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宗教多样性和人类永恒的命运
迄今为止,对宗教多样性的讨论是根据真理主张(根据信仰的理由)进行的,因为它越来越多地被哲学家认可为访问这种多样性力量对我们的最重要问题的最佳方法。然而,从历史上看,宗教哲学家最关心的一个特定的“多样性问题”:人类永恒命运的问题,即谁可以在上帝的同在中花费永恒的问题 - 谁能获得救赎的问题。
那些在这个问题上是宗教独家主义者的人声称,符合一种宗教观点所规定的标准的人,只有那些,只有那些人才能在上帝的同在中度过永恒。[7]人们承认,其他宗教观点的信徒可以肯定与某些或多个问题有关的真理。但是,关于救赎的问题(一个人的永恒命运),一个人必须了解并遵守独特的方式。或者,更具体地说,正如救助专家所看到的那样,从一个正确的宗教观点指定的救赎标准在认识论上都是必要的,因为那些寻求救赎的人必须意识到这些条件的救赎和本体学上的必要条件,而在本质上是必要的。这些条件必须真正满足(Peterson等,2013,322)。[8]
不过,重要的是要注意,不仅基督徒是拯救的独家主义者。例如,正如基督教救助主义者坚持认为,只有那些对基督教信仰中设定的要求做出适当反应的人才能在上帝的同在中花费永恒一样,穆斯林的救助专家主义者坚持认为,“一个人是否被'保存'或者她对伊斯兰信仰做出了适当的回应”(Aijaz 2014,194)。
还要注意的是,在同一世界宗教中可能存在不同的,有时甚至是矛盾的排他性主张。例如,基督教内部的重大辩论历史上以死亡的幼儿的永恒命运为中心。对于某些人来说,答案是(现在仍然是)所有死亡的孩子永远与上帝分离。其他人则认为上帝为天堂“选举”一些,允许其余的人在地狱中度过永恒,而其他人则认为,只有信徒的死者才能进入天堂,或者对死去的孩子的救赎才与圣礼联系在一起洗礼。但是,今天基督徒的一种更普遍的信念是,所有在幼儿时代死亡的人(或仅拥有幼儿的精神能力)会自动进入上帝的永恒存在(Basinger 1992,4)。
但是,那些从未意识到一种真正宗教的救赎条件的“成年人”中的“成年人”呢?排他性主义者声称他们不能与上帝相处永恒,因为他们没有符合这种宗教所规定的救赎标准,这不是不公正的吗?对于救助者,答案是肯定的。像独家主义者一样,包容主义者认为,上帝在同在的存在是可能的,这是可能的,因为一种真正的宗教在一个真正的宗教中指出的救助规定。但是,他们并没有保持“只有该宗教的信徒或从业者在世俗的生活中才能赎回”(本顿2020年)。宗教包容主义者允许由于这些规定而可以保存其他宗教的一些信徒,即使所涉及的个人并未将通常规定的个人承诺作为适当这些救助规定所必需的个人承诺。像包容性主义者所看到的那样,用哲学语言说,特定的救赎事件在本体学上可能是救恩的必要条件,因为没有他们不需要救赎就不会发生救赎,但在某种意义上不需要在某种意义上是必要的,因为人们不需要知道要保存或解放它们(Moser 2011) ;彼得森等人。
这种包容主义观点的最著名的基督教支持者可能是卡尔·拉赫纳(Karl Rahner)。他认为,基督教不能承认任何其他宗教为救赎提供道路。但是,由于上帝是爱,并希望每个人都被拯救,因此上帝可以将耶稣赎罪和复活的结果应用于每个人,即使是那些从未听说过耶稣和他的死或从未承认过他的勋爵的人。就像基督教前犹太教的拥护者一样,通过他们不知道的耶稣的救赎行为,也能够进入上帝的同在,即使其他宗教的信徒也有可能进入上帝的同在,即使他们是不知道耶稣的必要救赎行为,这使这可能成为可能(Peterson等,2013,334–335)。
应该指出的是,包容主义者在“匿名基督徒”必须满足的条件下有所不同。例如,有些人规定那些从未听过“福音”的人仍然对上帝有一些天生的了解,也有与上帝建立关系的自由,因此,此类人的永恒命运取决于他们所认识自己的范围与他们通过基督教以外的宗教之外的其他宗教一样多。其他包容主义者不想具体,只保留了这一点,因为上帝只是公正的,肯定会有其他宗教的信徒会在上帝的同在中,因为他们已经遇到了一些神圣的条件见面。但是所有人都同意这些“匿名基督徒”是超自然恩典的接受者。
