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即使她确实注意到对方的道德相关特征,并决定做出尝试,例如M对D所做的,她也可能无法做到。由于对他人的幻想和怨恨,或者只是自我吸收,道德代理可能根本无法将其关注超出非常肤浅的人。她可能会真正尝试,但最终以错误的目标占据了自己的想法。
第三,即使经纪人能够将注意力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她可能会失败,使注意力成为对方的公正和爱心。尽力以她的所有诚意(她在第二阶段都无法召集)她对另一个人的幻想,以及她更普遍的幻想,可能会阻止她以她的真实身份看到对方。
请注意,在此帐户中,“注意”以两种不同的方式使用。第一个专注于另一个尝试公正和爱心的尝试的一部分。 (将这种“尝试注意”,以其模式的关注为公正和爱心的尝试)。第二个成功地提出了如此公正和爱心的关注。 (将这种“成功关注”称为成功的尝试。)
只有清除了这三个障碍,特工才能获得默多克认为道德所要求的成功关注。主体道德存在结构的各个方面都可能阻碍道德成就。
11.默多克对道德形成的积极维度的关注
因此,我们必须更仔细地研究默多克如何理解道德形成,即代理人道德存在结构的创造。她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注意力(尝试注意力的另一个术语)建立了(主观)价值结构,这些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我们存在的结构。
[I]如果我们考虑注意力的工作是什么样的,它如何持续进行,以及它如何不知不觉地在我们周围建立价值结构……; (IP:37/329)
我们“到时候”表现良好的能力部分地、也许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习惯性关注对象的质量。 (OGG:56/345;另见 67/354、69/356、91f/375)[7]
默多克的意思是,通过我们努力关注各种物体(尝试关注),特别是其他人,将它们带入我们活跃的心理宇宙,我们建立了我们主观经验或感知世界的评价结构,并创造了我们的道德存在的结构这为尝试给予关爱和(不太频繁)成功提供关爱奠定了基础。
但是,我们的存在结构和主观价值结构几乎完全甚至主要是通过尝试关注行为建立起来的观点似乎与默多克的弗洛伊德/康德/叔本华道德心理学不一致,这意味着创造我们存在结构的主要力量是幻想、其他扭曲和利己主义欲望,很少与道德存在方式保持一致。这些确实建立了价值结构和感知现实的方式。尽管这种二元形象是默多克经常用来描述人类心灵的形象,但它们不仅仅是以机械方式按照代理人的意志运作的力量,将她从道德行为和感知中拉开。但这些力量建立起来的价值观和感知方式通常在道德上是不好的,或者至少是不值得的。默多克小说中的一个例子是前面提到的朱利叶斯·金(Julius King),他以一种特定的方式轻蔑地看待其他许多人——默多克在某种程度上暗示他因成为集中营幸存者而在道德上受到损害——并且经常对待他的熟人甚至朋友以一种恶意和轻蔑的方式,源于他看待它们的评价框架(他的道德存在结构的一部分)(FHD 1970)。尽管默多克对心灵的主导观点暗示,利己主义力量在很大程度上创造了我们的存在结构,在这个结构中,我们成功注意力的能力只是一根微弱的芦苇,但她实际上并不接受这种观点。相反,她认为我们积极、刻意的关注(尝试关注)是我们主观价值结构和道德存在结构的主要来源。
