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最重要的是,阿奎那说,对信仰命题的同意是因为它们的真理是由上帝揭示的,并且是基于这一启示的假定来源的权威。特伦斯·佩内胡姆(Terence Penelhum)这样说:“多马告诉我们,虽然一个人凭信心所同意的东西,包括许多表面上并非关于上帝本人的事物,但人们凭信心同意它们,因为它们是上帝所启示的……因为它们来自他。”因为它们引向他,意志决定智力去接受它们”(Penelhum 1989, 122:参见 Summa Theologiae, 2a2ae, 1, 1 & 2 (Aquinas [2006], 5-15))。因此,阿奎那的信仰模式是基于具有神圣权威的见证来相信(同意)命题真理主张。约翰·洛克遵循同样的模式:“信仰……是对任何提议的同意……基于提议者的信用,来自上帝,以某种非凡的沟通方式”(Locke 1698 [1924, 355];也比较 Alston 1996, 15)。
权利问题再次悬而未决
然而,有神论信仰是基于神圣启示的权威来源而对真理的认可,只有那些已经相信上帝存在并通过相关来源揭示的人才是可能的。那么,这样的信仰是否必须建立在先前的信仰之上——相信上帝存在并且这是上帝的使者或沟通的工具?人们可能会坚持认为,这些基本主张是正确的,因为有充分支持的证据,例如自然神学论证所推定的证据,以及奇迹般地认可先知权威的证据。有神论信仰可能会有纯粹理性的基础。但这对于每个有信仰的人来说几乎不可能如此,因为并不是每个有信仰的人都能获得相关证据或能够正确评估它。此外,更重要的是,尽管阿奎那允许对现有证据的理性评估可能会导致一个人相信,但他并不认为这种评估本身能够引起同意——只有论证才能实现这一点,因此高水平的证据是此处未提供(参见 Aquinas [2006],脚注 2b,58-9)。因此,阿奎那的观点是,所有信徒都需要上帝的恩典:“信仰的同意,这是其主要行为……以上帝为原因,通过恩典向内推动我们”(Summa Theologiae,2a2ae 6, 1(Aquinas [2006] ],167))。那么,根据阿奎那的观点,相信上帝存在并以特定方式启示本身就是一个信仰问题,而不是一个纯粹理性证据保障的序言。
因此,阿奎那的信仰模型与改革宗认识论模型有共同的问题,即它没有回答反思性信徒对权利的关注。试图通过满足证据要求来解决这种关注,导致循环:神学真理应在神权的权威上接受,然而,事实是,存在这样的权威(历史上与相关传统所坚持的历史介导的)是其中之一。被神的权威接受 - 实际上,这是至关重要的。正如笛卡尔对他的冥想的奉献精神所说的那样,“当然,我们必须相信上帝的存在是真的,因为它是圣经的学说,相反,我们必须相信圣经,因为它来自上帝。 …但是,这个论点不能被提交给不信者,因为他们会判断它是循环的”(Descartes 1641 [Cottingham et al。1984,3])。因此,尽管他们在一个问题上有所不同,但坚定的信仰信仰是否算作知识,但阿奎那和卡尔文都理解信仰本质上涉及接受命题真理,这是通过愿意接受上帝对这种启示的亲切礼物所揭示的。问题仍然是接受这份礼物在认识论上是如何理性的。外部主义描述了基督教信仰如何在Plantinga的信仰模型中提出的认识论价值(称为“ A/C”模型,因为据说其来源在Aquinas和Calvin中找到了)提供了一些帮助,并提供了一些帮助,但如有(如在上面第4节的最后一段中指出),可以说本身并不足够。
启示及其哲学批评
信仰的合理性是宗教哲学中的一个重点问题。有神论者的传统通常会说,本质上会说,就权威的来源或揭露的真理来源作出基本主张。突出的内容包括信仰或某种相关的肯定,不仅是上帝存在,而且是与之相关的内容,例如上帝存在,是这样被揭示的上帝(在伟大的历史行为,先知,经文,经文中,以智慧的方式)下降等)。因此,有神论的合理性与启示认识论的合理性一样,与完美存在的形而上学一样。通过最近讨论“神圣隐藏”的无神论论点的讨论,如何期望如何使自己成为知名度(Schellenberg 1993; Howard-Snyder and Moser 2002)。该论点认为,一个慈爱的上帝会使他的存在对非耐药性明确,但这种说法持开放态度。也许上帝只提供了他存在的“秘密”证据,故意推翻了我们“认知偶像崇拜”的期望,以改变我们的以自我为中心的自力更生(Moser 2008);此外,在逻辑上可能存在明显的神圣启示来固有的重大限制因素(King 2008)。
