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因果定义论证
我们一直在寻找不同的方式来理解和证明戴维森的主张,即心理异常现象源于理性在心理归因中的构成性作用。然而,在戴维森的著作中,经常出现另一种论点,即较少关注心理事件的理性本质,而更多关注其因果本质。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戴维森在他最早的关于行动的著作中认为,原因通过引起行动来解释行动,后来他强调,精神状态和事件的形成部分是由它们的原因和结果决定的。特定的心理学解释是因果性的(它们援引原因——Davidson 1963),并根据因果定义的概念来表述(对于命题态度,参见 Davidson 1987b, 41;对于心理内容,参见 Davidson 1987a, 44)。在后来的作品中,他经常注意到因果概念和因果解释的不规则性质,以及心理属性和原因解释是如何不规则的,因为“原因解释……在某种意义上是低级的;由于它们严重依赖于因果倾向,因此它们的解释比硬科学中的最佳解释要少”(Davidson 1987b, 42;另见 Davidson 1991, 162)。如果心理概念是因果定义的,并且严格的法律不采用因果定义的概念,那么心理异常现象似乎会立即出现,而不需要绕道有关心理概念合理性的问题。
扩展这个推理,戴维森写道
[m]心理概念……诉诸因果关系,因为它们的设计就像因果关系本身的概念一样,是为了从共同导致特定事件的总体情况中挑选出那些满足某些特定解释兴趣的因素。 (戴维森 1991 年,163)
这似乎将失范属性(无论是精神上的还是其他方面的)的因果定义基于它们响应特定解释利益的事实。这与“终极物理”属性的情况形成对比:“终极物理的解释虽然满足了各种兴趣,但与兴趣无关”(Davidson 1987b,45)。这似乎瓦解了心理学与所有其他特殊科学在异常问题上的区别。所有后者都回答了特定的解释利益,因此对于效果类型的总体充分条件是有选择性的(参见 Davidson 1987b,45);他们的词汇的因果定义以及异常现象归因于这种兴趣相对性和选择性。另一方面,“终极物理学”“如果一切都在物理范围内(落在导致效果的光锥内),则无一例外地将其视为事件的原因”(Davidson 1987b,45)。
戴维森在后来的著作中的许多地方重复了关于因果定义属性的失范性质的此类主张,但他在任何时候都没有明确地将它们与他早期关于理性在心理归因中的构成作用的言论联系起来。他从未提供论据来支持这个关于因果关系的一般论点。人们很自然地想知道,鉴于这个关于因果定义概念的一般论点,理性应该被认为是心理异常现象的基础。并且必须知道为什么这个一般性论点是合理的(有关讨论,请参见 Yalowitz 1998a)。
关于第一个问题,有一些证据表明戴维森混淆了两个不同的问题:为什么心理概念不能与物理概念建立类似规律的关系,以及为什么在解释人类行为时不能消除心理概念而支持物理概念。鉴于关于因果定义属性的一般论点,我们理解了为什么心理概念是非正常的。但这留下了一个问题:我们是否应该继续传播普遍的失范概念,特别是心理概念。为什么不消除它们而采用经济物理概念呢?在这里,心理概念的合理性可以被认为提供了答案。如果我们希望理解为什么一个智能体会做出她所做的动作,而不是对她的身体为什么会这样移动有一个充分充分的因果解释,我们感兴趣的是选择性解释——满足总充分条件的那部分原因解释背后的特定解释利益(Davidson 1991, 163)。这些兴趣凸显了理性和行动的规范性——它们对慈善原则和理性理想的回应。按照这种思路,理性并不能解释心理异常现象。但它确实涉及到心理现实主义的问题(进一步参见 6.2)。 (关于因果定义概念的不规则本质及其对异常一元论的影响的进一步讨论,参见 Yalowitz 1998a。关于理性解释与心理实在论之间关系的更多信息,参见解释性副现象主义的补充。对于与解释性副现象主义密切相关的问题的讨论因果定义论证,见6.3和相关问题的补充(心理异常论和语义外在论)。
