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和影响
2.“我的电台及其职责”
3.道德自我作为道德责任的前提
4.欲望的道德相关性
5.完整性
6.道德理想
7.道德发展
8.道德的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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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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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目
1.背景和影响
牛津理想主义者,F.H.Bradley和他的老师T. H. Green的作品反映了康德和黑格尔对十九世纪后期的英国道德哲学的影响。 在某种程度上,它可以在其他来源上绘制它是亚里士多德,他们转向而不是英国道德哲学家,如管家,休谟或里德。 尽管亚里士多德对布拉德利的思想产生了不可否认的影响,但亚里士多德道德的影响影响了布拉德利的道德哲学的争论是开放的辩论。 例如,美德永远不会为他成为一个核心话题。 我们不会在他的道德研究中找到一个德形或理论,解释具体角色特征作为美德的算法。 然而,亚里士多德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即布拉德利和格林(1883年),提供一种完美主义者的道德叙述,这些道德在自我实现的概念(STERN 2017; Hurka 1993; Crossley的概念方面1977)。 一个证据表明,布拉德利声称所有道德职责都是自我职责; 另一种是他在实现人性真实性方面建立道德进步的倾向。 鉴于这一点,布拉德利的方法属于T. Hurka(1993)的类别,呼叫完美主义在狭义中看到完美的卓越因人性定义。
布拉德利的哲学通常被归类为理想主义。 然而,即使常常明确该术语在形而上学中(最常见的是一个人的内容,即在本体依赖的人依赖或识别人体学称,我们对世界的了解是由心灵本身的结构决定的,而且少于理想主义是指道德规范。 如果在理想主义伦理的意义上使用了理想主义(2016年Mander 2016) - 一种手段来描述哲学家通常共享的一系列观点,他们认为自己是形而上学的理想主义者 - 那么,尽管布拉德利当然是一种形而上学理想主义者(然而,它不太确定,上述两种形状声称他接受的哪一个),说他发展理想主义的道德,而不是答案的问题提出了更多的问题,因为他的道德观点从其他形而上学的理想主义者那里极大地分歧。
形而上学的理想主义者都专注于思想的性质,即是一种认知构建,这些构建构造是世界的陈述或头脑本身的内部结构,以至于在世界的任何经验和知识之前。 另一方面,布拉德利的理想主义集中在不同的概念上:表达完美标准的理想,即,规范概念。 鉴于理想在布拉德利伦理中的核心作用,标记他的道德理论作为道德理想主义是有意义的。 在布拉德利之后长,由N. Rescher(1987)开发了一种伦理理想主义的一个版本,提出了一种乐器道德理想主义。 它的中文论文是,尽管是不现实的和不切实际的和不可认真的理想,具有激励特工的乐器价值,以争取更高,更雄心勃勃的目标,而不是其否则的目标。 与Rescher相比,对于布拉德利来说,道德理想本身就是目标。 因此,我们可以标记他的伦理理想主义作为非工具道德理想主义的形象。
布拉德利在道德研究中的大部分注意力伴随着功利主义的批判性分析 - 所在一天的统治性道德理论 - 以及所结平的河南主义,无论是以心理学的心理陈述的形式推进快乐的首要地位作为感觉状态,正确的行动旨在最大化。 事实上,布拉德利不仅不得不分配旧功利主义者的索赔,例如Bentham和Mill(参见,例如,奇怪的2000; Macniven 1984),但也不得不面对经济学的新辩护Henry Sidgwick与布拉德利的道德研究(1876年)几乎同时发表了他的道德方式(1874)。 对于二十世纪的大部分部分,布拉德利对河床和功利主义的关键攻击被认为是他的书的主要主题。 尽管Bradley在辩论中的辩论方面的核心作用反对功利主义和河床主义的辩论,但过度强调他们在书的结构中的作用,旨在忽视道德研究的主要话题,即道德自我实现和一整套相关主题,如道德自我和道德行动(包括道德责任和动机)。
