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关于形而上学解释的一元论与多元论
在第 2 节中,我们探讨了一些假定的不同形式的形而上学解释。但事实上有多少呢?关于形而上学解释的一元论者认为只有一个,而多元论者则认为有很多。在许多不同的方面,一个人可能是一元论者,也可能是多元论者。例如,人们可能认为形而上学解释的解释力来自任何一种非因果依赖关系(例如,Thompson 2019),但所有形而上学解释都以相同的方式获得解释力。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将是一种多元论,因为各种关系产生形而上学的解释,但在另一种意义上,这将是一元论,因为所有形而上学的解释都具有相同的形式。对这种解释的更一元论的解释是,基础关系产生形而上学的解释,但存在各种基础机制(例如,Trogdon 2018)。如果某些形而上学解释的来源是相关的,而另一些解释的来源是在事物的本质中找到的,那么这就是这种“轻量级”多元主义的另一个版本。
根据更彻底的多元论,有许多根本不同的形而上学解释。这种观点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激发,乍一看并不预设关于非因果依赖关系(如基础、本质和还原)是否彼此还原的特定观点。例如,利特兰(Litland,2013)和理查森(Richardson,2020)区分了如何解释(how-explanation)和原因解释(why-explanation),前者告诉我们某事如何或具体如何发生,后者告诉我们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 Bertrand(2019)进一步通过约束认识了一类形而上学解释:“自上而下”的形而上学解释,它显示了特定实例如何适应一般方案。这些不同类型的解释似乎是通过提出不同的问题而引出的。
作为回应,一元论者可能会否认提出不同类型的问题来引出形而上学的解释意味着我们应该成为多元主义者。例如,它们可能只是要求同一种解释的不同方式。此外,为什么问题通常用于引出因果解释,但有时也可用于引出形而上学解释。然后,人们可能会坚持认为,虽然根据所提出的问题区分各种解释请求可能是一种有用的启发式方法,但它并不是一种区分不同类型解释的完全可靠的方法。
5.关于形而上学解释的实在论与反实在论
在第 3 节中,我们在关于形而上学解释的理论化中提出了令人惊讶的张力:至少在最初,它似乎既与世界有关(作为形而上学),又与我们如何思考和交流世界(作为解释)有关。关于形而上学解释的实在论者和反实在论者对于如何解决这种紧张关系存在分歧。对于现实主义者来说,形而上学的解释主要(甚至完全)是客观的和独立于思想的。也就是说,存在一些与心灵无关的事实,即形而上学解释什么;形而上学解释什么取决于世界是什么样子,而不是(或至少不是主要)取决于我们如何思考或谈论它。那些否认这一点并认为形而上学解释与我们的思考和交流方式不可避免地相关的人是反实在论者。
一个人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成为形而上学解释的实在论者。极端实在论观点将关于形而上学依赖关系的实在论(它们本身是完全客观的和独立于心灵的)与形而上学解释只是相关类型的依赖关系的观点结合起来。大多数哲学家并不认为形而上学的解释是这样的。一个有吸引力的、广泛持有的观点是,形而上学解释既有表征成分,又有世俗成分,就像人们采用上面讨论的分离主义观点版本时常见的情况一样(§3)。只要形而上学解释的世俗组成部分(通常被视为某种形式的非因果关系关系)本身就是客观的,并且与思想无关,那么对形而上学解释的相关说明通常被认为是现实主义者。
但是,根据形而上学解释的观点,根据哪些形而上学的解释,根据哪些关于这种世俗的依赖关系及其之间的关系的限制是表示某种东西是否算作解释的因素。例如,人们可能会认为,对粒子之间关系的极为复杂的描述可能是对表格存在的形而上学的解释,因为当与我们的认知成熟程度相关时,我们就不可能理解或不可能理解或在相关描述的基础上期望表格存在。这似乎不是对形而上学解释的完全现实主义的描述,因为尽管解释包括一个世俗的组成部分,但它被视为形而上学的解释,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决于心理因素,例如其可能接受者的认知成熟。