5. 一元论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研究了戴维森支持反常一元论的三个前提——相互作用、因果律和反常原则。在本节中,我们将研究戴维森根据这些原则得出的结论——心理事件的象征同一性理论,根据该理论,每个因果相互作用的心理事件与某些物理事件是象征性相同的。我们将研究该理论的推导和本质,关于其充分性的一些问题,以及心理属性优先于物理属性的附加论点。正如我们将看到的,象征性身份和附带性主张在其动机以及与精神异常论的一致性方面都存在争议。此时要记住的一个关键点是,一元论应该源自原则和其他假设,这些原则和其他假设单独来看,可以为反对一元论的立场所接受。
首先,值得指出的是,戴维森只关心事件的本体论状态,而不关心实体。例如,笛卡尔主张心灵和身体是不同的实体。虽然笛卡尔的立场对心理事件的解释有影响,但有关事件和物质同一性的问题是不同的(参见 Latham 2001)。然而,戴维森显然认为自己正在建立一些与笛卡尔二元论不一致的东西,简要地看看反常一元论如何影响实体二元论是有用的。
根据笛卡尔的观点,心灵和身体是不同的实体,部分原因是它们不具有共同的基本属性。特别是,思想不占据空间位置,而身体则必须占据空间位置。由于心理事件因此构成了发生在非空间实体中的变化,因此它们也不占据空间区域。另一方面,身体事件确实由于物质物质的变化而占据了空间位置,而物质物质本身是在空间上定位的。那么,在笛卡尔看来,特定的精神和身体事件不可能是表面上相同的,因为它们无法共享一个重要的共同属性,没有这个共同属性就无法理解身份。虽然反常一元论并没有正式关注物质的本体论地位,但它因此似乎产生了与笛卡尔的物质二元论不一致的后果——尽管它本身并没有建立物质一元论,但它确实排除了笛卡尔的思想,即精神和物质二元论。物理事件不可能是相同的,因此与笛卡尔物质二元论的基础之一相冲突。
5.1 代币身份
戴维森对心理事件与物理事件因果相互作用的象征同一性的推导结构似乎很简单:因果相互作用的心理事件(相互作用原则)必须实例化一些严格的法律属性(原因法则原则),但心理属性则不然。适合纳入严格的法律(异常原则)。因此,心理事件必须实例化一些其他适合这种包含的属性。鉴于戴维森援引了物理领域的因果封闭性,根据该封闭性,每个物理事件都有一个物理解释,他很快就得出结论:另一个属性必须是物理的,因为封闭性意味着物理属性具有特权地位,这表明他们兑现了严格法律的承诺。 (戴维森还倾向于简单地将严格法则中的那些属性识别为“物理”属性(Davidson 1970, 224; 1995a, 266),但这当然会回避心理异常问题。)因此,因果相互作用的心理事件必须与物理事件象征性相同,排除笛卡尔以及其他形式的二元论。
戴维森框架中的物理因果闭合假设存在严重问题(讨论参见反常一元论论证中物理因果闭合的补充)。然而,很难看出戴维森如何从精神事件必须实例化非精神的严格法律属性的主张转向这些属性必须是物理的而不假设封闭的主张。为什么假设只有“物理”属性才是经济的?这引发了关于其他特殊科学的经济地位的有趣问题——这里的相关科学是生物学和化学——但戴维森自己的思考中似乎没有明确的、决定性的资源来解决这个问题。然而,Yalowitz 1998a 提供了对反常一元论的解释,强调戴维森关于因果关系和处置的经济地位的观点(见 4.3),其中因果封闭源自因果律原则、象征同一性和因果定义属性的反常性。 根据这种解释,精神事件必须实例化的严格法律属性变成了物理属性,因为只有物理属性是非因果的个体化——所有特殊的科学属性都是因果个体化的,并且所有这些属性都是非经济的。
戴维森的象征同一性理论与之前的心灵同一性理论有着显着的不同,无论是它的先验地位还是它对法律在证明一元论的作用方面的立场。先前的理论认为,有关特定精神和物理事件同一性的主张取决于精神和物理属性之间规律关系的发现。因此,这些理论认为,特定的身份主张需要支持此类法律的经验证据。然而,根据反常一元论,正是因为不存在如此严格的法则,因果相互作用的心理事件必须与某些物理事件相同。因此,令牌身份论不需要经验证据,并且依赖于不存在类似规律的关系。它实际上通过论证精神和物理属性或种类之间不可能存在类型同一性来证明精神和物理事件的象征同一性(Davidson 1970, 209, 212-13;参见 Johnston 1985)。
