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哲学(一)
实验哲学是一种跨学科的方法,将以前被视为独特的领域的思想汇集在一起。 具体而言,实验哲学的研究汇集了两个关键要素:
传统上与哲学相关的问题和理论框架的种类;
传统上与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相关的实验方法的种类。
虽然实验哲学通过这种广泛的方法统一,但实验哲学中存在各种项目。 一些使用实验证据支持“负面计划”,挑战分析哲学中的更传统的方法,其他人使用实验数据来支持传统问题的积极索赔,仍然探索有关人们如何普遍认为和感受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在本身很重要。
本条目简要介绍了当代实验哲学的核心目标。 然后,它评论最近关于负面计划的实验工作,免费意志,道德判断和认识论。 我们讨论了整个实验哲学领域的主要反对的讨论。
1.概述
2.实验哲学研究
2.1负面计划
2.1.1多样性的论点
2.1.2敏感度的论证
2.2自由意志和道德责任
2.3道德判决的影响
2.4认识学
2.5其他主题
3.对实验哲学的挑战
3.1在哲学中争取直觉的作用
3.1.1哲学家不依赖直觉
3.1.2哲学家不应该依靠直觉
3.2卫冕特权直觉而不是普通实验参与者
3.3但是是哲学吗?
参考书目
学术工具
其他互联网资源
相关条目
1.概述
实验哲学是一种相对较新的方法,通常被理解只在21世纪初期开始。 这种新方法的核心是使用更通常与社会科学相关的方法追求哲学问题的想法。
在实验哲学研究的广泛横幅中,人们使用巨大的方法和目标找到了工作(例如,Schwitzgebel&Rust 2014; Meskin等,2013; Bartels&Urminsky 2011)。 尽管如此,大多数实验哲学的研究都利用了一系列紧密连接的方法,以某种方式涉及直觉研究。 本节的其余部分旨在表征不同的项目实验哲学家使用这些方法以及他们对哲学中更广泛的问题的相关性。
探索直觉的实践是一种更加传统的哲学方法的起源,即长时间的哲学方法,即长时间的预测实验哲学的诞生(参见直觉的进入)。 在这种更传统的方法中的研究往往依赖于我们可以通过查看关于该主题的直觉来在一个或另一个主题上取得进展的想法。 例如,在认识学中,有人建议我们可以通过看着某些国家是否依赖知识的直觉来取得关于知识性质的问题。 同样,在道德哲学中,有人建议我们可以通过看着某些代理人有义义履行的行动的直观来取得关于道德义务的问题。 在许多其他哲学领域中提出了类似的方法。
关于如何理解这种传统方法的分析传统中存在复杂的文献。 有人认为,直觉的研究给了我们洞察概念(杰克逊1998年),其他人认为直觉的研究使我们能够更直接地了解实际属性或关系的概念(SOSA 2007),还有其他人认为这一点该项目的全部方式是误认为是一个(例如,2012年Cappelen)。
将现有的实验哲学研究划分为与此先前传统的不同关系,将现有的实验哲学研究分为不同的项目。 以这种方式除以措施,一个到达三种基本类型的实验哲学研究。
首先,一些实验哲学研究具有纯粹的“消极”的关系,与这种更传统的直觉使用。 这些研究旨在提供诸如传统工作中使用的方法有某种方式有缺陷或不可靠。 例如,有人认为,直觉涉及性别或种族的人口因子,或者他们受到订单效应的影响,或者它们可能受到偶然情绪的影响(例如,Weinberg等,2001; Buckwalter&Stich 2014; Swain等人。2008; Cameron等,2013)。 在直觉上表明这些效果的程度上,有人认为,我们不应依靠明确的直观,作为解决实质性哲学问题的方法。 这个第一个项目被称为“消极”,因为它并非旨在在原始哲学问题上取得进展(例如,关于知识的性质),而只是针对解决该问题的特定方法(对直觉的吸引力)争辩。
该项目触发了对对其上色智能影响(棕色2013B; Capelen 2012; Deutsch 2015; Weinberg 2007; Weinberg等人2010;威廉姆森2007)。 这篇文献探讨了关于人们直觉模式的经验事实是否能让我们改变哲学实践的理由。 这项工作的大部分都与先前的哲学工作相比,关于直觉在哲学中的作用。
