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世纪
本条目中要描述的其余历史是这两种传统或思想路线的交叉融合。在教父时期,希腊哲学家中主要受到柏拉图和斯多葛学派的影响。在此期间,基督教会的东西方部分分裂了,东方教会仍然比西方教会更容易接受关于人类被神化的语言(希腊语为theosis)。在西方教会中,奥古斯丁(354-430)强调了我们作为寄居者所处的世界与我们在天上耶路撒冷的公民身份之间的差距,甚至在我们的来世我们与上帝之间的距离。他在《忏悔录》中描述了他的心或意志连同他的理解力从异教经新柏拉图主义转向基督教的路线。新柏拉图主义者(如普罗提诺,205-270)教导了一种散发的世界体系,借此“一”(如柏拉图的善的形式)流入智力(形式的领域),并从那里流入世界灵魂和个体灵魂,在那里它遇到了身体的领域,从那里它返回到自己(“孤独者到孤独者的飞行”)。奥古斯丁接受柏拉图主义者的教导,就像约翰福音序言的开头一样,道(希腊语,logos)与上帝同在,并且就是上帝,因为理智是“一”和“多”之间的中介原则(约翰福音 1:1) –5)。奥古斯丁认为,柏拉图断言上帝是至善,只有拥有它才能给我们带来幸福,“因此(柏拉图)认为成为一名哲学家就是成为上帝的爱人”(De Civ. Dei VIII.8) )。但柏拉图主义者并没有像约翰序言的结尾那样教导道在耶稣基督里成为肉身,因此他们无法获得基督所启示的救赎之道,也无法获得上帝通过基督的死给我们的恩典。尽管如此,奥古斯丁在和解方面能走多远还是令人惊讶。他说,这些形式存在于上帝的心中,上帝在创造世界时使用它们。人类被造是为了与上帝联合,但他们有自由转向自己而不是上帝。如果他们转向上帝,他们就可以通过对永恒标准(形式)的个人直觉来接受神圣的启发。如果他们转向自己,他们就会失去创造的秩序感,而他们自己的爱的秩序应该反映这种秩序感。奥古斯丁将爱应该被爱的美德放在首位,尤其是上帝。在约翰一书 4 章 8 节的讲道中,他说:“爱人,就行你所愿意的。”但这并不是对道德律的否定。他认为,真正爱上帝的人也会按照神圣法则和道德法则的其他戒律行事。尽管爱不仅实现了基本美德(智慧、正义、勇气和节制),而且还通过超自然的恩典来改变它们。
奥古斯丁对后来的伦理史的影响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即他对基督教(325年后罗马帝国的官方宗教)和希腊哲学的综合,在西罗马帝国的毁灭中幸存下来,特别是在修道院里。案文仍在阅读。波伊提乌斯(Boethius,约 480-524)为我们提供了“人”概念的定义,这对于伦理理论来说是基础。要理解这一点,我们需要回顾三位一体教义的发展历史。教会必须解释圣父、圣子和圣灵如何是不同的,但却不是三个不同的神。他们在拉丁语中使用“角色”一词,意思是“角色”,但语法学家也用它来区分我们所说的“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代词和动词形式。同一个人可以是第一人称“我”,第二人称“你”,第三人称“他”或“她”,这取决于他或她所处的关系。三位一体的学说以三个人,一个神,一个人相处不同的人的关系来理解。但是随后,这个术语“人”也被用来了解第二人的神性与他的人性的关系。教会开始谈论一个有两个本性的人,即站在本性下的人。这具有不使人类或神性对耶稣是谁而言不那么重要的优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没有任何术语,我们可以从现代意义上翻译“人”,因为某人(而不是某种东西)站在他或她的所有属性下。然而,Boethius将“人”定义为“理性本质的个人实质”,这是引入我们当前概念的关键步骤。
