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抗命(一)

1.公民不服从的特征

1.1原则不服从

1.2文明

1.2.1沟通

1.2.2宣传

1.2.3非暴力

1.2.4非逃避

1.2.5装饰

1.3忠诚于法律

2.其他类型的抗议

2.1法律抗议

2.2规则起飞

2.3尽头异议

2.4移民不服从

2.5数字不服从

2.6未经通知的不服从

2.7革命行动

3.理由

3.1不服从的问题

3.2正当条件

3.3价值

4.回应公民不服从

4.1惩罚公民不服从

4.2公民权利的权利

4.3适应公民不服从

结论

参考书目

致谢

学术工具

其他互联网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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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不服从的特征

Henry David Thoreau被广泛归功于破解公民不服从的术语。 多年来,梭罗拒绝向他的州民意调查税作为抗议奴隶制,灭绝本地美洲人以及对墨西哥的战争。 当一个Concord,Massachusetts,Constables命名为Sam Staples时问梭罗将于1846年支付他的后税,并拒绝梭罗拒绝了,Staples护送他入狱。 在一个公共讲座中,梭罗在1848年举行两次,他证明了他的税收拒绝作为与政府撤回合作的一种方式,他呼吁他的联镇民间人才做同样的事情。 梭罗的讲座,题为“与政府有关的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成立了他的1849年文章“抵制民政政府”的基础 1866年,梭罗死亡四年后,这篇文章在“公民不服从”中重新发布 一些学者认为,梭罗的姐妹索菲亚,他的唯一的文学执行者和他的第型撰写工程(Fedorko 2016)提供了新的头衔。 但其他人向1866年文本的编辑提供了梭罗的权威:

而梭罗理解民事不服从的“民事”,以表征民事科目与其民政政府之间的政治关系,今天大多数学者和活动家都了解“民事”与文明有关的“民事” - 在多元主义条件下,康科德必需的一种自我限制。 下一个子部分审查公民不服从的中央特征。

1.1原则不服从

违法行为:首先,为了成为民间不听话的行为,它必须涉及一些违法行为。 在民主社会中,公民不服从不是犯罪。 当违法行为的经纪人受到法律的惩罚时,它不适用于“公民不服从”,但对于她犯下的承认罪行,例如令人不安的和平,闯入,破坏性财产,纠察,违反官方禁令,恐吓,等等。

当民事disobedients直接犯法,他们反对 - 如罗莎·公园违反蒙哥马利,阿拉巴马州市条例需要非洲美国人坐在后面的公共巴士和放弃这些座位白色的骑手如果前面的总线充满了 - 他们从事直接民事不服从。 相比之下,当不审视违反法律时,其他事情是平等的,他们不会反对,以便展示他们对另一个法律或政策的抗议 - 例如反战抗议者在政府建筑中暂停坐在地上的行动 - 他们从事间接的公民不服从。 直接和间接公民不服从的区别主要与安装宪法考试案件的可能性相关,因为人们无法在法庭上在法庭上进行法律的合宪性而没有实际违反它。 虽然有些学者认为,直接公民不服从是其间接对应的优势,因为它是作为对法律违规行为最明显的议案(C.Cohen 1966,4-5),大多数学者都保持了间接的可接受性赋予的不服从不是所有不公正的法律或政策可以直接违反(M. Cohen 1970,109-110; Rawls 1999,320; Brownlee 2012,19-20)。 例如,居住在诉诸禁止同性婚姻的司法管辖区内的同性恋夫妇不能以违法行为结婚。 黑人生命物质活动家不能直接违背警察残酷,停车和快速警示,或者被杀死毁灭性的黑人的警察的无罪。 此外,即使一个人可以从事法律的直接不服从,这样做可能是过度繁琐的,例如当违规行为的惩罚是极端的。

原则性:如果是民间的,因此,违法行为必须是蓄意,原则和尽力的。因此,从普通的刑事犯罪中区分。 公民不服从不能无意(说,在无知的事实中完成了一个人违反法律):必须故意进行。 通过审查支持不管行为的动机,可以与普通刑事犯罪区分原则的不服从。 该人必须打算抗议法律,政策,机构或做法,以至于她认为是在她真诚地担任道德或政治承诺的基础上不公正的。 代理人可能不正确甚至完全合理她的定罪,但她真诚地抓住了他们。 在这些方式中,原则的不服从与花园多的犯罪活动不同,这通常是自恋和自私,机会主义和未经警告的。