其次,在实验哲学的一些研究旨在进一步进一步进步,即在分析哲学内有动机的问题。 因此,这项研究看起来像以认识论中取得进展的一种方式,作为一种在道德哲学中取得进展的一种方式,看起来一种。 追求这一第二个项目的实验哲学家已经提供了各种不同的账户,即直觉可能会产生对这些哲学问题的进展,但最常见的方法通过推进一些关于产生的潜在认知过程的一些具体假设进行在特定域中的直觉。 这一建议是,这一假设可以帮助我们评估这个领域的哪些直觉是值得我们的信任,并且应该只是被驳回或被忽视(Gerken 2017; Leslie 2013; Greene 2008; Nagel 2010)。
在第二个项目中的工作启发了一定数量的中谬辩论,但它对哲学文学的主要影响并不处于隐喻的水平,而是在对个人哲学问题的讨论中的讨论。 因此,对认识性的情境主义感兴趣的哲学家对人们的直觉进行了关于知识的实验(透明2011),对不兼容主义的哲学家讨论人民直觉的实验(Björnsson&Pereboom 2014; vargas 2013),对干预人员的讲解者感兴趣的哲学家讨论人们直接造成的实验(伍德沃德2014)。 这静脉的工作通常不会主要关注更多的抽象理论,了解直觉在哲学中的作用。 相反,它更多地吸引了关于研究下的特定主题的理论(知识理论,自由意志,因果关系)。
在实验哲学中进行的第三种类型的研究并不涉及与更传统的分析哲学所追求的项目; 这只是做别的事情。 具体而言,在许多情况下,实验哲学家并不是看着人们对某些话题的思想和感受,作为对该话题问题取得进展的一种方式; 他们是试图在直接关于人们思想和感情的问题上取得进展。 例如,道德心理学的大部分实验哲学研究涉及真正是关于道德心理学本身的问题。
这第三静脉的研究往往是高度跨学科。 因此,在该第三静脉内的任何特定主题的工作往往是在其他学科(心理学,神经科学,语言学等)上的同一主题的工作中的至少相对持续的工作,并且这些工作的影响通常在那些在哲学中的其他学科中感受到的那样。
这些项目之间的区别已经证明了对实验哲学的重要性的隐喻工作中有用,但应该指出,这三个项目之间的隐喻区别不与任何直接的方式相对应不同的具体研究计划实验哲学家追求(无意义的意志,在史运痴迷直觉等道德直觉上)。 这些具体研究计划中的每一个都可以与许多不同的项目相关,实际上,它经常发生一篇论文报告的结果,似乎与这些项目中的一个相关。 因此,随着我们审查了出现了实验哲学的实际实验研究,我们需要转向项目之间的隐喻区分,然后转向具体研究主题之间的区别。
2.实验哲学研究
了解实验哲学的最佳方法是所有的关于,这不仅仅是在摘要中考虑它,而是在领域的一些正在进行的研究计划中详细地进行详细。 因此,我们通过审查四个特定领域的现有研究:负面计划,自由意志,道德判决的影响以及认识论的影响。
我们专注于这四个领域,因为他们在现有的文献实验哲学中得到了特别大量的关注。 然而,我们应该注意到,实验哲学家探讨了巨大的不同问题,并且在这四个特定领域的工作仅包括一个相对较少的实验哲学文献。
2.1负面计划
在Theaetetus,苏格拉底问道,“这里谎言我永远无法解决我的满意 - 知识是什么?” (146a)。 随后的哲学讨论通常通过阐述各种假设,例如,知识是真正的信念,并考虑到假设可能的监控。 因此,例如,苏格拉底认为,知识并不是真正的信念,因为熟练的律师可以说服一个人的信仰是真实的,但这种信念实际上是知识[看到Theaetetus的进入]。 苏格拉底通常预期并收到他的对话者协议。 苏格拉底也不问他的对话者,“你对知识的概念”或“作为雅典人的知识?” 相反,他似乎期待全球答案是什么知识。 此外,他似乎希望知识有一个单一的性质,正如他讲述的那样的建议,“我想要你......给出一个知识的许多分支机构的一个帐户”(148D)。
实验哲学的负面规划中的工作使用实证工作来挑战这一传统哲学项目。 已经开发了两种不同的挑战。
2.1.1多样性的论点
在系统多样性的前景中出现了一个挑战,以不同人口的哲学思考哲学问题。 之前提出了这种多样性的可能性(例如,Stich 1990),但实验哲学家试图提供这种多样性的证据。 例如,早期研究报告了东亚学生与西方学生在认识论中的着名案例之间的差异(Weinberg等,2001)。 另一项早期研究提供了关于判决的文化差异的证据。 东亚人比西方人更有可能描述关于专有名称的参考的描述学家判决(Machery等人2004)。 一些研究还发现了关于哲学案件的性别差异(参见,例如,Buckwalter&Stich 2014; Friesdorf等,2015)。 此外,哲学直觉有系统的个体差异; 例如,更偏执行的人更倾向于对责任的兼容性(Feltz&Cokely 2009)。