在西方,对亚里士多德的大多数文本的了解都丢失了,但在东方却没有。他们被翻译成叙利亚和阿拉伯语,最终(在西班牙穆斯林)转化为拉丁语,并在十二世纪重新进入基督教欧洲,并伴随着大阿拉伯语评论的翻译。在伊斯兰教的最初预言时期(CE 610-32),古兰经被送给了穆罕默德,穆罕默德通过自己的教义和实践来解释并加强了古兰经。上帝(真主)命令的概念再次是中心,我们对这些命令的服从是我们最终复活的基础。穆罕默德去世后有关政治权威的争议导致逊尼派和什叶派之间的分裂。在中世纪的逊尼派穆斯林伦理理论中,有两种主要的替代方式思考道德与宗教之间的关系。首先是Mu'tazilite,由Basra的“ Abd al-Jabbar”(卒于1025年)赋予其最发达的陈述。 ‘阿卜杜勒·贾巴尔(Abd al-Jabbar)将一种不法行为定义为值得责备的行为,并认为,行为的对与错特征立即被人类理性(独立于启示)所知。我们从理性中学到的这些标准也适用于上帝,以便我们可以利用它们来判断上帝是什么,而不是命令我们去做。他还教导说,人类具有自由,从某种意义上说,尽管不是同时执行其行为及其相反的能力。 (有关Mu'tazilite伦理理论,请参见Sophia Vasalou,道德代理人及其沙漠:Mu'tazilite伦理学的性格和乔治·Hourani(George Hourani),伊斯兰理性主义:'Abd al-Jabbar的伦理。阿萨里(Ashari)(卒于935年),他最初是穆塔齐(Mu'tazilite),但开始拒绝他们的观点。他坚持认为上帝不受任何束缚,也没有标准可以为他固定界限。对于上帝设定了对与错标准的上帝,没有什么错。这意味着“如果上帝宣布撒谎是正确的,那是对的,如果他命令它,没有人能掌控他”(Al-Ash’ari的神学,169-70)。就我们的自由而言,他认为上帝只赋予我们执行行为的能力(不是相反),而这种权力同时与行为同时,并且不在其之前。一个与al-ashari的当代人物,但在某些方面,萨玛al的al-maturidi(卒于944年)。他认为,由于人类对丑陋或有害行为以及美丽或有益的行为的本质倾向,因此上帝必须通过命令向我们揭示什么,避免什么和避免什么。他还教导说,上帝赋予我们两种不同种类的力量,包括与行为同时(仅仅是为了采取行动)和行为之前的权力(选择行为或相反)。 (有关Al-Maturidi的工作,请参见撒马尔罕的Ulrich Rudolph,Al-Maturidi和Sunni神学。)
犹太教在道德和宗教上的中世纪反思是其最重要的人物Maimonides(卒于1204年),他出生于西班牙穆斯林,并且熟悉这些问题的许多穆斯林讨论。 《困惑的向导》是为读过亚里士多德的年轻人写的,并担心哲学家的观点与他们的信仰之间的紧张关系。 Maimonides教导说,我们确实确实有一些访问权,就像人类对行为的正确性和错误一样。但是,符合这些标准的义务是,上帝在特殊的启示中揭示了他们。法律是必不可少的,无论我们是否理解其原因,但有时我们确实会看到遵守它是有益的,而Maimonides在提供此类原因方面非常肥沃。
彼得·阿贝拉德(Peter Abelard)(1079–1142)代表了亚里士多德恢复之前中世纪基督教伦理反思的高度。 阿贝拉德(Abelard)捍卫了一种根本性的故意伦理,据此,正确的意图是行动道德价值的唯一标准。 正确的意图是通过对黄金法则的意图的一致性来确保的,黄金法则可以通过理性普遍访问。 阿贝拉德(Abelard)辩称,胁迫和无知都取消了责备,并得出了一个有争议的结论,即那些对基督钉在十字架上的人对基督的身份和内gui的虚假信念没有邪恶。
亚里士多德进入欧洲的重新进入,威胁要破坏从奥古斯丁(Augustine)之间建立的和谐,以希腊哲学的代表和信仰的权威代表,以基督教教会的教义为代表。特别有三个“亚里士多德的错误”似乎有威胁性:他的教导说世界是永恒的,明显的否认个人不朽,以及他对上帝在世界上积极的代理人的否认。 (例如,参见Bonaventure,在Hexaemeron,VI.5和II Send。,lib。II,d.1,pars 1,a.1,Q.2。)这三个问题(“世界,灵魂, ,上帝')以一种或另一种形式成为接下来六个世纪的哲学思想的焦点。