善意:公民不服从的蓄意和原则特征往往在休假性的伞下汇集在一起,并等同于严肃,诚意,信念深度和无私 - 再次,为了对比公民不服从刑事违法行为。 作为回应,一些学者突出了自私公民不服从的普及 - “不在我的后院”品种的普遍存在(例如,人们抗议通过他们邻居的新公路抗议) - 这是对所有人所谓的良心性的挑战公民不服从(Celikates 2016,38)。 其他人坚持公民不服从无私:受压迫团体确实有很多才能从他们的反压迫斗争中获得很多,包括更好的生活前景,改善的物质状况,并提高自尊(Delmas 2019,183-4)。 ,并勿庸置疑,许多最著名的民事disobedients - mohandas甘地,罗莎·公园,马丁·路德·金,纳尔逊·曼德拉 - 被成员的组的权利他们寻求冠军。 但是,尽职尽责 - 理解为诚意和严重 - 不需要无私,并且普通犯罪不应等同自私,因为罗宾汉说明的例子。 也就是说,一些思想家还通过匿名,如操作:报复宣言,作为匿名的DDOS(分布式拒绝服务)袭击,挑战严肃的要求Lulz寻求',俏皮和非严重的动机(Celikates和De Zeeuw 2016,211-3)。

1.2文明

是什么让不服从的民事行为? 学者们通常考虑下面的五个功能中的所有或一些功能,以定义公民不服从。

1.2.1沟通

通常,犯罪的人没有希望与其政府或社会沟通。 这事实是,这一事实通常这样的人不打算知道她冒犯了她。 相比之下,公民不服从被理解为交际行为 - 一种象征性的言论,旨在向某个受众传达一条信息,例如政府和公众。 民用不明性被认为是向公共领域的争议贡献。 通常,他们的信息是改革或补救的呼吁; 他们的观众是多数。 公民不服从是各种之处的作为一个行为,“一个人讨论了大多数社区的正义感”(Rawls 1999,320),作为“重新考虑的恳求”(歌手1973,84-92)和作为“象征性......吸引了大多数人的原因和司法意识的能力”(Habermas 1985,99)。 即使学者扩大了公民不服从的中央标准,他们也同意公民不服从基本上是交际的。 相比之下,其他类型的原则不受欢迎不一定是交际的。 例如,动物救援主要旨在缓解救助动物的痛苦; 被称为“树尖峰”的环境破坏的策略主要旨在防止或拖延树木(Delmas 2018a,44-45)。 当然,这两种类型的动作也可以在其消息方面理解,但传达这种消息不是它们在每种情况下的主要目标。

1.2.2宣传

在许多账户上,公民不服从不仅是交际,还必须以特定方式公开。 宣传可以指定不同的特点:(i)该法案的开放性,(ii)代理人的非匿名性,(iii)提前预警计划行动,(iv)责任为行动,(v)基于公开分享原则的上诉正义。 前四项要求可以在宣传的伞下进行分类,而第五则可以被称为宣传的宣传。 由于后者的要求主要用于公民不服从的理由,因此它在下面讨论(§3.2)。 也就是说,罗尔斯(1999,321)通过将其作为一个“政治法”描述为机智的“政治法”来阐明公民不服从的宣传,“通过政治原则的行为和理由,即司法原则规范宪法和社会机构一般,”因此,宣传的宣传事实上是公民不服从的定义的一部分。

Rawls和Hugo Bedau(1961,655),rawls依赖,捍卫所有宣传可见性的所有特征,争论民事不服从永远无法隐瞒或秘密,但只能在公开,公开,和提前警告当局(每(i) - (iii);此外,它涉及责任(iv)。宣传是宣传对公民不管的交际目标至关重要,并且任何违反这些宣传的宣传都会掩盖或欺骗公民不服从作为交际法的性质。批评者拒绝了要求提前预警作为公民不服从的界定标准。如果一个人宣传她打算违法,请通过提前通知,然后她提供法律机构中止她的行动的机会(DWORKIN 1985,115; SMART 1991,206-7)。例如,宣传他们计划侵入军事财产的反核活动家将只是防止执行他们的行动。 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提前预警来完成交际行为。

一些理论家还否认了上述前两项宣传要求,公民丧失需要公开,非匿名行事。 有些人认为,宣传与隐蔽和匿名性兼容,只要代理人声称在事实之后对他们的行为负责(Greenawalt 1987,239; Brownlee 2012,160; Scheuerman 2018,43-5)。 例如,Edward Snodden对国家安全局(NSA)的大规模监督计划的泄密泄漏了这一观点的民事不服从的行为,因为虽然斯诺登获得并泄露了文件,但他最终声称责任并寻求责任并寻求公开证明他的行为(Scheuerman 2014,617-21; Brownlee 2016,966)。 在这种观点中,唯一的宣传要求是(iv)代理人在事实后对其行动进行自我识别责任。 宣传的其他要求 - 开放性,非匿名和预警 - 实际上可以贬低或破坏通过公民不服从的企图沟通,因此没有必要识别公民不服从。 但是,由于援助未记录的移民或匿名黑客活动等“民事”秘密和匿名行为,通常普遍不愿意普遍不愿意为“民事”秘密和匿名行为,其他思想家接受(i),(ii),和(四))作为宣传的标准要求,宣传的标准要求和认为秘密是在未经预先判断其合理程度(Delmas 2018a,44-5)的情况下的不通动的问题。

