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义(一)

1. 什么是功能主义?

2. 功能主义的前身

2.1 早期前身

2.2 思维机器和“图灵测试”

2.3 行为主义

3. 功能主义的种类

3.1 机器状态功能主义

3.2 功能定义和拉姆齐句

3.3 分析功能主义

3.4 心理功能主义

3.5 角色功能主义和实现者功能主义

4. 构建合理的功能理论

4.1 描述体验状态

4.2 描述意向状态

4.3 描述系统的输入和输出

5. 对功能主义的反对

5.1 功能主义和整体论

5.2 功能主义和心理因果关系

5.3 功能主义和内省信念

5.4 功能主义和理性规范

5.5 功能主义和感质问题

5.5.1 倒置和缺失的感质

5.5.2 功能主义,僵尸和“解释鸿沟”

5.5.3 功能主义和知识论证

6. 功能主义的未来

参考书目

学术工具

其他互联网资源

相关条目

1. 什么是功能主义?

功能主义是一种学说,认为使某事物成为思想、欲望、痛苦(或任何其他类型的心理状态)的原因不在于其内部构成,而完全取决于其功能或在其所属的认知系统中所扮演的角色。更准确地说,功能主义理论认为心理状态的身份由其与感官刺激、其他心理状态和行为的因果关系决定。

举一个(明显过于简单的)例子,功能主义理论可能将疼痛描述为一种往往由身体伤害引起的状态,产生身体有问题的信念和摆脱这种状态的愿望,产生焦虑,并且在没有任何更强烈、更矛盾的愿望的情况下,引起畏缩或呻吟。根据这一理论,所有且只有具有能够满足这一条件或扮演这一角色的内部状态的生物才能够感到疼痛,并且当且仅当个体处于在 t 时刻扮演这一角色的状态时,个体才会在时间 t 感到疼痛。

假设在人类中,存在某种独特的神经活动(例如 C 纤维刺激)扮演这一角色。如果是这样,那么根据这一功能主义理论,人类只需接受 C 纤维刺激即可感到疼痛。但该理论允许身体结构截然不同的生物也拥有心理状态:如果假设的火星人有硅基状态,或者假设的机器人有无机状态,它们也符合这些条件,那么这些生物也会感到痛苦。正如功能主义者经常说的那样,痛苦可以通过不同类型的生物的不同身体状态来实现,或者多重实现。(参见多重可实现性条目。)事实上,由于明确提到状态与刺激、行为和彼此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描述被称为“主题中立”(Smart 1959)——也就是说,没有对满足描述的项目的性质施加任何逻辑限制——因此,非物理状态在某些系统中也有可能发挥相关作用,从而实现心理状态。因此,功能主义与认为心理状态导致物理状态并由物理状态导致的二元论相兼容。

尽管如此,尽管功能主义在唯物主义和二元论之间保持中立,但它对唯物主义者来说尤其有吸引力,因为许多唯物主义者相信(或认为;参见 Lewis,1966 年)任何能够扮演上述角色的状态都极有可能是物理状态。如果是这样,那么功能主义可以作为心理-物理同一性论题(在 Place 1956 年、Feigl 1958 年和 Smart 1959 年提出,最近在 Hill 1991 年和 Polger 2011 年得到辩护)的唯物主义替代方案,该论题认为每种类型的心理状态都与特定类型的神经状态相同。这一论点似乎意味着,任何拥有与我们不同的大脑的生物都无法与我们分享感觉、信仰和欲望,无论它们的行为和内部组织与我们多么相似,因此,功能主义声称心理状态可以多重实现,它被认为提供了一种更具包容性、更少“(物种)沙文主义”(Block 1980b)的心理理论,与唯物主义相兼容。(然而,最近一些哲学家认为身份论可能比功能主义者假设的更具包容性;有关进一步讨论,请参阅第 6 节。)

然而,在功能主义的这种广泛表征中,可以做出许多区分。其中特别重要的一点是,区分心理状态的功能表征旨在提供对我们心理状态术语含义的分析(或以其他方式将其限制在先验信息中)的理论,以及允许心理状态的功能表征诉诸来自科学实验(或推测)的信息的理论。 (有关进一步讨论和更细致的区别,请参阅 Shoemaker 1984c 和 Rey 1997。)功能主义理论之间还存在其他重要差异。这些(有时是正交的)差异及其动机,可以通过研究功能主义的起源并追溯其演变来最好地理解,这些演变既是对对该论点的明确批评,也是对关于心理解释性质的观点变化的回应。