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约1224 - 74年)在亚里士多德和基督教之间进行了综合项目,尽管他的基督教版本已经受到奥古斯丁的深刻影响,因此受到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阿奎那(Aquinas)以创造的出口和创造的重新数字的新铂金主题来理解创造是与生物共享神的生命。尽管所有生物都以各种有限的方式反映了神圣的完美,但人类在创造的重新统治中发挥了特殊的作用,因为它们有能力自由,有意行动,并且可以通过与上帝建立友谊来自由地回应神圣的倡议。在亚里士多德之后,阿奎那(Aquinas)强调美德是人类行动的内在原则,将他对美德的描述与法律的描述融合为人类行动的外在原则。法律和美德都指导人们与上帝的友谊最后结束,通过这种友谊,自由人类代理的完善与善良。永恒的律法是神圣的智慧,是对善的命令的类型或典范。自然法是通过实际原因参与永恒法律的一种特殊方式,即通过思考自然倾向(与所有生物共享的倾向,与其他动物共享的倾向以及与理性生物的特殊倾向)可以实现以适合成为有限理性的道德代理的方式。阿奎那的理论是Eudaimonist,但他的Eudaimonism具有欣喜若狂的特征。在上帝的知识和爱中找到了完美的幸福,当上帝是为了上帝的完美善良而被爱时,这种爱是通过慈善来完善的,而不是(如(像同在的爱中))为了情人的机会, HERDT,承担责任,第2章。阿奎那最初并没有成功说服教会拥抱亚里士多德。在1277年,巴黎主教谴责了219个命题(不是全部的汤姆主义者),包括一个人在亚里士多德的术语中善良的人“足以为永恒的幸福而置。”对于天主教徒和新教徒来说,彼此之间的关系成为整个17世纪的常态。在反改革中,阿奎那实现的合成成为罗马天主教教育的权威。
阿奎那是多米尼加男修道士。修道士的另一个主要命令是方济各会,有自己的哲学学校,从Bonaventure(约1217-74)开始,他们认为,尽管我们可以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学习,但两者都处于错误状态,但较大的错误,但是亚里士多德的。这一传统的另一个主要人物是约翰·邓斯·斯科特斯(John Duns Scotus)(实际上是邓斯(Duns)的约翰(John),苏格兰人(Scot),第1266–1308页),他和阿奎那之间在道德与宗教之间的关系之间存在三个重大差异。首先,Scotus拒绝了阿奎那的狂喜Eudaimonism,据此,慈善的热爱使人们改变了自我为中心的爱。取而代之的是,他对安塞尔姆(1033-1109)的动机进行了双重描述,他在两种意志的感情,对优势的感情(对自己的幸福和完美的倾向)和对正义的感情(一个人的爱心(一个人)之间做出了彻底的区别倾向于有益于优势的倾向)(Anselm,de Concordia 3.11,281:7-10; De Casu Diaboli 12,255:8-11)。原始罪是优于正义优势的排名,在我们对上帝取悦上帝之前,上帝的帮助需要扭转。斯科特斯说,如果上帝需要这个,我们应该愿意为上帝牺牲自己的幸福。其次,他认为道德法是不言而喻或必要的。他拿了第一张桌子是必要的,因为它是从上帝要被爱的必要原则中得出的(除了对安息日的命令的“每七天”规定)。但是第二个桌子是偶然的,尽管我们的天性很合适,甚至对于人类来说,上帝也可以规定不同的命令(Ord。I,Dist。44)。他的例子之一是盗窃案的禁令,仅适用于具有财产的生物,因此不一定适用于人类(因为它们不一定是财产)。根据斯科特斯(Scotus)的说法,上帝还从命令中分配了命令,例如亚伯拉罕(Abraham)杀死艾萨克(Isaac)(Ord III,Suppl。37)。第三,Scotus否认了将目的论应用于非明显的性质,因此脱离了亚里士多德和汤姆主义的观点。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没有自然的终点或电视,而是这种目的与上帝的意图有关,就像人工工匠打算他或她的产品具有一定目的的方式(请参阅Hare 2006,第2章)。
