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意义”谈话
塞拉斯为唯名论的元语言版本辩护。语义陈述,如“Rouge(法语)意味着红 色”,引用了一个符号设计(sign-design),并将其在不熟悉的语言中的功能与在熟悉的语言中的功能联系起来。更一般地说,诸如“意味着(means)”、“指定(designates)”、“指涉(refer)”或“代表(stands for)”之类的语义操作符将不熟悉的单词的功能与熟悉的单词的功能联系起来。语义语句中的“means”(意思是),如“‘Rouge’的意思是红色”,是这个连词的一个特殊版本。它建立了分布式独异术语(distributive singular terms)和元语言排序之间的相关性(这些技术性的表达将在下面澄清)。塞拉斯用点引(dot-quoting)的手法来标注语言功能的展示:“F(指法语) 中的‘Rouge’是 E(指英语) 中的 ·红色· ”,说明上述标志设计在法语中的语言作用与英语中的“红色”相同。·红色· 在这里没有被提及,而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使用,不像它在英语中通常使用的那样(作为意指颜色红色),而是作为元语言断言中的一个说明排序。点引所显示的正是这种特殊的地位。在诸如一个“胭脂(rouge)”是一个 ·红色· 和一个“三角形”是一个 ·三角形· 这样的语句中,“胭脂”和“三角形”都是作为分布式独异术语而不是抽象名词发挥作用。也就是说,它们的功能就像“狮子”在句子“狮子是黄褐色的”中的表达的功能一样。在后一种句子中,“是黄褐色的”这一属性不是被谓述为一个抽象实体——lionhood;相反,它是被谓述为每一个特定狮子:独异术语“狮子”是指分布地存在于空间和时间中的特定狮子。同样,在元语言层面上,人们可以将符号设计“胭脂”和“三角”视为分布的独异术语,并与元语言分类 ·红色· 和 ·三角· 建立相关性。这样做就产生了“ ‘胭脂’是 ·红· ”和“ ‘三角’是 ·三角· ”的相关性。下一步是写“‘胭脂的’是•红色•的( ‘Rouge’s are •red•s)”和“‘三角形的’是•三角形•的(Triangulaire’s are •triangular•s)”,以表明这里相关的是特定的标记物,而不是抽象的语言类型。多元化(pluralization)表明,无论是分布独异术语还是元语言分类,都表明了标记物的样式,而不是抽象类型的名称。如果不是这种情况,我们就会简单地用对抽象语言实体的引用来取代对抽象超语言实体的引用。为了使唯名论策略起作用,有必要坚持只存在特定的标记物,而不存在语言类型。这是通过将分布独异术语“rouge’s”和“triangulaire’s”与元语言分类 ·red’s· 和 ·triangle’s· 联系起来所显示的。
这种元语言策略也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抽象的独异术语不应该被视为指定抽象实体。因此,考虑抽象的独异术语“红色性(redness)”。塞拉斯坚持认为,把它当作抽象实体的名称是错误的。涉及“红色性”的陈述的意义可以用谓词“红色的(red)”重新表述而不会损失:“A 例证了红色性”等同于“A 是红色的”。声称它不是就是声称上下文“……例证了红色性”意味着有不同于“……是红色的”的东西。 但这么说,就是坚持“例证化”也是一个抽象实体的名称:“例证化关系”(exemplication nexus),通过这个关系,对象 A 应该与红色性相连。重要的是要看到,把这种形而上学的附件附加到日常用法上,就是在邀请一种 倒退,因为如果我们坚持用指定的术语来解释关系表达式的意义,我们总是需要另一个抽象的相关术语来解释特殊的、普遍的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第三人论证的一个版本)。
4.作 为 表 征 的 描 绘
