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沃德汉姆(Adam Wodeham)在《区分的前两个问题》中,调查了解决三位一体旁系同源主义问题的传统方法(Gelber 1974,235-253),在第三个问题中,最终提供了他自己的回答。不可能叙述沃德汉姆(Wodeham)解决此类旁系同源主义的所有方法,但是考虑以下三段论是有用的:
每个神的本质都是父亲Omnis Essentia Divina est Pater
每个神的本质都是儿子Omnis Essentia divina est filius
因此,儿子是父亲Ergo Filius Est Pater。
在上述情况下,这两个前提是普遍的。因此,三段论应由“全部或不全部”支配:这意味着,关于给定的主题和谓词,也必须说,关于主题的所有内容(本质)也必须对谓语说。 (父亲)(oo i,d。33,q。3,a。2)。在上面的论点中,言论人物的谬论是因为并非所有关于神的本质所说的都可以预见到父亲,因为神的本质(主题)一词是为儿子和圣灵的,而父亲(谓语)一词(谓语)没有。因此,前提不是足够的普遍性,并且违反了有效的说明性三段论的规则(Gelber 1974,255-256)。这是沃德汉姆(Wodeham)解决三位一体旁系同源主义的方法之一,并有效地捕捉了他解决此类问题的基本方法和方法。此外,它有助于阐明沃德汉姆(Wodeham)对亚里士多德(Aristotelian)在神学中的作用及其在哲学神学问题上的特征“分析”方法的更广泛的方法。
6。自然哲学
亚当·沃德汉姆(Adam Wodeham)的特拉克塔斯(Tractatus de Indivisibilibus)和tractatus alphabeticus将他确立为神学英国神学上的主要代表之一。包括牛津计算器在内的这组思想家受到自然哲学的影响很大及其对一系列哲学和神学问题的影响。沃德汉姆(Wodeham)对连续体和形式的纬度的讨论证明了他在这一哲学传统中的地位。
6.1连续体
亚当·沃德汉姆(Adam Wodeham)像十四世纪前几十年的许多英国同时代人一样,也卷入了关于分裂和独立主义(原子主义)的辩论中。在奥克汉姆(Ockham)的威廉(William)之后,亚当·沃德汉姆(Adam Wodeham)是一位分裂主义者,他在他的遗产中反对哲学原子主义(不介西义)争论。沃德汉姆(Wodeham)从分裂主义者和独立主义者的著作中广泛引用,以至于他的特拉克塔图斯·德西比利布斯(Tractatus de Indivisibilibus)是追溯这一漫长而复杂辩论的历史的丰富来源(Wood 1988,14)。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在《物理学》的第六本书中,提出了几种反对连续图是由原子或不可分割组成的观念的论点。大多数中世纪哲学家接受了亚里士多德的立场,但到13世纪末,那里产生了一种支持独立主义的少数派观点。最著名的独立主义支持者是罗伯特·格罗斯特斯特(Robert Grosseteste,卒于1253年),亨利·哈克莱(卒于1317年),沃尔特·查顿(Walter Chatton),沃尔特·查顿(Walter Chatton)(卒于1343年),杰拉德·奥登(Gerard Odon),杰拉德·奥登(Gerard Odon)(卒于1349年),威廉·克拉特恩(William Crathorn),佛罗里达州(Fl。1330s)和尼古拉斯·邦纳(Nicholas Bonet)( d。十四世纪的分区主义者/独立主义者的辩论与时空的哲学地位有关。根据传统的亚里士多德观点,太平时的现实是无限的。因此,像托马斯·布拉德(Thomas Bradwardine)和亚当·沃德汉姆(Adam Wodeham)这样的作者跟随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和阿维罗斯(Averroes),以捍卫连续体由无端的可分配部分组成的观点,而不是原子。这种观点(分区主义)是亚当·沃德汉姆(Adam Wodeham)在他的司法特拉克托斯(Dractatus de Indivisibilibus)中捍卫的观点。
为了响应亚里士多德支持的经典分裂主义立场,独立主义者认为,存在“不可分割的”,它们构成了时间和空间连续性的组成,例如时间瞬间和线条。在14世纪初期,这种“不可分割的人”被认为是一个扩展和简单的本体论单位,但不是物理原子本身。在转向沃德汉姆(Wodeham)的分裂之前,在这里简要考虑一个独立的帐户是有帮助的。
