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性是存在论中最为基础的视角与核心,无法被否定。并所有认知形态皆应以生命视角构建。对生命的认知既是存在论的输出,同时也是存在论的输入。对生命的认知是动态的,即不断认知生命,不断更新生命认知。
一体性
存在论中,存在、生命、生存、认知是一体的,生命即是存在,生命即为生存,自我生命体以存在认知,以认知存在。自我生命体因认知(感知并识别)而发现存在,因存在而可以认知。对自我生命体而言,几种概念所代表的实质相同,为同一实质。一体性即是指不同的对象属性可以代表同一实质。同时,存在论的认知方法与认知结论也是一体的。
相对性
存在论使用相对性确定概念或事物范围,任意概念间拥有相对性关联,不存在绝对性关联。绝对性亦无法产生关联。即自我生命体以自身存在(自我)产生认知,所有的认知基准皆为自我。认知以自我为基准产生,自我是生命构建的,生命是个体的,因此自我与认知也是个体性的。相对性即自我生命体以个体自我为基准认知(衡量)自身与外部世界,关联所有认识投射的认知形式。因认知对概念的构建皆为使用抽象能力投射,抽象过程本身是取得对象共性并会丢弃事物原有属性的,即抽象得到的概念是事物的抽象投射,而非实体。所以抽象对象(概念)是必然的缺失属性的。也因此抽象对象间并无清晰边界。即人类认知是相对性的。
相对性认知可以使用归纳集合为例。如将所有生命体皆抽象为生命概念,此生命概念则将是所有生命形式的共性,同时如自我生命体的自我能力将被丢弃,因为自我能力并不是所有生命体共性。但如果想获得所有生命的属性,又必然需要将自我生命的属性添加至生命集合。所以生命集合到底包含不包含自我能力呢?生命集合难道是不确定的吗?此即为不同的抽象视角获得的不同生命属性集合。其既说明抽象能力构建的概念并不是实体存在,又说明认知是相对性视角。使用本文定义的归纳集合,可以构建包含自我能力的抽象性生命共性集合。因归纳集合是开放性集合,是为相对性认知而定义的。即集合并不封闭,集合是开放的,可以包含使用某一抽象视角下并不在集合本身的属性。同时各归纳集合间不存在封闭边界,而是类似于物理学中的场的概念,是互相之间有交杂关系的。如我们理解的太阳辐射,是太阳将能量辐射至空间中的状态,能量大小会随距离增加递减,但难以确定其所辐射的实际边际,并且其辐射空间内,亦并非只有其自身所生产的能量。归纳集合的概念与其相似,是以某主体进行认知时产生的关联关系,对主体及关联体关联的抽象性认知状态。
另外,相对性是基于生命存在构建的,理论上不可能发现不存在。不存在概念是一个无法被存在发觉的状态。即不存在不是存在的对立。
动态性
相对而言,相对性用于抽象主体及其关联体间关系,是静态性的。动态性是指抽象主体本身并非静止,而是在变化着,或拥有变化性的。即概念(认知的抽象主体)是在变化的,而非一成不变的。例如存在论中,生命性本是存在论的输入。因生命性的认知使对生命的认知结论更加深刻而产生变化,因此需要将得到的认知结论作为输入迭代至存在论的认知过程中,从而使认知条件发生变化,进而使认知结论也发生变化。认知迭代即为动态性的一种体现。当认知对象为现实存在时,抽象主体本身便应具有动态性。即存在本身是变化着的,而非不变的。
超越性
如前所述,超越性是动态性的认知方式,既包括对认知对象(抽象主体)属性的不满足,希冀于通过改变认知对象自身以使其达到理想状态的期望,即迭代主体创造更适用而超越现有的主体;也包括在对事物认知时,将认知对象进行更进一步的共性抽象,简化事物复杂度,形成更为关注的主体属性。例如想要得到人类的基本属性,难以在人类本身的层级获得全部。即在对人类认知不确定时想获得对人类的认知,必须从更为抽象的生命角度获得。即需要将人类与动物等抽象为生命体,才可以获得人类是生命的认知。超越性是在动态性上的方向。
一致性
