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道德判断不是断言,那么它们是什么?在这里,不同类型的答案引发了不同形式的非认知主义。正如前面提到的,艾耶尔认为,当我们做出道德判断时,我们是在表达某些感受,例如赞同或反对。另一种有影响力的非认知主义称为“规定主义”,声称道德判断实际上是隐蔽的命令,其真正含义应该使用祈使语气来捕捉:有人说“偷窃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实际上是在说“不要偷窃!”之类的话。 (参见卡尔纳普 1935:24-25)。 R.M. Hare(1952,1963)将其限制为人们愿意普遍化的命令。
如果非认知主义被定义为对认知主义的否定——作为一种关于道德判断不是什么的理论——那么这两种理论不仅是对立的,而且是矛盾的。然而,一定程度的良性放宽标准允许“混合”理论的可能性。如果我们不将非认知主义视为纯粹的否定论点,而是将其视为一系列积极的建议(例如刚才提到的那些),那么道德判断的本质就可能结合了认知主义和非认知主义元素。例如,道德判断(作为言语行为)可能是两件事:它们可能是断言和发出命令的方式。 (打个比方:称某人为“kraut”既是在断言他是德国人,也是表达对这个民族的贬义态度。)史蒂文森的观点很复杂(1944);对于现代版本,请参阅 Copp 2001;施罗德2009;斯沃博达 2011。
如前所述,非认知主义的主要吸引力之一在于它是回避许多棘手的道德难题的一种手段。此外,有人认为,非认知主义者比认知主义者更容易适应道德的几个特征。这是三个。
首先,人们经常认为非认知主义很好地解释了道德判断的动机功效。如果,当我说“偷窃在道德上是错误的”时,我是在表达我对偷窃的反对,并且如果反对是一种激发动机的状态,那么似乎可以得出结论,当我真诚地判断偷窃在道德上是错误的时,我也会有动力不去偷窃。相比之下,如果休谟的心理学观点被接受,根据该观点,仅凭信念永远无法激励,那么认知主义者必须承认仅靠道德判断无法激励;它也需要某些愿望的存在。许多哲学家认为,道德动机的认知主义观点似乎是不够的(Smith 1994;Toppinen 2004;另见 Carbonell 2013)。请参阅道德动机条目。
其次,有人认为,道德分歧具有某些特质,非认知主义者比认知主义者更能适应这些特质。例如,道德分歧往往既激烈又看似棘手,这一事实可以被视为证据,表明真正发生的是情感态度的冲突,而不是信仰的冲突(Stevenson 1948;Gibbard 1992;Blackburn 1998)。
第三,人们经常观察到,我们对任何人都应该在听从道德专家的基础上持有道德观点的想法感到明显不舒服——相反,我们对这样的想法感到非常舒服:一个人在形成有关板块构造的信念时应该听从专家的意见。如果我们在做出道德判断时正在表达我们对此事的情感态度,那么在形成我们的道德观点时不愿听从专家的意见是有道理的。 (参见 McGrath 2009:322,2011;Hills 2011。)
反对这些支持非认知主义的考虑存在许多重大问题。非认知主义最著名的挑战是所谓的弗雷格-吉奇问题。如果“偷窃在道德上是错误的”甚至不属于真或假的事情,那么当它嵌入逻辑复杂的背景中时,我们如何才能理解它(例如“如果偷窃在道德上是错误的,那么鼓励你的行为”)兄弟偷窃在道德上是错误的”),我们如何理解它作为有效论证的前提(因为根据定义,有效性是一种保留真理的关系)?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非认知主义已经做出了相当大的努力。例如,西蒙·布莱克本(Simon Blackburn)一直在追求他所谓的“准现实主义”计划(Blackburn 1984、1993、1998)。准实在论者赞同反实在论的形而上学立场,但寻求通过哲学操纵来赢得道德话语的权利,以享受现实主义谈话的所有装饰。这样的观点可能认为,尽管“偷窃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句子的基本逻辑结构不过是“偷窃:嘘!”,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诸如诸如“偷窃在道德上是错误的”之类的话是合法的,那么鼓励您的兄弟偷窃是错误的”或“'偷窃在道德上是错误的”是真的。”例如,一个人可能会争辩说,要让“偷窃在道德上是错误的或错误)可以接受的所有需要的人(因此,有条件的前提是合法的先行),它具有适当的表面命题语法(“ x是p”);而且人们可能会坚持认为,选择采用这种语法来表达自己的非认知态度不会给任何麻烦的道德错误财产带来本体论承诺。