2. 功能主义的前身

虽然功能主义在 20 世纪最后三分之一成为一种心理状态理论,但它在现代和古代哲学以及早期计算和人工智能理论中都有先例。

2.1 早期先例

西方经典中最早可以被视为功能主义祖先的观点是亚里士多德的灵魂理论(公元前 350 年)。与柏拉图声称灵魂可以独立于身体而存在相反,亚里士多德认为(《灵魂论》第二卷第一章)灵魂是自然、有组织的人体的形式——一组能力或能力,使人体能够表达其“本质”,对亚里士多德来说,这关乎实现定义其本质的功能或目的。正如斧头的形状是使其能够切割的东西,眼睛的形状是使其能够看见的东西,灵魂应该等同于使自然、有组织的人体能够实现其定义功能的任何能力和能力,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说法,这种定义功能就是作为一个有生命、有行动、有感知和有推理能力的存在而生存和繁荣。因此,亚里士多德认为,灵魂与身体密不可分,包括身体生存、感知、推理和行动所需的所有能力。 (有关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否可以被视为功能主义的一种版本的进一步辩论,请参阅 Shields,1990 年和 Nelson,1990 年。)

当代功能主义的第二个相对较早的祖先是霍布斯 (1651) 的论述,他认为推理是一种计算,它按照与算术规则类似的机械原理进行。他认为,推理“只不过是计算,也就是加减,计算我们为标记和表示我们的思想而商定的一般名称的后果。”(《利维坦》,第 5 章)此外,霍布斯认为,推理——以及想象、感知和思考行动,所有这些都按照机械原理进行——可以由各种物理类型的系统执行。正如他在《利维坦》的导言中所说,他将一个国家比作一个人,“为什么我们不能说所有的自动机(通过弹簧和轮子自行移动的机器……)都有人工生命?心脏不过是弹簧;神经不过是许多弦;关节不过是许多轮子……”。然而,直到 20 世纪中叶,人们才普遍推测思维可能只不过是受规则支配的计算,可以由各种物理类型的生物进行。

2.2 思考机器和“图灵测试”

在一篇开创性的论文(图灵 1950)中,A.M. 图灵提出,“机器能思考吗?”这个问题可以被替换为“一台有限状态数字计算机,如果配备了一个庞大但有限的指令表或程序,理论上有可能对问题做出回答,让不知情的询问者误以为它是人类吗?”现在,为了尊重作者,这个问题通常被表述为“一台图灵机(经过适当编程)理论上有可能通过图灵测试吗?” (参见图灵测试条目。)

在论证该问题是原始问题的合理替代(并推测其答案是“是”)时,图灵将思想等同于系统的状态,而系统的状态仅由其在产生进一步的内部状态和口头输出中的作用来定义,给定某些口头输入——与霍布斯和随后的功能主义理论一样,许多物理上不同的系统可能具有扮演这些角色的内部状态。事实上,图灵的工作在 20 世纪功能主义的初期阶段被许多理论家明确引用,并成为一类理论的灵感来源,即与希拉里·普特南(1960 年、1967 年)最紧密相关的“机器状态”理论,该理论在该学说的早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3 行为主义

功能主义的其他重要前身是 20 世纪早期至中期出现的行为主义理论。这些包括马尔科姆 (1968) 和赖尔 (1949) 等哲学家的“逻辑”或“分析”行为主义(以及,可以说,维特根斯坦 1953),以及主要与沃森和斯金纳相关的经验心理学理论。

逻辑行为主义是关于我们心理状态术语或概念含义的论点——特别是,所有关于心理状态和过程的陈述在意义上都等同于关于行为倾向的陈述。因此,举一个(再次过于简化的)例子,“​​亨利牙痛”的含义等同于“亨利倾向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哭喊或呻吟并揉搓下巴”这样的陈述。而“阿米莉亚口渴”等同于“如果给阿米莉亚一些水,她将倾向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喝水”这样的陈述。这些候选翻译与所有行为主义陈述一样,避免提及任何有机体的内部状态,因此不会威胁表示或以其他方式诱导对只能通过内省(直接)观察到的属性或过程的承诺。此外,逻辑行为主义者认为,如果关于心理状态的陈述在意义上等同于关于行为倾向的陈述,那么就可以毫无问题地解释心理状态术语如何应用于自己和他人,以及如何教授和学习它们。

相比之下,科学行为主义是一种经验理论,它试图通过仅诉诸行为倾向来解释人类(和其他动物)的行为,即在给定某些环境刺激的情况下,生物体以某些方式行事的规律性倾向。刺激和行为与只能通过内省直接观察到的思想、感觉和其他内部状态不同,它们是客观可观察的,并且无可争辩地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因此,行为倾向似乎是心理学这一新兴科学的核心,这使得人类行为科学能够像化学和生物学等其他“高级”科学一样客观和具有解释性。此外,行为主义理论有望避免潜在的倒退,这种倒退似乎威胁到使用内部表征的心理学解释,即要说明这些表征如何产生所讨论的行为,必须诉诸于解释这些表征的内部智能代理(“小人”),而这些智能代理本身的技能也必须得到解释。