有多种方法可以抵抗上述帐户,而不会放弃这样的想法,即形而上学解释的行为有时可能是基于心理因素失败的。人们可能会坚持认为形而上学的解释应与形而上学解释的行为区分开来,而后者所需的一切都是世俗非因果关系依赖性的真正代表。形而上学的解释比各种复杂程度(等)及其现有和算作形而上学解释的说明不受务实,认知或心理因素的约束。他们在解释行为方面的表现如何,这是另一回事,这属于他们是否成功解释的问题。抵制的另一种方法是坚持现实主义所需要的一切是解释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客观和与思想无关的,因为“形而上学解释”一词是指世俗关系的代表形而上学的解释或不完全取决于世俗的组成部分。 (人们可能会通过声称基础是任何形而上学解释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激发这种观点,但是解释是代表性的实体,严格来说,将这种关系描述为解释是一个错误,即使仅凭它确实确实如此可以这么说,所有的解释性工作。)
相比之下,关于形而上学解释的反现实主义者在频谱的最极端解释中没有看到世俗依赖关系的任何作用(参见,例如,Dasgupta 2017,泰勒(Taylor)和泰勒(Taylor)即将举行讨论)。他们可能会采用上面讨论的两部分观点,并坚持认为形而上学解释所涉及的关系及其如何代表是概念上的问题(例如,因为他们对相关的非休闲依赖关系是反现实主义者),或者他们可能认为这可能会认为形而上学的解释只有一个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可能是一种概念性的关系或以反现实主义方式理解的非因果关系的关系,或者它可能更有代表性。例如,人们可能会遵循Shaheen(2017)将因果隐喻作为我们关于形而上学解释的讨论的组成部分,同时比他否认他所做的更远的是隐喻性的原因,因为它是在形而上学中使用的“因为”具有客观的,独立的真理条件。或者可能会跟随汤普森(Thompson,2019),他认为形而上学的解释是某些问题的答案。两种观点都是一致的,认为非伴侣依赖关系在形而上学的解释中起着作用(通过某些种类,因为索赔是关于问题的,或者有助于使问题的特定答案是正确的)关系本身并不是解释的组成部分。
诺顿和米勒(Norton and Miller)(2019)介绍了他们所说的形而上学解释的心理学理论。形而上学的解释具有真理条件,可吸引评估解释的代理商的处置,以及解释者和示语之间的必要关系。由于这些必需关系是客观的,所以这不是对形而上学解释的完全反现实主义的描述,而是从个人之间的精神状态变化的方式来看,相对于特定的评估背景而言,形而上学的解释仅是真实或虚假的。因此,它被视为广泛的反现实主义叙述。
6。形而上的解释模型
试图抓住某种现象时的一种共同策略是将我们对其本质的理解建立在某些已经存在和公认的对某种现象的性质的理解上。在本节中,我们通过调查将形而上学解释建模为一种因果关系(第6.1节),法令(第6.2节),统一主义者(§6.3)或实用主义者解释(第6.4)的尝试(第6.3节)(第6.4)。
6.1形而上的解释为准伴侣解释
这种形而上学的解释就像因果解释是今天有很多支持者的观点(尽管有关此观点的某些问题案例,请参见Taylor 2018)。通常,那些认为是这样的人,也认为所有或大多数形而上学的解释都追踪或正在建立关系(请参见上面的§3)。根据这些哲学家的说法,更确切地说,形而上学的解释就像因果解释,因为基础就像因果关系(Fine 2012; Schaffer 2016,2017; A. Wilson 2018)。在这种观点的支持者中,扎根在什么意义上就像因果关系不同。根据沙弗(Schaffer)的说法,基础和因果关系虽然相似(因为这两种指向确定关系的物种)都是不同的。根据威尔逊的说法,基础和他所谓的“杀害因果关系”都是因果关系(尽管与普通因果关系截然不同;见§2)。在这两个方面,形而上学和因果解释都是相似的,因为接地和因果关系相似。但是,人们可能会认为形而上学的解释就像是因果解释,仅仅是因为这些解释轨迹扮演着相同的作用。 Fine(2012:40)可以说是对这种观点的表达。保持这种观点与这些解释在所有其他方面的关系兼容。
