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伦塔诺的判断理论(一)

Franz Brentano(1838-1917)以争论在他的心理学中,从经验主义的角度(1874年)争论,以意识到某种东西 - 是心理的标志。 布伦塔诺不仅用于区分精神现象的构想,而且用于开发精神现象的分类。 如果有意是任何心理法案的基本特征,布伦坦诺认为,心理现象的方式差异是针对某些心理行为之间的差异。 判断是三个基本的有意现象之一,布伦塔诺在他的心理学中的巨大长度很大。 然而,这并不是说,布伦塔诺的判断理论只是关注心理问题。 布伦塔诺还旨在展示如何判断的经验,特别是正确评判的经验,可以为我们提供掌握存在,真理和逻辑推断等概念的基础。 因此,布伦塔诺对判决行为的调查承诺推进逻辑,认识论和最终形而上学。

布伦塔诺在他的心理学开始的大部分工作仍未完成。 从Brentano的Nachlass绘制讲义说明,字母和未发表的材料,留给他的学生进一步肉体。 是否归因于该文献中的Brentano的所有索赔实际上属于他的理论仍然是文学中的辩论问题。[1] 从当代的角度来看,一个有趣的问题是以下两项索赔中的哪一项在布伦塔诺的理论中找到了支持:

(一)

一些判断有一个命题内容,其他判断。

(b)

没有判断具有命题内容。

(b)对许多当代读者的耳朵感到惊讶。 我们是,Brentano会说,在抓住误导性判断的看法中。 考虑审判的归属:

俄斯卡尔法官5是素数。

一个有影响力的分析需要这句话来将Oskar放在一个关系,判断,判决中,以“5是素数”指定的对象,一个可以是真或假的命题。 这表明判断是对一个命题的态度; 这是一个命题态度。

Brentano的学生Carl Stumpf预计(b)的读者觉得谁会觉得谁接受了上面的分析:

[o] NE必须始终牢记他[布伦塔诺]以比大多数人在普通的使用中的方式更普遍地使用了“判断”一词。 必须记住,对于他来说,每个感知,内心的和外部都是一种判断,即他已经发现了一个初步的同意,一个积极的[setzung],以及对他来说,任何心理行为似乎都是从一开始就具有明显的自我肯定,因此判决这种最宽的感觉。 这当然是靠近观点,这只知道具有主题和谓词的口头框架判断(陈述)。 (Stumpf 1919,133;作者翻译)

对于布伦塔诺,判断理论的起点是我们对我们接受的意识 - 在他术语中(Annerkennung) - 我们自己的心理行为和(外部)感知的物体。 从这个起点来看,他试图捕捉我们似乎是一个命题态度。 正如我们将在Brentano第5节举行(至少是一段时间)的那样,认为某些事情是如此超级的判断。

1.布伦塔诺理论的概要

1.1第I部分:判断与演示

1.2第二部分:判决和真理

1.3第三部分:存在判断

1.4第四部分:还原论文

2.布伦塔诺和他存在的判断前体

布伦塔诺从知情中的论点

4.减少论文和布伦塔诺的逻辑改革

5.双重判断理论

参考书目

由布伦塔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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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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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目

1.布伦塔诺理论的概要

在本节中,我们首先概述了布伦塔诺的判断理论,就它包含在第一版心理学中。[2] 将Brentano涵盖的材料划分为第7章(以及第6章第6章的最后一节)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试图建立判断(Urteile)和演示之间的基本差异(vorstellungen); 第二部分涉及判断与真理之间的关系; 第三部分涉及存在的判断及其故意物品; 第四部分提出减少对存在形式的分类和假设判断。

1.1第I部分:判断与演示

作为一种哲学家,布伦塔诺认为他的任务是制定一个在内心经历中发现的任何现象的特定账户。 为此,必须密切关注现象朝向某物的不同方式(见第197页[II 32; SVS 1,218])和Kriegel 2017:99FF)。 将这种方法应用于判决的情况下,布伦塔诺抵达判决明确区分的声明。 涉及他的问题是他们有多么不同。 布伦塔诺援引了三个负面索赔,以吸引这种区分:

