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识的形而上学理论
对于心身问题的意识版本,“相对于物理的现实世界,什么是意识的本体论形态?”,一般的形而上学理论提供了诸多回应,其中大多数可归类为二元论或物理主义。
1.1二元论
二元论认为意识至少在某些方面不属于物理领域。(请参阅 二元论条目 。)
物质二元论,例如传统的笛卡尔二元论(Descartes 1644),断言同时存在物理和非物理物质。这样的理论认为存在非物质的、作为灵魂的实体,意识就存在于其中。尽管目前物质二元论在很大程度上不受青睐,但它确实有一些当代拥护者(Swinburne 1986,Foster 1989,1996)。
属性二元论的多种版本目前享有更多的支持。所有这类理论都宣称存在着与物理属性既不相同也不可约化的意识属性,但与此同时,意识属性仍然是由构成物理属性的事物构成的。从这个角度讲,它们或许可被归类为双方面论(dual aspect theories)。这些理论使用现实的生物、大脑、神经状态或过程来构成两种截然不同的属性:物理的和意识的。双方面论或属性二元论者可至少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基本属性二元论将意识的心理属性视为现实的基本组成部分,与电荷这样的基本物理属性享有同等地位。它们可以通过特定规律与物理学中的基本属性相互作用。但是在本体论上,它们的存在不依赖于任何其他属性,也不从其他任何属性派生而来(Chalmers 1996)。
·突现属性二元论将意识视为是由物理组分的复杂组织方式突现产生的,但突现的产物超出了其物理组分本身,并且这种突现现象既不是先验可预测的,也不能单纯从物理属性解释。这种突现观点的一致性受到了挑战(Kim 1998),但它也有支持者(Hasker 1999)。
·中性一元属性二元论认为意识的心理属性和物理属性都由一种更基本的实在衍生而来,这种实在本身既不是心理的也不是物理的(Russell 1927,Strawson 1994)。
泛心论(panpsychism)或许可被认做属性二元论的第四种类型,因为它认为现实的所有组成部分都具有某种心理属性,区别于它们具有的任何物理属性(Nagel 1979)。实际上,中性一元论可能与某种形式的泛原心论(panprotopsychism)结合(Chalmers 1996),根据这种观点,物质的微观组分的原心理(proto-mental)属性可以在适当的结合后产生完整的意识。(请参阅有关 泛心论的条目 。)
我们尚不清楚原精神(proto-psychic)属性的本质,而且如果希望使用这类理论来回答意识困难问题,这类理论将面临两难抉择:要么原精神属性与“困难问题”声称的现象感觉有关,要么它们无关。如果是有关的,我们将很难理解这如何发生——电子或夸克又能拥有什么样的现象体验?另一方面,如果原精神属性不具备任何这类感觉,那么则难以看出它们如何能比使用物理属性解决困难问题更好。
神经科学家朱利奥·托诺尼(Giulio Tononi)(2008)提倡一种较为适度的泛心论,包括克里斯托夫·科赫(Christof Koch)(2012)在内的一些神经科学家也赞同他的观点。托诺尼的意识信息整合理论(IIT)用可以在许多程度上存在的综合信息来定义意识(请参阅下面的2.6节)。据IIT称,即使是一个简单的指示设备(例如单个光电二极管)也具有一定程度的整合信息,因此也具有一定程度的意识,托诺尼和科赫都认为IIT是泛心论的一种形式 。
人们提出了诸多支持二元论及其他非物理主义理论的论据。有些论据本质上是先验的,例如哲学僵尸的可想像性(Kirk 1970,Chalmers 1996)以及知识论证的各种版本(Jackson 1982,1986)。它们指出我们无法通过对大脑过程的第三人称物理描述来完全理解意识体验的定性特征,从而得出关于意识的本体论的非物理主义结论。(相反的观点,请参见Jackson 1998,2004;另请参见“ 僵尸 ”和“ Qualia:知识论证”条目 )二元论的其他论据更多的基于经验依据,例如那些诉诸于大脑中物理因果关系链中可能存在的因果缺漏的论点(Eccles and Popper 1977),或基于意识觉知的时间顺序上的反常识现象的论点( Libet 1982,1985)。物理主义者对这两种论证都提出过反对意见(PS Churchland 1981,Dennett and Kinsbourne 1992)。