然而,塞拉斯的唯名论是他实在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他支持一种先验的实在论,尽管这种实在论最终将以过程而不是对象的方式套现。因此,需要解释的是元语言分类和超语言的现实之间的联系。塞拉斯解释这种联系的关键是他的描绘理论(theory of picturing)。符号设计的语言符号的元语言属性描绘了客体的非语言属性。然而,描绘并不是一种语义关系。它不应该被理解为概念秩序中的元素(意义秩序)和因果秩序中的客体(对塞拉斯来说是非意义秩序)之间的关联,而是存在于自然-物理秩序中的非概念相关。这种相关性就是塞拉斯所说的表征。表征不是概念和对象之间的关系,而是对象和其他对象之间的关系。这些对象是时空的事实细节(particulars)。元语言功能在符号设计的标记物的材料属性中得以实现。因此,像 •red• 这样的元语言分类的功能与“真实的”、非语言的物理属性相关;但这个属性并不是由符号设计的“红色的”来命名的;而是通过它的句法角色来描绘。因此,在像“red a”这样的表达式中,属性“red”是被称为 a 的对象的谓词,标记物“red”并不代表或指代该属性。相反,正是它与名称“a”的句法连接,最终解释了它与超语言属性的联系:
一 般 说 来 , 唯 名 论 者 认 为 “ 红 ” 所 代 表 的 东 西 是 不 存 在 的 , 因 为 它 代 表红 色 的 东 西 , 而 红 色 的 东 西 并 不 是 一 件 东 西 。 “ 红 色 ” 和 “a ” 的 连 接告诉我们 a 是红色的,这是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但是, “a ”与 a 相关,“ 红 色” 与 红 色 的 东 西 相 关 , 这 一 事 实 就 能 说 明 问 题 吗 ? 我 认 为 不 是 。为 了 理 解 发 生 了 什 么 , 我 们 需 要 从 不 同 的 角 度 来 看 待 “red a ” 的句法形式 , 我 认 为 它 应 该 被 恰 当 地 看 待 , 而 不 是 作 为 两 个 指 涉 表 达 式 的 串 联 ,而 是 作 为 一 个 名 字“a ” , 它 的 特 征 是 与 标 志 设 计 (flatus vocis)“re d ” 的事例的剩余 串 联 在 一 起 。 如 果 我 们 把 这 个 表 达 式 缩 写(后半段分句不明,暂且不知如何翻译)
连接到左边的“红色”
由
红色*
我们可以说,关于“红色a”的标记t,虽然表面上t是a
“红色”A“a”
即一个“red”和一个“a”连在一起;它的真实形式,它的深度语法,可以说,是由下式给出的
T是红色*[“a”]
(Sellars MEV,333)
因此,塞拉斯的建议是,元语言属性通过符号设计的标记物的句法配置来描绘真实属性。
更 一 般 地 说 , 塞 拉 斯 坚 持 认 为 , 关 系 表 达 式 和 经 验 谓 词 在 语 言 陈 述 中 所起 的 作 用 可 以 被 重 构 , 而 不 需 要 将 它 们 作 为 抽 象 实 体 进 行 实 体 化 。他的主要灵感来自维特根斯坦在《哲学论文集》 中 的 主 张 , 我 们 说 aRb 是通过把名字 a 和 b 放在一个二元关系中。这种二元关系是一种铭文(inscription)的式样。正是铭文通过在名字“a ” 和 “b ” 之间插入符号“ R ” 来显示 a 和 b 之间的关系。但 这 种 关 系 本 身 并 不 是 一 个 客 体 。 而 把 “a ” 和 “ b ” 联 系 起 来 的 语言符 号“ R ”也 不 是 一 个 名 字 。 因 此 , “ R ” 在 语 句 “aRb ” 中 所 做 的 事 情 可 以 不 使 用 符号 来 完 成 。 考 虑 语 句 “a 大 于 b ” , 我 们 可 以 采 用 一 种 约 定 , 即 “a ” 和“b ”的铭文的图形属 性 表 示 语 句 “a 是 大 于 b ” 所 表 示 的 内 容 。 例 如 :
a
b
这 个 铭 文 陈 述了“a 大 于 b ” 而没有使用 “ 是 大 于 ” 这 个 表达 式 。 但 需 要 注 意 的是,上述铭文中没有任何内容扮演了(据 称)“ 是 大 于 ” 所扮演的角色。“ b ” 在“a ” 之下,这对这句话的意义至关重要。但是这个图形特征并不对应于“ 大于 ” 这 个 表 达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 相 反 , 在 上 面 的 铭文 中 ,“b ” 在 “a ” 下面,起到了 “a ” 和 “b ” 之间有 “ 是 大 于 ” 的作用。因此,“是 大 于” 和 “他 ” 在“a ”之下,在这里都是作为铭文起作用,也就是说,是图形对 象 , 而 不 是 作 为 符 号 表 达。