存在论中,一致性主要被应用于个体间的沟通过程。解决人类个体沟通过程的“白马非马”困境。如第一章所述,白马非马悖论的来源是自然语言并不对相等与包含做精准区分。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讨论概念,阐述对事物的理解时,经常产生争论,欲分辩出谁对谁错。详细讲述,其争吵原因来源于个体对生存策略的坚信,即意识性决策从不怀疑自身的判断。所以当其它个体策略不符合自身判断时,天然的会产生维护自己正确的意愿。此为争吵行为的根本原因。而使人们互相之间认为对方不对或自己是对的原因,是因为个体认知对评判主体的理解不一致。如在讲述抽象时所说,人们对抽象主体的理解不一致,因此会发生讨论对象皆不一致的情况。另外,即使人们在讨论时的主体对象大致一致,也会产生判断过程的相等为真还是包含为真的不一致情况。即白马非马困境。白马究竟是不是马呢?白马当然是马,是在集合概念中白色的马,与马集合是包含关系,而不是相等关系。在是否相等的判断关系下,白马不是马,即白马与马是被包含的关系,而不是全相等的关系。人们的沟通过程类似,同一概念包含不同属性,或判断对象是包含关系,人们在讨论概念,对概念或其某一属性产生判断时,是对概念的一部分做判断,即使判断结果是正确的,仍然有可能因判断主体不一致而产生分歧。日常中的多数对对错判断的不同结果,即引起相互不理解争吵甚至谩骂的形成原因,只是因为各自间判断对象不同。
开放性
开放性的内含,与归纳集合的定义十分相似。即存在论本身是开放性的,涵盖全部认知方法与认知结论的,同时也是包含认知来源的。所有与存在形制相关的如人类是什么,如何理解、解释世界等认知内容,皆为存在论关注的内容,并将其纳入存在论本身。存在论需要将所有存在形式、认知方法、认知内容作为输入,并解释各样对存在形制的理解、认知方法及认知内容。存在论无法涵盖的只有反对生命性的,即否定自身是生命的认知与行为。
选择性
选择性是指,存在论作为认知方法论,其本身的认知方法是相对性的,并不具备绝对正确性。因不具备绝对正确性,所以存在论本身并不排他。存在论作为认知方法,是自我生命体可选择的认知方法。自我生命体的个体性使其永远具有选择其生存方式与认知方式的权力。自我生命体选择使用存在论作为认知方法,意味着选择代表其自身的意愿——在当下时刻,解决自身不自知性的意愿。存在论本身不会产生对其自身的评价。只使用叙述式对自身说明。
思维(模拟)工具
思维能力在生命视角下,实质是以自我为基准的对智力能力的应用。即假设所获得的信息(条件),在不同行为选择(模拟)下,将会产生何种结果(推论结果)。
在人类当下已知的认知方法中,已产生了如归纳推理、演绎推理的确定性认知结果。其定义无明显歧义。即逻辑学所关注的部分。在存在论视角中,推理规则还包含归因推理及类比推理。类比推理是不易被人察觉但我们时刻在使用的判断方式。归纳、演绎、归因、类比四种认知判断规则,是我们必须要重视的思维工具。其中归纳推理本身即为抽象能力的直接应用,即使用抽象能力将认知主体抽象为认知对象(概念)。当认知对象是对多个主体的抽象时,对象即为集合。集合概念诞生于数学,但结合认知能力,集合概念需要扩展为归纳集合与演绎集合。对类比推理的应用,需要遵循归纳集合与演绎集合各自的特性。此处需要对逻辑一词做说明。逻辑一词来源于对logic的音译,意为思维规律。同时逻辑学作为二级学科,代表了现代知识成果。本文多处使用“逻辑”,但本文在尽量避免使用逻辑一词作表达。尤其是关于个体认知部分的论述。在个体视角下,个体认知因无限性是具有绝对性的。在个体认知的共性视角下,个体认知内容或判断规则不具有正确性,即不适用使用代表正确性的逻辑一词表述。以认知是来源于生命性及相对性视角来看,人类只能够依据自身存在(感知存在)来认知现实存在。人类对于世界或规则的认知,首先建立在认知规则上。个体性则是认知的基本属性。如果以个体共性,即群体视角来总结正确性,正确性同样是相对的,而没有绝对。在个体的认知判断角度上,规则是一定存在的。但个体与个体间的判断规则并不相同。并且没有绝对性的判断标准。逻辑一词的定义是绝对性视角下代表正确的,但相对性视角下,或存在论关于个体认知的视角下,并不存在绝对性的正确。逻辑一词如果代表正确性规则,则不能代表个体认知规则。如果说广义数学还具有包含错误部分的含义,逻辑则没有。猜测严复将logic译为逻辑的本义,实质是不包含绝对正确性的。汉语言中“逻”字本意为巡查轨迹,“辑”字本意为装订成册,严复对逻辑一词的定义,很有可能指将思维规则特定排列之意,而不是指其本身代表正确。后世未必能够理解此意,并因logic本义即指正确性的规则,也为使翻译词汇与原词保持同义,逻辑一词变为了思维规律,即代表正确性的思维规则。另多说一点,逻辑一词所代表的正确性在逻辑学定义的范围内,其实成立,但如果范围超过逻辑学本身的定义,正确性则失效了。
