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的道德哲学(二)
4.道德反理性主义
休谟声称道德区别不是从理性中衍生而是来自情绪。 他对道德理性主义的拒绝至少是两倍。 道德理性主义者倾向于说,首先,道德属性被理由发现,以及道德良好的是符合原因(甚至那种善于合理的善意),道德邪恶是不合理的。 休谟拒绝了两个论文。 他的一些论点是对另一个论点的一个和一些论点,并且在地方尚不清楚他意味着攻击。
在论文中,他通过表现出既没有示范性也不是/因果推理,对认识论文(通过推理,我们发现善恶和邪恶的邪恶,也不是作为其适当的物品。 证明推理发现了思想的关系,并且副和美德与其中任何四种哲学关系(相似性,对照,质量的程度或数量的比例和数量的比例)都不相同,其存在可以证明其存在。 它们也不能与任何其他抽象关系相同; 对于这样的关系,也可以在诸如树木等物品之间获得,这些物品不能善良或邪恶。 此外,道德副和美德被证明推理辨别出来,这种推理会揭示他们在所有辨别他们的人中产生动机的固有权力; 但是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可以被发现先验。 相比之下,因果推理确实推断出与行动有关的事实的事项,特别是他们的原因和效果; 但是,在其原因或效果中没有发现行动(其邪恶),但是当我们咨询观察员的情绪时才显而易见。 因此,道德善与恶并没有被孤单的原因发现。
第一个是基于理解的两个合理函数的主要经验论证。 理解通过示范发现了思想的抽象关系(比较思想和寻找一致性和不协调的过程); 它还发现了在经验中透露的物体的因果(和其他概率)关系。 示范推理绝不是任何行动的原因:它在想法而不是现实中涉及,当我们有一些目的并打算使用其发现通知我们的推论时,我们只发现它是有用的,我们只能向我们推断出来(以及使我们能够操纵)原因和效果。 可能或导致的和效果推理确实在决定该做法时发挥作用,但我们看到它只用作辅助,而不是自己的。 当我们预测来自某些来源的痛苦或愉悦时,我们觉得对该物体的厌恶或倾向,“携带避免或拥抱会给我们的痛苦或乐趣(t 2.3.3.3)。 我们的厌恶或倾向使我们寻求预期痛苦或愉悦的原因,我们使用因果推理来了解它们是什么。 一旦我们这样做,我们的冲动自然会延伸到这些原因,我们采取行动避免或拥抱它们。 显然,行动的冲动不会因推理而产生,但仅由它引导。 “从痛苦或幸福的前景来看,厌恶或倾向地出现......”(同上)。 可能的推理仅仅是发现因果关系,如果我们对A和到B漠不关心的情况,那么原因B从未涉及美国的知识。因此,既不单独的示范性也不是可能的推理会导致行动。
第二个论点是第一个的推论。 它需要一个前提是结论刚刚达到的结论,而且一个人的原因无法产生行动的冲动。 鉴于这一点,可能有理由防止行动或抵制控制意志的热情? 停止意志或延迟现有激情的冲动需要相反的脉冲。 如果单独的理智可能会产生这种相反的冲动,它对意志有一个原始的影响(在未填写的情况下导致故意行动的能力); 根据以前的论点,它缺乏。 因此,单独的原因无法抵抗任何冲动的行为。 因此,为自己的激情抵制是什么,不能是自身的推理。 犹太人后来提出,当我们抑制不谨慎或不道德的冲动时,相反的冲动也来自激情,但往往来自一个激情所以“平静”,我们将它与理性混淆。