然而,这两种行为主义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

正如许多哲学家指出的那样(例如 Chisholm 1957;Geach 1957),逻辑行为主义对我们的心理状态术语的含义提供了一个难以置信的解释,因为从直觉上讲,一个主体可以在没有相关行为倾向的情况下拥有所讨论的心理状态——反之亦然。例如,如果吉恩不介意或积极享受在雨中唱歌,那么即使他出门时不想穿雨衣和带伞(或执行任何其他避雨行为),他也可能相信天要下雨了。并且,具有必要动机的主体即使在极度痛苦的情况下也可以抑制其痛苦行为的倾向,而熟练的演员可以完善类似规律的倾向,在某些条件下产生痛苦行为,即使他们实际上感觉不到痛苦。(例如,参见 Putnam 1965)这些哲学家认为,问题在于,除非还假设主体具有各种类型的其他心理状态,否则不能合理地假设任何心理状态本身会引起任何特定的行为。因此,似乎事实上不可能用纯行为主义的术语对唤起痛苦、信念和欲望的陈述进行保留意义的翻译;还需要包括对受试者其他心理状态的参考。尽管如此,当代“分析”功能主义理论保留并阐述了我们的常识性心理状态概念揭示了心理状态与其典型行为表达之间的本质联系这一观点。

科学行为主义面临着类似的挑战。沃森、斯金纳等人的理论取得了一些早期的成功,尤其是在动物学习领域,其原理仍在心理学的各个领域至少出于启发目的使用。但正如许多心理学家(以及其他人,例如乔姆斯基 1959)所言,行为主义的成功似乎取决于实验者对某些变量的隐性控制,这些变量在明确时涉及对生物体其他心理状态的不可避免参考。例如,老鼠通常被放置在正常体重的一定比例的实验环境中——因此可以假设它们会感到饥饿,并希望以某种方式表现出食物奖励。同样,人们认为,在类似的实验情况下,人类希望与实验者合作,理解并知道如何遵循指示。因此,在行为主义的批评者看来,明确诉诸有机体的信念、欲望和其他心理状态以及刺激和行为的理论将更全面、更准确地解释有机体的行为方式。此外,只要这些理论诉诸的心理状态被引入为共同在行为产生中发挥作用的状态,而不是仅通过内省即可识别的状态,他们就可以做到这一点,而不会损害心理学的客观性。因此,人们开始研究一系列反映这些假设的“认知”心理学理论,而当代功能主义的一个重要分支“心理功能主义”(Fodor 1968,Block 和 Fodor 1972)可以看作是对这些新的心理认知理论的哲学认可。

3. 功能主义的种类

鉴于这一历史,将功能主义理论视为三大流派之一(即“机器状态功能主义”、“分析功能主义”和“心理功能主义”)是有益的,并且将它们分别视为早期人工智能理论、经验行为主义和逻辑行为主义的产物。然而,重要的是要认识到,这些不同流派的功能主义血统至少存在一些重叠,而且早期和最近的功能主义理论介于两者之间。例如,威尔弗里德·塞拉斯 (Wilfrid Sellars) (1956) 将心理状态视为“理论实体”的论述被广泛认为是功能主义的一个重要的早期版本,但对思想和经验的正确描述部分取决于它们在提供行为科学解释中的作用,部分取决于他所谓的相关概念的“逻辑”或先验相互关系。不过,只要牢记这些注意事项,分别处理该学说的三个主要分支还是很有启发性的。

3.1 机器状态功能主义

普特南 (1960 年、1967 年;另见 Block 和 Fodor 1972 年) 的早期功能主义理论可以看作是对行为主义作为一种科学心理学理论所面临的困难的回应,也是对 (新的) 计算心理理论的认可,这些理论正成为行为主义日益重要的竞争对手。 (但请参阅 Putnam 1988,了解随后对机器功能主义的质疑,Chalmers 1996b,了解回应,以及 Shagrir 2005,了解 Putnam 对这一主题观点的演变的全面说明)

根据机器状态功能主义,任何具有思想的生物都可以被视为图灵机(理想化的有限状态数字计算机),其操作可以通过一组指令(“机器表”或程序)完全指定,其形式如下:

如果机器处于状态 Si,并接收输入 Ij,它将进入状态 Sk 并产生输出 Ol(对于有限数量的状态、输入和输出)。

这种机器表描述了确定性自动机的操作,但大多数机器状态功能主义者(例如 Putnam 1967)认为思维的正确模型是概率自动机:其中程序为每个状态和输入集指定机器进入某个后续状态并产生某个特定输出的概率。