亨利·哈克莱(Henry Harclay)和沃尔特·查顿(Walter Chatton)是两个支持独立主义的中世纪哲学家。 Harclay和Chatton等思想家对亚里士多德的回应说,连续体是由不可分割的人组成的。无论在给定的连续体中,个人的组成部分(或不可分化)通常被认为是无限扩展的。但是,众所周知,这样的独立主义者的描述通常是防御性的,因为他们的姿势仅仅是不可分割的可能性,以至于很难确定以这种论点为基础的更广泛的哲学动机。约翰·默多克(John Murdoch)认为,对于文本,可能有两种动机可以闪闪发光:(1)不可分割的人可能是对天使运动的一种方法的有用。或(2)在解决无限的不平等时,不可分割的人可能很有用(Murdoch 1982,576–577)。虽然,他指出,这种动机只有在传球中才提到,而且更广泛的动机可能只是“对亚里士多德反对独立主义的论点的分析发现了其中的漏洞”(Murdoch 1982,577)。
Deivisibilibus由五个问题组成,简要考虑内容是有益的。
在第一个问题中,沃德汉姆(Wodeham)认为包含三篇文章,认为是否形式或扩展连续图是不可分割的。在第一篇文章中,沃德汉姆(Wodeham)提出了针对独立主义者的十二个论点,预期对这些论点的回应,并拒绝了这些论点(TI 35-93)。在第二篇文章中,他认为亨利·哈克莱(Henry Harclay)和沃尔特·查顿(Walter Chatton)的十二个论点是为了支持由不可分割的形式组成的论文(ti 93-101)。并且,在第三篇文章中,沃德汉姆回应了哈克莱和查顿的论点(TI 103-121)。第一篇文章包括三分之一的作品,而第一篇文章尤其包含沃德汉姆(Wodeham)许多最重要的论点。
在第二个问题中,沃德汉姆(Wodeham)将扩展形式或物体是否由不可分割组成的问题处理。作为回应,沃德汉姆(遵循奥卡姆)在第一篇文章中反对存在点,线或表面的存在(TI 123-139)。而且,与上一个问题一样,第二和第三篇文章考虑了捍卫不可分割和对这些论点的反应的论点(TI 139-163)。
第三个问题引起了与分区主义立场有关的七个疑问。在前四个疑问中,沃德汉姆(Wodeham)对待泽诺(Zeno)著名的悖论(如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在他的物理VI中报道)(TI 165-183),在最后三个疑问中,他对现代论点进行了更大的态度(TI 183-211)。
第四个问题考虑了连续体是否可以无限分开。因此,如果可以分割连续性,为什么不能无限分开呢?沃德汉姆(Wodeham)提出了一个论点,即不能将连续体分开(a。1)(Ti 213–225),而相反的论点(a。2)(ti 225–235)。
最后一个问题认为,在更大的连续体中,是否有更多的部分,相同比例的部分。在三篇文章中,沃德汉姆(Wodeham最后回答异议(a。3)(Ti 261-273)。
在问题3的第二个怀疑中(LT 171-175; ¶13–20),如上所述,沃德汉姆认为Zeno的论点(以亚里士多德物理学记录在物理学中)反对那些认为运动与连续性分裂兼容的人。对所有古代哲学的学生熟悉的这个特殊论点,都是沃德汉姆(Wodeham)对连续体提出的问题的历史方法和他自己的论证方法的典范。因此,要详细考虑该论点是有启发性的。沃德汉姆(Wodeham)记录Zeno的论点为:
如果每个连续体都是无限的,那么每个可移动空间的可移动物体都会在结束前到达该空间的中间,因此,它将在阅读[零件]的[零件]的[末端]之前到达下半部分的中间。在那一半,然后[它将到达]下一个[之前]完成[部分]的中间。因此,如果这样的半部分是无限的比例[零件],并且如果没有发生[一个可移动的对象]在有限的时间内遍历无限的[部分],那么就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内遍历任何空间。因此,任何事物都无法在本地移动(LT 172-173;¶14)。
沃德汉姆(Wodeham)是一名分区主义者,他对泽诺(Zeno)的“悖论”提供了回应,因为有必要避免荒谬的荒谬(即没有动作),声称无限划分的有限空间不可遍历。
沃德汉姆(Wodeham)首先考虑了阿维罗斯(Averroes)的论点,即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在物理VI中与“ Zeno的话语的单词,不是实质”相矛盾(Lt 173;¶15)。但是,沃德汉姆(Wodeham)不同意阿维罗斯(Averroes)对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解释,他捍卫了亚里士多德的论点。沃德汉姆认为,亚里士多德认识到Zeno的论点“假设”“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内穿越无限的东西……LT 173;¶16),尽管他也正确地认识到还有更多的回应要说的是要说的。