同样,关于有神论信仰的说法将在对启示机制的假设做出假设时,对批评开放。特别是,信仰的模式对命题的同意,认为,由于上帝的恩典是这种同意的必需恩典,因此当恩典有效时,就接受了整个命题的“包裹交易”。这产生了“信仰”的概念,就像“忠实的”所接受的神学真理的身体,它成为对神圣恩典的抵抗的标志,就像希腊一样(希腊语) :毛发,选择;但是,要判断异端,某些人的权威必须假定它具有完整的教义启示,而上帝的恩典在本身的情况下没有抵抗。这种假设是否能够充分建立以证明谴责和清除他人的合理性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它的忽视可能严重有害,正如我们所提醒的那样,葡萄牙语中的“信仰行为”一词 - 自动fé-恰当的意思是公众燃烧异教徒。
但是,这种信仰模型作为非基础(正当)信仰(也是由它的模型作为基本知识所产生的基本知识)提出的更深入的假设是,特殊认知能力的适当功能是上帝的自我启示主要是用人类语言表达的命题真理的启示(比较Swinburne 1992)。但是,对启示录的替代理解可获得。特别是,可能是揭示的主要是神的本身,而不仅仅是对事件的代表。 (请参阅Lebens 2023,以讨论信仰作为从犹太人的角度与上帝相识的知识的讨论)。对所揭示的内容的命题表达可能仍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必须接受它们从启示本身的对象中删除,因此是有限的。表达自我揭示上帝的性质和意志的命题表达的发展 - “信仰”的学说 - 当然,将被理解为在天堂恩典下的过程。通常假定该过程可以在一组完整的知名信条命题中实现“封闭”。但是,关于神圣灵感如何运作的这种假设可能会受到争论,这是基于神学理由,即它反映了对上帝自我启示的控制的极其人类的愿望(要``一劳永逸地'''''''''更广泛的认识论理由是,任何试图在人类语言中掌握独立现实的尝试都将受到原则上的限制和容易失真,但要根据未来的经验进行修订。
6。信仰作为信任行为
但是,并非所有的信仰模型都将其确定为了解或相信命题或其中一组的问题,即使增加了一些情感或评估的组成部分。对于有神论信仰最重要的是,似乎更好地表达了相信上帝,而不是相信上帝的存在。基督教尼西亚·克里德(Christian Nicene Creed)开始“杜姆(Unum Deum)的信条……”,这是可以说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信仰”既不只是一个惯用的变体,也不是“信念”(Price 1965)。因此,可以认为,有神论者接受命题真理被神圣地揭示的基于信仰上帝,而这就是“相信”或“信仰”,这是信仰的本质。威尔弗雷德·坎特威尔·史密斯(Wilfred Cantwell Smith)指出,虽然信仰被认为是一种美德,但它并非如此,但威尔弗雷德·坎特威尔(Wilfred Cantwell Smith)认为“信仰不是信仰”,而是完全不同的秩序”(Smith 1979,128),需要“同意” “以动态和个人的集会意义,以喜悦和敬业度为[一个人是真理]”(142)。可以说,对上帝的信仰或维持信仰涉及愿意采取行动,也许是以相关的方式依靠上帝和/或以实际承诺为基础。现在,我们的考虑从以命题为主的信仰模型转变为专注于行动的人,或J. L. Schellenberg所说的“操作”模型(2005,126)。
犹太基督教圣经认为人类积极与上帝建立盟约关系。他们对这种关系的持续参与和对这种关系的承诺既涉及对上帝的信仰,又涉及对上帝的忠诚(McKaughan和Howard-Snyder 2022a和2023a; Pace and McKaughan 2020)。因此,基督教信仰是一个范式的信仰,可以理解为“以行动为中心的承诺”(McKaughan 2016,78),例如,对基督徒的“方式”。可以说,信仰被理解为情感和认知元素的结合将错过其基本的活跃组成部分。因此,我们现在转向考虑一种信仰模型,即信任的模型,不仅是一种情感状态,而且是一种行动。
在一个信托模式上,对上帝的信心正在做出实践承诺,这是一种涉及信任上帝或信任上帝的那种承诺。 (希腊人的根源含义是“信仰”,是“信任”(见摩根2015)。)在这种模型中,信仰的积极,实用的成分取决于中心,尽管认知成分可能被它所前提。斯威本(Swinburne)称其为“路德教会”模型,并因此定义了它:“信仰的人不仅相信有上帝(并相信对他的某些主张) - 他相信他并向他承诺自己'(2005,142,142 )。然而,如前所述,阿奎那也将信仰的最终对象作为上帝,“第一个现实”,此外,还理解“形成”的信仰是对上帝的信任,是由对上帝的信任,被激励并指向上帝的爱,一个人的真实目的(请参见Summa theologiae 2a2ae,4,3; Aquinas [2006],123-7)。的确,阿奎那允许魔鬼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信仰,但是这种“信仰”仅是他们的信念,即教会教导的是真理,不是恩典而不是由恩典而来,而是勉强地被“被授予他们”其自然智力的敏锐度”(Summa Wheologiae 2a2ae,5,2; Aquinas [2006],155&157)。因此,阿奎那(Aquinas)对“拯救”信仰的描述也是一种基准模式。