在他对功利主义的反对中,布拉德利经常被视为一个新的黑格尔。 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是真实的,但布拉德利受到黑格尔的启发,即使他受到黑格尔的道德或他的辩证方法的影响程度,它的程度不太明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布拉德利自己否认以任何系统的方式否认是黑格尔或雇用黑格尔方法。 布拉德利使用黑格尔辩证法作为道德研究的主要争论方法,最有可能从R.Wollheim介绍这本书的介绍,并且自从此持续存在。 Wollheim本人并不证明他的索赔,因此很难确定他想到的内容。 这种对布拉德利的解释背后的原因是渴望从传统主义的指控中清除布拉德利,并表明必须阅读课程V“我的电台及其职责”之外阅读道德研究。 在Sidgwick评论(1876年)和R. Ross'版的道德研究之后,鉴定了我的车站理论的伦理和职责的界异,遗漏了散文I,VI和VII(Bradley 1951)。 Wollheim索赔的好处是,它激励读者不要停在录制v,并且期望布拉德利的道德比“我的车站及其职责”更多。 然而,Wollheim索赔的缺点是它太远了,它将读者蒙蔽了道德研究的主要话题,其关键信息,并使她对其各种论点的关系以及最终章节的角色困惑,“理想的道德”。 因此,读者透明了纪念社会道德(CF.,例如,Keene 2009)在布拉德利的道德的作用,并误报了他的一些中央论点。
2.“我的电台及其职责”
自从Wollheim写着他对道德研究的介绍,CANDLISH(1978)和Nicholson(1990)等学者们对流行(但差不多)的观点进行了广泛的辩论(例如,KROK 1959,Stebbing 1948,Santayana 1933,Sabine 1915,Rashdall 1907),布拉德利的道德哲学正在降低“我的电台及其职责”的理论。 结果,不再接受了减少观点,并且布拉德利不再与保守主义和社群主义相关联。 然而,Bradley的道德的看法并不完全摆脱黑格尔咒语,仍然有很大的困惑,关于遵守社会需求的道德意义,通过习俗和传统的合理性 - 当这被理解为一个要素时“我的电台及其职责”理论。 这种混乱深深植根于伦理研究的结构被解释的方式,在书籍论证的整体流程中,它的职称论文vi“理想的道德”以及它如何相对于论文v“我的电台及其职责”。
直到最近,哲学历史学家之间的主要观点是
[T]他的概念“我的电台及其职责”是布拉德利道德理论的核心。 最后两篇论文......致力于进一步阐述这个概念...... (警告1960:12)
这导致了可以提到的“附加”视图,根据其局限性的“我的电台及其职责”理论,大多是由布拉德利接受的一些校正或附文,这些校正或附文(CF.,例如,Wollheim 1969:246-47; Candlish 1978:163-4; Nicholson 1990:33-5; Mander 2011:190-1)。 因此,理想的道德和道德理想的概念在书的整体结构中具有较小的作用,被视为社会要求的补充,或者是社会规范转向腐败的东西。 这种对布拉德利的解释受到挑战。 例如,Babushkina(2019年)认为,这种“附加”对Bradley的理想道德理论的看法是有问题的,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布拉德利对黑格利的反对的反对意见的严重性“我的车站理论其职责”在散文V和VI中。 但即使将其放在一边,我们要接受“附加”解释,尚不清楚这种排序的补充如何使“我的电台及其职责”的理论作为道德理论。 这并不奇怪,即当接受这种伦理研究的阅读时,一些学者完全抛弃了布拉德利的道德理论(Banchetti 1992; Banchetti 1984;诺曼1983; Daly 1963)。