(1)

结合两个想法/标记(Merkmale)[3]思想不足以做出判断。

当有人问我“是任何树红色?” 我会把这些想法结合在思考这个问题中,但我结合了它们,我可能仍然仍然犹豫他们是否在一起存在。 足以使申请(1)合理的。

索赔(1)与判断始终意味着保持真正命题的视图兼容。 对于布伦塔诺,这不是了解申请(1)的正确方法。 为了排除这种解释,布伦塔诺召开了以下对索赔:

(2)

结合两个想法/标记(Merkmale)的思想是没有作出判断所必需的。

(3)

结合两个想法/标记(Merkmale)在制定句子或命题时是必要的。

索赔(2)和(3)暗示可以在不判断句子或命题的情况下进行判断。 这就是布伦塔诺试图建立的。 让我们看看他如何试图实现这一目标。

布伦塔诺考虑了三种可能的方法来构思演示和判断之间的差异。 可能是(i)它们之间的内在差异,(ii)它们可以在完美[vollkommenheit]中的内容(Inhalte)或(iii)之间不同,这些目录被认为是(PES 204,[II 42F; SVS 1,226])。

让我们从(i)开始。 判断和呈现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意思不是内在的,即外在? 这将意味着判断和陈述之间的区别在于这些心理现象中的一个关系,而另一个缺乏它。 在这方面,学士和丈夫之间的区别是外在的:学士学位缺乏与某人结婚的关系财产; 丈夫有它。 没有别的学士和丈夫彼此区分:丈夫或学士学位没有丈夫或学士学位的内在财产。 判断和演示之间的区别是丈夫和学士学位的区别吗? 根据亚历山大贝恩,它是。 对于贝恩有两种想法(演示):那些将一个行动的人 - 这是外在或关系的财产 - 其他人没有。 前者是判断和信仰,后者仅仅是介绍(见贝恩1872:372F)。 米尔(1878:403-4)批评贝恩的提案是不完整的。 通常,如将一个用于用在物体上采用的拟议性质在其分类特性上接地。 因此,对行为的信念构成的倾向必须以思想的分类性质接地,这些属性似乎是内在的。 关系差异不是丈夫/学士学案件中的野蛮。

布伦塔诺发现米尔的思想说服力(见PES 202F。[II 40; SVS 1,224])。[4] 通过布伦塔诺的灯,任何对判决和陈述之间的区别之间的解释,在精神状态或行动的“影响”中的差异方面是不满意的。[5] 喜欢磨坊,他是上面三个选择中的第一个:介绍和判断之间的差异是一个内在的一个。

到(ii)。 判断和呈现之间的内在差异是涉及所考虑的精神现象的内容吗? 根据Brentano反对的观点,每个判断都是标记的组合或分离[Merkmale]。 判断的内容是至少两个标记的组合,它们是分割或组合的。 拥有内容是判决的内在属性:每个判断必须具有内容,内容部分地区分判断,部分来自其他心理现象。 判断和陈述是否有所不同(参见第205页[II 44; SVS 1,227])? 再次Brentano的答案是没有。 如果我想知道是否有红树,我的演示文稿的内容是标记发红和树(引擎盖)的组合。 我的判断,有红色树的内容与红树的呈现相同。[6]

