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三)

对于生活宪政的另一种反应是要注意到许多司法管辖区采取的特殊制度结构,以减少主要作用法官在制定宪法权利方面发挥作用的民主担忧。 这些担忧在司法管辖区(如美国)特别严重,最高法院有效地对宪法权利规定的意义和进口有效。 但并非所有司法管辖区都会指定决定判决。 例如,英国,实践了标记Tashnet称之为“弱形审查”的版本 (Tushnet 2003)英国最高法院有责任裁定关于提供议会是否与“人权法”的规定兼容(正确解释)。 但既不是法院的决定,也不是对相关权利的解释,是对议会的约束力。 尽管宣布不相容,但议会仍有权力留下其立法。 人民 - 现在通过他们当选的议员议员留下了对人权法所承认的宪法权利的解释和应用的最终意见。

10.道德阅读

在最具影响力的原始主义的批评中,罗纳德·德沃金,因为历史因素,如原始含义和意图,虽然通常很重要,但在宪法权利案件中绝不能够积极分开。 他们决不解决政府能力的限制,直到作为修正案的时间或宪法被遗弃或替换。 相反,宪法规定了关于道德原则和价值的持续争论的条款。 随着政治界对这些原则的理解发展,宪法的内容发展并随之而来。 Framers对这个过程的贡献是他们颁布了一些“一般原则”,未来的口译员必须建设性地解释(DWORKIN 1996,8-9;见Greenberg和Littman 1998)。 这可以使DWORKIN的宪法理论赋予生命宪政的一个版本。

DWORKIN宪法理论中的一个关键因素是他的一般声称,社区的法律包括其宪法法,包括一项不仅仅是根据已接受的程序通过或制定的任何明确的案文或决定。 当然,它确实包括许多这样的元素,并且这些元素可以被发现,典范,在法规书,司法决定以及书面宪法中。 这些经常被称为“积极的法律”。但实证律法决不根据dworkin排队法律。 最重要的是,为了我们这里的目的,它无法排除那部分法律所谓的“宪法”。 在DWORKIN的观点中,宪法包括政治道德的原则,提供了最佳解释和道德理由 - 即,最佳解释 - 在积极的法律中表达的任何限制,包括宪法和在其应用中所采取的任何决定。 因此,宪法解释必须始终援引政治道德理论。 一个有人迫切地解释宪法所施加的政府权力和权限的限制必须构建一个提供书面宪法的解释理论,以及其所采取的许多决定,具有最佳解释和道德理由。

在这里有了我们的目的,DWORKIN的宪法解释理论的三个重要意义。 首先,最初的意图和理解,最佳设定阶段的政治道德辩论,即宪法权利案件要求和许可。 如果每一个解决问题,他们很少。 其次,宪法权利案件要求根据原始主义的依据,只有由有权确定宪法中所载的政府权力限制的原始主义恰当地进行的那种决策就是正确进行的。 这种道德和政治上的司法决策,在其他负责任的稳定框架内,原始主义渴望的稳定框架,在DWORKIN的理论上根本不可能。 DWORKIN的理论,如(或作为一种形式)生活宪政,需要批发拒绝固定观点。 “宪法”不是成品,以固定的形式交给其修正公式的形式,或者将宪法放弃或更换。 相反,这是一项在需要不断重新审视和重新加工的过程中,因为我们的道德和政治理论得到了精致,并希望得到改善。 简而言之,是生物。

第三个相关的DWORKIN理论含义,是宪法案件中的法官不仅仅是实施其他人 - 宪法的作者或破坏的决定。 相反,他们是在一个持续的政治项目中与作者的合作伙伴,一个需要参与者,现在和现在,从事固定观点的道德和政治决策中的一种道德和政治决策,当宪法首次通过(或修订)时。 政府权力的限制是在DWORKIN的理论上,不断和基本上竞争。 解释宪法的可争议是一项持续的任务,要求每个和每个口译员都提供自己的最佳,无疑是不完美的,解释了她的宪法和其下面所采取的各种官方决定的限制。 后者永远无法修复。

11.自由民主与共同的良好宪政主义

一个人对宪法的理解如何限制权力以及他们应该如何被解释的方式取决于一个人的角色的概念。 对于一些人来说,必须抵御许多现代社会的特征的价值多元化的背景。 鉴于这种多元化,他们说,构成不应该致力于对善的良好的特殊理解,而是应该有助于保证政治司法遵守的必要性,这对于持有各种全面教义的公民合法化是必要的,这是,正义的概念和美好的生活。 这种所谓的“自由主义的合法性原则”是在一个“宪法要点”(Rawls 1996,227FF)的AUSTERE列表中发出问题.Michelman 2022,51FF; Sager 2004,CH 8)。 根据一个建议,合法性的自由主义原则更加舒适地坐拥宪法的固定观点及其含义。 可以说,在宪法要领的解释跟踪他们的“中央范围”(Rawls 1996,273)时,最好提供,因此可能引起广泛的收敛性。 然而,对于其他作者如米歇尔曼,合法性的自由主义原则实际上可能是通过一定的宪法论证方式满足,即使其对具体宪法问题的申请争议(Michelman 2022),这是一个面向互惠的105 ff)。 在这幅画中,互惠严重采取了价值多元化的事实,并相应要求宪法安排对所有人可以接受。 但其精确的轮廓对公民和官员的适当受限制的道德判断敏感。