信任事业
正如一开始所述,“信仰”的用法“拥有/放置信仰”是(足够)与“信任”或“信任”的代名词。 (有关信仰如何与一系列当代信任理论相关的讨论,请参见McKaughan和Howard-Snyder 2022b。)如果此外,宗教类型的信仰本身就是一种信任,那么我们可能会期望我们对宗教信仰的理解从一般的信任分析中获利。因此,值得考虑的是,在有神论信仰中,将其视为一种积极的信任,在有神论信仰中举例说明了这一信仰的本质。
从概念上讲,信任的基本是一个人(或一个人)的概念,即对某些代理人或代理人(受托人)的信任,因为某些(假设)有利的结果(尽管受托人的信任通常仅在上下文中是隐含的)。信任涉及冒险;这也是如此 - 它是广泛同意的 - 有信仰。因此,如果信仰是信任的,则可以假定信仰的冒险是与信任有关的风险类型。冒险是将代理商和代理人关注的成果大大超出代理人自己控制的行动。信任意味着冒险。当我们信任时,我们将自己的控制权在受托人的决定下承诺,并在必要时(必要时)作为“患者”的决定。通常假定在信任中冒险本质上是冒险的,使自己容易受到不利结果或背叛的攻击。斯威本(Swinburne)这样说:“相信某人是为了假设她会为您做她所知道或需要的事情时,当证据给出某种理由假设她可能不会,何时会有糟糕的地方时,后果如果假设为false'(2005,143)。安妮特·拜尔(Annette Baier)不需要证据表明受托人可能会证明是不可信的,但是尽管如此,信任还是要涉及“公认的脆弱性,但对他人的脆弱性,但没有预期的疾病(或缺乏善意)对一个人的意愿(或缺乏善意)”(Baier 1986,235,我们的强调,我们的重点) 。因此,认为只有充分的理由信任似乎很明智。但是,如果正如合理的那样,信任的充分理由需要足够的证据表明受托人的可信度,那么合理的信任似乎都会减少其风险投资,同时也比我们通常想象的更难以实现。因为我们经常在我们的冒险之前缺乏受托人可信赖性的足够(甚至任何人)的证据,但是在许多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认为我们的信任是合理的(例如,参见Adams 1987)。但是,如果合理信任不需要充分的信任证据,那么合理的信任与“盲人”信任有何不同?
答案似乎很清楚:合理的信任实际上是理性的信任。因此,何时可以通过决策理论计算来解决人们何时可以理性信任的问题,并在某种程度上支持潜在的受托人的信任度和可能结果的公用事业,鉴于一个人的预期目标。但是,实用推理的行动确实包括可以在认识论上可以评估的心理行为。当一个人认为某人会被证明值得信赖时,这种心理行为可能或多或少在认识论上是理性的:它将打破在决策理论计算中使用的证据主义规范,这是一种与人的可用证据不符的信任。 。在许多情况下,考虑到一个人的意图,只有一个人相信另一个人,或者至少有可能相信该人会证明值得信赖的人,这实际上是理性的。在这种情况下,正如已经指出的那样,通常情况下,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该人在这一特定方面会值得信赖。然而,鉴于人们在其他事务中,人们对这个人的过去友好和信任度,或者,如果这个人是一个陌生人,我们共享的社交经历,可以信任他人,那么对一个人的过去友好和可信赖的证据,对一个人的信任度具有很高的信任可能仍然是理性的。通常会引起值得信赖的回应。然而,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他们会被证明是值得信赖的,那仍然可以是理性的,即在义务上是理性的。例如,在威胁生命的情况下,如果他们是唯一可用的救援人员,那么信任不太可能的救援人员可能是合理的。或者,当我们具有更广泛的目标时,与“教育性”和“治疗”信任一样,信任那些没有记录的人可能是合理的,在这些信任中,人们为了发展或康复而被信任的人作为可信赖的人而受到信任。与他人建立友谊的关系也可能需要承诺,即使面对证据,否则,即使他们相信他们不值得信任是合理的。