因此,默多克所阐述的观点优先考虑了可以被视为价值或道德形成的主动维度,而她的心理理论应该将她(也)指向其中的被动方面。 Cora Diamond 认为“存在的结构”隐喻混合了主动和被动(Diamond 2010:72)。在 1966 年的一篇文章《实践理性的黑暗》中,默多克批评汉普郡在精神生活的被动方面(以不依赖于思想的欲望和恐惧为代表)和在理性的帮助下的主动选择意志之间过于尖锐的区分。通过积极退出该情况来调查代理人所处情况的事实,从而做出决定并采取行动(DPR 1966/EM:201)。她认为(尝试)注意力和想象力都不属于这两个类别。因此,在这个特定的“主动/被动”框架中,尝试注意力不属于“主动”类别。
尽管如此,默多克仍然认为道德主体对其参与的控制是真实的,尽管是有限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尝试注意力确实属于“主动”类别,从而与她在存在主义和分析道德哲学和心理学中批评的以行动为中心的能动性和自由观形成鲜明对比。这种尝试注意力与弗洛伊德的内心力量形成鲜明对比,弗洛伊德的内心力量有助于我们的道德形成,而无需以这种方式参与我们的能动性。至少在一个地方,她认识到一种与人的存在结构相关的被动性,与我们的精神或心灵宇宙中并非如此的方面形成鲜明对比。在讨论汉普郡时,她归因于他认识到弗洛伊德对恐惧的解释或理解
使我们能够将恐惧清晰地附加到更清晰可见的动机结构上,我们可以认可或至少接受它作为我们的动机结构。 (DPR 1966/EM:196)
这与围困我们但我们否认或至少不接受其特征的恐惧形成鲜明对比。因此,默多克认为我们的参与塑造了我们的道德形成和感知价值世界,这一观点借鉴了汉普郡概念范围缩小的活动观点,但仍然与她认为(至少在这里)作为我们道德一部分的被动形式有区别。正是在这种“主动”的意义上,她在明确阐述我们道德存在结构的形成时,优先考虑主动(尝试参与)而不是被动,导致被动维度没有受到足够的关注(布鲁姆) 2012)。
12.默多克哲学中缺乏消极道德形成的社会根源
默多克未能对道德形成中的被动力量进行理论化,还表现在对消极道德形成的明显社会根源的明显缺乏关注。正如她所说,道德形成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如何一直进行的,我们的存在结构如何始终被构建,它源于社会因素而不是内心因素,例如,阻碍或阻碍代理人的人类别的表征' 看到这些群体中的人的现实的能力。作为特定社会或该社会内特定亚文化的成员,我们会受到与我们接触或未接触过的不同人群的刻板印象和其他误导性表述的影响。这些刻板印象与种族、性别、阶级、宗教、国籍、性取向、年龄、性别表达、职业和职业、居住在某些社区或地区以及其他社会群体有关。正如戴安娜·迈耶斯(Diana Meyers)所称的那样,这些“形象”几乎总是具有评价性的(Meyers 1994)。因此,它们有助于社会主体对世界的评价以及道德存在的形成。它们影响着我们是否对这些群体的个别成员给予或试图给予关爱、尊重、同情,甚至仅仅是认可。在这方面,形象与默多克指出的阻碍爱的关注的幻想和其他形式的利己主义相当——只不过它们对我们对未知的人的反应的影响比弗洛伊德的内在力量要大得多。社会刻板印象并不是社会产生的关爱关注障碍的唯一形式,但它们很重要,并且可以代表我们目的的更大类别。 [8]
对于这些形象对我们道德存在的影响,我们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动的,甚至常常没有意识到它们的存在,正如最近关于“隐性偏见”的研究——我们无意识地以消极或积极的眼光看待特定群体的成员(索尔和布朗斯坦) 2016)—演示。[9]我们通常不会选择接受所讨论的群体的这些形象,它们通常也不是(尽管有时可能是)通过(尝试)关注群体或个人而产生的。如果我们注意到它们,我们常常会发现自己拥有它们(Blum 2012)。
社会形象可能无法清除默多克在上述 DPR 引文中为我们的道德形成做出贡献的障碍。它们可能看起来更像是我们不认可的恐惧。事实上,形象可能是这种恐惧的根源,例如对黑人男性的刻板印象是具有威胁性的,即使代理人没有接受他们的认知内容,形象也可以发挥作用。默多克的“存在结构”概念从未得到充分定义,无法完全弄清楚我们的精神宇宙中是否有任何项目实际上被排除在外。但我们可以依靠直觉,如果刻板印象极大地影响了代理人对 X 组人的感知和体验,并且代理人没有试图摆脱刻板印象或中和其对她的影响,那么刻板印象会促成或是她道德存在的一部分(作为被动因素)。