1.2物理主义理论
意识的其他形而上学理论多为物理主义的某种形式。
消去主义(Eliminativism)还原性地否认意识存在,或者至少否认意识的某些普遍接受的特征的存在。(参见 消去主义唯物主义条目 。)激进的消去主义者认为使用意识这一概念是错误的,并声称有意识/无意识的区分并不具备心理上的真实性(Wilkes 1984,1988)。他们认为意识这个概念偏离了目标,通过其他概念来消除和替代意识的概念更能反映心理特征的本质(PS Churchland 1983)。
许多消去主义者对意识提供了有价值的负面论证。他们并没有完全否定这个概念,而是反对那些通常被认为涉及意识的特征,如感受性(qualia)(Dennett 1990,Carruthers 2000),自我意识(Dennett 1992),或所谓的“笛卡尔剧场”,即意识体验按时间顺序在内在的投影(Dennett和Kinsbourne 1992)。因此,像丹尼特(Dennett)这样的缓和的消去主义者通常将他们对意识的否认与他们所认定的意识的正面理论相结合,例如“多重草稿模型”(multiple drafts model)( 以下第 2.3节 )。
同一理论(Identity Theory),至少对于严格的心理物理类型类型同一理论,认为意识的心理特性、状态、过程等价于特定的神经生理过程,这是另一种强还原理论。如果具有现象性红色的意识体验等价于大脑状态具有相应的神经生理特征,那么这种体验特性不仅是实在的,而且是直接的物理实在。
类型-类型同一理论(Type-Type Identity Theory)得名于它将心理类型与物理类型视为同一的,正如人们将水的性质与H2O分子的性质视为同一。此理论在1950和60年代的短暂流行之后(Place 1956,Smart 1959),由于来自诸如多重可实现性的反驳,即心理属性由其抽象性因而可以通过许多不同的基础结构或化学基质来实现(Fodor 1974,Hellman和Thompson 1975),类型类型同一理论已不再被广泛接受。如果不同的神经生理机制(甚至非神经生理机制)能够实现相同的意识特性,那么意识特性与生理机制就不能严格同一。
尽管如此,类型类型同一理论在最近有适度的复苏。之所以如此,部分原因是因为有人认为将对应的心理-物理关联视为同一是一个可以解决解释性差异问题的方法(Hill和McLaughlin 1998,Papineau 1995,2003)。他们认为,如果意识的定性性质和神经性质相同,则无需解释后者是引发前者的。后者并不导致前者,而是后者就是前者。因此,没有任何解释差异需要被填补,也不需要有进一步的解释。同一性不是可以解释的事情,因为询问为什么某个东西与自己同一没有任何意义。
但是,另一些人则认为,提倡类型类型同一理论并没有消除对解释的需求(Levine 2001)。即使有两个描述或概念指的是同一个事物且具有相同的属性,人们仍会合理地期望对这种同一性进行某种解释,尤其是当这种同一性初看起来或直观上并不显然。对于别的通过经验发现的属性同一性,例如热能和分子运动属性,我们需要有一个理论来解释两者的趋同,因而对于心理-物理同一性我们也有相同的期待。因此,类型类型同一理论本身可能不足以解决解释性差异问题。
大多数物理主义者的意识理论既不是消去主义,也不是严格的类型类型统一理论。他们承认意识的现实性,但他们试图在避免严格的属性同一的同时使用某种心理-物理关系将意识定位在物理世界中。
常见的变体要求意识随附于物理,或者由物理组成,亦或由物理实现。