在以信任行为为基本组成的模型上,与人际信任的类比具有暗示性。当一个人信任另一个人时,似乎通常(尽管不是统一)是一个挑剔的方面(Truster相信受托人是值得信赖的)。但是,必不可少的是信托方面,它是对另一方的积极承诺或“委托”。保罗·赫尔姆(Paul Helm)提出,有神论者的信仰同样具有重要的杰出和信托方面:除了对上帝的存在和信任的信仰和对救赎的信任度具有与信徒的证据成比例的程度,信仰者还必须将自己委托给谁,还必须将自己委托给谁。他们依靠(Helm 2000)。虽然普遍认为有神论者的信仰必须具有认知方面,但一些哲学家认为这不必是挑剔的(正如我们将在第8节中看到的)。
7。信仰作为Doxastic Venture
但是,在有神论信仰中涉及的信任与人际信任的信任之间存在显着差异。一方面,如果上帝真的是受托人,那么信任似乎不会冒着失望的可能性。考虑到存在不变的爱的神的存在,人们最终相信完美的安全。但是,实际托付上帝的冒险似乎始于能够相信或接受的挑战,确实有这样的上帝。尽管有些人确认这一主张是基本知识的问题,有些人说,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是合理的,而其他人已经指出,每个人都必须面对基础有神论主张的证据歧义。对于那些拒绝有神论者信仰的模式作为基本知识并认为上帝存在的问题不能基于可用证据来解决的人,涉及信任上帝的合资企业似乎包括一项诱人的冒险:那些信任的人已经超越了可用证据,他们相信或接受上帝的存在,并可以依靠上帝来救赎。换句话说,信任上帝似乎是相信上帝存在的前提。但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会迫切地,在什么条件下,人们是否有权在对特定的最终现实观点及其对我们应该生活的影响的特定看法中进行这样的证据转移冒险。
神学非现实主义
缓解这种压力的一种方法是对神学主张进行非现实主义分析。信任上帝将不会以某种方式对现实的承诺。相反,在可以说是最复杂的非现实主义观点上,神学信仰出现了,因为“信任地”通过关于上帝及其最大的拯救行为的文化结构的小说来表达和加强。然后可以使用小说的语言将这种存在的信心描述为“信任上帝”(Cupitt 1980,Geering 1994)。基于这样的非现实主义者,信仰的模型将信仰的认知成分括起来,并有可能成为一种纯粹是一种纯粹是某种情感状态的信仰模型。但是,无论如何,非现实主义模型都会被那些信仰的人拒绝,具有信念的认知成分,该认知成分可以用作掌握或可能会抓住事物的真实情况。
通过类比与人际信任的类比来捍卫Doxastic Venture?
因此,假设有神论者的信仰确实包括(在现实主义的假设下)对真理的实践承诺对最终现实的实践承诺,则这种冒险的合理性可能会通过类比与人际关系的际交往能力来辩护,而实际承诺似乎是合理的。毫无证据表明,一个人将在某些相关方面证明值得信赖的说法。但是,反思这一提议揭示了否认的进一步要点。在人际信任的情况下,通常需要冒险来最初将受托人值得信赖,但是证据不可避免地会在后来出现,这将确认或不确定该主张的真实性,如果应该撤回信任,并且应该撤回,如果要撤回该主张的真相新闻很糟糕。但是,如果(正如我们在这里),如果在实际推理上帝存在并可能被信任的救赎的实际推理中,这可能是一个不仅仅是证明这一点的企业,那么这可能是一项不仅限于最初承诺的冒险,而是继续存在待制作。关于有神论的证据歧义的说法将是这种情况,这些歧义是原则上歧义的,排除了任何证据歧视的可能性。当然,这些说法可能会授予有神论信仰的继续旅程,这可能会在心理上加强自己的承诺,从而主观确认现实的观点是正确的。然而,这些加强的经历通常涉及面对神圣爱的明显失败而更新信仰的经验,并没有具有独立和主体间证实最初企业的证据的毫无争议的地位。
无志愿自愿的诱人冒险
许多人否认了一个人可能会冒险的想法,因为人们认为上帝存在是犯下类别错误的:冒险是自愿的,但是命题信仰并不直接受到自愿控制。然而,相信上帝需要对神学信仰的真理的实践承诺,以及对一个人实践推理中命题的真理的承诺,可能是在直接自愿控制之下。
认为P是真实的命题是一种精神状态,这是一回事。另一种是将p在一个人的实际推理中的确是真的(尽管这些通常是在一起的,因为认为p是正确的,那就是当p是正确的,只要p是否变成p显着)。因此,对信仰证明真理的实际承诺可能是一个冒险:允许这种可能性没有类别错误。因此,在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愿意相信自己的问题并不是一个问题。相反,即使(愿自己意识到自己的真理)缺乏这样的支持,这是一个已经持有的信念在实际推理中是真实的。
数学联邦政治世界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尖小说网http://www.bj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