“我的车站及其职责”概念周围混淆的一个原因是在道德研究中的这种表达和布拉德利写作风格的默默无闻的含义的多种。 正如Babushkina(2019年)所指出的那样,受欢迎的“附加”解释未能考虑到“我的电台及其职责”之间的区别
黑格尔的规范论文(连接到Sittlichkeit的概念)在论文v中描述和批评;
与占据某个职位/角色的占据某个职位/角色,将某个职责或社会命令或社会指令的相关概念(参见Stern 2013),即,我们所带来的任务;
修订后的“我的职位及其职责”论文认为,布拉德利接受,我们的道德义务可能与我们的立场职责一致(但不是降低)我们的立场职责,其中义务由其他人有理由来自理想点的理由观点(录制六)。
布拉德利没有明确定义“我的电台及其职责”的这三个含义,但在整个道德研究中的论点的背景和流动中,差异很清楚。 认识到论文V和VI中“我的电台及其职责”概念之间的差异揭示了远远不接受(随着一些矫正和补充)Sittlichkeit的黑格尔理论,布拉德利拒绝减少社会道德特征,导致我们在美国社会要求是从理想的观点辩护时,我们的道德义务所要求的结论是我们的道德义务(当然,Bradley对理想的理想的理解)。
替代民众“加载项”观点,将来自论文V的解释性焦点与“我的电台及其职责”的解释焦点转移到其对文章vi的道德视图和理想的宗教识别(詹姆斯布拉德利1996;宏峰1996年)。 例如,D. Ilodigwe写了布拉德利介绍了作为概念的道德理想
就哪些人对自我[经验,超明和社会]的这些不同地区的合法要求实现了实现
并否认
社会自我的实现[是]理想自我的实现,除了社会自我符合其理想的自我。 (2004:68)
从这个角度来看,理想的道德章节是这本书的论证的中央部分,这使得关于道德自我的性质的辩论。
3.道德自我作为道德责任的前提
在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中,概念自我引擎盖的核心作用已经在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中变得显而易见的是,通过修改对道德自我的标准哲学观点,建议对道德责任性质的争论中的争议中的争议中的僵局的解决方案。 这一事实经常被忽视在二级文献中,倾向于关注布拉德利的道德研究的社会和政治影响(CF.,Brink 2003; Macintyre 1966 [1998];贝尔1984; Wright 1984; Hudson 1980;十字架1966; Milne 1962; Sidgwick 1954; Muirahead 1932)。 然而,在近年来,这种概念的道德理论的中心是越来越多的布拉德利学者(特别是Mander 2016; Irwin 2009;威尔逊1999;春天1993;凯恩1987; Keene 1970年),即使它仍然常见的评论员(CF.Wilson 1999;斯坦利1996; Nicholson 1990;春天1984; vander Veer 1970; Keene 1970; Wollheim 1969; Lewis 1969; Lewis 1969)倾向于不挑选自我的道德和形而上学账户之间的充分区别。 在这方面缺乏概念清晰度可能导致对道德研究的解释的问题。 根据Bradley的形而上学 - 显得比道德研究更晚 - 自我是一种外表(并不意味着它不存在;更多关于Bradley的形而上学叙述自我看法1996; De Witt 1984; vander veer 1970)。 尽管如此,在道德研究中,自我被视为真实。 这本书的整体信息是,即使自我只是一个心理构建,没有它,道德和道德生活是不可能的。 人们不应该仅仅叠加后来布拉德利的形而上学观点,他的早期道德哲学; 精心详细分析将正义对道德研究的原始思想以及布拉德利的复杂本体论和外观和现实的认识论。 首先提请注意伦理研究和外表与自我主题之间的明显分歧是Wollheim(1969年),他指出,如果布拉德利的哲学中有任何背景,我们必须承认存在的自我,这是他的道德哲学。 然而,Wollheim解释了早期和后来的Bradley之间的明显不一致,而不是参考形而上学的规范结构领域之间的概念差异,而是对自我的形而上学叙述中的固有矛盾,因此,最终,否认伦理的独特性作为哲学调查领域。 这也很常见于那些在道德研究中的道德自然叙述的研究人员,无论是追溯到休谟和霍布斯(Pasile 2003; Wilson 1999)或将其留给一套习惯 - 这两种习惯都将其追溯到哪些习惯 - 这两者在伦理研究中的某个地方。
