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这个概念,作为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石,最基础也最重要。如果连“物质”这个概念都弄不清楚,那作为辩证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无从下手。
对概念下定义,一般的做法是对这个概念的本质抽象,整合为一个本质集。用通俗的说法就是把这个概念代入较广泛的概念中。比如,对“树”下一个定义,可以说树是一类植物。这完全构成一个定义。但是,这个定义非常模糊,因此我们要尽可能多的抽象出这个概念的本质属性(或者说尽可能多的代入更多较广泛概念中),最终得出这个概念的定义(本质集)。还是上面那个“树”的定义,加入多个本质将其改造为:树是[多年生][木本][植物]。这比起最初的定义就去除了很大程度的模糊性,更加符合客观实在。
PS:至于本质概念的辨析与客观实在(涉及无定义名词)等,此处不做赘述。
“物质”这个概念又如何定义呢?在给出定义之前,关于认识论上“物质”与“精神”存在分歧,如果不解决这个分歧,弄清楚何者为第一性(何者更广泛),那么就无法下这个定义。
事实上,精神第一性是毫无根据的的无稽之谈。特别是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已经清楚明白的知道了宇宙、地球诞生存在远远早于人类的诞生,而人的意识、感觉、精神正是这客观世界绝对运动下的自组织产物。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相信,精神为世界本源具有第一性?
当然,有一些客观唯心主义者,他们虽然不承认世界本源是个别人的意识、感觉、精神,但他们认为世界的本源是来源对人的意识、感觉、精神的一般抽象而形成的某种“绝对观念”之类的东西。这里就比如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这实际上是一样的,如果没有个别人的精神如何抽象出一般?一切这些“绝对观念”的原点还是要回归到个别人的意识、感觉、精神。所以,不论主观唯心主义还是客观唯心主义,这种精神第一性的认识论都是毫无逻辑的、可笑的、愚蠢的。
明白了物质第一性,接下来就要看一下“物质”如何定义的。列宁给出的定义是这样的: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感觉到的,它不依赖于我们(人)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人)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①
这个定义,为我们解释了物质的唯一本质——客观实在。他的特点就是后半句中提到的:“不依赖于我们(人)的感觉而存在”。但是又可以被感觉到(系统开放性)。因此物质通过各种中介物客体作用于人的感官,形成与之相应的感觉。如寒热冷暖等,这与不可知论是完全不同的,不可知论在怀疑主义的支配下断然是不会承认人的认识能力的。
最后则是物质与人的感觉的关系——复写、摄影、反映。这里会在下一篇进行相应的具体阐述。
写到这里,介绍了物质第一性并抛出了“物质”的定义。但是并没有论证这个定义的正确性。这部分且听下回分解——《科学实践对“物质”定义的证明与物质复杂性》
引用:①《列宁全集》,1957年,人民出版社,14卷1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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