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一下物理空间之外的非物质灵魂与空间中的物质对象发生因果交互的可能性。以下与(M)相伴的原则似乎同样合理可信,如果一个交互实体二元论者想拒斥它,应该给出一个原则性的解释。
(M*) 形而上学上可能存在两个具有相同内在属性的灵魂 A 和 B,它们同时以某种方式活动,结果物质对象 C 发生了变化。此外,导致 C 发生物理变化的原因是 A 的话动,而非 B 的。
为什么会如此呢?是什么配对关系使第一个灵魂而不是第二个灵魂与物质对象相配对?既然灵魂作为非物质实体是在物理空间之外的且不能与任何事物发生空间关系,那么就不可能援引空间关系作为这种配对的基础。那么,有什么可能的关系可以提供跨越两个领域的因果配对呢?一个是有空间位置的物质事物而另一个是空间之外的非物质心灵。
考虑一下上述例子的变体: 有两个物理对象,P1 和 P2,它们具有相同的内在属性,一个非物质灵魂的活动因果地影响了其中一个物理对象,比如说 P1,但没有影响 P2。我们如何解释这种情况呢?既然 P1 和 P2 具有相同的内在属性,那么它们就必就具有相同的因果能力("被动 "的因果能力和 "主动 "的因果能力),而使它们在因果关系中被辨别出来的唯一方法似乎就是它们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这不就意味着,任何能够满足这一点的配对关系都必须是空间关系吗?如果是这样的话,这种情况下的配对问题就无法解决了,因为灵魂不在空间中,与任何事物都没有空间关系。灵魂不可能相较一个物体 "更接近 "或 "更适当朝向 "另一个物体。我们也不能说,灵魂与其中一个物理对象 "之间 "存在着因果障碍,而与另一个物理对象之间却没有这种障碍,因为 "之间 "对于空间中的东西和空间外的东西能有什么含义呢?从非物质灵魂的角度来看,究竟有哪些非空间关系可以帮助区分两个本质上不可分辨的物理对象,这完全是个谜。
那在非物质实体之间会存在因果交互吗?排除身心因果交互本身并不排除由非物质心灵组成的因果自主领域的可能性,在这个领域中,心灵与其他心灵进行因果交互。也许这就是某些宗教和神学所设想的纯粹属灵的来世。有这种可能性吗?配对问题使这种想法成为一个可疑的命题。再次,任何希望非物质领域存在因果关系的实体二元论者,都必须允许存在 M1、M2 和 M3 这三种精神实体的可能性,这样,M1 和 M2 具有相同的内在属性,因而具有相同的因果关系,然而,M1 的一个活动,而非M2 同时采取的相同活动,会因果地使 M3 产生变化。如果这是一种在形而上学上的可能情形,那么是什么配对关系能把 M1 与 M3 联系起来,而非使M2 与 M3 联系起来呢?如果因果关系在心智领域内是可能的,那么对这个问题就必须有一个可理解的、有意义的答案。但是,什么样的心理关系可以达到这个目的呢?很难想象。
让我们来考虑空间对物理因果关系的作用。在所设想的那种图景中,一个物理事物或事件只对两个具有相同内在属性的物体中的其中一个产生因果作用,那么区分这两个物体的就必然是它们相对于原因的空间位置。空间为物质对象提供了 "个体化原则"。而纯粹的性质和因果能力则没有。空间之所以能够发挥这种作用,是因为在同一时间占据空间内同一位置的物理对象是同一个对象。这实际上就是古老的 "物质不可渗透性 "原则,它可以被理解为空间的一种 "排斥 "原则: 物质会争夺空间位置,并将彼此排除在空间位置之外。由此可知,如果物理物体 a 和 b 相较于第三个物体 c 具有相同的空间关系,那么 a 和 b 就是同一个物体。正是这一原则使得空间能够个体化具有相同内在属性的物质事物。精神领域的因果关系亦复如是。要解决非物质心灵的配对问题,需要的是一种心理坐标系,即一个 "心理空间",在这个空间里,这些心灵每一时刻都有一个唯一的 "位置"。此外,在这个心理坐标系中,"心灵不可渗透性 "原则必须成立;也就是说,在这个空间中占据相同 "位置 "的心灵必须是同一个。可以说,我们对如何构建这样一个空间毫无头绪。此外,即使我们能够为非物质心灵开发出这样一个空间,也仍然无法彻底解决配对问题;要解决跨心理和物理领域的因果关系,我们需要以某种方式协调或融合心理和物理这两个空间,以产生跨领域的统一配对关系。目前我们尚不清楚从何入手。
因此,如果存在笛卡尔式的心灵,那么它们就面临着完全因果隔离的危险--相互之间隔离,也与物质世界隔离。我们所做的思考并没有证明因果关系不能在单一的精神实体中成立(即使是以不允许单子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闻名的莱布尼茨,也允许在单个单子中存在因果关系)。然而,它们似乎对实体二元论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果这是正确的,我们就有了支持物理主义本体论的因果论证。因果性需要一种类似空间的结构,而就我们所知,物理领域是唯一具有这种结构的领域。
空间中的非物质心灵?