如果接地是或像是因果关系,那么关于我们对形而上学解释本质的理解的影响是什么?这要看情况。一个建议是,如果接地是(像)因果关系,我们如何理解因果关系(和形而上学)解释的性质的因素(和接地)的性质。关于因果关系本质的一些说法似乎比其他人对这种“翻译”更好。例如,如果通过反事实或干预主义行为理解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并且,通过类比,基础和形而上学的解释)似乎尤其紧密相关(请参阅因果关系:以及操纵性以及对操纵性的条目以及对进入因果关系的反事实理论)。在这种类型的帐户上,因果解释构成了反事实依赖的裸露系统模式。在干预主义语言中:
在各种形式的解释中,因果关系和非因果关系的常见要素是,他们必须回答如果差异化的问题。 (Woodward 2003:221)
Schaffer(2016)提出,我们沿着反事实线建模“以因果关系为单位”(请参阅A. Wilson 2018,他提供类似模型)。更确切地说,他建议我们通过所谓的结构方程模型理解基础。这些模型可以使用结构(由Halpern 2000引入)来表征,该结构具有一组外源(自变量)变量,一组内源性(因)变量,一组代表对比度的(不兼容的)值(以对比度)函数将每个变量映射到至少两组的值集),一组结构方程(告诉我们如何根据其他变量的值评估每个内源变量),以及一些分配每个外源变量的值。 Schaffer认为这种形式主义对于通常的定向依赖关系非常有用,因此同样适合建模因果关系和形而上学的依赖性。当我们从因果关系到接地时,所有需要调整的需求都是我们对周围概念的一些背景理解。
Schaffer是一位分离主义者(请参阅第3节)。换句话说,因果和形而上学的解释是与他们追踪的关系(分别为因果关系和基础)不同的词,重要的是不要认为事物的解释方面的一切都必须与事物的关系一面正确(反之亦然)。 Schaffer确实从因果关系和基础之间的类比中得出了一个相当实质性的结论,但是:没有独特的形而上学的概念(与因果关系相反)。只是有解释(简单的),可以通过因果关系,基础或其他任何关系易于支持的解释(在他看来,这与易于使用结构方程式建模)来支持。同样,A。Wilson(2018)认为,将基础作为形而上学因果关系的“主要理论益处”是,这是一种直接的说法,因为这是基础主张的解释性:基础解释是一种因果解释,是一种因果解释,是一种因果关系。他们通过识别形而上学原因来起作用。结果是一种统一的解释理论,至少是通过跟踪某种世俗的关系来起作用的解释(请参阅第4节),据此,所有解释都是因果解释。
在帐户上,可以而且已经说了几件事。首先,正如接地和因果关系之间存在重要的类比(普通的,磨坊类别:§1)一样,也存在脱离的脱节。这是朋友和视图的敌人所接受的。那么问题是,这些差异是否足够严重,以破坏类比在帐户中所做的工作(帐户的支持者,毫不奇怪,不这样认为;对于某些人:参见,例如,例如Bernstein 2016,Janssen 2018和Janssen 2018和Roski 2021;请参阅2013年Ylikoski。另一个论点(由于Janssen 2018)反对理解基础,因此就结构方程模型而言,指出了模型的代表性状态。确定因果模型是否包含正确的变量(数字和种类),以代表感兴趣的因果结构,有时涉及到最能捕获特定(局部)因果过程实际特征的理论的参考或机制。这些通常是我们有后验证据的理论。然而,在接地的情况下,这些模型的“证据”不可用。实际上,接地理论家包括所有可能的情况还不够,似乎基础理论家也必须面对面的配置。这就是这样,在A. Wilson(2018)中被录取和辩护。但是,对于那些认为这是不可接受的人来说,这是帐户的严重问题。
利用基础和因果关系之间的类比的另一种方法是建模对所谓的因果关系的建模基于因果关系的形而上学的解释,从机械上理解(请参阅科学机制的条目)。 Trogdon(2018)提出了这些线条的建议。在此观点:
一些形而上学的解释是接地关系作为接地机制的实例。 (Trogdon 2018:1296)
基础机械解释的解释是获得接地事实,就像我们可以通过提供因果关系来解释一种现象,通过提供产生它的机制的内部工作模型(参见Machamer等人,2000年),我们可以一样,我们可以形而上学地解释了为什么通过提供基础的事实和事实的模型来获得基础事实的原因。我们解释了为什么通过揭示形而上学的确定关系(由Trogdon提供的例例)来获得的基础事实,包括设定形成,确定的可确定关系,功能实现,宪法和神学实现 - 这些成分之间存在相关事实的成分之间。换句话说:我们解释了为什么事实通过(机械上的)扎根来获得事实。