然而,在任何一个模型中,生物的心理状态都应与此类“机器表状态”(S1,…,Sn)相一致。这些状态不仅仅是行为倾向,因为它们不仅根据与输入和输出的关系来指定,还根据与当时机器状态的关系来指定。例如,如果相信会下雨被视为机器状态,那么它不会被视为在看了天气预报后带伞的倾向,而是在看了天气预报并处于想要保持干燥的状态时带伞的倾向。因此机器状态功能主义可以避免很多人认为的行为主义的致命困难。此外,这种机器至少提供了一个简单的模型,说明内部状态如何通过机械过程对输出产生影响,这些内部状态可以被视为表示(尽管它们究竟代表什么问题一直是一个持续的讨论话题(见第 4.4-5 节)。最后,机器表状态不与任何特定的物理(或其他)实现相关联;毕竟,同一个程序可以在不同类型的计算机硬件上运行。

因此,很容易看出为什么图灵机为早期的功能主义理论提供了一个富有成效的模型。心理状态最好被视为计算状态的想法出现在许多心理理论中(例如,参见 Rey 1997;但请参阅 Piccinini 2004 以了解不同意见,并参阅计算心理理论条目以全面讨论这个问题)。尽管如此,由于机器表状态是系统的总状态,大多数当代功能主义者(包括分析功能主义者和心理功能主义者)都采用了另一种描述心理状态的方式,即由所谓的心理学理论的拉姆齐句——要么源自我们普遍持有的关于心理状态在行为产生中的因果作用的信念,要么源自实证心理学研究的结果。这将是下一节的重点。

3.2 功能定义和拉姆齐句

这种现在已成为经典的方法最初由 David Lewis (1972) 提出,建立在 Frank Ramsey 引入的技术之上,其关键特征是将心理状态术语视为由一种或另一种心理学理论的所谓拉姆齐句隐式定义——常识、科学或介于两者之间的某种理论。(当然,可以采取类似的步骤来生成任何理论的拉姆齐句,无论是心理学理论还是其他理论)。举一个(仍然简单的)例子,考虑一下之前介绍的关于疼痛的概括:疼痛往往是由身体伤害引起的;疼痛往往让人相信身体出了问题,并渴望摆脱这种状态;疼痛往往让人焦虑;疼痛往往会导致畏缩或呻吟。

要构建该“理论”的拉姆齐句,第一步是将这些概括结合起来,然后用不同的变量替换所有不同类型的心理状态的名称,然后存在性地量化这些变量,如下所示:

∃x∃y∃z∃w(x往往由身体伤害引起,x往往产生状态y,z和w,x往往产生畏缩或呻吟)。

这样的陈述没有任何心理状态术语。它只包括涵盖心理状态的量词,表示刺激和行为的术语,以及指定它们之间各种因果关系的术语。因此,它可以被视为提供了理论心理状态术语的隐式定义。个体只有在拥有一组以理论指定的方式相互作用的一阶状态时才会具有这些心理状态。 (尽管功能主义者当然承认,满足功能定义的一阶状态可能因物种而异——甚至因个体而异——但他们明确指出,对于每个个体,功能定义必须得到唯一满足。)

理解心理学理论的拉姆齐句子的一个有用方法是将其视为将系统的心理状态“同时”定义为以各种方式与刺激相互作用以产生行为的状态(参见 Lewis 1972;另请参阅 Field 1980,以了解 Lewis 方法的更技术性阐述,以及这种描述与 Lewis 最初提出的描述之间的一些关键差异。)将分析和心理功能主义之间的差异视为我们的“常识性心理理论”的拉姆齐句子与我们关于心理状态在产生其他心理状态和行为中的作用的经验心理学理论之间的差异也是有帮助的。

3.3 分析功能主义

与它起源的逻辑行为主义一样,分析功能主义的目标是提供倾向性或其他“主题中立”的翻译或分析,以解释或分析我们通常的心理状态术语或概念。当然,分析功能主义在此类翻译方面比逻辑行为主义拥有更丰富的资源,因为它允许参考心理状态与刺激、行为和其他心理状态之间的某些因果关系和过渡关系。因此,例如,“布兰卡想要一些咖啡”这句话不需要像逻辑行为主义所要求的那样,被翻译成“布兰卡在有人提供咖啡时倾向于点咖啡”,而是“如果布兰卡没有更强烈的欲望避免喝咖啡,她就会在有人提供咖啡时倾向于点咖啡”。但是,任何理论及其拉姆齐句子,只要是分析功能主义者可以接受的,就必须只包括关于心理状态、其环境原因及其对行为的共同影响的概括,这些概括是如此广为人知和“陈词滥调”,以至于不能算作分析我们对所讨论心理状态的普通概念。(参见 Smart 1959、Armstrong 1968、Shoemaker 1984a、b、c、Lewis 1972 以及 Braddon-Mitchell 和 Jackson 1996/2007。)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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