功能主义理论尤其严重地依赖于实现(realization)的概念来阐明意识与身体之间的关系。根据功能主义,一种心理或意识状态/过程被解释为其在适当组织的系统中所发挥的功能作用(Block 1980a)。特定的身体状态通过在包含该状态的更大的物理系统中扮演适当的功能角色,从而实现了相应的意识、心理特性。(请参阅 功能主义条目。)功能主义者经常引用如生物和化学之间或化学与原子之间的层级关系来做类比。在这些例子中,一个层级的属性或事实都是通过更底层的事物之间的复杂交互来实现的。
功能主义的批评者常常否认意识可以从功能上得到充分的阐释(Block 1980a,1980b,Levine 1983,Chalmers 1996)。这些批评认为,意识可能具有有趣的功能特征,但其本质并不是功能性的。对这种主张的辩护时常引用感受性缺失(absent qualia)或感受性颠倒(inverted qualia)的可能性,即,在功能上与正常人相同但拥有颠倒的感受性、或完全没有感受性的人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是有争议的(Shoemaker 1981,Dennett 1990,Carruthers 2000),但如果被接受,它们是对功能主义的严峻挑战。(请参阅有关 qualia的条目 。)
非还原性物理主义否认底层层级的理论和概念足以解释被实现的上层层级的现象(Putnam 1975,Boyd 1980 )。一个好的例子是,我们相信所有的经济学事实都是由物理学事实实现的,但是物理学本身并未提供足以理解经济学所需的认知和概念工具(Fodor 1974)。
非还原性物理主义因其未能突显其物理主义特性而受到挑战。它被认为未能充分说明潜在的神经、物理、或功能结构/过程是如何实现意识属性的(Kim 1987,1998)。确实,由于它试图声称意识是物理实现却又否认物理实现能够解释意识,它一直被指控为不一致(Jackson 2004)。
对此,非还原性物理主义的回答是,确实需要对心理-物理实现进行某种解释,即使相应的描述可能远未达到先验可推导的要求,但仍足以满足我们对一个合理的解释性需求(McGinn 1991,Van Gulick 1985)。这个问题仍在辩论中。
2.具体的意识理论
尽管已经有许多意识的一般形而上学/本体论理论,但有关其本质的具体理论的清单甚至更长,而且种类更多。我们的简短调查将无法概括整个图景,不过下列几种主要类型应该有助于显示出选项的基本范围:高阶理论、反身理论、表征主义理论、叙述解释理论、认知理论、信息整合理论、神经理论、以及非物理理论。这些类别不是互斥的,例如,许多认知理论还提出了相关认知过程的神经基础。
2.1高阶理论
高阶理论(HO,Higher-order)根据反思性的元心理自我认知来解释有意识的心理状态的概念,其核心思想是,使一种心理状态M成为有意识的心理状态的条件是,它伴随着同时存在一个非推理性的高阶状态(即元心理状态),其内容是:我现在正处于M状态。例如,有意识地渴望一些巧克力会涉及两种心理状态:此人必须既有对某种巧克力的渴望,又同时拥有一种更高阶的心理状态,其内容是他现在正渴望这种巧克力。无意识的精神状态之所以无意识,则正是因为我们缺乏与之相关的高阶状态。其无意识是因为我们没有反思性地意识到自己处于这种状态中。(请参阅 高阶意识理论。)
高阶理论有两个主要变体,它们在有关意识形成的元心理状态的心理模式上有所不同。高阶思想理论(HOT,higher-order thought)认为所需的高阶状态是类似思想的断言性的元状态(Rosenthal 1986,1993)。高阶感知理论(HOP,higher-order perception)认为高阶状态更像是感知,并且与某种内部感觉和某种内心监测系统有关(Armstrong 1981,Lycan 1987,1996)。