第三种或代表性论证的实物不同。 休谟最初只能表明激情不能反对或与“真理和理性”相矛盾; 后来(T 3.1.1.9),他重复并扩大它,以争辩说,也不是如此。 人们可能假设他意味着给另一个论点表明,单独的原因无法提供抵抗激情的力量。 然而,代表性论点不是经验,而不是谈论力量或冲动。 休谟说,激情(和意志和行动),不要提及其他实体; 它们是“原始存在[S],”(T 2.3.3.5),“原始事实和现实”(T3.1.1.9),而不是其他事情的心理表征。 由于这里的休谟在复制方面了解表示,他表示激情没有“代表性的质量,这使它成为任何其他存在或修改的副本”(t 2.3.3.5)。 然而,对真理和理性的矛盾在于“想法的分歧,考虑到他们代表的那些物品”(同上)。 因此,一个激情(或意志或行动),而不是这种特征,不能通过真理和理由来反对。 据称,据称证明了两点:首先,这种行动不能合理或不合理; 其次,“原因无法通过矛盾或批准它”(t3.1.1.10)立即无法预防或产生任何行动。 这里的重点不仅仅是较早的,实证观察,理性的理解活动不会在没有疼痛或愉悦的情况下产生脉冲。 主要观点是,由于激情,意志和行动没有适合通过理性进行评估的内容,原因无法评估潜在的动机或行动是理性或非理性的; 因此,通过评估它们,创造或阻碍他们不能。 相比之下,理性可以评估理性或非理性的潜在意见; 通过认可意见,理性将(即我们将)采用它,同时通过违背意见,理性将破坏我们的信任。 然后,表示参数,在对生成动作的函数的相关性的相关性时,表明了一个重点。 口译员对究竟如何解析这个论点,无论是声音,还是对Hume项目的重要性。
休谟允许这一点,不切实际地说,我们经常说一个激情是不合理的,因为它响应了错误的判断或意见而产生的东西(愉悦源或不安)存在,或者可以通过某种方式获得或避免它。 在这两种情况下,激情可能被称为不合理,但即使在这里也是严格的话,这不是激情,而是如此。 一旦我们纠正错误的判断,“我们的激情会给我们的原因没有任何反对,”所以仍然没有激情和理性的作战(T 2.3.3.7)。 而且没有其他激情的例子与理性相反。 幽默着名的解释,“”TIS不相反,因为更喜欢摧毁全世界的划伤我的手指。 “这与我不相反的是我对我的总毁灭,以防止印度人或人的最不安的不安。 “这与理性相反,甚至我自己的承认对我的更好的较低,而且对前者更加热情的感情而不是后者。” (2.3.3.6)
口译员不同意休谟是否是一种工具主义者或对实际原因的怀疑论者。 无论哪种方式,休谟否认这个原因可以评估人们自己的终结; 只有激情可以选择结束,原因无法评估激情。 乐器主义者了解理由的原因是引发的奴隶,以使原因不仅发现了我们目的的因果性意义(理论因果关系的任务),而且还要求我们接受它们。 如果休谟认为未能接受一个人的结束,那么在休谟的观点上有一个真正的实践方面:它可以将一些行动作为不合理分类。 持怀疑态度的口译员读休谟,而是否认原因对某些要求施加了任何要求,甚至需要将已知的,可用的手段带到一个人的目的。 他们指出了与理性不相反的极端行动列表(例如更喜欢自己的少于一个人的更好),以及代表性论点,否认任何激情,意志或行动是与理性相悖的自然。 休谟从未明确说过,未能拿到一个人的目的,无论是与原因相悖的关系(它不是他名单中的极端情况之一)。 代表性论证中的分类点有利于沉默寡言作为实际原因的怀疑; 但这种论点来自道德查询。
4.道德反理性主义
休谟声称道德区别不是从理性中衍生而是来自情绪。 他对道德理性主义的拒绝至少是两倍。 道德理性主义者倾向于说,首先,道德属性被理由发现,以及道德良好的是符合原因(甚至那种善于合理的善意),道德邪恶是不合理的。 休谟拒绝了两个论文。 他的一些论点是对另一个论点的一个和一些论点,并且在地方尚不清楚他意味着攻击。