穆尔塔达·穆塔哈里(Murtadha Mutahhari)是穆斯林包容性的尊敬的支持者。他坚持认为非穆斯林处于不利地位,因为正是伊斯兰神圣的律法将人们带到了上帝。那些完全了解这项法律(伊斯兰教)但选择不接受真相的人将被诅咒。但是,根据伊斯兰法学,上帝将对那些寻求真理的人仁慈,但伊斯兰的现实仍然隐藏了。这样的人不能被称为不信者。他们是“倾向的穆斯林”,因为有可能拥有必要的屈服精神,而不会成为穆斯林的名义。这些人将获得从地狱获得救赎所必需的神圣恩典(Mutahhari 2006; Legenhausen 1997)。其他人甚至质疑穆斯林是否可以合理地成为排他性主义者(Aijaz 2014)。
然而,救助复数主义者发现这种推理并没有比排他性主义者所提供的理由更具说服力。多元主义者授予包容主义者是正确的,说个人不一定需要知道或满足特定宗教通常指定的某些要求以获得救赎。但是,像排他性主义者一样,包容主义者认为这种救赎本身是可能仅是因为一种真正的宗教中描述的某些条件或事件。没有一个真正的宗教,因此没有神与上帝永恒存在的途径。
但是,为什么我们应该认为这个多元化的救助假设比排斥主义者或包容主义者提供的更合理?据希克(Hick)称,多元化最有影响力的支持者,三个因素使多元化观点成为唯一合理的选择。他认为,首先,最重要的是转型平价的现实。一个有效的救助过程不仅是以其他世界为中心,而且不仅仅是给个人与上帝永恒存在的“票”。它开始了“从自我为中心到以现实为中心的转变”(Hick 1984,229)。也就是说,一个有效的救助过程改变了生命,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开始使人们无法思考,而只是为了增强自己的个人福祉而采取行动,以将自己视为更大,更广泛的现实中的负责参与者。简而言之,有效的救助过程使参与者变得更好。希克认为,我们拥有的所有证据都表明,鉴于我们可能想要考虑的积极转型的任何一般标准,许多宗教同样具有变革性(Hick 1989,第3章)。
然而,关于是否存在真正的变革奇偶校验,在各种宗教中是否确实确实发生了相同的基本个人转型。很少有人声称否认这种变革奇偶校验存在强大的经验基础,或者可以在其他客观的,非质地的乞讨理由上证明这种奇偶不存在。但是,许多基本有神论系统的支持者声称,尽管变革奇偶校验似乎是这种情况,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也就是说,声称其系统内部的变换实际上与效忠其他系统所产生的转型在质上不同。例如,有时会争辩说,其他系统内部的转换不会持续,或者至少这种转换虽然可能是真实的,甚至可能是给定个人的持久的,但并不是一个真实的人内的那个人有神论系统。一些排斥主义者认为,除非能够以客观的,无疑的意义来证明,否则他们在确认提出这样的主张的宗教观点(即使希克也没有试图证明)方面没有理由证明,它们是合理的,否认是合理的。这种均等实际上存在(Clark 1997,303-320)。
还可以说,专注于变革奇偶校验可以用作反对救助多元化的论点。这一说法的基础是,人们对某种目标,价值或形而上学的观点(对环境,世界饥饿或情感健康的关注)做出“世俗”(无宗教)承诺的事实似乎转变的方式与宗教信徒的生活转变的方式非常相似。他们似乎也从自我为中心变成了对自我之外的现实的关注。但是,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观察到的宗教转型均等只是我们发现的一般变革奇偶校验的一个子集,我们发现自己对生活的任何观点都以自我为中心的现实,因此,假设所有宗教转型均等是某种形式的内部概念重组的结果,而不是与外部神的某种形式的联系结果,这是合理的吗?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转型均等至少会削弱,以支持对任何救助观点的支持,无论是多元化,包容性还是排他性的。
