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和情境(四)

6.2 对于多位置 #2:从重组出发

与相互渗透和扩展简单一样,人们可能会为多位置的可能性提供重组论证。人们可以声称精确位置是基本的和偶然的,并将其作为多位置可能的证据。由于这个论点似乎也没有提出任何特定于多位置的问题,我们将继续讨论。

6.3 对于多位置 #3:来自示例

支持多位置的论点可能仅仅来自多位置实体的具体示例。这些包括:内在的普遍性、持久的物质对象、持久的比喻——Ehring(1997a、b、2011)、四维持久物体——Hudson(2001)、后向时间旅行者——(MacBride 1998、Keller & Nelson 2001;Gilmore 2003、2006、2007;Miller 2006;Carroll 2011;Kleinschmidt 2011;Effingham 2011)、裂变产物——Dainton(2008:364-408)、跨世界个体——McDaniel(2004)、音乐作品——Tillman(2011)和无所不在的上帝——(Hudson 2009;Inman 2017)。[10] 我们将重点关注前两个例子,因为它们可以说是讨论得最广泛的。

6.3.1 内在普遍性

正如我们所指出的,内在现实主义者认为普遍性是时空实体,在某种意义上“完全存在”于实例化它们的事物中。将内在现实主义转化为精确位置术语的一种自然方法是通过以下原则:

(3)

对于任何 x、任何 y 和任何 z,如果 x 恰好位于 y 处且 x 实例化 z,则 z 恰好位于 y 处。

为了了解这如何导致多位置,假设某个单子普遍性 u 由恰好位于区域 r1 的实体 e1 和恰好位于与 r1 不相交的区域 r2 的另一个实体 e2 实例化。然后,给定 (3),u 本身恰好位于 r1 和 r2 处(Paul 2006;Lafrance 2015)。

(3) 并非不可避免的,即使对于内在现实主义者也是如此。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更愿意说,单子普遍性只精确地位于其实例的精确位置的融合处(Bigelow 1988:18-27,在某些地方可以理解为接受这一点,而Effingham 2015b认为这是内在现实主义者应该说的话)。根据这种观点,一个简单的单子普遍性可能是分散的,但不会是多位置的。其他人(Armstrong 1989:99)更喜欢说,普遍性根本没有确切的位置,尽管它们是具有确切位置的事物或时空本身的部分或组成部分。这在第4.1节中被称为“埋葬策略”。[11]

6.3.2 持久的物质对象

关于物质对象在时间中持久性的争论围绕着两种对立的观点,即持久论和持久论。[12]持久论者经常说,持久存在的物质对象在时间上是不会延伸的,并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其存在的每一刻都“完全存在”。持久论者经常说,持久的物质对象是一个时间上延伸的实体,在其生命历程的每个不同时刻都有不同的时间部分,并且在任何一个时刻最多只部分存在(非正式地说,奥巴马的瞬时时间部分是一个对象,它是奥巴马的一部分,由与奥巴马存在时完全相同的物质构成,并且与奥巴马存在时的空间位置完全相同,但只存在于一个瞬间。)[13]

一些哲学家认为,传统的持久论与持久论之争包含了一对关于持久性的独立争论:关于时间部分存在的部分论争论,以及关于确切位置的位置论争论(Gilmore 2006, 2008; Hawthorne 2006; Sattig 2006; Donnelly 2010, 2011b; Eddon 2010; Rychter 2011; Calosi & Fano 2015)。粗略地说,部分论争议在于以下观点:

部分论持久性:存在持久的物质对象,并且每个这样的对象在其存在的每个不同时刻都有不同的时间部分。

部分论持久性:存在持久的物质对象,但它们在其生命历程的每个不同时刻都没有不同的时间部分。(也许它们都没有任何瞬时的时间部分——或者除了它们自己之外的任何时间部分。)

为了界定位置争议,再介绍一个术语会很有用。假设 y 是 x 的路径,当且仅当 y 是 x 的精确位置的融合(Gilmore 2006:204)。非正式地说,对象的路径是对象的完整生命历程准确所在的区域。

然后我们可以将位置争议表述如下:

位置持久性:存在持久的物质对象,并且每个对象都只有一个确切的位置——其路径。

位置持久性:存在持久的物质对象,每个对象都有许多不同的精确位置,每个位置都是瞬时的或“类空间的”。通常,这些精确位置中的每一个都将算作对象路径的瞬时时间部分。

这场争论双方的哲学家可以就哪些时空区域是哪些物质对象的路径达成一致——只要他们同意相关的持久对象存在。他们会对哪些时空区域是哪些对象的精确位置意见不一。位置持久论者会说物质对象只精确地位于其路径上。位置持久论者会说持久的物质对象精确地位于许多区域,每个区域都是其路径的一部分。图 6 总结了关于持久性的两场争论之间的相互作用(来自 Gilmore 2008:1230)。

四个复杂的图表,采用 2x2 布局:下面的扩展描述链接

图 6:持久性,位置和部分论争议。[图 6 的扩展描述在附录中。]

位置持久性需要多位置:它表示某些物质对象精确地位于许多不同的区域(有关不涉及多位置的持久性的位置特征,请参阅 Garcia 即将出版的书籍)。部分论持久性仅仅拒绝时间部分,并不涉及多位置。因此,人们可能会拒绝时间部分而保留功能性。这是 Parsons (2000, 2007) 的立场。它对应于图 6 中的左下角框。[14]

6.4 反对多位置 #1:从定义

正如我们在第 2.1 节中指出的那样,Parsons (2007) 发展了一种位置理论,其中弱位置是原始的,而精确位置是通过定义 (DS2a.1) 定义的。根据该定义,“x 恰好位于 y”与“x 在所有且仅与 y 重叠的实体上都处于弱位置”的含义相同。支持此定义的人可能会基于以下论点否认多重位置的可能性:

(4)

对于任何 x 和任何 y,x 恰好位于 y 处当且仅当对于任何 y∗,x 弱位于 y∗ 处当且仅当 y 与 y∗ 重叠(“L”的定义)。

(5)

因此,对于任何 x、任何 y1 和任何 y2,如果 x 恰好位于 y1 处且 x 恰好位于 y2 处,则 y1 与 y2 重叠的事物完全相同(来自 (4))。

(6)

对于任何 y1 和任何 y2,如果某物恰好位于 y1 处且某物恰好位于 y2 处且 y1 与 y2 重叠的事物完全相同,则 y1=y2。

因此

(7)

对于任何 x、y1 和任何 y2,如果 x 恰好位于 y1 处,并且 x 恰好位于 y2 处,则 y1=y2(来自 (5) 和 (6)。)

为了说明从 (4) 到 (5) 的推论是否有效,假设对象 o 恰好位于区域 ra 和 rb。由于 o 恰好位于 ra,因此(根据 (4)),o 在所有实体上都处于弱定位状态,并且仅与 ra 重叠的实体处于弱定位状态。同样,由于 o 恰好位于 rb,因此 o 在所有实体上都处于弱定位状态,并且仅与 rb 重叠的实体处于弱定位状态。因此,当且仅当 o 在该实体上处于弱定位状态时,ra 才与给定实体重叠;当且仅当 o 在该实体上处于弱定位状态时,rb 才与给定实体重叠。因此,ra 和 rb 恰好与相同的实体重叠。该论点的其余部分是不言自明的。

该论点可能会说服一些人。然而,那些最初倾向于认真对待多位置可能性的人可能会将这一论点视为怀疑第一个前提和相关定义的理由(Gilmore 2006:203;Effingham 2015b)。

有趣的是,在补充文件《位置系统》中,我们提出了三个系统(即系统 3、4 和 5),它们允许多位置,但排除了特定类型的多位置,特别是嵌套多位置,其中某物恰好位于区域 r 和 r 的一个或多个适当子区域。Kleinschmidt (2011) 认为,某些类型的嵌套多位置会导致违反部分排序公理——参见第 6.6 节。

6.5 反对多位置 #2:来自定性变化

扩展的简单体面临由定性变化引起的问题。多位置实体面临类似的问题,因为多位置实体可能会在不同位置实例化不兼容的属性。当这些位置在时间上是分开的时,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变化的情况。