准现实主义者的主要挑战之一是维持与道德现实主义者的理论距离。如果准现实主义计划成功地证明了对道德句子的真相谓词的使用,并且此外,如果它允许说“偷窃是错误的事实”,那么这是一个独立的事实错了,”“即使我们对此的态度与众不同,偷窃也是错误的”,等等 - 仿佛所有道德现实主义者的断言 - 然后是什么意义上的准现实主义准现实主义?简单地崩溃了,它引起了反对的强大道德现实主义? (请参阅Wright 1988; Dreier2018。)[关于术语的快速说明:尽管我在这里提出了布莱克本的准现实主义,这是非认知主义者追求的潜在途径,但应当指出,布莱克本本人要描述“非认知主义”,以描述“非认知主义”他捍卫的立场(Blackburn 1996);他首选的术语是“项目主义”。 (讨论两种观点之间的关系 - 非认知主义和项目主义 - 见Joyce2009。)]]]
3.2错误理论
错误理论家是一种认知主义者:保持道德判断由信念和主张组成。但是,理论家认为这些信念和断言永远不会真实。 (错误理论家在这里与所谓的“成功理论家”形成鲜明对比。)道德判断永远不是真实的,因为使它们成为真实所必需的属性 - 诸如道德上的错误,道德善良,美德,邪恶等这样的专业人士。根本不存在,或者至少没有实例化。道德错误理论的捍卫者包括Mackie 1977,Hinckfuss 1987,Joyce 2001和Olson 2014。
如果我断言我的狗是爬行动物,那么我断言了一些错误的东西 - 尽管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其他爬行动物。如果我断言我的狗是独角兽,那么我又断言了一些错误的事 - 尽管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将谓词附加到“……是一个独角兽”,最终得到真正的断言。错误理论家认为,采用道德话语相当像谈论独角兽,尽管在独角兽的情况下,大多数人现在都知道他们不存在,而在道德属性的情况下,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这一错误。成为关于独角兽的错误理论家,并不要求您认为独角兽是不可能的生物;您认为它们实际上根本不存在就足够了。以同样的方式,成为道德错误理论家并不要求您认为道德特性不可能存在;认为他们实际上永远不会实例化是足够的。 (请注意,说“财产P实际上是实例化”和“财产P不存在”之间可能存在区别,但对于形而上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问题。一个道德错误理论家。)
成为独角兽理论家的错误并不意味着涉及“独角兽”一词的每个断言都是错误的。例如,在断言“独角兽不存在”时,没有任何错误,“古希腊人认为独角兽生活在印度”,或者“我的狗不是独角兽”。这三个句子与众不同的是,在断言它们时,他们不会致力于独角兽的存在。 (如果这不是第一个,尤其是第一个,那将是令人不安的!)同样,道德错误理论家可能允许以下内容是真的:“道德上的错误不存在”,“奥古斯丁认为偷梨是错误的, ”和“偷窃在道德上不是错误的。”
最后一个示例(“偷窃在道德上是错误的”)要求提出额外的评论。在普通的对话中(大概是道德错误理论的可能性不被视为现场选择),有人声称X并非错误地暗示X在道德上是善良或至少在道德上允许的。如果“ X”表示可怕的东西,例如折磨无辜的人,那么可以用来使理论家看起来很糟糕。但是,当我们进行元伦理学以及道德错误理论的可能性时,这种普通的含义就会崩溃。错误理论家认为,折磨无辜的人在道德上没有错,但也不认为这在道德上是善良或道德上允许的。重要的是,对道德错误理论家的批评不会在普通环境中存在的含义与元伦理背景下的含义之间交易。
“存在独角兽存在”的句子是错误的,但是在各种情况下,人们可能有理由说出句子:讲故事,开玩笑,表演,隐喻地说话,给出一个两个字句的例子,等等。什么是对这些背景的独特之处在于,人们不会断言句子,因此(如前所述)在制作这些话语时,不会承诺自己的存在。同样,道德错误理论家可能会建议我们继续说“偷窃在道德上是错误的”之类的事情,但是以一种剥夺了我们对道德特性的本体论承诺的话语,因此从我们的话语中消除了错误。如果错误理论家提议通过以一种熟悉的小说参与度来模拟道德语言来实现这一目标,从而使承诺无效,那么这样的道德错误理论家就是虚构主义者。 (请参阅虚构主义的条目;另请参阅Kalderon 2005; Joyce 2017。)其他道德错误理论家可能会认为,如果我们从思想和语言中消除道德谈话,我们会更好。这种道德错误理论家被称为“废奴主义者”或“消除主义者”。 (我说的是“差不多”,因为大概甚至是废奴主义者都可以在戏剧,笑话等的背景下使用道德语言进行。