在戴维森的象征身份版本中,需要认识到的一个重要点是,他并不是简单地得出这样的结论:心理事件具有我们直观地承认为“物理”的某些属性(例如空间位置)。正如 2.1 中所指出的,相关的“物理”属性更有可能必须类似于物理学中当前引用的属性,物理学是我们最成熟的科学,也是最接近颁布严格法律的科学。这一点引起了对戴维森令牌身份理论的众多反对,但也被一些反对者忽视了(见下文)。戴维森的核心主张是,心理事件与物理事件相同的原因是心理事件具有物理描述。在戴维森最初的表述中,一元论意味着每个心理事件都可以仅使用物理概念来唯一地挑选出来(1970,215)。正是这一立场成为一些戴维森批评者的目标(5.2)。然而,戴维森最终明确否认他的一元论使他有可能以适合严格定律的物理术语来描述精神事件或行为(Davidson 1999d,639;1999b,653-4)。他指出,严格的定律会说这样的话:“每当在时间 t 时,力和物质在一定大小的场中存在一定的分布,随之而来的是力和物质在一定大小的场中的一定分布。在时间 t′” 时具有一定的大小(Davidson 1999d,639)。他声称,当这些定律涵盖特定的心理事件和行为时,其前因和后果将覆盖比仅仅代理人或她的行为更大的空间区域。为什么? 因为虽然单一的因果陈述是单一的,因此可以从一套完整的因果因素,那些突出的或符合我们特定解释利益的因素,严格的法律本身不会选择——“这就是它们严格的原因”(Davidson 1999d,640;参见 Yalowitz 1998a 对此问题的扩展讨论及其对精神异常论和一元论论证的影响)。戴维森弱化了这种观点与反常一元论官方声明中的独特性主张的关系,并解析了该主张,转而支持“某些物理描述适用于每个心理事件”这一平淡的想法(Davidson 1999b,654)。尽管看起来很微妙,但这似乎是戴维森关于一元论思想的根本转变,尽管他在后来的作品中没有对此进行探讨,也未能引起批评者的注意。
无论如何,反常一元论因此并没有继承如何证明心理事件和物理事件之间的特定识别的合理性的问题,因为每个心理事件都有一个物理描述的主张纯粹是先验成立的。并且物理描述不能(实际上不能)用精确且唯一识别的空间和时间术语来指定。正如我们即将看到的(5.2),这些观点中的每一点都被戴维森的许多批评者所忽视。鉴于后者出现较晚,因此被忽视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前一点始终是根本性的,而批评家们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很奇怪。
戴维森还声称,精神属性和物理属性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偶然或巧合。两者之间存在附带关系(Davidson 1970, 214; 1973a, 253; 1993; 1995a, 266)。 (戴维森从不争论附带性。有关讨论,请参阅附带性和物理的解释首要性的补充。)这种关系的一个有效声明是,如果两个事件不能共享一种精神属性,那么它们将不能共享至少一个物理属性(Davidson 1995a,266)——或者,同等地,如果两个事件共享它们所有的物理属性,它们将共享它们所有的精神属性。它的目的是阐明精神对物理的一种依赖,以及相应地对物理的一种解释性首要性,但不主张精神和物理之间存在任何形式的还原关系。工作声明的真实性似乎取决于这样一种想法,即物理属性的分布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了精神属性的分布——未能共享精神属性取决于/由未能共享至少一种物理属性来解释。附带关系通常被理解为以下类型的概括:“P1 → M1”、“P2 → M1”等(其中先行项和后项同时发生)。这允许经验上的可能性,即许多不同的物理状态类型是相同的心理状态类型的基础(有关这方面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相关问题的补充(心理异常论和语义外在论))。然而,它似乎也表明身体和精神属性之间存在类似规律的关系,因此与精神异常存在紧张关系。这个问题将在 5.3 中探讨。