一些多位置的朋友可能会坚持认为多位置是可能的,但仅限于在位置之间不会发生质变的实体,例如普遍性或比喻。然而,多位置的朋友通常会捍卫多位置即使对于在位置之间确实会发生变化的实体也是可能的这一主张,并试图通过采用其他策略来抵制这一论点。这些策略反映了应用于变化问题和扩展简单体中的质变问题的策略,它们似乎具有与在这些情况下相同的优点和缺点。

6.6 反对多位置 #3:从居住者的部分结构来看

有一些反对多位置的论点具有共同的结构。这些论点认为多位置与居住者的特定部分结构不一致。如果认为占有者至少具有相关的部分结构,那么就会反对多位置论。根据 Varzi (2003) [2019]),我们规定:

基本部分论:仅包含部分排序公理的部分论理论。

最小部分论:基本部分论加上弱补充。

经典外延部分论:基本部分论,加上强补充和无限制组合。

鉴于这些规定,不同的论点呈现出更具体的形式:[15]

基本部分论论证:多位置论与基本部分论不一致(Kleinschmidt 2011)。

最小部分论论证:多位置论与最小部分论不一致(Effingham & Robson 2007)。

经典部分论论证:多位置论与经典外延部分论不一致 (Calosi 2014)。

经典部分论论证主要依赖于我们未提及的其他公认的有争议的位置原则。因此,我们不会讨论该论证(请参阅 Smid 2023a 的讨论和回应)。

6.6.1 基础部分论和多位置论

Kleinschmidt (2011) 认为,对于居住者而言,多位置论与基础部分论不一致。[16] 更准确地说,对于居住者而言,与基础部分论不一致的是一种特殊的多位置论,即嵌套多位置论。用 Kleinschmidt 自己的话来说:

主张 1:可能存在一些对象 x 和 y,以及区域 r1、r2 和 r3,使得 x 位于 r1,y 位于 r2,x 位于 r3,并且 x(在 r1)是 y(在 r2)的适当部分,而 y 又是 x(在 r3)的适当部分 (Kleinschmidt 2011: 256)

考虑以下场景。Clifford 是一尊由较小雕像组成的狗雕像。其中一尊较小的雕像是 Kibble,一尊饼干雕像。Kibble 本身由较小的雕像组成,尤其是一尊小狗雕像 Odie。 Kleinschmidt 坚持认为我们应该同意以下观点:

(8)

Kibble 是 Clifford 的适当部分

PP(k,c)(9)

Odie 是 Kibble 的适当部分

PP(o,k)

但事实证明,Odie 是一个缩小了一点的时间旅行 Clifford。因此,

(10)

Clifford 在数值上与 Odie 相同

c=o

设置 Clifford = Odie =x 和 Kibble =y,我们得到了权利要求 1 中位置模式的一个例子。事实上,Clifford (= Odie) 在两个区域是多位置的,这两个区域是 Kibble 位置的适当部分和适当延伸。很容易看出 (8)–(10) 违反了传递性和适当部分不对称性的结合,这是基本部分论的定理。因此得出结论:基本部分论与多位置不一致。

让我们考虑一些可能的答复。第一个是指出 Kleinschmidt 的案例依赖于一种非常特殊的多重定位的可能性,即“嵌套多重定位”。人们可能简单地否认这种特殊类型的可能性。事实上,根据我们在补充文件《定位系统》中讨论的一些定位系统,情况确实如此。

另一种回应是,一旦我们被告知 Clifford = Odie(即上面的 (10)),我们就应该简单地否认 Odie 是 Kibble 的适当组成部分(即上面的 (9))。Kleinschmidt 预料到了类似的事情并回答道:

当我们开始描述这个案例时,我们注意到 Odie 是 Kibble 的适当组成部分,而 Kibble 是 Clifford 的适当组成部分。发现 Odie 实际上是一个时间旅行者不应该改变我们所说的他当时所处的伴侣关系。(2011:257)