在当下的逻辑学中,并不包含对现实存在如何判断为真的部分,而是依据条件的真假值,使用代换规则推论结果在假设条件下真假值。所以回归逻辑一词的本义,逻辑并非为推论正确性,而是在假设条件下模拟推论结果。此含义同时符合存在论中对思维的定义。即思维是以自我为基准的智力模拟过程。同样,逻辑为思维工具,使模拟、推论过程按照逻辑规则得出结果。
另需要说明的是,自我(认知)的决策能力并不为获得对事物真假值的判断,而是判断自身想要采取何种行为应对。但在思维过程,即使用智力能力对未来预测的推演过程中,逻辑可以作为重要的思维工具完成模拟演算,以逻辑结果判断预测的结论价值。
认知对象
以自我生命体即人类自身进行认知,认知对象将被划分为两个部分。即对自身的认知(感知和识别)与对周身环境的认知(感知与识别)。对自身的认知,即认识具有体会、理解、描述、改造、创造等行为的生命体是怎样的存在,并如何存在的。人类之所以能够认识世界,是因为其拥有认识世界的能力。但从自身来理解世界,世界并不是主体,我们自身才是。是因“我”的存在,感知世界存在的。认识我是怎样存在的,才是认识世界的本源。所以本文才以生命性存在为切入点,说明人类的生命性。以我们自身为出发点,自然需要认识我们自身。这也是本文定义的自我能力中,以自身衡量外部的来源。在我们自身之外,自然成为我们存在的环境。认识自己之时,当然也需要认识我们存在的环境。
对自身的认知
对自身的认知即认识自身是如何存在的。因自我生命体本就是生命,因此生命性的现实存在,是必须被承认及尊重的。此部分即为现代生物学对自身的发现与认识。存在论承认自身的生物性存在但并非生物学,所以引用生物学发现而着重说明自我性。简要说明生物性存在。生物性存在,即日常语言的生理,需要说明的是,生理所指含义仍然包含认知,即对生理构成的认知。对自身的认知可以使用分类方法分为对生物性存在的认知与对自我的认知。本节只说明自我性。
对自我的认知
自我并非是没有来源的,凭空产生的。而是基于生物性被构建的。即本文对自我来源与构成的推论,以及对自我能力的说明。对自我的认知既为存在论认知结论,同时也是认知来源,并在整个认知过程中持续迭代。对自我能力的论述已包含于前文。对于自我生命个体如何感知及识别自己,仍有必要进行详细说明。自我生命体对自身的感知与识别,或称认知,即是自我。自我概念与个体生命是否能够感知、识别自身密切相关。即能够识别到自己的,或称为可以将自身识别为第三人视角的,呈现越清晰则可以说明其自我能力越强,也能够更清晰的认识自己。也因此存在论将自我定义为对自身的感知与识别。使用存在论的生命视角,以下结论可以说明,我们如何做到修正自我与认知。在第二章中,对个体自我的一些共性规则做了部分阐述,本节在此基础上补充。
自我感知与识别
自我感知与识别,是对自己的认知,即心理学概念中的自我本身。是自我生命体使用自我能力而产生的对自身的识别结果。因此自我概念本身是种认知,即对自身的认知。认知即自我能力所赋予的感知与识别能力。自我感知与识别即为对自身的认知,同时也是自我概念本身。本段亦可证明,对自我概念进行描述一定引起自指性冲突。本节将在必要部分将自我概念替换为对自身的认知或对自身的感知与识别。
从自我生命体生命过程来看,自我(个体对自身的认知)的形成是伴随着自我生命体的整个成长过程的。即个体从降生,至长大,随着生命能力的完善,逐渐形成个体的自我。成长是个过程,自我形成也是过程,过程是动态的,对自身的认知(自我)是变化的。同时,人类并未完全知晓对自身的认知(自我)的形成过程,及应怎样对自己感知与识别。自我能力支持对自身的感知与识别,但并没有对自身感知与识别的标准。个体对自身的感知与识别是千差万别的,也是在没有规则中形成规则的。
对自身的感知与识别可能形成几种情况:
1、 几乎没有感知与识别能力的;
2、 以知识积累与人际关系初步形成感知与识别能力的;
3、 大量知识或大量人际关系形成选择性感知与识别能力的;
4、 今日以科技进步换取的唯物哲学观形成推理(逻辑)型感知与识别能力的;
5、 以生命认知生命的存在论认知。
以上是以感知与识别能力或称认知能力为条件的对自身感知及识别程度的分类。确定自我感知概念的目的,是为分辨自我生命个体是否具有构建或修正自我的能力。几乎没有感知与识别能力的,对现实存在的识别也将受到影响。不具备自我构建或修正能力,可以将其自我称为意识型自我甚至不具备自我。初级的感知与识别能力,是以知识积累或人际关系初步形成的感知与识别能力。虽然可以认知,但更多仍使用本能(意识)做判断及产生行为。具有微弱的构建自我能力,以及少量的自我修正能力并难以自我修正。可以称其为弱自我,基本不具备自知力。选择性感知与识别能力,是个体在长大过程中依据大量知识或大量人际关系参照而选择的感知与识别方式。具有部分对自我的识别,拥有少量的构建自我能力,及部分自我修正能力。但仍是不自知型自我,难以自发式改变。或如我们通常理解的,需要生活发生重大变故而改变其自身。推理型感知与识别能力,是以推论为构建自身判断标准及产生行为的认知方式。其拥有对自我的构建能力,是部分自知或半自知型自我。其个体自身可以对自我进行修正甚至构建,但仍受限于认知能力,难以突破认知限制。对于以存在论作为感知与识别方法的,是以生命为基础,以自知为要求,以超越性认知为原则,对构建自身及生存环境具有明确目标,追寻生命自我意义的生命构建。其实际上是对人类未来自我的一种期望。
使用如上类别对自我(对自身的认知)进行分类,只为说明个体自我是动态性的,是在发展变化的,但又在个体自我形成后有极大可能难以产生变化。所以自我其实是动态概念,而非一成不变的。并且自我的变化过程是迭代过程,即自身产生变化,而非产生新的自我替代原有自我。如果使用类似新与旧的方式理解,新旧皆指向自身,并不会有所不同。同时也说明关于自我指向的阐述,都是自指的。自我能够改变的原因,即为对自身的感知与识别。自知性或自知能力,在此过程中可以理解为能够感知并识别到自己,知晓自身行为如何产生,并可以对自身完成自我建构要求的自我塑造能力。即我要成为我。回到现实生活,在自我生命体成长过程中,自我是逐步形成的,是十分依赖周身环境与自身选择的动态性过程。在自我生命体年幼时进行自我培养,是提升自我能力最好的方式,只是当下并未有培养体系,此亦为存在论产生的目的。
以上描述只为辅助理解,为模糊性说明,不代表实际情况只包含以上分类,同时分类间并无明显界限。
自我认知的修正与构建
自我认知(感知与识别)的修正,即对自身判断及行为规则的修正。修正主要对象是自我的判断规则。构建则是将自我完全迭代,以整个自我为修正对象,以自身更期望的样子为目标。
首先对修正加以说明。以青少年的行为说明为何需要对自我认知修正。以千万家庭中对孩子的教育或期盼为例。例如有父母担心孩子的早恋行为,因此积极的限制孩子生活、学习过程中与异性的接触。首先,可以理解作为父母对孩子的担心与关爱。但是,即使先假定早恋对孩子有非常大的影响,那么压制孩子的行为与思想,是否能够起到自己期望的作用呢?不让孩子与异性说话,不断的进行盘问,使孩子无论有意还是无意与异性接触都变成“罪过”。作为孩子如何理解与异性的正常接触行为?如果将管束对象换做恋爱中的男女,无端的不信任与怀疑,难道不是伤害感情的罪魁祸首吗?谁会期望自己不被信任时刻被冤枉?但不同的是,恋爱可以分手,父母对孩子的伤害孩子却是无法避免的。如果一个孩子被家长不信任,被家长使用各种不合理要求或行为约束,孩子如何建立正常的思维判断规则?何况对异性的情感是本能。谁没有在年少时候喜欢过异性呢?年少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处理与异性的关系,成年后怎么能知道该如何恋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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