配对问题的所有这些难题都是由于传统实体二元论中的心灵本质上不具有空间性而产生的。根据笛卡尔的观点,心灵不仅缺乏空间延展性,而且根本不在空间中。那么,为什么不把心灵带入空间中,使其具有空间位置,从而解决配对问题呢?大多数流行的关于心灵是非物质灵魂的观念似乎并没有把心灵看作是完全非空间性的。例如,当一个人死亡时,她的灵魂被认为会从身体中 "升起",或以其他方式 "离开 "身体,这意味着在死亡之前灵魂是在身体中的且灵魂能够在空间中移动并改变其位置。有时,人们认为我们所爱之人的亡灵能够以各种方式让我们得知他们的存在,包括以显灵的形式(想想哈姆雷特幽灵般的父亲)。要想融贯地理解这些流行观点估计是不可能的,但是,把非物质的心灵置于物理空间中,从而使它们有可能参与世界的因果交互,这在原则上有什么问题吗?
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把非物质心灵带入空间的提议充满了不必要的复杂和困难,也许根本不值得作为一种选择来考虑。首先面临把它们放在空间中的什么地方这样一个问题。有没有一种原则性的、有意义的方法来为每个灵魂指定一个位置呢?或许可以建议我使我的灵魂位于我的身体里,你使你的灵魂位于你的身体里,以此类推。这听起来似乎是一个自然而合理的建议,但它面临着许多困难。首先,不具身的灵魂,即没有与身体 "结合 "的灵魂该怎么办呢?既然灵魂本身应该是一个实体,那么这种灵魂在形而上学上是可能的。其次,如果你的灵魂在你的身体里,那么它到底在你身体的哪个部位呢?我们可以回答说在大脑里。但它到底在大脑的什么地方呢?它不可能遍布整个大脑,因为心灵不应该在空间中延展。如果它有一个位置,那么这个位置必定是一个几何点。在大脑的某个地方有一个几何点,你的心灵就在这个几何点上,这样的想法融贯吗?笛卡尔称松果体为 "灵魂之所",大概是因为松果体是身心因果交互的地方,尽管当然他的正式说法是灵魂根本不在空间中。
然而,在这里遵循笛卡尔的策略似乎意义不大。首先,没有证据表明大脑中有任何一个地方--一个无维度的点--是身心发生交互的地方。据我们所知,各种各样的心理状态和活动分布在整个大脑和神经系统中,因此,像笛卡尔在松果体问题上那样,认为有一个单一的可识别器官负责所有的身心因果交互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其次,占据一个几何点的实体是怎么能够引起大脑中所有涉及心身因果关系的物理变化呢?这是通过什么机制实现的呢?能量如何从这个几何点传递到构成大脑的神经纤维?还有进一步的问题: 是什么使灵魂停留在那个特定的位置?当我从书房的椅子上站起来下楼去客厅时,不知何故,我的灵魂竟会跟随着我的身体,以相同的轨迹移动。当我登上一架飞机,飞机在跑道上加速起飞时,不知何故我的点状非物质心灵竟也能以同样的速度加速,并开始以每小时 560 英里的速度巡航!似乎灵魂被牢牢地粘在我大脑的某个部位,并随着我大脑的移动而移动,而当我死后,它又奇迹般地从我的身体中脱离出来,迁徙到来世一个更好(或者更坏)的地方。这一切说得通吗?我们不得不承认,笛卡尔让非物质的心灵完全脱离物理空间是明智之举。
无论如何,赋予非物质心灵以位置本身并不能解决配对问题。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物理对象的空间位置有助于解决配对问题,这是因为物理对象可以根据其位置得以个体化。如前所述,这就是物质的不可渗透性原则: 不同的物体彼此排除在空间区域之外。这就是两个本质上无法区分的物理对象的因果作用得以区分的方式。因此,为了使非物质心灵的空间位置具有意义,我们需要一个类似的非物质心灵的空间排斥原则--或者说心灵实体的不可渗透性原则--大意是不同的心灵不能占据空间中完全相同的一点。有什么理由认为这一原则成立呢?为什么一个点不能被所有存在的灵魂占据,就如一千个天使在针尖上舞蹈一样?如果我们要理解空间中的点状灵魂的因果关系,就需要这样一个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该原则是可用的;我们必须能够独立地提出合理的证据或给出可信的论证,以证明该原则是成立的。