5.2 对代币身份的异议
令牌身份论点一直是许多有趣批评的主题。然而,其中许多内容很难与戴维森自己的论文的特定版本完全联系,主要是因为戴维森的版本是从他的框架中的其他前提先验得出的。因此,例如,有人认为,如果前者与后者确实相同,那么精神事件并不承担物理事件的时空精确性的负担(Hornsby 1981;Leder 1985)。例如,用大脑中特定时间和地点发生的某些特定神经事件或一组神经事件来识别从一系列推理中得出的某些结论似乎是任意的——特别是考虑到神经框架的微观精度比较一下尝试为偿还债务的行为提供物理描述——如何以物理语言所要求的精度确定空间和时间参数?区分“那个”物理事件,而不是其原因和影响,即使不是完全荒谬的,也似乎令人畏惧(Leder 1985;另见 di Pinedo 2006)。此外,有人认为,特定令牌同一性主张的唯一可能的经验证据可能是这些或其他精神和物理属性之间的类型同一性,因为需要从不同的案例中提取证据,以便从不同的案例中找出仅仅一致的证据。相同的事件(Leder 1985)。
鉴于戴维森建立令牌身份论点的先验程序,此类批评变得难以评估。他可以回答说,我们已经先验地知道,根据因果律和异常原则,任何特定的心理事件如果与任何心理或物理事件因果相互作用,则必须实例化某些物理属性。关于这种物理性质(无论它是什么)如何与当前神经科学中引用的性质相关的问题稍后出现,并且必然是这一一元论结论的次要问题。并且不能保证(事实上,这是不太可能的)当前流行的神经科学属性是严格法律属性的候选者。正如我们刚刚看到的(5.1),戴维森最终明确地将涵盖心理事件的物理属性与涵盖大时空区域的广泛描述联系起来。此外,坚持认为,因为我们只能通过依靠其他精神和物理属性之间的某些类型相关性来确定某些精神标记事件实例化的物理属性,所以坚持认为标记同一性主张预设了类型同一性,这会混淆认识论和形而上学。我们如何发现特定的物理特性是一回事,另一回事是另一回事。是否存在心理物理学定律则是另一回事,并且不能通过发现的方法来解决。
我们还需要记住,戴维森接受实质性心理-物理关联的可能性(其他条件不变的心理物理定律),这直接解决了这些认识论问题。更一般地说,戴维森的象征性主张是,构成迄今未知的严格法律科学词汇的谓词将能够用于描述心理事件。虽然我们不能通过诉诸当前神经科学的特征来判断这一主张,但似乎也应该可以对可设想性问题进行裁决。而且,抛开戴维森后来的观点,虽然我们目前并不致力于为心理事件分配细粒度的时空参数,但似乎并不明显的是,我们不能在没有理论考虑的基础上接受这样的分配。致力于类型同一性的存在。然而,戴维森早期和晚期的官方立场始终是,我们不需要有能力进行此类分配来断言代币身份——必须简单地存在这样的真实分配,这是我们所知道的基础纯粹先验的论证。 (Davidson 1999b;有关此问题的进一步讨论,请参阅有关相关观点的补充(裸露唯物主义);有关对令牌身份的不同批评,请参阅有关相关观点(其他职位)的补充。有关基于Davidson自己的待遇的批评关于因果解释,请参见Horgan and Tye 1985。关于批评戴维森的一元论太薄弱而无法保证标签“唯物主义”的批评,请参见有关的补充令牌身份和最小的唯物主义)。
数学联邦政治世界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尖小说网http://www.bj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