4。现代哲学
欧洲在1453年被穆斯林占领后逃离君士坦丁堡并带来了以前无法访问的希腊手稿时,欧洲经历了文艺复兴。在佛罗伦萨,马西里奥·菲奇诺(Marsilio Ficino)(1433 - 99年)将柏拉图(Plato)确定为与基督教信仰和谐相处的主要古代智慧老师。像Bonaventure一样,他以这种方式将奥古斯丁作为提升柏拉图的向导。他着手进行所有柏拉图文本的拉丁翻译,也是新柏拉图主义者Plotinus的第一位拉丁翻译。
改革中的许多核心人物在文艺复兴时期(没有无神论的含义)是人文主义者,即使中世纪的学者与对自然法律的改革反思之间存在基本的连续性。改革者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 1546年)和约翰·卡尔文(John Calvin)(1509-64)构想了道德与宗教之间的关系的方式,尽管他们都没有对Scotus做出的区别,但他们都没有对Scotus所做的区分,但也是如此。 。路德说:“上帝遗嘱是不对的,因为他应该或束缚于威尔。相反,发生的事情必须是正确的,因为他的意志也是如此。加尔文说:“上帝的旨意是公义的最高规则,以至于他愿意的一切,无论他愿意,都必须被视为义人”(研究所3。23。2)。 Scotus与改革者之间的这种自愿性联系可以通过Ockham的William(卒于1349年)和Gabriel Biel(1410–95)来追溯。另一方面,罗马天主教欧洲的反改革将阿奎那的作品作为教育权威。弗朗西斯科·德·苏亚雷斯(Francisco de Suarez,1548–1617)声称,自然法的戒律可以分为那些(例如“做事和避免邪恶”),这些人立即被所有正常的人类所知,就像'那些人一样(例如'没有受伤的伤害,任何人')需要经验和思考才能认识他们,但是那些不言而喻的,而那些(例如“撒谎总是不道德”)不是不言而喻的,但可以源自更基本的戒律(de legibus,de legibus, 2。7。5)。但是,苏亚雷斯接受了Scotus关于动机的双重描述。
接下来的两个世纪欧洲哲学可以用两种发展,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来描述,这两者以不同的方式导致了从神学中更大的伦理学分离的可能性。从雷内笛卡尔(1596-1650)到戈特弗里德·威廉·莱布尼兹(1646-1716)的理性主义历史是试图重新建立人类知识的历史得到希腊哲学和教会的权威的支持。笛卡尔不是主要的伦理学家,而是在上帝的旨意中找到了道德律的根源(令人惊讶的是理性主义者)。道德上最重要的理性主义者是本尼迪克特·德斯宾诺莎(Benedict de Spinoza)(1623 - 77年)。他是犹太人,但受到当代信仰社区为非正统的谴责。像笛卡尔一样,他试图复制哲学中的几何方法。根据斯宾诺莎(Spinoza)的说法,实质存在于本身中,并通过自身构思(道德,i,def。3);因此,它是一个无限的,与上帝相同的(伦理学,我,道具15)。没有自然法则,因为自然界中的所有事件(“上帝或自然”)同样自然。宇宙中的一切都是必要的,没有自由意志,除非斯宾诺莎(Spinoza)赞成呼吁以理性为首的自由人(道德,i,道具32)。每个人的思想都是神圣智力的有限方面。根据这种观点(在斯多葛主义中具有先决条件)人类任务是朝着对人类生活的最大理性控制迈进。莱布尼兹(Leibniz)和笛卡尔(Descartes)一样,主要不是伦理学家。他说,但是,“任何思想的最高完美都在于谨慎,不断地追求真正的幸福”(关于人类理解的新论文,xxi,51)。理性主义者并没有否认上帝在人类道德生活中的中心地位,但是他们的重点是我们通过理性而不是通过神圣的文本或教会权威获得的访问权。