这带来了(iii)。 判断和呈现之间的内在差异是涉及具有相同对象的心理现象的完美差异? 布伦塔诺将智能现象的力量,强度或活力识别完美。 正如布伦坦诺所说,“判断更强大的演讲和呈现较弱的判断”? (PES 204 [II 44; SVS 1,226];作者翻译)布伦塔诺说不。 强大的演示是没有判断。 这一论点在暗示,而不是有说服力的,因为力量,生动或强度的概念似乎不明显。 但是,在第二个版本中,布伦塔诺增加了一个改善论证的重要考虑因素。 如果介绍和判断的实力不同,两者都需要在强度范围内具有职位。 然而,Brentano现在怀疑,在谎言中有一种强度或力量的强度或力量。 可以伴随判断行为的不同程度的定罪不应与对象呈现对象,例如在感觉中的强度(PES 286F中)。 如果判断和呈现可能不同的力量没有一个维度,力量无法区分它们。

布伦塔诺得出结论,判断与介绍之间的区别是本心理现象之间的其他区别的内在和不可挽回。 Hillebrand(1891:26-7)叫布伦塔诺的观点因此,“致力学”的判断理论 - 它认为是一种基本种类的心理现象 - 而“同种异体”理论采取判断,以判断出于其他精神上的判断属于基本种类的现象。

1.2第二部分:判决和真理

但事情是否更容易? 布伦塔诺本人说:

通过“判断”我们的意思是,按照共同的哲学用法,接受[Anhehmen](如真)或拒绝[Verwerfen](假)。 但是,我们已经注意到,这种接受或拒绝也发生在许多人不会使用术语“判决”的情况下,例如,在心理行为和记忆中的看法中。 (PES 198 [II 34; SVS 1,219])

布伦塔诺承认“接受真实”或“拒绝为假”是描述判断行为的自然方式(PES 201 [II 38; SVS 1,223])。 与此同时的哲学家改变了他们的习惯。 当然,当然,判断可能是真假的,而且大多数哲学家都被弗雷格或ReNacach的论点摇摆,即所有判决都是真实的。[7] 当一个人拒绝一个命题时,例如,有异端生活,这对他们来说仍然是一个积极的判断力,因为在使判断中,这是真实的,即没有生命没有超越地球。 布伦塔诺通过称他们的观点仅涉及我们的判断的语言表达,而不是判断自己。 我们可以找到每次判断一个句子,这是唯一的,只有在它的判决是正确的,但这并没有表明判断本身总是具有正质量。

为什么判断的特征是接受为真实或拒绝作为错误,不足以区分陈述的判断? 毕竟,人们可以在没有接受它的情况下呈现某些东西。 因为在判断中,我们采取一些事情是真实的潜在误导。 以下段落显示布伦塔诺的目标是:

如果我们说每次承认判决[anerkennendes urteil]是一个采取某些事情的行为,每一个拒绝判断[Verwerfendes urteil]一个采取某些东西的行为是虚假的,这并不意味着前者包括谓词真理所认为的是真实的,后者在被认为是假的错误的谓词。 我们以前的讨论表明,表达式表示的是对象的特定意图接收,对意识内容的一种独特的心理引用。 唯一正确的解释是,任何需要一些东西的人都不只承认对象,但是,当询问对象是否被承认,还将承认对象的待确认[Das Anzuerkenneyin],即它的真相(这是这种野蛮表达的所有意思)。 (PES 240 [II 89; SVS 1,259];重点添加和改进)。

布伦塔诺想要跨越的程度是一个微妙的措辞,需要谨慎的措辞。 布伦塔诺在这里比“Anterkennen”的术语“Anhehmen”一词并不符合巧合,这将更接近哲学的常见用法。 原因是布伦塔诺认为,错误地说的是,当人们接受某种真实时,一个人的说法越常见。 根据Brentano的说法,稍后会变得清晰,判断不需要预测(甚至不需要存在)。 因此,“接受(Anhehmen)”和“承认(Anerkennen)”之间的含义差异对他来说很重要。[8]

布伦塔诺的观察导致一个重要的结果:说某事是真的并不意味着有一个对象,一个命题,其中一个命令谓是属性,是真实的。 相反,我们可以将判断行为本身作为真实的车辆。 要说判断是真正的手段,判断更高阶,即要承认第一个判决的对象值得被承认或被拒绝。 不需要主张来了解真理的概念。