然而,看来希克认为非同性恋的救助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唯一原因。他告诉我们,一个可信的观点必须说明“对于普通人(即使并非总是被神学家)看出的事实,即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即98%至99%),这是一个人的宗教相信并遵循的依赖于他出生的地方”(Hick 1980,44)。鉴于这一事实 - “宗教忠诚在大多数案件中都在出生事故中取决于” - 认为“出生在我们的特定地区,都具有不知所措的特权,有特权”(Hick 1997a,287)。
但是,这一争论也受到了挑战。没有人否认,个人在何时和何时出生与宗教观点之间的高度相关性是相关的,实际上可能会对排斥主义者的信心产生负面影响。但是,许多排斥主义者否认应将多元化解释视为唯一的合理选择。正如他们所看到的那样,排他性主义者不必考虑与其他相关信仰隔离的相关时间/宗教效忠相关性。例如,基督教独家主义者不必考虑这种相关性与他们的基本信念隔离,即圣经是真理的权威来源,而圣经教导只有基督教的观点包含对现实的完全准确的看法。对于排他性主义者来说,考虑到这种相关背景信念的合理性是合理的,有些人认为,超过了所讨论的相关性所构成的反向证明(Plantinga 2000,187; Plantinga 1997,198)。
最后,希克认为,一个可靠的宗教假说必须解释这一事实,“我们在本世纪已经不可逆转地意识到了人类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研究以及语言哲学的工作”,在那里,对于解释人类经验的解释不是一种普遍和不变的模式,而是一系列显着不同的模式或概念方案,“它们已经在主要的文化流中发展了”。从这个角度来看,“多元化理论变得不可避免”(Hick 1984,232)。
尽管没有人否认文化在某种程度上塑造了现实,但可以再次争辩说,在比较特定信念的合理性时,我们不仅必须考虑这些特定的信念本身,而且要考虑它们嵌入的基本背景信念。因此,即使我们确定对明显的文化力量的多元化反应在孤立地考虑这种塑造能力时比任何排他性反应都更可取,但尚不清楚排他性主义者必须承认希克的假设是如此强烈,以至于它是如此强烈,以至于它呈现出来的。令人难以置信的一组基本背景信念,排他对文化对宗教信仰的深刻塑造影响的反应产生了。因此,目前尚不清楚独家主义者不能合理地拒绝希克的论点,即对现实的多元文化/宗教解释必须不可避免地被认为是优越的。
希克(Hick)争辩说,关于最好的形而上学或认识论理由的救助多元化。然而,其他哲学家试图为救助多元化(或至少反对救助排他性主义)提出道德案例。希玛坚持认为,这既是从上帝的完美和关于惩罚的概念真理来看,上帝不会惩罚那些在道德上以自己的行为罪而惩罚的人。但是,那些具有非基督教信仰的人通常在道德上不能因为他们持有这些信念。任何客观的推理都不是证明基督徒(或任何其他宗教)救赎的道路是正确的,宗教传统本身是极其弹性的。也就是说,由于基本宗教信仰的塑造,基本的基础性质,任何给定宗教的虔诚支持者都可以(实际上,通常只是发现自己)对他们的救助观点几乎对任何挑战都提供自洽的反应,无论如何强烈或破坏这一挑战似乎在表面上。此外,社会学,心理和人类学研究已经证实,尽管一个人的基本宗教信仰并非不可避免,但它们在很大程度上“超出了信徒的直接自愿控制之外”(Himma 2002,18)。因此,我们必须得出结论,希玛(Himma)认为,在道德上,基督教的上帝否认救赎虔诚的人的虔诚者。