1.2.3非暴力

像宣传一样,非暴力应该对民俗行为的通信至关重要,非暴力是其易读的一部分作为地址的模式。 “从事暴力行为可能伤害和伤害的伤害与公民不服从作为一种地址模式。 实际上,对他人的公民自由的任何干涉往往会掩盖一个人法案的民间不审质量“(Rawls 1999,321)。 (§3.3讨论了非暴力的战略和战术价值。)批评者对暴力与沟通之间的假定不相容,争论这种暴力,根据其形式和目标,不一定掩盖了交际素质不听话的行为。 燃烧警车或破坏一座同盟纪念碑,因为一些抗议者在黑人生命物质横幅下做了一个明确的反对警察残酷和愤怒的明确信息,并在该国未能解决系统种族主义的情况下。 在自我导向暴力的情况下,暴力和沟通之间的兼容性进一步强调:自焚可能会提供“对他人挫折的令人沮丧的雄辩声明以及他解决问题的重要性”(Brownlee 2004,350)。 在此基础上,一些学者完全否认公民不服从非暴力的要求(M. Cohen 1970,103; Brownlee 2012,198-9; Moraro 2019,96-101)。

有些学者也看到了“暴力公民不服从”独立于其交际目标的概念中的任何本质上矛盾。 John Morreall在违反1850年的逃犯奴隶法案的奴隶主追逐一个人的奴隶主的身体攻击,是“合理的暴力公民不服从”(1976,42-3)。 詹妮弗韦尔奇曼考虑了“暴力,暴力,掩盖破坏者,勒索,甚至突击的威胁”,意思是公民丧失能力可以用来阻碍和挫败不公正(2001,105)。 但是,可以说这条路线太满了,因为它无视公民不服从和非暴力之间似乎是一个重要而强大的联系:公民不服从的文明似乎需要非暴力。 难度是指明对暴力和非暴力的适当概念。

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部分合作了其高政治阶段:抗议标记为非暴力更有可能被察觉得益于; 被标记为暴力的抗议活动更有可能疏远公众,并得到暴力镇压。 此外,抗议标签,因为罗宾席克斯国家注意到“远离中立观察,始终是一个政治上指控的言论行为,可以重现通常种族化和性别的形式的边缘化和排斥形式”并且倾向于服务兴趣社会主导或主流声音(2016,983)。 在此基础上,Celikates对“固定类别非暴力的有用性表示怀疑,因为其社会和政治现实的不服从的哲学分析”(同上)。 尽管如此,指定暴力和非暴力的类别对于推动这些类别的疏忽的使用是重要的,因为当警方宣布一个和平抗议“骚乱”时 - 2020年黑人生活抗议(ACLED 2020)的常见发生。

设想暴力的一种方法是使用造成或可能造成伤害的物理力量(Rawls 1999,321)。 但是,非暴力行为甚至法律行为可能间接地对他人进行间接地造成对他人的伤害更损害,而不是直接的物理力量。 救护车工作者或一条重要的高速公路的守则的法律罢工可能比少数破坏行为更严重(RAZ 1979,267)。 心理暴力也会对他人造成伤害。 哲学家通常拒绝童年的吟唱“棍棒和石头可能会破坏我的骨头,但话语永远不会伤害我,”认识到伤害和伤害不仅仅是通过使用体力。 一方面,言语可以煽动身体暴力。 即使没有身体伤害的威胁,言语也会受到伤害,例如口头侮辱和骚扰,这可以破坏收件人的平等地位,自我价值和安全感。 公民不服从的含义是,非暴力的要求禁止使用策略可能对一个人对一个人的对手造成心理暴力。 旨在诋毁和羞辱的激进对抗(独立于羞辱通过展示被明确的痛苦和对良心的遗传)与公民不服从的文明和非暴力事件不相容。

罗尔斯没有提到,目前尚不清楚,无暴力是否禁止某些不在身体或心理上伤害他人的行动,但仍然造成危害,例如财产损失(例如,破坏者),暴力自我暴力(例如,饥饿罢工)和胁迫(例如,有力的职业)。

