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也敢住客栈?”掌柜的掂掂手中的木棍,一脸阴翳的注视着四人,似是在思考怎么死最漂亮。
“掌柜的,我们没钱,但我们有……”洛长歌说不下去了,他们就是一群穷光蛋,口袋比脸还干净,能有什么呢?
“我们有狐狸。”蒋子琛突然将小团子从洛长歌怀里提溜出来,“能不能换?”
小团子被这动作弄醒,用毛爪子揉了揉惺忪狐狸眼,眼部缝隙渐大,亮出了一抹血色。眼前是一张放大的老脸,油光满面,褶子多得能夹蚊子,把它下个半死,瞪着腿扑腾了几下,露出了尖利的牙齿。
“红眼睛!”掌柜的惊叫一声,“这狐狸有点意思!”
显然,他很有兴趣。
洛长歌笑着颔首,已明白了蒋子琛的意图。
“此乃血狐,狐狸中的贵族,存世量绝不超过十只。”蒋子琛介绍着,“其毛皮可为衣,刀枪不入,血肉可入药,永葆青春,长生不老。”
掌柜的一听,立马将小团子从蒋子琛手里抢了过来,粗糙的手掌在它身上一通乱摸,宝贝得不行。到底一把年纪,经验丰富,他狐疑道:“真的?你可别骗我,我后台大着呢,分分钟让你们吃牢饭。”
蒋子琛直摇头,一脸真诚:“不敢。”
“这狐狸这么神,你就这样给了我?”
蒋子琛惋惜道:“我心中也是不舍,怎奈走投无路。”
“咳咳。”掌柜的咳了两声,正色道,“我对永葆青春,长生不老什么的一丁点儿兴趣都没有,只是看你们不容易,就勉强收下了吧。你们可以走了。”
洛长歌翻了个白眼,这老狐狸,得了便宜还卖乖!
“终于可以走了。走吧走吧。”邑妫如释重负,这掌柜的小人嘴角让他恶心,他是一辈子也不想待在这鬼地方了。
“别慌。”
洛长歌伸手拦住了他,走到掌柜的身前,伸手朝小团子摸去,掌柜的以为她要抢,侧身用手臂一挡,又退后一步方才放心。小团子看看把它锁得死死的糟老头子,又看看一脸不舍的洛长歌,疑惑不减。
“这是我相公给我的嫁妆,是价值连城的宝物,亦是他留给我的遗物,我舍不得啊!”洛长歌用袖子捂住脸,吸了吸鼻子,似是快要哭出来。
花息一愣,小声道:“她在说什么呢?”
邑妫满脸茫然:“我也不知道。”
“走开!”花息怒道,“谁让你跟我说话的!我在自言自语!”
邑妫:“……”
掌柜的面露喜色,她哭得这么伤心,想来也没心情说假话,这狐狸价值连城?难不成,我真捡到宝贝了?!
“我不卖!我不卖!你杀了我吧!”说着洛长歌扑了上去,作势要抢。
掌柜的一惊,连忙跑开,那“弱不经风的小女子”一不留神摔倒了地上,无措的放声大哭起来。
掌柜怕她不卖,连忙安抚:“姑娘,卖出他的狐狸,岂有收回来的道理,我也是看你们困难,可别辜负了我一番好意。你别急,价钱好商量。”
洛长歌背对他抖了抖身子,似是在抽泣:“你给多少?”
掌柜犹豫道:“这……要不十两?”
说是价值连城,但他总觉得有些玄乎,到底是不知道这玩意儿值多少个子儿,怕一开口就喊高了,只得往低了说。
“十两?”洛长歌激动得大喊起来,“我死去的夫君啊,我怎么就碰上个不识货的人啊?我们的宝宝跟着他哪能过上好日子啊,就算饿死,我也不卖!不卖!”
掌柜的看她情绪有些激动,怕她扑上来硬抢,抱着小团子退后几步才道:“不然……三十两?”
“三十两?”洛长歌干嚎着,“我死去的夫君啊,我和宝宝相处了这么些年,早就把它当我亲儿子了,如今有人三十两就想买我儿子,好残忍!好残忍啊!”
掌柜的听得有些动容:“我只能给五十两。”
洛长歌继续鬼哭狼嚎:“我死去的夫君啊!”
“一百两!”掌柜怕听她再吼几句恐怕会神经失常,咬牙道,“不能再多了!爱卖不卖!”
洛长歌突然从地上跳了起来,吓得掌柜的大喘一口气。她满面愁容,声音里却是透出一丝喜悦。
“成交!”
四人取了银子大步流星而去,看了看怀里目光呆滞的望着主人远去的背影的可怜狐狸,掌柜的有些恍惚。
奇怪,明明是捡了大便宜,为什么会有一种被骗的感觉?
客栈外。
“你把……把那玩意儿留在那里,会不会不太好?”百灵谷中没有狐狸,他自然不认识,只得以“玩意儿”相称。
“蠢狐狸自有天相。”洛长歌笑得神秘,掂掂手中沉甸甸的钱袋子,肚子饿得更厉害了,她催促道,“快!我们找个好地方祭五脏庙去!”