在道德研究中,布拉德利开始讨论道德和道德代理人,分析普通人对道德责任的理解。 当他认为道德代理人始于自我意识的发展时,这一起点的原因在后面透露。 这是,他说,使得“归咎和责任,这里开始了自我的适当道德生活”(道德研究,论文VII [1962:299])。 如果行动有任何道德意义,那么负责的人(因因果感)可以持有责任(在规范意义上负责)。 人们可以觉得负责,这是对谴责或惩罚的责任感。 有理由被认为有罪,从而应得的谴责或惩罚需要满足三个条件:(a)持有的人责任必须是同一个人,因为这项法案,(b)该法案一定是那个人,和(c)她必须拥有一些了解行为道德质量。 虽然未能提供关于有关个人身份的问题的哲学意见或构成行动的问题,但普通人仍然承认被告人“不是他自己”或“并不意味着这样做”或在胁迫下行事,并看到这些作为缓解情况。 总而言之,普通人的观点,正如布拉德利所呈现的那样,是aristotelian:为了确定道德责任的目的,这种行为必须成为代理商的原因(拱门)在某种意义上患有或在代理商中 - 而且代理人不得在某种程度上表现胁迫或处于非盗版无知状态。 这些最后条件反映了一个人不能在司法中持有一个责任的共同观点,除非她对这种情况进行控制,否则可以被视为自己自由意志的行为。
如果我们转向哲学理论,我们会发现不同的看法关于我们是否享受来自外部影响的这种自由,而布拉德利则对他所谓的方式感兴趣 - 确定主义和不确定主义的理论与普通人的观点不同; 不是因为他认为普通人将永远是正确的关于这样的事情 - 事实上,他们可能没有想到这些事情 - 但是因为审查了普通人对道德问题的看法,揭示了社会道德思想的深刻结构,因为这是嵌入其语言和社会机构的道德思维的深刻结构(或者,以更现代的术语,我们的道德直觉)。
关于自由的辩论,我们的道德直觉与两个理论有可能。 与决心主义相反,我们的直觉告诉我们,我们可以和经常会令行动行动 - 并且在这一点上,布拉德利将普通人描绘成现在现在称为“代理因果关系”的论文。 确定主义者省略的是对代理商的原因吸引了行为的解释,从而忽略了亚里士多德的最终因果关系的概念,或故意将其降低到有效的因果关系中。 因此,否认代理人作出原因的能力,决定者否认道德自我的自主性质。 另一方面,不确定的问题是其声称,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决定我们的行为。 这种冲突与我们的信念往往有可能(有时候甚至需要能够能够)预测有人会做的事情,因为她已经形成了某种道德品质,并且可以在面对道德问题时依据采取某种方式。 最终,布拉德利表明,这两个理论都无法理解责任和道德生活,因为 - 虽然出于不同的原因 - 但他们未能考虑道德自我的概念。 这为其他书的其余部分设置了舞台,这将主要占据了这一概念的任务。 从这个角度来看,最重要的道德问题是关于一个应该在她的道德生活中实现的自我; 这是这个问题,允许布拉德利介绍他最关键的概念 - 道德生活是自我实现的,基于道德自我作为创造性的目标,目标的自我自信过程的想法。
自我实现是一个复杂的术语,在寄宿者的意义上,可以被视为试图将凯蒂安的普遍化原则转化为一个人生命的具体现实。 普遍化原则说,如果道德义务适用于我作为道德代理人,那么它以同样的方式适用于任何其他道德代理人,或者布拉德利把它置于:
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这样做或必须做我做的事情,但这意味着,如果他们是我,他们必须尽我所能,或者不道德。 (道德研究,录制VI [196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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