这些社会力量,通过“社会认识论”的最新发展来探索,补充了作为道德形成的被动贡献者的内在力量。构成我们道德形成和存在的“始终进行”是被动和主动元素和过程的复杂组合。在 20 世纪 50 年代末的几篇文章中,默多克提到了“惯例”的概念,有时将惯例或传统思维视为充分感知的障碍(Holland 2012)。但惯例并没有捕捉到特定人群的独特形象的想法,这些人是文化和社会中的强大力量,损害了社会人看到这些特定群体成员现实的能力。这些障碍的来源与默多克所关注的内心力量完全不同(Clarke 2012:244f;Blum 2012)。两者可以互补和相互作用,因为 M 基于阶级的势利与她对 D 的嫉妒有着共同的原因,从而使后者受到默多克所描述的负面影响。默多克的著作有力地支持了努斯鲍姆的主张:
默多克似乎几乎完全对道德愿景的政治和社会决定因素以及更大的社会批判缺乏兴趣,而这种批判应该……成为与自己的缺陷倾向作斗争的主要因素。 (努斯鲍姆 2001:32)
然而,这并不是否认克拉克的观点,即默多克关于注意力和道德观念的观点为自我反思批评留下了空间,在这种批评中可以提出这样的社会批评(Clarke 2012)。但问题不仅在于默多克忽视了道德形成中的社会和政治因素,而且她对主动行为的特权和对被动行为的忽视是这种忽视的理论基础。
默多克明确表示,我们的尝试注意力实际上是我们存在结构的唯一来源,这表明她在说道德或道德生活是“持续存在的东西”时的含义含糊不清(IP:37/329),而不仅仅是在做出行动选择的时刻。她的意思肯定是道德活动一直在进行,这种观点与她将“活动”的领域扩展到公共行动世界之外的传统理解有关,包括内心生活。她想说的是,在公共行为与选择的情况下,我们在精神上不断活跃于我们的尝试注意力和想象力。
但她也想说,产生我们存在结构的道德形成一直在进行。这就提出了一个更大的问题,即除了尝试注意之外,还有一系列有助于道德形成的因素。默多克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这一类别中的被动力量视而不见,因为他未能清楚地区分道德活动持续进行和道德形成持续不断的主张。但她对“存在的结构”隐喻的重要道德洞察力需要考虑对存在结构的全方位贡献,无论是被动的还是主动的。
13. 将道德视为一种精神成就与不加反思的善良、非利己主义的人
默多克通常将道德现实视为一种困难而漫长的精神、情感和精神成就,永远无法完全实现。自我的失败或超越是行动者必须不断努力的事情。这种通往道德洞察力的精神之旅的想法在形而上学中显得更加突出。然而,默多克也希望为少数人留下空间,对他们来说,欣赏他人的善良和现实并不是主要通过斗争和挑战来实现的。正如她在一段经常被引用的段落中所说的那样,“必须能够公正地对待苏格拉底和有道德的农民”(IP:2/300)。 (后者并不是一个吉祥的提法,因为“农民”即使没有受过教育,仍然可以反思并有意识地寻求善。)默多克追随叔本华(对她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人物),惊叹于遇到了一个罕见的人,他对默多克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人物。人性中无处不在的“自我焦虑贪婪的触手”却不存在[SGC:103/385]。当然,这并不是否认任何有道德的人有时都必须抑制反道德的欲望,或者努力看到别人的全部现实。即使只是程度上的差异,“不断奋斗”的形象与善良农民的形象也有很大不同,默多克希望为两者留出空间。
14.美德