反对这种方法是常见的良好宪政,根据哪些宪法,甚至是美国这样的多元社会,也旨在推进 - 并且必须鉴于对社会共同利益的强大,统一愿景。 根据其最重要的支持者,阿德里安·德格梅尔,宪法和宪法解释“应基于政府帮助直接人员,协会和社会的原则,一般都朝着共同的好处,并且强大的统治符合达到的利益共同的好处完全是合法的”(佛蒙勒勒斯2020)。 更具体地说:

[T]他的方法应该作为其出发点实质性的道德原则,这些原则屈服于官员(包括但绝不限定,法官)应该宣读书面宪法的雄伟一般性和含苦的善良的善意的道德原则。 这些原则包括......坦率的意愿意愿“立法道德” - 事实上,确认所有立法必须基于一些实质性的道德概念,促进道德是权威的核心和合法的职能。 这样的原则促进了共同的善行,为一个公正和有序的社会制作。 (vermeule 2020)

Vermeule的宪法理论进一步发展在他的共同良好的宪政中,可以说是上面讨论的宪法理论的新替代方案。 但也许不是。 佛蒙勒人本人将他的观点作为“方法上的dworkinian”,并指出它“倡导了德沃金的一个非常不同的实质性道德承诺和优先事项,这是一种传统左弯曲的”(牧场2020)。 这可能会导致一个人想知道Vermeule的理论是否真正是DWORKIN的宪法理论和他们的解释的替代方案,或者代替结论DWORKIN的理想法官,赫拉克勒斯的替代账户(一个总是让正确的判断是正确的,谁决定设定努力达到努力的标准犯罪法官将绘制他旨在提供对美国宪法法的宏观解释。 (在赫拉克勒斯,见Dworkin 1986,239 FF。)无论一个答案给这个问题,值得考虑涉及佛蒙勒克常见的良好宪政的道德视野是否是只有分享道德观点的宗教保护员可以支持。 如果是,它应该框架我们对西方自由民主国家宪法的性质和作用的理解吗? 共同的良好宪政担心也有可能从宪法案文和宪法先例中解除宪法解释,从而为法官提供太多的权力来利用法律进一步进一步的道德视野。 (参见,例如,Barnett 2020)

12.关键理论

虽然宪政派在全世界都被广泛拥抱,但它绝不是没有批评者的意思。 当我们转向那些不仅创造和规范政府办事处的宪法而且旨在保护政治道德的抽象权时,这尤其如此。 一些批评者 - 我们将呼吁这些艰难的评论家 - 断言,这种明显的权利保护性宪法不能有效,合法地用于保护个人免受政府压迫力量的影响。[20] 相反,他们只用于在合法性的虚假斗篷中围绕法律和政治做法。 其他批评者 - 我们会召唤这些民主批评者 - 并不是如此完全不屑一顾权利保护宪法。 相反,他们的主要关注是挑战民主不负责任的法官通常在宪法权利的解释和应用中发挥的作用。 这种担忧似乎最有力地与DWORKIN的解释性理论有关,这是善良宪政的道德判断和生活宪政主义者的司法先例。 但是,当我们考虑新的原始主义以及它的方式诉诸法官的宪法建设时,令人担忧并不少。

根据艰难的批评者,如果有的话,原始理解和普通法推理的所谓纪律的因素是成功地建立了政府权力的有意义的限制。 因此,依赖于宪法裁决的这些因素仅供参观:(a)以合理化法官追求,有意识地或非自身政治意识形态的纯粹政治决定。 进一步的后果包括:(b)对民主的严重侮辱。 在大多数宪法民主国家,最终决定宪法案件的法官被任命,而不是当选。 也就是说,他们持有办公室不是因为他们被选为民主社会所选择,而是因为关于总统,总理,一小组同事或议会司法委员会的决定。 此外,这些指定的法官往往来自社会的特权。 最终结果是一小群未经选择的,精英法官,以权力代替自己,高度争议的观点,了解政府权力的适当限制,因为审议了人民代表的判决,例如,国会或议会的判决是适当选择的锻炼,代表人民,后者的主权参与影响其基本权利的政治决策。 可能(c):抑制那些妇女,少数民族种族群体,穷人,穷国,其利益不充分认可和保护这些精英法官对这些精英法官具有亲和力的主流意识形态。 而不是遏制威胁宪政的政府权力,因为宪政的概念应该掌握,而是在虚假宪法合法性的斗篷中伪装了政治抑制。