毫不奇怪,许多包容主义者和多元化主义者会发现这种有说服力的基本推理线。但是,有些(尽管不是全部)排斥主义者拒绝了基玛的论点所基于的基本道德假设:我们有能力正确地确定指导上帝与我们作为人类互动的一些基本道德原则。具体而言,尽管许多基督教独家主义者确实认为上帝的行为受到对我们人类道德思想至关重要的正义与公平原则的指导,但对所有人都不是正确的。有一个强大的基督教传统认为,上帝没有义务以我们认为公正,公正的方式对待任何个人。上帝可以按照上帝的目的来做上帝想要的事情(包括上帝如何回应那些尚未确认基督教信仰的人)。上帝所做的仅仅是因为上帝这样做。[9]即使在那些来承认希玛的基本观点的基督教独家主义者中,公正的上帝也不能谴责那些因其非基督教信仰而无法责备的人,这些回应通常并不是拒绝他们的整体排斥观点。通常简单地假定,“上帝的方式超越了我们的方式”,以某种方式对人的思想产生了不可思议的方式。
但是,即使我们要同意多元化主义者的观点,即排斥主义者和包容主义者都认为只能在一种宗教中找到真正的救赎的基础,我们应该肯定的是什么类型的多元化假设的问题。希克(Hick)本人偏爱以世界伟大宗教为中心的选择性多元化。希克从未否认,主要的世界宗教(基督教,印度教,佛教,伊斯兰教)提出了矛盾的真理主张。
事实上,他认为“传统之间(以及内部)的信仰差异巨大”,并且经常详细讨论这些冲突(Hick 1983, 487)。相反,他的基本多元主张是,这种差异最好被视为不同文化构想和体验单一终极神圣现实的不同方式。每个主要的宗教观点“都构成了救赎/解放的有效背景;但没有一个构成唯一的这样的背景”(Hick 1984, 229, 231)。
然而,为什么只选择世界伟大宗教提供的道路作为救赎之路呢?对希克来说,答案在于这样一个事实:与“撒旦主义、纳粹主义、太阳圣殿教等”不同,世界上伟大的宗教提供了引导我们远离“仇恨、痛苦、侵略、不友善、不耐烦、暴力和缺乏自制力”转变为爱、喜乐、和平、忍耐、仁慈、良善、信实、温柔和自制力(Hick 1997b,164)。然而,有些人认为这种可接受的救赎观点的道德标准与排他主义者或包容主义者提出的可接受的救赎路径的标准一样武断(Meeker 2003, 5)。事实上,一些人质疑,鉴于评估宗教救赎充分性的这一相当具体的道德标准,希克的观点实际上是否应该被视为多元的。
例如,S.马克·海姆(S. Mark Heim)认为,像希克这样的多元主义者实际上是伪装的包容主义者,因为他们只主张一种救赎之路——从自我中心转变为现实中心——因此本质上否认不同的宗教具有真正的包容性。 ,根本性的救赎差异。我们被告知,更好、更诚实的救赎多元论是承认每种宗教都有自己的救赎之路,这可能与其他宗教相似或不同。也就是说,更诚实的多元主义观点是否认不同宗教传统提供的看似不同的救赎路径都只是同一基本路径在文化上不同的表现,并坚持认为不同宗教的救赎路径仍然不相容,但同样有效的方式达到救赎。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救赎路径的所有细节都是真实的,因为一些相关的说法是不一致的。但对此的适当回应并不是声称存在一条真正的救赎之路。相反,它是声称许多不同的道路,虽然保持不同,但可以通向救赎(Heim 1995)。
然而,批评者想知道这种看似分歧的部分内容是否本质上是口头上的。海姆似乎回避了这样的问题:是否存在某种最终的、最终的末世救赎状态,各种宗教观点的支持者都会经历这种状态,而是强调许多不同的宗教道路可以在此时此地解放人们(产生救赎)(彼得森等人,2013,333)。另一方面,希克似乎最关心救赎现实的本质——体验救赎意味着什么——同时也不否认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不同的方式来进入这个终极现实。
8. 公共教育中的宗教多样性
西方文化的公共教育在某种程度上一直是一个“熔炉”。[10]但是,越来越多的学生具有非西方文化价值观和宗教传统,这导致公立学校教育工作者以新的、有时令人不安的方式应对这一问题。这种多样性带来的挑战。其中一些挑战是实际的——例如,穆斯林女孩是否应该被允许戴头巾,学校是否应该只指定基督教宗教圣日作为学校假期?然而,本节的重点将是对教育哲学日益感兴趣的教学问题:学生所接触到的日益增长的宗教多样性应如何影响公立学校课程?