所有形而上学的解释都可以用准伴侣术语理解吗?那些想争辩说他们可以为他们削减工作的人。他们首先需要解释如何以这种方式对我们(3)和(4)之类的解释进行建模。也许更令人惊讶的是,有人认为这种说法甚至可能无法作为所有涉及基础的形而上学解释的说明。人们普遍认为,结合事实是基于其结合物的。然而,除非我们认为连接引入是一种(机械)的确定关系,否则特罗格登强烈建议(以及其他:参见,例如,例如Wilsch 2015),这是基于没有接地机制的基础。
如果以下内容以与其他类型的(接地)形而上学的解释不同的概念或逻辑形而上学的解释起作用,那么通过将形而上学作为因果解释进行建模而获得的统一可以说是与基础知识分子的形而上学解释的解释相矛盾。如果您认为这是一个问题,那么有几种可用的选择:首先,您可能会声称,尽管“裸机”的基础案件是裸露的,因为它们不涉及任何基础机理,但它们不是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没有任何机制。他们这样做,只有他们所涉及的机制不是基础机制,而是概念或逻辑机制:涉及接地确定关系的概念和/或逻辑类似物的机制。另一个选择是尝试重新划定界限,以算作形而上学的解释,并认为裸露的基础的案例不是返回形而上学的,而是其他类型的(概念或逻辑 - 逻辑 - 解释)(例如,Kovacs 2017; McSweeney 2020)。这使机械观点的支持者不必引入各种机制,但并不能真正解决瓦解问题。另外,机械观点的支持者可能会争辩说,尽管在裸露的基础的情况下有形而上学的解释,但在这种情况下,接地在解释中并不重要(接地并不能返回形而上学的解释)。结果将是形而上学解释能够向我们提供仅涉及基础的这种解释的统一说明。鉴于许多人认为,例如,无论如何都需要分别考虑概念和逻辑解释,这也许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因此,即使我们可以统一这种有趣的形而上的形而上学解释和因果科学解释,尚不清楚所有形而上学的解释是否都是这种形式的,因为至少乍一看似乎有例外 - 有时有时主要例外 - 该模型未能涵盖。是否认为这是一个问题,将取决于人们是否认为对形而上学解释的描述是否具有特殊的价值,并且人们在多大程度上采用不符合模具的假定例子是真实的。
6.2形而上的解释作为法令解释
一些人认为,应该将形而上学的解释理解为那种演绎的新学解释的一种物种。根据这种观点(请参阅Hempel&Oppenheim 1948和Hempel 1965)(科学)解释是合理的演绎论点,具有以下成分(请参见Scientific Suxpantantim,§2):
初始条件:F型事件获得。
法律声明:对于所有事件,如果发生F型事件,则会获得G型事件。
一个结论:G型的事件。
这种理解(科学)解释的本质的方式并没有提及因果关系,并且与对自然法则的休息理解兼容,例如一种将自然定律视为属于任何最能平衡简单性和适应简单性和合适性的额外的真理的一种。与事实。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最佳平衡,简单性和/或与事实相适应的概念在我们的思想或交流方式方面部分理解(如果我们的思想或交流方式)理解的是,以演绎术语的理解解释很容易与对这种解释的反现实主义结合在一起(参见§5)。否则该帐户本质上可以理解为现实主义者,例如,如果一个人对自然法则的性质的首选叙述反过来是现实主义的(阿姆斯特朗(Armstrong)1983年,德雷斯克(Dretske)1977年和图利(Tooley)1977年提出的那些是一个例子)。
大多数人认为形而上学解释是演绎的,倾向于捍卫对(形而上学的)法律涉及的(形而上学)法律的相对“重量级”的描述,而形而上学解释涉及,因此选择了该帐户的现实主义分离主义版本。从这种角度来看,法律被理解为除了其所带来的休ean规律以外的事物,至少在某些情况下涉及或减少有关基本“建筑”关系或本质的事实(例如,Glazier 2016; Kment 2014; Wilsch 2014; Wilsch 2015)。有关“形而上学定律”的性质的更多信息,请参见Sider(2011:12.4)和Rosen(2006; 2017)。对于相对而言,对形而上学解释中特征的法律性质的性质不太重量的说明 - 根据该法律,此类法律不过是“反事实支持的一般原则”,因此“包容性”不一定是基本的,也不一定是异常 - 请参阅Schaffer(2017)。另请参见Woodward and Hitchcock(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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