到Zeno。此外,沃德汉姆认为,亚里士多德认识到,对“无限”一词存在模棱两可,该术语适用于时空或时间的连续体:无限可以在“分裂”或“无限端”方面理解。也就是说,“无限”一词可以指给定有限的空间或时间连续体的无限划分,或者该术语可以指时空间或时间在没有结束或终止的情况下扩展(lt 173;¶17)。由于这种模棱两可,“可移动的对象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内无限地遍历许多事情”一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理解:(1)表明一个可移动的对象遍历无限的许多事物,这些事物从未在有限的有限端终止。时间;或(2)指出一个可移动的物体在有限的时间内无限地遍历许多非平等的事物(将给定的连续体分为分为)(lt 173-175;¶18)。从前者的意义上讲,主张是错误的,从后者的意义上讲,这是真的。而且,以这种方式,亚里士多德解决了Zeno的“悖论”,以使沃德汉姆满意。
最后,沃德汉姆(Wodeham)分析了奥克汉姆(Ockham)的解释威廉(William)的解释 - 在Expositio Physicorum(Op v,ll。49–56)中,Averroes的论点是亚里士多德(Aristotle)解决了Zeno论点的实质。沃德汉姆(Wodeham)记录了奥克汉姆(Ockham)的论点,这意味着奥克汉姆(Ockham)对阿维罗斯(Averroes)的阅读太“慈善”,得出的结论是,“如果[averroes]确实以这里的方式理解了[这件事],那么他的论述和他所阐述的是虚假的”(LT 175 ¶175)。
正如这个简短的例子所证明的那样,在Deivisibilibus Adam Wodeham在Tractatus de Indivisibilibus中,与古老和中世纪的哲学传统详细介绍了。此外,在整个作品中,他引用了奥克汉姆(Ockham)博览会物理学的威廉(William of William of Ockham)的杂物和他的tractatus de量化。沃德汉姆还详细考虑了亨利·哈克莱(Henry Harclay)和沃尔特·查顿(Walter Chatton)的论点,所有这些论点都提供了这场激烈辩论的有用历史记录。但是,最终,这项工作仍然是针对十四世纪初期捍卫的独立或原子主义立场的争论。
6.2形式的纬度
沃德汉姆(Wodeham)在他的小著作《 Tractatus Alphoteticus》中提出了定性变化的问题,并提供了与他对原子主义的整体反对相一致的立场(参见Wood 1990)。根据Sylla的说法,定性变化的三种主要观点塑造了讨论的背景:继任理论,加法理论和混合理论(Sylla 1973,230-232)。继承和加法理论与混合理论区分开来,因为它们都致力于以下事实:定性形式本身不会改变程度。而是通过获得新的定性形式而改变程度的主题(参见Sylla 1973,232; Wood 1990,375)。沃德汉姆(Wodeham)与奥克汉姆(Ockham)和菲茨拉夫(Fitzralph)的观点以及对梅尔顿(Mertonian)坎索尔(Mertonian Campsall)和他通常的克星沃尔特·查顿(Walter Chatton)的看法相对一致,反对混合理论。他声称,在保留其身份的同时,不可能更改相同的质量。正如伍德所说:
形式理论家的加法和继承在这个问题上达成共识;从根本上讲,相同的形式经历了缓解或直觉是不正确的……严格来说,这是主题,而不是形式,形式变得更白,更热或更慈善。 (Wood 1990,375)
在数字的情况下,可以找到有用的模拟。当数字9增加到10时,沃德汉姆(Wodeham并且不再是9。
尽管继承和加法理论家团结起来反对任何混合,并且都认为在主题中出现了直觉和缓解,而不是以定性形式发生,但他们不同意这种直觉和缓解的发生方式。在Tractatus字母曲目中,沃德汉姆(Wodeham)表明自己被编号为添加理论家。这里的关键区别在于,继任理论家认为,当质量增加给定质量的新形式时,然后取代了旧形式。沃德汉姆(Wodeham)和加法理论家不同意。他们认为,当定性变化发生时,确实获得了新的形式,但不会破坏程序表格。相反,新形式以前面形式作为其部分之一。在这里,定量变化的比喻再次有所帮助。当9增加到10时,继任理论家认为,9的旧形式被完全摧毁并被一种全新的形式所取代,其中9个旧形式的一部分没有贡献10的新形式。反对派,加法理论家认为当质量提高时,这类似于添加到9中的数字1,并且通过此添加,创建了新的10形式。在这种情况下,旧形式的9尚未被破坏,而是成为新整体的一部分。