默多克经常谈论美德,她被视为早期的美德理论家。她的主权论文因被收录在一些早期的规范美德伦理学集中而得到曝光(MacIntyre & Hauerwas 1983;Crisp & Slote 1997)。虽然她很可能有助于激发人们对道德哲学中的美德的兴趣,但她并不是一位美德理论家。她并没有提出美德是比其他概念更基本的道德概念的观点,也没有声称通过美德的视角来采取正确的行动优于通过康德/道义论或功利主义的方法。她没有提供这两种意义上的“伦理理论”。她对美德的援引反映了一种不系统的认识,即美德是我们用来理解生活道德领域的工具箱的一部分,就像注意力、感知、爱、无私和(形而上学中的)责任一样。她与美德理论一起帮助扩大道德范围,超越正确行动的程序和原则,包括如何生活和成为好的人(针对第 5 点)。
15.形而上学作为道德指南
15.1 职责
在这篇文章中,不可能全面讨论《形而上学作为道德指南》,也不可能全面讨论默多克对艺术和文学、宗教、政治、概念和哲学本质的不断演变的观点,所有这些都与她的观点有关。当形而上学处理道德问题时,它所说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她早期道德著作的精神,或者是延伸它,尽管有时相当重要。形而上学更加强调个人意识的净化——净化它的利己主义——以及柏拉图式的“上升”到这种净化,作为一项核心道德任务。但这种想法也存在于主权之中。她还更频繁地将道德与神秘主义、灵性和宗教联系起来。她还保留了我们通过心理活动构建道德世界的观点,但在形而上学中,她有时会将这种活动从注意力转移到爱欲或能量上(“我们总是部署和引导我们的能量,精炼或减弱它,净化它”)或破坏它”[MGM 1992:495;强调原文]),有时是想象力(MGM 1992:322)。
然而,默多克在《形而上学》中以一种相当实质性的方式修正了她的道德哲学。她现在认为道德生活离不开责任,而责任不仅仅是道德愿景或关注的表现。她说,除了道德愿景/注意力/爱欲/净化之外,还有几种不同的“道德存在模式”,它们在更大的“力场”中共存,涉及不同模式之间的张力(MGM 1992:492) 。 职责是其中最重要的。她的义务观在某些方面类似于康德,但在其他方面则相反。
正如康德所说,义务提出了绝对的道德要求。它们可以作为相反倾向的缰绳,而不需要通过个人的道德敏感性。因此,它们可以“带来秩序和平静”(MGM 1992:494)。它们没有为代理人的道德品质留下灵活解释的空间(Hopwood 2019:250)。
但是,与康德相反,义务是非系统性的,彼此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说谎的理由与不偷盗的理由不同。它们并不都是更一般原则或程序的表达,例如绝对命令。默多克承认但拒绝叔本华和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即“义务”,尤其是当(如默多克所做的那样)被视为一个不相关的“清单”时,是“上帝给予的任意命令”神学观点的延续(MGM 1992:301f, 303)。
默多克意识到,这种义务概念更适用于“消极义务”而不是积极义务。 “‘不要说谎’是比‘诚实’更明确的命令”(MGM 1992:302)。然而,尽管后者没有前者的明确方向,但两者都具有对代理的即时可用性。
默多克还拒绝康德的观点,即义务是道德的全部,正如她拒绝叔本华的观点,即道德只能建立在同情心和回避义务的基础上(MGM 1992:292)。意识的净化仍然是道德的“基本‘舞台’”(MGM 1992:293)。 “尽职尽责的人”可能“满足于太少”,遵循规则而不想象需要更多(MGM 1992:494),更多的必须来自另一种道德存在模式。
当默多克谈到我们作为任何道德主体而出于公开显而易见的原因而执行的日常行为时,她认识到了主权中的尽责行为之类的东西[IP: 43/334]。但在那里,她并没有像她在米高梅发展的那样将这些行为视为“义务”,而是将其视为道德观念的表达。在《主权》中,她缺乏“义务的概念作为一种稳定的道德力量仍然存在于我们身边”的想法(MGM 1992:494)。