财产损失:当局,大部分公众,许多学者都严格讨论了非暴力,因为不包括对财产的任何损害(Fortas 1968,48-9,123-6; Smith 2013,3,33; Smith和Brownlee 2017,5;瑞安2004)。 两种广泛的原因可以解释在暴力类别中纳入财产损失。 一个是对私人财产的古典自由理解作为一个人的延伸; 另一个是假设财产损失可能导致对人的暴力行为。 约翰洛克在争辩者辩称时都是“一个人杀死一个小偷的人,他们没有伤害他,也没有宣布在他的生命中的任何设计...... [因为]我没有理由假设,他将带走我的自由,当他来说不会夺走我的自由让我在他的力量中,带走了每一件事”(洛克1690,418)。 通过将所有物质破坏的所有情况计数为暴力,这样的观点疏远了不同案例,方法,目标和目标之间的评价区分。 然而,并非所有财产损失是或应该被视为平等:燃烧一个人的选择性服务卡抗议军事草案并不相当于燃烧的十字架来恐吓非洲裔美国人和犹太人; 粉碎一个彩色玻璃窗口,描绘了棉田中的奴役者(作为2016年的Yale Janitor)不等于粉碎商店的窗户以便掠夺它。 对于一些思想家来说,这种差异不仅是正当问题的问题。 他们坚持认为,暴力和非暴力根本不会排出描述性可能性,并且我们应该将财产损失视为与其他两个不同的第三个概念类别,并要求自己的评估评估(夏普2012A,307;德马斯2018A,49,244-5)。 据称,其他学者认为,非暴力可以涵盖财产损失(2013年千年,Ch。2; Scheuerman 2018,46-7,77,87)。 他们认为,这种公民丧失态度可以保持非暴力,同时参与选择性破坏财产,假设损坏是未成年人的损害,并与公民不听话的信息明确涉及,例如当奶练锤弹头鼻锥时。

自我暴力:自我暴力抗议包括曲目,如唇缝,自我切割,饥饿,对元素的自我暴露等策略,以及自焚。 当理论家列出民事不服从的策略中的饥饿袭击时,他们往往没有解决自我暴力是否与非暴力恰当地构想的问题,但只是承担肯定的答案。 有些学者对这种概念赋予了这种概念,鉴于自我破坏性抗议的暴力和激动人物的自我理解自己的行为,。 理论忽视自我暴力的理想例外是甘地(1973年,103-5,120-5),他认为饥饿罢工是强制性和暴力的,但速度的道德压力和缎面快速有说服力和非暴力(夏普2012年,134,151,262); 同样地,自焚可以符合非暴力(Ahimsa),并由Satyagraha(梵语真实性')在适当的情况下(Gandhi 1999,79.177; Milligan 2014,295-9)。

胁迫和劝说:理论家经常通过将暴力视为胁迫的手段,非暴力作为一种说服手段,完成暴力和非暴力之间的二分法,而这两个是不相容的。 胁迫可以定义为“代理人,a的任何干扰,在另一个代理商的选择中,B的目的是以迫使B表现出来的方式,以便他们不会做到”(Aitchison 2018A,668;另见胁迫进入)。 相比之下,劝说要求与对话者发起对话,并旨在引出改变地位或甚至道德转换。 强制性策略对对手施加成本。 例如,环境活动家的土地占用旨在防止或延迟油管施工。 在某种程度上,抵制也被认为是强制性策略对企业(通过丢失的收入)施加急性成本,有时涉及恐吓和武力威胁,以确保最大限度地遵守抵制(Umoja 2013,135-42)。 一些公民不服从的理论家认为,民用不明智不能诉诸强制; 他们只能寻求劝说和呼吁他们对手的道德良心,不包括对抗和强制性战术(Lefkowitz 2007,216; Brownlee 2012,24)。

从业者和其他批评者认为这种非暴力劝说和暴力胁迫之间的这种二分法是假的,就是“非暴力胁迫”这样的事情,这进一步与道德诉讼的目标相容。 非暴力对公众的良心呼吁,通过在对暴力镇压面前的公民丧失的痛苦和纪律的目睹民用不受欢迎的耻辱和愤慨。 1955年至56年蒙哥马利公共汽车抵制,令人兴奋的白色报复性暴力,JR.,JR.,Martin Luther King,Jr.,良心的良心不足,没有中断和“某种形式的建设性”强制力量“(1968,137国王)。 “非暴力的胁迫总是带来张力到表面”,他写道(同上),肯定“非暴力的矫顽力”以及其有说服力的面孔(Livingston 2020a,704;另见Terry 2018,305)。 “我们直接行动计划的目的,”国王宣布在伯明翰监狱“的信中宣布,”是创造一种情况如此危机,使其不可避免地开门谈判“(1991年国王)。 因此,非暴力行动是迫使谈判的目标 - 这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社会变革机制”(ATACK 2012,139) - 和说服 - 其相应的道德和文化变革机制。 这叶开辟了问题,无论是否通过骚扰,人兴和“呼唤”单挑一个特定的人,都与非暴力兼容。 这种行为是强制性的,就像口头侮辱一样,他们可能会据说他们对目标造成心理暴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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