人们可能会争辩说,这是可以抵制的。发现某物是时间旅行者应该会改变我们的信念,例如,关于某一时间存在什么的数值主张。如果你站在看似三只狗的面前,它们位于不同的位置,并且有人告诉你“其中一只”是时间旅行者,至少两次出现在你面前,那么你应该重新审视你对有三只狗的信念。事实上,禁止完美共置——这应该会让你重新审视有三只狗的信念——这种情况实际上与有三只狗不一致:要么有两只狗,其中一只位于两个不相交的区域,要么有一只狗位于三个不相交的区域。因此,论证继续,适用于数值主张的也适用于部分论主张。请注意,如果一个人相信主张 1 中的位置模式是可能的,那么他就没有任何理由从他们确切位置的部分论结构中读出居住者的部分论结构。

6.6.2 最小部分论和多位置论

Effingham 和 Robson (2007) 认为,对于居住者来说,多位置论与最小部分论不一致。更准确地说,它与以下形而上学论点的结合不一致:持久论、时间旅行的可能性和弱补充。

Effingham 和 Robson 考虑这样一种情况,其中某块持久的砖块 Brick1 反复向后移动,因此它在某个时间 t100 存在“多次”。当时存在看似一百块砖的东西,Brick1…Brick100,但实际上它们中的每一块都与 Brick1 相同(在它到时间 t100 的某个旅程中),并且砌砖工将它们排列成看似砖墙的东西 Wall。

鉴于刚刚描述的情景,Effingham 和 Robson 认为我们应该同意:

(11)

Brick1 在数值上与 Brick2(3,…,100) 相同

b1=b2=…=b100(12)

Brick1(2,3,…,100) 是 Wall 的适当部分

PP(b1,w),PP(b2,w),…,PP(b100,w)

很容易看出 (11) 和 (12) 违反了弱补充,因为 Wall 中没有任何部分与 Brick1(2,3,…,100) 不相交。

事实上,Effingham 和 Robson 设想的情景违反了部分论中讨论的几乎所有分解原理,包括严格弱于弱补充的原理,例如公司、强公司和准补充,最后一个原理假设 Brick 是原子的 - 参见部分论条目。无论如何,结论仍然是,考虑到持久论时间旅行的可能性,多地点论与最小部分论不一致。

对这一论点的一个可能的反应是简单地将其视为反对持久论而不是反对多地点论的论点——正如 Effingham 和 Robson 自己所做的那样。请参阅 Daniels (2014) 的回复。

6.6.3 一般回复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讨论了一些单独抵制论点的策略。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人们应该更喜欢更系统的回复,该回复适用于所有此类情况,而不考虑(部分)各自的细节。我们将考虑两种这样的一般策略。首先,Smid (2023b) 认为,所有论证中至少有一些相关前提的合理性完全来自于将部分性和位置联系起来的有争议的原则,例如:

强分割:如果 x 恰好位于 w 的确切位置的子区域,则它属于 w

∀x∀y∀w∀z[L(x,y)∧L(w,z)∧P(y,z)→P(x,w)]

强真分割:如果 x 恰好位于 w 的确切位置的真子区域,则它属于 w[17]

∀x∀y∀w∀z[L(x,y)∧L(w,z)∧PP(y,z)→PP(x,w)]

如果他是对的,那么人们可以拒绝这些原则并破坏反对多位置的论点。其次,人们可以将部分性的部分论主张相对化。这引出了两个相关问题:

如果我们将部分论主张相对化,那么部分关系应该具有什么样的优越性?可以说,主要的观点是部分关系是三位关系,而部分关系是四位关系。

如果我们分别将部分关系视为三位或四位,那么第三和第四个参数位置应该是什么?

假设有人回答 (i),声称部分关系应该是三位。我们应该如何回答 (ii)?“自然”候选者包括外部时间、个人时间、部分的确切位置和整体的确切位置。Kleinschmidt (2011) 认为这些都行不通。为了简洁起见,我们将重点关注将部分关系视为四位关系的情况(从而回答上面的 (i)),其中两个额外的位置分别由部分的确切位置和整体的确切位置填充,从而回答 (ii)。 (这就是下文中的“位置原则”。)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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