错误理论通常被定义为道德判断是(i)真实评估,但(ii)总是错误的。但是,有多种原因倾向于将(i)作为对言语行为的主张,道德判断的目的是针对真理(即,他们是断言),(ii)更广泛地说,道德判断是“不真实”的说法而不是“错误”。例如,一个人可能被吸引到错误理论,因为人们认为围绕道德概念的不确定性,分散或混乱,围绕着判断他们的判断,同时满足信念和主张的条件,不满足具有真实价值的条件。例如,例如,道德概念在历史上源自它们的有意义的有神论框架,但被删除了,它们仅仅是从中唤起强大直觉的残余物,但在检查时毫无意义。 (请参阅Anscombe 1958; MacIntyre 1984.)如果是这样,那么可以说,道德上的错误是如此不明智,以至于某人做出道德判断“偷窃在道德上是错误的”的人就不会提出一个主张,以至于提出一个主张可能是真的;但是,由于演讲者和听众大概没有意识到这一事实,因此判断仍然应该算作主张。 (人们需要在这里仔细踩踏。道德判断缺乏真理价值的提议传统上与非认知主义有关。但是,非认知主义者认为道德判断缺乏真理的价值,因为它们根本不是主张。判断是(通常)断言,但他们无法实现真实价值。
然而,大多数关于道德错误理论的论点是,道德概念确实具有合理确定的内容,但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可以满足这一内容的内容。因此,道德误差理论的传统论点形式有两个步骤。首先,错误理论家采取了确定参与道德话语的概念步骤,我们将自己承诺以某种方式(其中包含某些实例化的属性等)。然后,错误理论家采取了确定世界不是那样的本体论步骤。至少(原则上)可以通过先验手段或通过后验方法来实现后者。
与此结构的参数的一个示例如下。首先,只有在S是道德代理时,“ S在道德上应该φ”才是正确的。随后,论点的进一步概念步骤试图确定为了成为道德代理,S必须具有在道德上责备和值得称赞的行动的能力,并且这些能力以某种能力对他们的行为具有某种控制。然后,论点的本体论步骤试图确定自然界中没有这种自主控制。这是一种幻想。 (有关道德责任的怀疑,请参见入境。)几种toll骨的迭代,然后将我们得出的结论是,“道德上应该对φ”从来都不是真实。
刚刚勾勒出的论点将在我们犯的关于我们的生物种类的错误中找到道德上的错误。然而,更广泛讨论的论点是在我们对我们所居住的世界犯的错误中找到道德错误。约翰·麦基(John Mackie)(1977年创造了“错误理论”一词)认为,当我们参加道德话语时,我们致力于存在客观价值和客观处方,但没有这样的事情。本质上,麦基认为,道德现实主义者在概念上是正确的道德 - 我们是道德现实主义者 - 但道德现实主义者对世界的实际情况是不正确的。道德事实向我们提出了要求,但是(Mackie问)此类需求如何客观地存在?这似乎需要以某种方式写入宇宙结构的行为规则,而我们对客观自然主义世界(Mackie继续进行)的理解中没有任何东西表明,这种物质存在。麦基(Mackie)称这种属性为“酷儿”(现在看来该术语的过时使用)。
麦基偶尔就实际原因兑现了他的“酷儿的论点”。他写道:“说[客观处方]本质上是动作引导的[这是他有时描述他否认存在的规范性的一种方式],就是说他们为做或不做某件事而付出的原因是独立于该经纪人的欲望或目的”(Mackie 1982:115)。当然,如果某人在道德上要求做某事(Mackie认为),那么该人必须有理由这样做。 (毕竟,如果一个人否认这一点,那么道德属性会有什么样的“规范性牙齿”?从原则上说,对我来说是什么都不是可以接受的。我们不想做。在这一点上,只需伸出双手,声称这种原因太奇怪了,无法容忍。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有条不紊地说,一个人(工具主义)行动理由(最终依赖我们目的的原因)优越,这也可以超越“酷儿的论点”。 (有关行动的原因,请参见条目:内部和外部。)根据这种观点,实用的非乐器主义者在概念上是正确的,在概念上是正确的 - 在进行道德话语时,我们致力于非遗产主义的原因 - 乐器主义者对世界的实际状况是不正确的:一种行动原因的休ean理论更容易辩护。 (值得注意的是,认可Humean工具主义对行动原因的认可并没有以任何明显的方式致力于认可工具主义对其他原因的认可。
如果道德错误理论的论点有两个步骤 - 概念和本体论,那么有两个地方可以反对。例如,如果我们考虑麦基的论点,那么一种对手会同意客观价值观和处方会太奇怪而无法容忍,但坚持认为这没关系,因为道德话语并不致力于存在这种奇怪的生物。另一种对手会同意Mackie的观点,即道德致力于存在客观价值和处方,但坚持认为它们对它们没有什么特别奇怪。