在论文中,他通过表现出既没有示范性也不是/因果推理,对认识论文(通过推理,我们发现善恶和邪恶的邪恶,也不是作为其适当的物品。 证明推理发现了思想的关系,并且副和美德与其中任何四种哲学关系(相似性,对照,质量的程度或数量的比例和数量的比例)都不相同,其存在可以证明其存在。 它们也不能与任何其他抽象关系相同; 对于这样的关系,也可以在诸如树木等物品之间获得,这些物品不能善良或邪恶。 此外,道德副和美德被证明推理辨别出来,这种推理会揭示他们在所有辨别他们的人中产生动机的固有权力; 但是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可以被发现先验。 相比之下,因果推理确实推断出与行动有关的事实的事项,特别是他们的原因和效果; 但是,在其原因或效果中没有发现行动(其邪恶),但是当我们咨询观察员的情绪时才显而易见。 因此,道德善与恶并没有被孤单的原因发现。
休谟还试图在论文中建立其他反理性主义论文,这种情况与合理性与合理性相同,副本与理性不同。 他为此提供了两个论点。 他声称的第一个非常简称,他声称直接来自代表性论点,其结论是激情,意志和行动既不合理也不是不合理的。 他观察到的行动可以是值得称赞的或可爱的。 由于行动不能合理或反对原因,因此“[l]可观察和可信的是不合理的或不合理的”(t 458)。 属性不相同。
第二个和更着名的论点利用之前辩护的结论,因为单独的推理不能让我们采取行动。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独自的原因“永远无法立即通过矛盾或批准它来立即防止或产生任何行动”(T 458)。 道德 - 这一论点正在发生 - 影响我们的激情和行动:我们经常通过我们对义务或不公正的意见而驾驶或阻止行动。 因此,道德不能单独源自原因。 这一论点首先被引入为不可能的“从一个人来......以区分道德良好和邪恶”(t 457) - 也就是说,它被确定为建立认识论点。 但是,休谟还说,就像上面的小直接争论一样,它证明了“行动并没有从符合原因导出他们的优点,也不是他们对它的反向罪的责任”(T458):这不是一个使它好的行动的合理性,或者不合理,使其成为邪恶。
关于动机的论点得出结论,道德判断或评价不是单独的理性产品。 从这一点起草了扫水的结论,即休谟道德评估不是对任何形式的信念或意见,而是缺乏所有认知内容。 也就是说,他们采取了争论,表明休谟对道德评估的非命题看起来 - 而且确实鉴于他的感情主义,他是一个情感主义者:一个人认为道德判断是无意义的情感的毫无意义的情感呢?假。 然而,应该谨慎满足这种读数。 对于休谟,说某些东西不是一个原因的产物,而不是相当于说它不是真理评价判断或信念。 休谟不认为我们所有(命题)信仰和意见是理性的产品; 有些人直接从感知感知,例如一些来自同情。 此外,也许有(命题)信念我们通过可能的推理而获得,但不是单独的推理。 一个可能的例子是相信一些物体是一种乐趣的原因,这一信念取决于先前的印象以及可能的推理。
关于着名关于动机的争论的另一个担忧是它如何听起来。 为了使其产生得出结论,似乎是道德(或道德判断)影响意愿的前提是必须解释为说,单独的道德评估让我们行动,而不是一些(进一步)激情的帮助。 这是一个有争议的主张,而不是休谟提供任何支持的争议声称。 仅仅一个人无法影响行动的前提是难以解释。 鉴于他的前瞻性论据申请(例如,只许发现因果关系并没有产生行为的冲动),那么幽默意味着它不仅是理性的能力或仅仅是唯一的推理活动不能移动我们,而且也是如此单独的此类活动的结论(例如承认对因果关系中的想法或信仰的关系)无法产生动机。 