类似地,命题“x 是红色的 ” ,意思是物体 x 具有红色的属性,可以写成 x。在 这 里 , “x ” 这个名字的被铭刻的方式告诉我们物体 x 具有什么属性。铭文“x” 有两个相关的特征: 它的特征是“x ” 这个名字的一个标记物,它指的是物体 x ,而且它有一个特定的图形特征。从根本上说,塞拉斯的主张是,谓词在语言表达中并没有扮演一个独立的角色: “ 不仅谓词表达是可有可无的,它的功能也是可 有 可 无 的”
因此,把谓词所扮演的角色从它们所在的表达式的角色中抽象出来是错误的。正是这种对功能片段的抽象助长了谓词指定概念属性或形而上学属性的错误观念。谓语角色不应该被具体化,变成一个独立于句子语境而存在的抽象实体,称为“属性(property)”。更不应该把应该由谓词表达的概念属性实体化,变成一个不仅独立于语言而存在的本体论属性——正如概念属性所声称的那样——而且也独立于思维。正如塞拉斯所说,“超语言领域由对象组成,而不是事实。”说白了,命题形式只属于语言和概念秩序”(NAO, 62)。
归根到底,概念功能在语言学上体现在符号设计中,其物质特征是描绘对象。语义功能不是独立于这个化身的东西。但至关重要的是,描绘本身并不是语义关系或功能。塞拉斯将其描述为自然秩序中客体之间的“二阶同构”:因此,一张 CD 通过从一种物理介质到另一种物理介质的复杂信息转码来描绘一段音乐。塞拉斯唯名论的核心思想是概念意义在描绘中触底反弹。
5.命 名 和 描 绘
塞拉斯对所予神话的拒绝并没有导致语言唯心主义和现实是一种语言建构的主张。相反,它是一种批判本体论的基石,在这种本体论中,语言被嵌入到一种缺乏命题形式的非语言的、一个-能指的现实中。因此,塞拉斯的唯名论是他拥抱自然主义和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这两者并不等同)。他之所以是自然主义者,是因为他声称,思维扎根其中的语言实践是各种自然过程。自然科学研究这些过程。语言活动是一种不同的(distinct),甚至可能是一种的自然过程的独特品种,其特殊性不应被忽略,这是塞拉斯康德主义的一部分。使塞拉斯成为唯物主义者和自然主义者的是,他坚持认为,自然过程的多样性远远超出了有机领域所理解的范围。成为唯物主义者就是拒绝有机化(organicize)自然——也就是说,拒绝用有机体作为整个现实的解释范式。使塞拉斯的唯物主义非形而上学的是他坚持认为,虽然语言功能最终植根于无机和有机样式,但这些物质样式是可感知的,也就是说, “事实的(factual)物质”(在某种意义上将在下面澄清):声音,标记,空间距离,动作。它们构成了塞拉斯所说的“自然语言对象”。自然语言对象是描绘现实部分的名称。名称是自然秩序的一部分,但只是在它们没有意义的情况下。
正如指称不是语义关系一样,表征也不是认知关系:它是一种自然功能。表征系统的一般理论将区分表征功能的感知的(sensate)和无感知的变体。这就需要区分命题形式和概念形式。动物的表征系统通过具有指涉(referring)层面和特征(characterizing)层面两个方面的命题形式来运作。关键是,这种命题形式是非概念性的。因此,客体a的是红色的的表征是通过符号象征“a”的特征铭文来实现的。基本命题的指涉层面和特征层面都在句法上被封装起来。句法形式是在有知觉的生物体的神经系统的神经生物学属性中实现的。在这方面,命题形式是前语言的,比逻辑形式或概念形式更基本。一旦表征系统能够表征表征之间的联想、相容和不相容的关系时,逻辑形式就开始了。元表征建立了命题之间的推理关系。成熟的概念形式只有在元表征传递被赋予自然语言的丰富的谓词资源的命题结构时才能实现,这些自然语言存在于但不能约化为表征系统的编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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