错误理论家必须准备在这两个方面为自己辩护。由于很难确切地表达出对道德如此困扰的事实,因此很难使这项工作变得困难。这种失败并不一定是由于缺乏对错误理论家的一部分缺乏清晰的思考或想象力,因为令人困扰的事情可能是对道德有着深深的神秘感。例如,理论家可能会认为道德上的必要性是一种神秘的实践权威,这种质量当然是神秘的,当然不能以对分析哲学家满意的术语来表达这种质量。这样的错误理论家在提出案件时被迫重新依靠模糊的隐喻:道德属性对他们具有“有意义的”(Mackie 1977:40),道德上的事实要求“宇宙相互支持”(伯吉斯(Burgess) [1978] 2007年),道德信徒致力于“像树木一样真实的需求,像总部的命令一样具有权威性”(Garner 1994:61),等等。确实,这可能是模糊,模棱两可的,准真实的和/或不限制的道德话语中隐喻性的不言而喻,因此使错误理论家感到困扰。 (见侯赛因2004年。)
即使错误理论家可以阐明道德的有问题的有问题的特征,关于这种质量是否应该算作道德的“不可谈判的组成部分”的争议也倾向于迅速导致僵局,因为没有接受的方法论决定何时“集中奉献”给定论文的话语。显然需要的是概念身份标准的可行模型(使我们自信地确认或否认“道德义务概念是客观要求的概念”,但我们没有这样的模型,而且我们没有这样的模型,并且即使在这种模型会采取的近似形状上,也没有达成共识。
最合理的概念内容的说法也可能会使许多概念具有明显的不明式边界。关于道德话语是否致力于存在非遗产原因(例如),可能根本没有事实。沿着这些思路思考,大卫·刘易斯(David Lewis)利用严格说话和宽松地说话之间的区别:“严格来说,麦基是正确的:真正的价值观必须满足不可能的条件,因此认为有任何问题是错误的。宽松地说,这个名字可能会归功于值得不完美的索赔人……对情况的做法主要是气质问题”(Lewis [1989] 2000:93)。刘易斯自身的气质使他寻求辩护价值话语,他认为这可以通过支持价值的性格理论(在下一节中进行讨论)来完成。但是,由于没有逻辑或方法论要求我们应该宁愿宽松地说话而不是严格说话,反之亦然,这将使道德错误理论家和成功理论家之间的争议从根本上是不可避免的,这可能是没有事实的。关于谁是正确的。 (请参阅乔伊斯2012年。)
3.3非对象主义
否认非认知主义和道德误差理论足以使人们成为最小的道德现实主义者。然而,传统上,道德现实主义需要接受进一步的论文:道德的客观性。 “道德非观察主义”表示以下观点:道德事实存在并且与思想有关(在相关意义上),而“道德对象主义”认为它们存在并且是无关紧要的。 (请注意,这种分类法使两个矛盾而不是矛盾;错误理论家和非认知主义者既不是客观主义者也不是非对象主义者。但是,错误理论家在不同意义上可能是客观主义者:持有客观性是一个特征,从概念上讲道德。)让我们说,如果一个人是道德认知主义者和道德上的成功理论家和道德客观主义者,那么一个人就是一个强大的道德现实主义者。
然而,这个第三个条件甚至比前两个都要多,它给辩证法带来了很多混乱,现实主义者和反现实主义者之间的界线变得晦涩难懂(而且,人们可能会认为,不太有趣)。基本的问题是,理解思想关系的关系有许多不等的方法 - (在)依赖性的关系中,因此一个哲学家的现实主义成为另一个哲学家的反现实主义。至少一位哲学家吉迪恩·罗森(Gideon Rosen)表达了悲观,即可以将客观性的相关概念提高到一个有用的哲学上:
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确实有一种“直觉”的“直觉”,何时何时合适,何时不适合。但是这些直觉是脆弱的,我知道要找到基于它们的原则崩溃的原则。我们感觉到,在这些关于现实主义的辩论中,有一个令人愉悦的形而上学论文……[B] ut之后,当每一次尝试说出问题的事情都空无一人时,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得出结论,尽管所有奇妙,富有启发性的图像,最终在附近没有什么可讨论的。 (1994:279。另见Dworkin 1996。)
正如罗森(Rosen)所说的那样,对客观主义的非客观主义的隐喻很容易获得,并且易于激励。关于X的客观主义者将我们的X面向活动比作天文学,地理或探索。非客观主义者将其比作雕塑或富有想象力的写作。 (这些是迈克尔·达米特(Michael Dummett)的隐喻(1978:xxv)。)客观主义者认为我们的询问的目标是“在关节上雕刻现实的野兽”(作为柏拉图(Plato)Plato的Phaedrus Puthers的流行释义);非客观主义者将我们的询问视为“曲奇切割器”的应用:将非核心概念框架强加于未分化的现实(使用希拉里·普特南(Hilary Putnam)同样令人难忘的图像(1987:19))。客观主义者将询问视为检测过程,我们的判断旨在反映出对某个主题的真理谓词的扩展;非客观主义者将询问视为投影的过程,我们的判断决定了有关该主题的真相谓词的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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