莱布尼兹(Leibniz)在德国进行了理性主义者与虔诚主义者之间的长期战斗。这两所学校的例子是克里斯蒂安·沃尔夫(Christian Wolff)(1679–1754)和克里斯蒂安·奥古斯特·克鲁斯修斯(Christian August Crusius,1715–75),我们可以理解伊曼纽尔·康德(Immanuel Kant,1724- 1804年)试图在两者之间进行调解。沃尔夫(Wolff)是莱布尼兹(Leibniz)思想的非常成功的普及者。他从莱布尼斯(Leibniz ,xxi,41)。他认为我们有义务做将使我们和我们的状况,或者更完美的事情,这是自然法则对我们有约束力,即使(每不可能)上帝不存在。他对美德与幸福之间的联系没有任何问题,因为它们俩都直接源于我们的完美,而对美德与义务之间的联系也没有问题,因为义务只是按照法律的行为,而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完美。他的观点对虔诚主义者来说是令人反感的,因为他声称孔子已经知道(由于他对基督一无所知,但他都知道所有与道德有关的事情。相比之下,克鲁斯乌斯接受了斯科特斯的双重动机理论,并认为无论我们拥有什么目的,即使是我们自己的完美和幸福的尽头,我们都应该采取一些行动。在这里看到康德的绝对命令的起源是合理的。但是他还添加了第三个动机,他称之为“良心的动力”,这是“认识神圣的道德法则的自然动力”(“理性生活指南”,从蒙田到康德的道德哲学,§132,574,574 )。他的想法是,我们内部有这种独立的能力来承认神的命令并以对我们开处方命令的上帝的依赖感来吸引它,如果我们不服从我们的命令,尽管我们的动机不应该不应该惩罚我们要避免惩罚)(同上,第135条)。
英国从霍布斯(Hobbes)到休ume的经验主义历史也是重新建立人类知识的历史,而不是从上面(来自理性的不可分割的原则),而是从下面(源于经验,尤其是感官的经验)。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49)说,所有现实都是身体的(包括上帝),所有事件都是太空的动作。愿意也是一项动议,只是任何审议过程中的最后欲望或厌恶行为。他的观点是,我们每个人都只能瞄准我们自己的保存或愉悦,这是自然而合理的。在自然的状态下,人类是自私的,他们的生活是“孤独,贫穷,讨厌,野蛮和短暂的”,这是一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Leviathan,第13章)。那么,自然法则的第一个戒律是我们每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努力和平,据他希望获得它;当他无法获得它时,他可能会寻求和使用,所有这些都会有所帮助,并且战争的优势”(同上,第14章)。第二个戒律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愿意将我们的自然权利放在别人也愿意的范围内。霍布斯(Hobbes)的结论是需要将自己从属于一个独自获得和平的主权。利维坦(Leviathan)的第二个也是最长的部分致力于宗教,霍布斯(Hobbes)认为圣经授权世俗的主权成为圣经的唯一解释者,他希望这一举动能够结束宗教的内战(同上,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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