大多数公立学校教育工作者都认为,提高学生对不同宗教观点的理解很重要,因为这将产生积极的社会成果。例如,人们经常认为,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他们面临的日益增长的多样性,包括宗教多样性,将更好地帮助他们与具有不同文化和/或宗教价值观的人以和平、富有成效的方式生活在一起(Kunzman 2006)。
然而,许多教育工作者希望走得更远。他们认为,学生澄清他们对其他宗教及其追随者的感受也很重要。具体来说,他们希望培养对其他宗教观点更有同理心的理解,这种理解鼓励学生从该宗教信徒的角度欣赏其他宗教(Kunzman 2006)。虽然很少有人质疑这是一个有效的目标,但对于教育工作者试图在学生中产生这种同理心的一种常见方法仍存在持续的争议。在一些人看来,虽然让学生思考不同的宗教是超越单纯传播事实信息以实现同理心理解的重要一步,但让学生以某种方式直接体验这些宗教——例如,让学生参观当地的清真寺或聘请代表来自印度教寺庙的与课堂上的学生分享——也是必要的(或者至少是非常可取的)。不过,毫不奇怪的是,虽然没有人否认这些形式的直接体验可能会拓宽学生对宗教的同理心理解,但人们还是提出了担忧。
首先,一些人认为让学生体验宗教,即使是作为“观察者”,也可以测试政教分离的极限。虽然让学生去清真寺或与学生进行佛法讲座的目的很少是为了“宣传”某种宗教,但他们认为,“暴露”与有意或无意的宣传(甚至传教)之间的界限是很好的。考虑到学生可能接触到的教师和/或特定宗教代表的沟通技巧差异很大,价值观和偏见根深蒂固,情况尤其如此。其次,人们越来越担心以观察者的身份体验宗教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轻视或贬低相关宗教。例如,一些美洲原住民越来越担心“外来者”通过观看或经历神圣仪式来寻求对他们宗教的了解的日益增长的愿望,因为他们认为这种观察会使这些仪式变得无足轻重(Kasprisin 2003:422) )。
公立学校教育者是否有理由比传播准确信息和试图产生同理心理解更进一步?具体来说,教育者是否应该努力使所有学生都确认关于其他宗教及其信徒的一套“适当”的核心信仰?
显然,目前几乎所有公立学校教育工作者都试图让学生持有与普遍的人类特征相关的某些信念,例如种族、性别和残疾条件。例如,鼓励学生继续相信或开始相信从事不宽容或歧视行为是错误的,他们应该肯定或逐渐肯定残疾人、其他种族的固有价值和权利。因此,如果只是为了鼓励学生相信以不宽容或歧视的方式对待其他宗教信仰者是错误的,并相信接受其他宗教信仰者作为具有平等内在价值的人是正确的,那么很少有人会这样做。会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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