夺生命的否定生命行为,自然所有生命都会是你的敌人。活着,是为了塑造敌人吗?如果自己也是生命,敌人也包括自己吗?私性的认知只会产生罪恶,为自己增加无穷无尽的敌人,而你,就活在敌人遍布的世界。明确自己是在反对生命的,其实并没有几个,更多的是并不知道自己在反对生命,却一直在做着反对生命的事情的人。如此之人是不是愚昧的?基于生物私性所构造的认知,造成了全然反对生命的纯粹的罪恶;更因生物私性具有不自知性,不自知的认知产生愚昧,使人类一直存活在愚昧的状态。人类的所有伤害皆来源于愚昧,包括反对生命的罪恶,包括剥夺其它生命的侵害,也包括罪恶与侵害外更多的伤害。人类个体当下并未知晓此问题,这才是需要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最需要改变的认知。
想要改变认知,一定需要知道认知是如何构成的,或是从另一个侧面,想要知道我因何成我,也同样需要。
人类并没有如蚂蚁、蜜蜂般的群体认知,人类的认知是个体的。但作为同样拥有自我的生命体,可以从自我的共性归纳个体认知规则。
认知的产生与认知规则
总结自我的认知规则,仍然在使用共性视角。意味着从自我生命体的角度来看,是所有自我生命体皆具备的通用规则。认知构建于自我能力,而自我能力为认知提供的,则是毫无参照的空白与无边无际的想象。认知是基于自我能力如生物性、基准性及智力能力构建的信息识别与模拟推演能力。使用日常语言即为思考或思维能力,但思考无法指明认知的全部过程。
认知的无限性
认知基于自我构建后,认知内容(即我们所理解的概念)只能够慢慢发掘与构造。所以认知是持续发展并传承至今的,也是在不断更新并前进的。如同今天对我们所见一切的解释一样,除了在历史中的遗留与探索未知的好奇之外,人类的认知是一无所有的,“白手起家”的。但也正是因为认知的无限性,人类的思维(模拟)从未有限制。无限制的认知,产生了各种各样的认知内容或理论,使同样为自我生命体的人类看似完全不同的,甚至好似不在同一世界般的活着。实际上自我生命体并无本质不同,不能相容仅仅是因为对认知内容的构建不同。自我生命体仍然是生命,活着仍然是其最无法抛弃的东西。另需注意,认知能力是自我能力赋予的,认知能力一定会构建认知内容,个体间的认知内容极具个性化。所以每一个个体都是有认知的,只是各个体之间的认知内容不同。这也正好验证了认知的个体性。各个体间认知内容不同,价值判别自然不同。价值判别的千差万别,也导致了在感知存在中的人们各项理解差异。所以我们活在不同世界的感觉,是由我们作为自我生命体各自间的认知内容不同而产生的差异造成的。个体认知是未设置限制与规则的,差异感自然是人们彼此感知的重要呈现。当然个体认知仍然具有规则与共性,并且人类已然对此有了重视。只是路径仍不够清晰,还需要继续努力。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即为对自身的认识。
自我的感知
自我是人类的生命本能,是构建人类认知的基础,人类通过认知认识世界,也需要通过认知来认识自己。认识自己的过程,便需要在认知中感知自我。自我的感知是指将自身抽象为第三人视角的一种认知状态。其常常伴随哀伤情绪或是对自身的疑问。没有自我感知或感知力较弱,不会产生对自身的怀疑,但也没有修改认知与自我的可能。自我感知的强弱,体现在认知是否能够将自身排除在模拟的条件外。自我感知力越强,越能够排除自身在模拟过程中的影响,即客观视角。虽然人类的认知并不存在绝对客观,但认知具有接近客观的能力。客观视角即为自我生命体排除自身生物性影响后的认知状态。同时自我感知也是能够对自我认知构建与修正的前提条件。只有将自我识别为第三人,才具有发现自身需要改进的可能。否则自我不会发现认知的不正确,便不存在修改的可能。
人们为何难以察觉自己的错误,甚至不会怀疑自己是错误的?个体并不会执行自己认为错误的策略,并且个体的认知是绝对的,所以不将个体自我抽象并独立出来,对个体自我的否定只会产生自我冲突。在对自我的构建过程中,自我的感知十分重要。但需要说明,自我感知不意味着对个体只有正向意义。能够在认知中投射自我的个体常会产生自我怀疑,自我怀疑意味着存在冲突,存在并未确定的决策策略,在其消除前一定会产生自我冲突。所以自我感知是可以使个体感受到痛苦的。如果个体感受到自我冲突,感受到内心(认知)的痛苦,则意味着自我与意识间并不匹配,存在矛盾。此时能够做的,要么改变自我认知,修正认知的问题;要么改变意识,使用自我修正欲望。而这个痛苦的过程,即是自我及自我认知重建的过程,也是自我冲突解决的过程。修正自我的过程,是一个痛苦、漫长、艰辛、孤独的过程,也是号称成长的过程。外力难以介入,拯救自己的人,只有自己。每个个体都会有自身的生存(自我)困境。
认知与欲望
首先说明,认知并不是什么“高大上”的概念,在人类个体的身上,一定存在认知。认知由自我能力承载,自我能力与意识能力一样,是天生的,本能的,认知也同样。认知内容的塑造,才是后天培养形成的。并且,认知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理智,认知也由欲望产生。
从认知的形成上来说,个体认知具有绝对性,即规则与对错只由个体掌握。外部视角可以评价个体行为,但个体的认知内容与判断规则,其它个体无从掌握,也便无法评判此个体的规则与行为间的关联度,而无法评判对错,只能够评价行为对外部的影响。也因此对个体的心理活动及认知,至少在个体维度,没有评判标准。举一个极端的例子,一个极端变态的杀人狂魔被法律判处死刑,所有人都表达了对结果的认同。但在杀人狂魔的心里,他一定会认为自己错了吗?另一个正向的例子是《老人与海》,老头拖着马林鱼的骨架回到了家,单从事实上看他的捕鱼工作再一次失败了。但是倔强的老人才不会认输,也藉由此海鸣威喊出了此文的主旨,“可以被消灭,但不会被打败”。个体认知的价值规则,即为其自身的认知内容,价值规则无法在个体层面建立标准。同时也因个体认知的绝对性与无限制性,产生了各种各样合理的不合理的认知,千差万别,无法统一。但这恰恰是个体认知的特点与形式,是需要正视的。
个体认知的产生
如上所述,在个体层面无法评判其认知规则,所以本节使用共性视角总结认知中的共性。
在并未对认知形成共识的当下,个体间共性依然存在。即本文一直在强调的生物性。自我与认知因生命而形成,自然的由生物性构建,自我认知在有限的掌控自身。但人类对自身认知的构成并无多么深刻的认识,所以绝大多数的人类生命,仍在使用并未自知的生物性,指导自身的各项反应与行为。如本文所有关于生物性的论述,人类的罪恶与困境,皆由此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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