继任和加法理论家之间的关键潜在差异是形式是否不可分割的或可以永久分为较小的部分的问题。继任理论家认为形式是不可分割的,并且不包含部分(Sylla 1973,231)。但是亚当·沃德汉姆(Adam Wodeham)与他的一般反原子主义者的立场和谐相处,认为形式可以无限分开。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说,通过加法创建了一种新形式,其中包含旧形式作为其部分之一。
7. 道德规范
7.1道德善良
由于Lectura Secunda并没有超出书I的范围,因此在Ordinatio的第四本书中发现的亚当·沃德汉姆(Adam Wodeham)的道德哲学仍然相对尚未受到审查。然而,在1981年,玛丽莲·亚当斯(Marilyn Adams)和雷加·伍德(Rega Wood)编辑了《奥迪纳蒂奥第四本书》第十个问题,为我们瞥见了沃德汉姆的道德哲学。
问题十个集中在道德上的价值或行动的善良上。在这里,哲学辩论是关于行动的道德价值是否存在于旨意的选择(以康德的方式)中,还是道德上的善良是否可以归因于行动本身的表现,独立于代理人的意图。沃德汉姆(Wodeham)的讨论嵌入了更大的方济各会讨论中,一方面,其主要球员是Scotus和Walter Chatton,另一方面是Ockham和Wodeham。
讨论基于纯粹的内部行为(或自愿行为,遗嘱之内的行为)和外部行为(或只能由遗嘱间接控制的行为)之间的区别。对于后者(外部行为),意志的力量还不够,需要另一个权力来源。沃德汉姆(Wodeham)所理解的Scotus的立场指出,虽然外部行为只有在遗嘱的控制之下才能是好的(参见Adams and Wood 1981,9),但外部和间接控制的行为仍可以贡献额外的道德超出道义行为所产生的道德价值的善。结果是,尽管愿意做正确的事情或坏事本身是值得称赞的或值得责备的,但执行和执行该行为可以将代理人归咎于特工或责备,具体取决于一个人的表现如何Wood 1981,9)。
沃德汉姆(Wodeham)和奥克汉姆(Ockham)一样,发现这个立场令人困惑。如果某人在道德上值得称赞的意志,但是无法执行这种意愿,那么绩效失败的唯一原因是代理人内部的某种阳ot。但是沃德汉姆坚持认为,没有人不应该做自己没有做的事情而被诅咒(oo IV,57-59,Ll。11–30;参见Adams and Wood 1981,14)。因此,没有人能够简单地履行他们愿意的行动,没有人能获得更多的优点。拥有或没有执行这种意志的义务并不属于代理人的自由权,甚至对于Scotus来说,只有那些“在代理人的自由权下”的行为是可靠的行为(Adams and Wood 1981,1981年, 9和14)。
7.2道德,意志和信仰的本质
对于沃尔特·查顿(Walter Chatton),奥克汉姆(Ockham)和沃德汉姆(Wodeham)在外部行为的不道德地位的立场导致了不良后果。除其他外,查顿(Chatton)担心沃德汉姆(Wodeham)立场对信仰的必要性的影响。沃德汉姆(Wodeham)的回答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他的道德理论在具体实例中如何发挥作用的很好的例证,而且还为我们提供了他对信仰本质及其与意志联系的立场的有益介绍。
查顿担心,如果一个人持有与沃德汉姆类似的立场,那么就不再需要信仰或信仰,而只需要相信的欲望。查顿有这种担忧,因为对他来说,信仰行为并不直接受意志控制(参见 OO IV 36, ll. 20-23)。沃德汉姆的回应是明确区分两种信仰。注入的信心,似乎是纯粹的意志行为,而获得的信心不是意志的直接行为,也不是得救所必需的(OO IV 58,ll.13-14)。据推测,这种获得信念的行为是一种智力行为,是对给定命题或整个三段论的相关证据的反应(见上文“明显的判断”)。
有了这种区分,沃德汉姆用他的道德理论来表明,后天信仰的行为,被描述为平静地(安静地)相信的行为,大概没有智力上的犹豫或怀疑,不会增加任何道德价值。情况就是这样,因为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如果一个人希望相信,但由于缺乏权力而无法这样做,那么代理人不应该为这种缺乏权力负责。缺乏力量的原因包括忧郁症、激情或诡辩(OO IV 58,ll.15-18)。他进一步得出结论,很可能那些想要相信但无法平静地相信的人在道德上可能比那些在理智上“安静地”相信并且不受怀疑困扰的人更值得赞扬。有趣的是,他在这一点上批评了伦巴第,说:
如果明师的意思是说,为了获得解脱,除了完美的意志之外,还必须有平静的信仰,那么他的想法确实是正确的……。(OO IV 58,ll.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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