然而,鉴于他的因果理论,难以看看如何休谟,可以争辩说没有某种类型的精神项目(例如因果信仰)可能会导致激情或行动。 这种索赔不能得到支持。 在论文1.3.10中,“信仰的影响”,他似乎非常明显地宣称,一些因果信念确实会导致激励激情,特别是关于前景的快乐和痛苦的信念。 休谟可能只是意味着说,在一个人的前提下,只有一个人无法影响行动,即推理过程不能产生逻辑结论的行动; 但这会引入一个常规,因为他肯定并不意味着在另一个前提下说,道德评估产生了逻辑结论的行动。 从房屋到结论的过渡也依靠传递的原则(如果单独的话不能产生X和B产生x,那么单独的不能生产B),这是值得怀疑的,但没有得到防守。
评论员提出了各种解释,以避免这些困难。 一种方法是将“原因”解释为过程或活动的名称,想法(推理)的比较,并将“道德”解释为HUME在这个论点中使用它来表示道德歧视(发动道德区别)的活动。 如果我们通过这种方式理解条款,可以读取的论点不是表明理性的能力(或产生的信念)不能使我们成为道德判断,而是表明推理过程(比较思想)与道德歧视的过程不同。 这种解释并不依赖于对因果的传递的假设,并且与休谟的因果理论一致。
是和应该的
休谟通过观察到其他道德哲学系统,以普通的推理方式进行了反对道德理性主义的一部分,以普通的推理方式,在某些时候,从零件联系的房屋的房屋中的未解重过渡。结论,其部分是“应该”(表达新关系)的零件 - 一种似乎雨水“完全不可思议”(T3.1.1.27)的扣除。 对此过渡的关注将“颠覆所有庸俗的道德制度,让我们看看,副和美德的区别是不仅仅是对象的关系,也不是由理性的理由”(同上)。
休谟工作中很少有段落产生了更多的解释性争议。
根据二十世纪二十世纪的解释,休谟在这里说,没有应该从“是”,而不是“是”的房屋,而道德的庸俗系统犯下这种逻辑谬论。 这通常被认为是一般的意思:没有任何道德或实际评估结论,任何纯粹的事实前提都可以有效地推断出任何纯粹的事实场所。 一些当今哲学家,包括R. M. Hare,赞同这个逻辑推定的逻辑,称之为“休谟的法律” (正如弗朗西斯·斯凯观察到,在这张阅读幽默中,休谟必须只是假设没有纯粹的事实命题自己是评价性的,因为他不争辩。)一些口译员认为Hume在这里犯下自己的非命中或非认知主义观点道德判断 - 道德判断不陈述事实,不是真实的评价。 (如果休谟已经利用了着名的争论对道德的励志影响建立了非认知主义,那么IS / WONGHALSS段可能只会汲取它的琐碎后果。如果道德评估只是没有引主内容的感觉,那么他们不能从任何命题处所推断出来。)有些人认为段落否认道德现实主义,不包括事实领域的价值观。
其他口译员 - 更多的认知主义者 - 查看关于“是”的段落,“应该”是上述情况。 一些阅读它只是为了进一步为休谟的广泛论证提供进一步的支持,即道德属性无法通过证明原因辨别出来,揭露道德评估是否可能是有可能的争论的结论。 其他人将其解释为关于美德和副的原始发现的观点,这必须涉及情绪的使用。 在这种观点上,人们不能通过单独的原因推动非客房的推论初始发现道德特性; 相反,一个人需要一些情绪的输入。 这并不简单地推理摘要和因果关系,一个人发现一个人来拥有美德和副的思想; 一个人必须用批准和不赞成的感受回答这些信息。 请注意,在这种阅读中,它与IS / WANGLE段落兼容,因为一个人作为事先经验的道德情绪的经验,他或她可能会通过推理来自因果,事实处所的推论(以方面说明)达成一些特定的道德结论')关于角色特征对观察者情绪的影响。 他们指出,他自己经常在他的着作中造成这种推断。
6.道德判断的性质