两个理论都有其优势和问题。HOT理论者指出,我们没有用于检测HOP声称的内在感觉的器官,而且,除了由外部世界呈现给我们的感知外,我们并没有觉察到额外的感受性质。另一方面,HOP理论者则辩称,他们的观点能够自然地将高阶理论中意识的存在条件解释为关于高阶状态的感知性质。特别地,可以通过通常适用于感知的平行条件来解释形成意识的元心理状态必须是非推理性的、并与下层心理对象同步。我们能感知当前正在发生的事情,而且我们知道这一点并不需要任何推理,至少不需要任何显式的个人层面的推理。这些特征在HOT理论中并没有得到解释,这一点可能为HOP理论带来了一定解释上的优势(Lycan 2004,Van Gulick 2000),尽管一些HOT理论者也表达了相反的观点(Carruthers 2000)。
无论HOP和HOT理论各自有什么优点,它们都面临一些共同的挑战,其中包括所谓的“通用性问题”。对一个物体X,如石头、钢笔、或土豆,的想法或看法通常不会使X成为有意识的,看到或思考桌上的一个马铃薯并不能使其成为一个有意识的马铃薯,那么为什么思考或感知一种渴望或记忆会使其成为有意识的(Dretske 1995,Byrne 1997)?需要指出,我们不会将“有意识的”一词应用到我们感知或想到的岩石或钢笔上,而仅会将其应用于我们感知或想到的精神状态上(Lycan,1997; Rosenthal,1997)。这种区分可能是正确的,但是需要说明为什么这样做是合理的。
高阶观点明显与意识的元思维形式有关,但是它的一些支持者也认为它可以解释其他类型的意识,包括主观感受的定性特征。一种常见的策略是将感受性解释为能够无意识地呈现的心理特征,例如,它们可能被解释为一种内部状态的属性,其内部结构的相似性能够引发人们对世界中客观事物的相似性的信念(Shoemaker 1975,1990)。尽管无意识的感受性可以发挥功能作用,但产生那种“像什么一样”的状态并不是必须的(Nelkin 1989,Rosenthal 1991,1997)。根据高阶理论者的说法,我们拥有“像什么一样”的感受当且仅当我们通过适当的元心理状态意识到该一阶状态及其定性特征。
高阶观点的批评者对此说法提出异议,他们认为它所依赖的无意识感受性的概念是自相矛盾的(Papineau 2002)。不论这种高阶方法对解释意识是否成功,重要的是要注意到,大多数高阶理论者认为自己提供的是一种全面的意识理论,或者至少是这种一般理论的核心,而不仅仅局限于它独特的元心理形式。
高阶理论的其他变体超出了标准的HOT和HOP版本,这包括一些根据倾向性而非呈现性的高阶思想来理解意识的理论(Carruthers 2000)。也有人提倡使用隐式而不是显式的高阶思想,并试图削弱或去掉元心理状态必须不同于其低阶对象这一标准版本中的假设(Gennaro 1995,Van Gulick 2000,2004),这些观点与本节中将讨论的反身理论有重合。高阶理论的其他变体也在持续的探索中,支持者和批评者对这一派方案的争论仍然活跃。(请参阅Gennaro 2004中的最新论文。)
2.2反身理论
反身理论(Reflexive Theories)与高阶理论一样,都意味着意识与自我意识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反身理论将自我意识直接定位在意识状态本身之内,而非一个不同的元状态。意识状态具有双重意向性的观点至少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Brentano(1874)。一个意识状态可以有意识地指向自身外部的对象(如感知中的树或椅子)并同时针对性的指向自己。这样一个状态既是外向型的意识,也是关于其自身的意识。最近的一些理论声称,这种反身性是有意识的心理状态的主要特征。有些理论也将自身视为高阶理论的变体(Gennaro 2004,2012),而另一些则拒绝了高阶范畴,他们认为自我意识是意识的“同阶”描述(Kriegel 2009)。一些支持或反对反身观点的文章可以在Krigel和Williford(2006)中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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