这种关于哲学事项的直觉的明显多样性已被用来挑战哲学中的直觉,告诉我们知识和参考等事物的性质。 如果关于知识的直觉,事实表现出人口之间的多样性,那么这希望对传统哲学项目进行压力。 在粗略的形式下,担心来自以下权利要求:
d1的。 哲学传统使用直觉就哲学重要的类别或种类的知识,以确定这些类别的性质
d2。 知识(如许多其他哲学类别)有一个单一的性质。 事实并非如此知识在雅典和斯巴达的另一件事。
维生素d3。 关于哲学类别系统地不同于人群(例如文化)的直觉(例如,通过文化)
第4天。 通过特权对一个人的直觉来解除直觉的多样性。
这些索赔中的每一个都受到挑战。 有人认为哲学家没有 - 或者不应该依赖直觉(因此拒绝D1)(参见第3.1节); 其他人的持有情况(例如,专业哲学家)特定的直觉(例如,参见第3.2节)。
融合挑战的另一种方法是争辩(对抗D2),我们不必假设知识有一个单一的性质,而是允许一种多元化。 例如,“知识”可能会在不同的社区中挑出不同的认知概念。 多元主义可能允许,甚至庆祝这种多样性。 即使其他社区有不同的认知价值,也不需要破坏我们的重视知识,因为它被解释在我们的社区(例如,SOSA 2009:109;也是Lycan 2006)。 对于多元的多元化,经验的多样性示范不需要破坏传统的哲学方法,而是可以揭示我们错过的重要认知功能。
对挑战的挑战更加保守,这使得传统哲学在很大程度上不受影响,是质疑在哲学类别的直觉中是否确实存在多样性。 制定这种响应的一种方法是声称,不同群体中的参与者可以简单地以不同的方式解释情景;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说他们回应不同的问题(例如,SOSA 2009)来解释他们的不同答案。
更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经验证据已经呼吁质疑索赔,即跨越人群的哲学直觉存在巨大差异。 一些培养差异的原始发现没有复制(例如,Nagel等,2013; Kim&Yuan 2015); 同样,许多性别差异的原始调查结果尚未复制(例如,Seyedsayamdost 2015; Adleberg等,2015)。 这些调查结果提供了强烈的理由,相信早期实验哲学研究的一些效果实际上并不存在。 此外,实验哲学家也发现了稳健的跨文化均匀性。 例如,最近的一项跨文化研究检查了关于四个非常不同文化(巴西,印度,日本和美国)的热情的直觉,所有团体的参与者倾向于拒绝对GetTier案件中的主角(Machery等人)的知识。2015)。 这表明可能存在一个普遍的“核心民间认知学”(Machery等人2015)。 无论如何,这些结果表明,多样性较少,而不是提出的。
2.1.2敏感度的论证
上述论点是基于人口之间的多样性。 但是,负面程的实验哲学家也使用了个体内的多样性来破坏传统的哲学方法(Swain等,2008; Sinnott-Armstrong 2008; Weinberg 2016)。 实验哲学家发现人们对哲学案件的判断对似乎哲学上无关的各种语境因素敏感。 同一个人将根据显然不相关的介绍因素提供不同的反应。 有关案件的判断受到无关情绪的诱导的影响(Cameron等,2013),案件的命令(Petrinovich和O'Neill 1996; Swain等,2008; Wright 2010),以及描述了结果(例如,Petrinovich和O'Neill 1996; Schwitzgebel&Cushman 2015)。
对语境因素的敏感性已被用于挑战直觉的哲学利用,这种方式有点不同于多样性论证。 挑战始于对直觉在哲学中的作用的同样的假设开始,但随后绘制了一些不同的考虑因素:
s1。 哲学传统使用直觉就哲学重要的类别或种类的知识,以确定这些类别的性质
s2的。 一个人对哲学案件的判断对语境因素敏感,如呈现顺序。
s3的。 对这些因素的敏感性是非认可的
s4。 这种不恰当的敏感性不能遵守一个人口的直觉(例如,哲学家)
s5。 我们不能从扶手椅中讲述,我们的判决中的哪一项判断是不恰当的敏感。
这套索赔呈现出挑战,因为似乎即使是哲学家也易受这些认识论影响的影响,我们无法判断我们的哪些直觉被信任。 因此,当他们依赖他们的直觉来试图收集哲学真理时,哲学家正在摇摇欲坠的认识场。