如此艰难的批评者对宪法实践以及那些鼓励宪法主义的理论是对压迫的鼓舞性的理论。[21] 如本条目的一开始所指出的,宪政思想的关键因素是政府可以/应受到权力的限制,其权威取决于遵守这些限制。 还有人进一步指出,宪法民主国家的宪法的权威通常被认为与“人民”休息。“难以批评理论的进一步要求是:(d)”人民“的概念非常捏造。 而不是由一群团结的个人担心基本权利,西方社团由各种团体组成,这些团体争夺统治(例如,白人男性和富人)或认可和消除压迫(例如,穷人,妇女,和种族少数群体)。 该法律包括宪法法,是一个强大的工具,历史上,占主导地位被利用,以确保和维持其卓越的地位。

在Lochner V纽约中有一个特别生动的榜样,在Lochner V纽约,这是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的令人讨厌的案例,要求纽约州法律要求面包店员工每天工作不超过10小时,每周违反六十个小时第十四次修正案,这声称,没有州的任何州可能“剥夺任何人的生活,自由或财产,没有正当法律。”。[22] 法院举行的第十四次修正案需要“对更长的工作周的个人合同”的权利和自由“。 LOCHNER决策引起了众所谓的“Lochner时代”,这是一个延伸的一段时间,大约1905年到1937年,最高法院袭击了旨在改善雇员的工作条件的众多联邦和州的法规。 因此,它可能是一段时间,在美国宪法在精英法院的手中只提供了合法化明显的政治抑制。 根据艰难的批评者,Lochner时代只是一个小幅度的一小块。

总而言之,根据艰难的评论家,宪法是什么,但保护冠军在几个世纪以来的责任的政府权力的保护。 在“法律”之前的“平等”是“平等”是主导团体理解或索赔的关键术语的明显含义是什么。 宪法的作者的明显原始理解或历史意图是什么,无论是什么谅解或意图适合主要群体的意识形态。 来自对那种公平和纪律的普通法分析的平等行为的最佳阐述是什么,从Dworkinian解释理论,或者从共同的好的阐述中只不过是目前社会结构的合理化,所有这些系统地压制妇女的利益,少数群体和穷人。

如上所述,民主批评者往往不会像宪法和宪法权利一样驳斥,作为其更加坚硬的表兄弟。 他们的主要反对意见围绕着现代宪法制度的这些方面的实践,通常是相关的:司法或宪法审查。 这是法院有时呼吁审查法律或其他政府官方行为(例如,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等行政机构的决定),以确定其与宪法兼容性的法律。[23] 这种做法的特定情况很大。 如上所述,在一些司法管辖区,如美国,司法审查包括“罢工”的权力或取出立法机构或行政机构正式通过的法律,决定是最终和不可逆转的。 在其他司法管辖区中,法院要么没有权力要击落或无效,或者决定这样做是由其他一些政府的逆转。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英国的法院没有权力使议会的立法无效,即,宣布它无效和没有力量和效果。 但是,根据“1998年”人权法“第4条正式宣布与人权行为不相容的立法的第4条。 在这样的宣言后,议会通常承诺修改或废除违规立法。 但如果它选择不这样做,立法仍然有效,法院没有进一步的法律追索权。 在加拿大,最高法院的权力违反了一项法律,该法律将不受干扰地侵犯权利和自由的第2期或7-15条或7-15条,但同一宪章的第33条拨款议会或立法机构的权力覆盖该决定。 这一呼吁的“仍然是条款”允许议会或省立法机构宣布,尽管有不合理的侵犯枚举权利,但违规立法将坚称有效。 就这两种版本的弱势形式审查而谨慎留下了关于宪法权利的意义和范围的最终决定,并限制了立法机关的政府权力,其被维护者与民主原则一致地吹捧。 然而,根据弱势形式审查的批评者,该实践将其宪法提供了最重要的职能之一:保护个人和少数群体的权利,以至于德克斯维尔之后,着名称为“大多数人的暴政”。[24]

当代民主批评者中最有影响力的是Jeremy Waldron。 沃尔德隆是,让它温和,没有宪法审查。 他也不是宏伟的宪法章程和权利账单,这些案例是最具争议的基础,其中该权力通常由法院行使。 据沃尔德隆及其民主批评者的同胞,根据根深蒂固的宪章或权利法案的宪法审查充满了理论和实际困难。 它威胁着民主,并且都是从根本上不公平和政治上的危险。 它还依赖于道德权利性质的外面的意见 - 即有客观的,政治道德的普遍权利,其中宪章或权利票据作出参考,在其中民主社区中有广泛的一致,可以明智地提出法官和合理的判断呼吁保护公民免受政府权力的顽固行业。 虽然宪法审查不需要基于诉诸政治道德的摘要权利(例如,国会或省级立法机关是否遵循适当程序)的问题,但是它不需要包括实际击落的能力立法,民主批评者的主要重点一直处于强大的宪法审查中,审查了这两个特征。