15.2 公理
义务的概念与第三种“道德存在模式”相关,这是所有这些模式构成的力场的一部分,她称之为“公理”。公理大致是义务的政治对应物,后者被理解为在个人行为领域中运作(Antonaccio 2000:159)。公理是(相对)固定的、不可避免的约束和要求,支配着政治领域的行为。与义务一样,它们并不形成一个体系,而是具有独特的个性,正如默多克最常见的公理类型例子——权利的例子所说明的那样。例如,她提到幸福权、投票权、动物拥有的权利(大概不应该让他们受苦)以及妇女的权利。即使都是权利,它们也具有不同的价值特征。公理的运作方式是被视为易于理解的无条件和不可侵犯的标准,因此可以被引用并期望得到尊重(Browning 2019:185)。
与她关于职责的说法相反(尽管并非严格不相容),公理是历史产物,这与它们的非系统性和零散性有关。女性被视为与男性拥有平等权利的情况可能没有发生,但它确实发生了,而且现在(默多克认为)女性平等权利已经成为一条公理。公理是真正的道德洞察力的产物,即使是历史上偶然的。
在米高梅,默多克认为个人道德和政治领域受截然不同的规范和原则管辖,每个领域都需要受到保护,以免受到对方的过多影响。
自由主义政治思想在作为公民的人和作为道德精神个体的人之间提出了某种根本的区别。 (米高梅 1992:357)
她认为个人道德领域(特别是排除义务)受到从主权到形而上学连续不断的“完美主义”的支配。对最高道德善良的渴望是人类的正确目标。相比之下,政体不可能是“完美的”。它的正确目标是“正派”(MGM 1992:356),试图限制其中所包含的邪恶(MGM 1992:368,来自西蒙娜·韦尔)。这种观点与默多克 1958 年引人入胜的论文《理论之家》中的政治思想截然不同,这是她唯一的前形而上学政治哲学著作。在那里,以及在《主权》中偶尔发表的言论中,默多克将道德观念和理想视为社会政治安排的适当规范源泉——例如,在《众议院》中,工作尊严的观念以及工作的公共纽带。在《形而上学》中,这种观点在很大程度上(并非完全)被拒绝(布鲁姆即将出版)。
尽管与义务和道德愿景相反,公理关注的是政治领域而不是个人道德领域,但默多克将它们视为道德存在结构的一部分。它们通过个人作为公民的身份影响个人行为,其中我们承认、支持和尊重人权,尽管是国家采取正式承认权利(和其他公理)的政策。公民道德是个人道德存在的一部分。将政治纳入道德思维和存在的一个独特方面,并没有使默多克将人视为深深植根于丰富的社会/制度关系网络中,从而塑造了她的道德存在和道德要求——例如,在社会角色关系中,正如她的朋友 Dorothy Emmet 1966 年出版的《规则、角色和关系》(Emmet 1996)中所探讨的那样。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Alasdair MacIntyre)(埃米特的学生和合作者)在对形而上学的评论中指出了这一点:
缺乏将实现善作为社区中人类的一项任务的任何概念,因此自我的转变必须是社会关系的转变。 (麦金泰尔 1993:2)
力量观念领域的多元道德观超越了对单一行为原则的拒绝,例如功利主义、康德主义或某些版本的美德理论。这些一元论观点只涉及行为,而它们的拒绝(之前讨论过麦克道尔的默多克亚里士多德主义)在主权中留下了涉及道德愿景/意识净化理念的统一。形而上学的道德存在观念模式中的多元主义也拒绝这种统一,将意识的净化视为我们道德存在的整体“力场”中道德的一个方面,尽管是最重要的(Hopwood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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