蒋子琛皱眉打量着四周:“这就是你说的好地方?”
此处用竹竿和稻草做了个简易的棚子,再睡意摆上几张破木桌子破木凳子,勉强算是个小店。店主是个七老八十的阿婆,动作熟练,想来卖面也有些年头了。
阿婆手艺很好,面香四溢,但蒋子琛一时难以适应这个与他多年来的生活环境有着千差万别的简陋之地,一口也未动。
“哧溜~”洛长歌不顾形象的猛吸一口,一脸满足,边嚼边说,“那些客栈、酒楼里的东西指不定还比不上这路边的小吃,这可是我下山这一年来总结出的经验。”
话毕,埋头苦吃起来,见蒋子琛迟迟没有动筷,甚至将他那碗拨到面前,全数塞进了肚子。
其实不去酒楼还有个原因——贵!一百两已经不少了,普通百姓兴许攒一辈子也攒不了这么多,但这样的日子也不知道还要过多久,还是省着点的好,所谓有备无患。
邑妫和花息也吃得欢畅,这人类的食物热乎乎的,还不赖。
“年轻人!看着点路走!”
“小子,你敢撞大爷!找死啊!”
“臭小子敢撞俺有八个月身子的媳妇儿,给我站住,别跑!”
“哎哟喂!小兔崽子跑这么快,你至少也扶一下爷爷我呀!”
……
两碗热腾腾的阳春面下肚,洛长歌总算舍得抬起头来,问:“发生什么事了?怎么这么大动静?”
“不知道。”蒋子琛摇头,指向不远处,“在那边。”
洛长歌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白衣少年从拥挤的人群中冲了出来,一路撞到了不少人,他时不时回头,一脸愧疚,却是始终都不曾停下脚步。
他速度惊人,似是将吃奶的劲都使了出来,从四人眼前一闪而过。
洛长歌右手撑腮,笑道:“也不知是什么穷凶极恶的什人在追他,跑得比兔子还快。”
此时,有规律的马蹄声传来,人群迅速散开,只见一只骑马的军队,估摸着能有百人,朝白衣少年消失的地方追了过去。
“啧啧。”洛长歌咂了咂嘴,“那小子的衣服比白莲花还纯洁干净,却没想到是个坏人。出动军队来捉他,想来不简单。”
“不对。”蒋子琛眸色愈深,“西凉的战甲并不是这样的,若我没记错,应是东荒的军队。”
“东荒?!”洛长歌心头有迷惑,有震惊。
东荒的军队怎堂而皇之的出现在西凉?这小子,到底是什么人物?
两人正说话间,先前的白衣少年从另一个巷子中奔了出来,往后一瞧,军队似是还没追上来,他松了口气,四处打量,似是在找躲避的地方。
“在那里!”
声音从巷子深处传来,少年浑身一震,继续跑起来,再次到洛长歌跟前时,他却是停了下来。只见他双眼一亮,似是有什么想法。
就角度来看,这个小面摊乃巷子中人的视觉盲区,他赶快躲在这里,他们一定不会看见。小面摊生意不错,每桌都有客人,但仅有洛长歌这一桌是坐了四人的,衣袍下摆肥大,恰好将这桌子围得严严实实。
躲进去一定不会被发现!
说干就干,白衣少年在邑妫的惊呼下伏地,硬挤开他的腿,躲进了桌子里。洛长歌好奇的往下一看,只见他如猫一般蜷缩在地上,头正冲着她的脚。
“哒哒哒!”急促的马蹄声渐近。
“吁~”领头人拉马,沉声道,“刚才那个白衣男子跑哪里去了?谁看到了?”
邑妫喃喃:“我看到了。”
白衣男子被吓到,脑袋撞到了桌腿上,疼得直抽气。好在邑妫并不是故意想要暴露他的身份,声音很轻,想来没有人听见。
“你看到了!”谁知那领头人突然转头,激动道,“他在哪儿?”
“……”邑妫默然,这狗耳朵。
领头人耐不住性子,吼了一声:“快说!”
“哼!”邑妫双手环胸,冷哼一声,显然不买他的账。
凶什么凶,本谷主偏不告诉你!
“你!”领头人咬牙切齿,手已经摸到了剑上,似是已被激起了杀心。
躲在桌下的白衣少年拉了拉邑妫的下摆,示意他不要和那领头人对着干,似是不想连累无辜之人,他无奈的叹了声,两手两腿撑地,打算爬出去。
然而刚探出一个头,肩上一重,他被推得跌坐回原地,他摸了摸撞到桌子的头,一脸莫名。
蒋子琛叮嘱:“好生待着。”
领头人已将剑拔出剑鞘,正欲逼供之时,清脆的女声入耳:“士兵哥哥,告诉你是不是有银子拿啊?”
说话的,是洛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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