显然,敏感性的论点是以不同的方式开发的,具体取决于所讨论的类别和敏感性的证据,但是看出一般权利要求(S1-S5)可能会质疑如何质疑。 (参见第3.1节,以拒绝哲学中的直觉(S1)和第3.2节,以辩护特权人口[Contra S4])。
虽然对情境因素的影响有复制的影响,但步伐S2许多这些效果似乎太小而无法威胁到直觉的实践(参见,例如Demaree-Cotton 2016; 2014年5月)。 效果可能在7分尺度上达到2.2和2.5之间的差异。 很难看出这样的差异如何威胁到依赖手术直觉的做法。
在某些情况下,上下文因素具有更明显的效果,并导致参与者判决的变化。 例如,关于某些事业困境和关于某些认知病例的某些道德困境和判断的判决根据先前的病例而改变(例如,Petrinovich&O'Neill 1996; Swain等,2008)。 然而,参与者可能会对案件的反应方式不同,因为上下文差异实际上为改变一个人的判断提供了认识学上适当的基础。 例如,在订单效果研究中,看到一个案例可以提供关于另一个案例的适当反应的证据(Horne&Livengood 2016)。 在这种观点上,我们可以授予参与者改变他们的判断,但否认他们正在以一种认识到不合适的方式这样做。
最后,即使人们的判决确实改变了认识论不恰当的方式,人们也能够认识到哪些判决特别值得信赖。 例如,只有一些思想的实验易于对订单效应影响,事实证明,对于这些思想的实验,人们对他们的反应令人信心较低(例如,赖特2010; Zamzow&Nichols 2009)。 这表明(Contra D5)可能存在内部资源信心 - 可用于辨别出判断的判断是不稳定的。
2.2自由意志和道德责任
实验哲学的研究探讨了对自由意志的私人信仰的许多方面。 实验哲学家设计了改进的尺度,用于免费衡量自由意志的信仰(Nadelhoffer等,2014; Deery等,2015),他们已经调查了归属于自由意志(Clark等,2014)的愿望的作用(Clark等,2014年),他们已经审查了对自由意志对道德行为的影响(Baumeister等,2009)。 但是最集中的问题涉及关于自由意志是否与决定歧视兼容的直觉。
实验哲学家认为,不兼容性的哲学防御取决于直觉(例如,Nahmias等,2006)。 关于不兼容性是否是真实的问题取决于各种各样的因素,但实验哲学家认为,合理的事项是决定论与自由意志不相容的思想中所谓的直观的一个因素(Murray&Nahmias 2014,但看到了2010年的躯体)。 然后,这会产生一个邀请经验查询的问题:不兼容性直观? (Nahmias等,2006)。
第一项免费实验研究之一将发现人们似乎具有兼容性的直觉。 参与者介绍了描述一个确定性宇宙的情景,然后询问方案中的人是否是自由的,道德负责(Nahmias等,2006)。 在一个情况下,要求参与者想象一个未来的情景,其中有一个超级计算机,其能够在提供对宇宙的完整描述以及自然定律方面的完整描述时预测所有未来的人类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男人抢劫银行,并有人询问参与者是否对他的行动道德负责。 有点令人惊讶的是,大多数参与者都赋予了普遍的答案,称这个人在道德上受到责备。 这个基本发现涉及许多场景。
在这些早期研究关于自由意志和道德责任的直觉中,确定主义的描述侧重于在确定性宇宙中的事实,每个事件都是原则上可预测的,而且来自过去和法律。 此外,我们世界中涉及特定代理商的情景做得不好。 后来的研究强调了确定性的因果性 - 在给定点发生的事情完全是由之前发生的事情引起的 - 并强调在过去的确定性宇宙中发生的事情是不可避免的。 即使在这种决定论的描述中,参与者仍然倾向于说,这种宇宙中犯下令人发指犯罪的宇宙中的特定具体个人是自由和负责任(Nichols&Chnobe 2007; ROSKIES&Nichols 2008)。 然而,当被问及关于这种确定性宇宙中的人们是否有可能获得更多抽象的问题,以获得自由和负责,参与者倾向于说在一个确定性宇宙中不可能担任道德上的责任。 这种不兼容主义者反应也在印度,香港,哥伦比亚和美国参与者的杂交文化样本中发现(Sarkissian等,2010)。 除了问题的抽象性之外,另一个重要元素似乎是考虑替代的确定性宇宙还是考虑我们自己宇宙是确定性的可能性。 当导致我们自己的宇宙视为确定性,参与者更有可能说人们仍然是道德上的责任(ROSKIES&NICHOLS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