当我们看到非物质心灵或灵魂的观点似乎会导致的所有困惑和疑难时,就可以理解为什么笛卡尔认为身心结合的概念是原始的,无法用更基本的观念来进一步解释。甚至一位当代作家也援引上帝和神学来解释特定的心灵(比如你的心灵)如何与特定的身体(你的大脑)结合在一起。我们敦促读者思考,这种对神学的援引是否能真正帮助我们解决二元论所面临的问题。
实体二元论和
属性二元论
在大多数当代哲学家看来,作为一种心理实体的心灵概念充满了太多的困惑和疑难,却没有补偿性的解释效力。此外,非物质和不朽灵魂的观念通常带有各种各样、往往相互冲突的宗教和神学方面的联想和愿望,而我们中的许多人宁愿在哲学语境中避免这些联想和愿望。例如,传统的灵魂概念在人类与其他动物之间划出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即使我们的心灵可以被解释为对灵魂的拥有,那又如何解释非人类动物的心灵呢?在当代心灵哲学中,实体二元论并不是一个突出的选择,这一点并不奇怪。但是,在没有经过认真严肃讨论的情况下,就不能先验地将其排除在外;一些声誉卓著、受人尊敬的哲学家仍继续将其作为一种现实的--也许是唯一的--选择来加以捍卫(见 "延伸阅读")。
拒绝心灵的实体观并不是否认我们每个人都 "有心灵";只是我们不应该从字面上去理解 "有心灵",也就是说,不应该从字面上去理解我们所拥有的某种被称为 "心灵 "的对象或实体。正如前面(第 1 章)所讨论的,拥有心灵并不像--至少不必像--拥有一双棕色的眼睛或一双善于投掷的手臂。要拥有棕色的眼睛,就必须有你所拥有的棕色的眼睛。要想 "心不在焉 "或 "牢记于心",你并不一定要有某个对象--也就是心灵--你才能心不在焉或牢记于心。如果抛开了实体二元论,至少当前是如此,你就可以把 "有思想 "简单地理解为具有某种特殊的属性、能力和特征,是人类和某些高等动物所具有而棍棒和石头所不具有的某种东西。说某物 "有心灵",就是把它归类为某一类具有特定行为和功能特征的事物,如感觉、知觉、记忆、学习、意识和目标导向行动。因此,说 "有心智 "比说 "具有心灵 "更不会误导人。(大家还记得,这正是我们在前文讨论的最后一个二元论论点 "莱布尼茨的工厂 "所质疑挑战的;该论点的要点恰恰是,任何物质系统都不可能有心智)。
无论如何,实体二元论在当代心灵哲学中扮演着有限的角色。哲学关注点转而集中在心理活动和功能--或者说心理事件、状态和过程--而身心问题则变成了如何理解这些心理事件、状态和过程与物理和生物事件、状态和过程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我们的心智或心理能力和功能与我们的身体结构和能力的性质之间的关系。关于这个问题,主要有两种立场:属性二元论和还原物理主义(又称类型物理主义)。二元论不再是两种实体的二元论,而是心理和物理两种属性的二元论。这里的 "属性 "是广义的: 心理属性包括心理功能、能力、事件、状态等,物理属性也是同样。它是一个包罗万象的术语,指事件、活动、状态等。因此,属性二元论认为,心理属性不同于、也不可还原为物理属性。与此相反,还原物理主义则捍卫这样一种立场,即心理属性可以还原为物理属性,因此可以同一于物理属性。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属性二元论和还原物理主义都各有不同的形式。然而,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反对非物质心灵。当代的属性二元论和还原物理主义只承认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实体--简单物质和由简单物质聚合而成的日益复杂的结构。(这种反笛卡尔主义的观点被称作实体物理主义。)这些物理系统中的一些表现出复杂的行为和活动,如感知、感觉、推理和意识。但这些只是物质结构的属性。争论的焦点在于这些心理特征和活动与结构的物理特性之间的关系性质。这是本书其余部分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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