在休谟的观点上,什么是道德评估? 四个主要解释具有重要的文本支持。 首先,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非抱恋观点说,对于休谟来说,道德评估并不表达任何命题或国家的事实; 无论是给予一种感觉,还是它本身就是一种感觉(飞,黑招,圈套,布里克)。 (这种解释的更加精致形式允许道德评估具有一些命题内容,而是声称,对于休谟来说,他们的基本特征是评估,是非命题的。)主观描述视图认为,对于幽默的道德评估来说,对于休谟的道德评估来说,主观描述视图描述了这种感受观众,或者观众的感情是她从共同的角度考虑特征或行动。 经常与后者进行分组是第三,处置诠释,这使得道德评估作为事实判断,以至于评估的特质或行动所构成的效果,导致在(适当特征)的观众中造成批准或不批准(Mackie,在他的一个提案中)。 在讨论的观点上,一些特质是良好的,我们归因于促进批准的特征的特征。 第四个解释区分了两个可能被称为道德评估的心理状态:发生的批准或不赞成的感受(这不是真实性的),以及命题的道德信念或判断。 第四个解释的版本在他们认为是后一种精神状态的内容的不同之处。 一个版本说,与道德情感不同,道德判决是关于道德情绪(Capaldi)的事实判断。 一个不同的版本,道德传感观点,作为从批准或不赞成的展示展示所复制的思想,以代表具有任何质量的特征或行动的批准或不批准的思想复制的思想,这是一种感受道德情绪(浣熊)的经历。 最后的观点强调休谟的声称,道德善与恶就像在“现代哲学”中理解的热,冷和颜色,这是由感觉直接经历的,而是我们形成了信仰。
7.同情,以及道德情感的性质和起源
我们对休谟的积极观点来说,对人的道德评估及其性格特征来自我们的情绪。 美德和恶习是那些有趣的沉思沉思,分别在谁考虑到特质,无论是特质的拥有者还是另一个人的批准和不赞成。 这些道德情绪是情绪(在目前的那个术语的意义上)具有独特的现象学质量,也具有特殊的原因。 它们是由考虑在不考虑我们的自身利益的情况下进行评估的人或行动,以及从普通或一般的角度来弥补观察者同情的某些可能的扭曲,如第8部分所述。批准(认可)是一种乐趣,而且不赞成(不赞成)痛苦或不安。 道德情绪通常是平静的而不是暴力,尽管他们可以通过对他人的道德反应的认识来愈会。 它们是与骄傲和谦卑,爱和仇恨的激情相关的快乐和不安的类型:当我们觉得另一个人的道德批准时,我们倾向于爱或尊重她,当我们批准自己的特征时,我们为其感到骄傲。 一些口译员分析这四种激情的形式的道德情绪; 其他人认为,休谟的道德情绪往往会导致后者的激情。 我们区分哪种特质是善良的,这是通过我们对特征的批准和不赞成的感受而恶毒; 我们对行动的批准是批准我们认为对其产生的特征的批准。 我们可以通过观察我们感到批准的各种特征来确定,即每种特征 - 每一个德国 - 至少有以下四个特征中的至少一个:它要么立即令人满意,但它是有用的人或它是有用的(超过长期有利)它的拥有者或他人。 恶习人士证明是具有并行特征:它们立即不可愉快或不可思议地对拥有它们或他人的人。 这些不是“美德”和“副”的定义,但是关于第一次通过它们对道德情绪的影响确定的特征的经验概括。
在论文中,休谟详细说明了道德情绪的原因,这样做了解释为什么令人愉快和有利的特征被证明是那些产生批准的特征。 他声称道德批准和不赞成的情绪是由一些同情的业务造成的,这不是一种感觉,而是一种感受,而是一种心理机制,使一个人能够通过沟通另一个人的情绪(或多或少我们今天称之为同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