根据民主批评者,难以低估了在现代宪法民主国家的法官手中的根深蒂固的宪章或权利法案下的大量权力,通常是未经制定的,并不直接对民主社会负责。 尽管他们缺乏问责制,但这些法官得到了向宪法审查下产生的政治道德的深刻争议问题提供权威性答案的任务,并就其中有太多的分歧而言。 实例可以从堕胎或医师辅助自杀的允许允许,禁止仇恨言论或在互联网上发布暴力和降级色情和暴力。 在这些高度争议的答案的基础上,他们最终确定了在社区中被视为合法的答案。 对于一小群未采国未采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太多的政治权力,无论如何,他们可能会如何学习和明智。 但也许更重要的是,授予这种权力的原则上根本不民主:个人公民有效地,通过这种安排脱离了特征。 投票时代的每个公民都应该在民主社会中有一个平等的权利,为建立她所治理的法律做出贡献。 这是通过投票箱直接练习,并通过对公众话语的任何贡献以及关于她选择制造的争议问题的争论。 她还通过她当选代表的立法选票进行间接地进行,其任务是代表她的利益和意见。 然而,对于强大的宪法审查,所有这一切都被提出到了法官的声明所取代。 通过公平的民主决策的公平进程,抵达(希望其有关其受管辖的法律的舆论及其代表的意见,有效地被搁置了,以支持少数民族民主的道德交流不负责任的,精英法官。 这种不愉快的局面进一步加剧了不可否认的事实,即关于上诉法院的法官往往不同意自己的政治道德权利,并且必须往往依靠多数投票来解决自己的分歧。 当法庭处理争议的道德原则,如肯定行动,堕胎或色情等方面的争议问题时,看到分裂投票并不常见。 这些拆分选票通常遵循与法官的所有过可辨别的政治倾向密切相关的模式。[25] 加入这一事实,即评委呈现了这一切的决定,这些决定不仅似乎在社区中广泛分享的观点,而且还与他们在早期案件中的先前决定,以及在抽象宪法保障道德权利中的奇妙想法看起来似乎是一个奇妙的想法对滥用政府权力的根本利益 - 被转变为谋生的噩梦。 一种噩梦,其中民主,公平和法治有效地被一些男子和女性的统治所遗弃和取代,这些人是一种“司法寡头政治”。无论我们倾向于在现代宪法中持有我们的法官的高度尊重民主国家,这不是一个急切地拥抱的政府形式。

艰苦和民主的关键理论不仅代表了传统理论和宪法解释的既定实践,而是对宪政的思想本身的理念 - 政府能够,应该有利于保护我们免受无责国权力的方式有限的想法。 根据原始主义,宪法通过限制他们(主要)在政治和道德上的历史意图和理解的情况下限制了法官和其他官员。 根据一股生活宪政的一股,我们的不断变化的宪法可以同样做同样的情况,同时允许宪法成长并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和(希望)更好的道德理解。 它可以影响这种平衡行为,只要宪法解释和执法的权力在很大程度上被放置,愿意将他们的审议在普通法推理的学科。 然而,批评者仍然非常持怀疑态度。 普通评委不是,关键理论家将坚持,柏拉图王和女王,鉴于客观的道德真理,分配正义。 我们必须始终记住,批评者坚持,我们的法官是普通的,有缺陷的人类,具有他们同胞的所有知识和道德缺点,弱点和偏见。 它们也是常用群体(例如,富裕,白人男性)的成员,他们分享了该群体的社会背景,教育,观点和道德价值观。 但是,如果宪法均为主导意识形态和精英法官的突发事件和令人讨厌和定罪,那么宪政思想的概念和宪法的保护可能是一个神话,也是一个有害的保护。

那么根据关键理论家的解决方案是什么? 提供的解决方案可以很大差异,这取决于理论家倾向于的光线如何。 社区可能主张完全推翻宪法,民主政府,而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批评者可能是在现有的宪法系统内工作,以消除在最近的女权主义运动中幸存下来的父权制的遗迹(Mackinnon,1989; Strossen 1995)。 沃尔德隆和他的民主评论家同胞,我们应该放弃根深蒂固的章程或权利条例草案下立法宪法审查的实践,并留下他们所属的政治决定:人民及其当选和责任代表(沃尔沃隆,1992年,2006; Marmor,2007)。 另一个响应途径是突出批评者最强大的异议的程度仅适用于强大形式的审查,司法决定是最终决定,可以有利于民主核查立法机构的努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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