1.3第三部分:存在判断

存在主义判决在布伦塔诺对其他判决观点的论点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以及他积极的判决叙述。 布伦塔诺对存在判断的讨论旨在表明,这种判断不能被认为是属性的预测(见第1.1节),并且此类判断是确认或对物体的拒绝。

该论点侧重于存在的主张,并试图确定拒绝的心理行为是一个接受行为的标准行为。 注意,通过存在的命题,我们并不意味着这里的内容判断,而是以下表格的句子:

存在,存在A存在。

A不存在,A不存在,不存在。

Brentano开发的论点依赖于以下原则:

[w]仇恨人承认[anerkennen]标志的组合他同时承认组合的每个特定元素。 (PES 208 [II 49; SVS 1,231];作者翻译)

布伦塔诺说:将原则应用于判决的判决案例:

如果这种判断是对标记“存在”的结合的确认,那么它将包括在组合中的每个单个元素的确认,因此将包括A的确认。(同上)

注意:Brentano重申他的声称,结合标记不足以做出判断。 他还提出了一个新问题:'a'代表是什么? 如果我们组合两个标记,然后确认这种组合的每个元素,则“A”必须代表标记。 但有时候他会谈论'a'指定了一个特定的对象。 因此,我们采取这种通话方式是一种方便的缩写。 现在回到主题。 承认已经判断存在A存在的所有工作应该做到这一点:犯下一个到A的存在。由于人们无法在不承认A的情况下判断A,因此判断存在一个存在必然是多余的。[9] 因此,我们作为参数的中介结论是以下索赔:

(4)

存在判断没有预测。

布伦塔诺想展示的是:

(5)

积极和消极的存在判断在他们的“物体”中没有差异。

我们列出两项索赔的顺序可能表明(5)以某种方式遵循(4)。 但Brentano的任何说法都没有说明这一假设。 布伦塔诺需要(5)是由内部经验证词支持的独立索赔:

同一对象是一个人的意识,是一个人是否肯定它,否认它,或不确定地询问它; 在最后一个案例中,它仅仅呈现,在前两种情况下,它同时呈现和确认或拒绝。 并且每个对象都可以成为判断的内容。 (第221页[II 63; SVS 1,241];在作者翻译中)

内心经历应该向我们展示,当我们拒绝,承认或对象的开放思想时,我们有“意识中同一对象”。 Brentano然后从'相同的对象'移动到结论,即判断,负面或正面,并且呈现可以具有完全相同的内容,使得判断和内容之间的差异不在内容的差异中。 如前所述,Brentano有时会谈论对象是内容。 如果我们读取布伦塔诺的言论,他提出了举报的内容知识,即演示文稿可以在标记方面被指示在对象上。 基于此演示文稿并拒绝对象的判决呈现出呈现的陈述以及承认它的判断,共享演示文稿的内容(其标记在其上指示的标记)。 因此,消极和阳性判断可以具有相同的内容。 这使布伦坦诺成为认可申请的理由(5)。 他的论点再次缩写了对这些判决的命题分析,因此可以阻止他有利于索赔(4)的论据。 我们将遇到介绍接受(5)以后(第5节)的更多原因,在那里我们讨论布伦塔诺拒绝消极特性的原因。

在这个阶段,布伦坦诺理论的结构已经留下了开放的几种可能的解释。 Brentano理论中(4)的意义既不明确。 也就是说:这并不清楚,布伦塔诺实际上需要这两个要求备份他的理论,特别是为了备份他的声明,即结合两个想法在思想中结合了判断(=索赔2)。 虽然Brentano将他的理论作为单一的整体,其中索赔(2),(4)和(5)形成紧密包装。 一个可以在单独的(4)的基础上或完全独立于(4)和(5)的基础上解开包装和接受(2)。

1.4第四部分:减少索赔

在他的理论的最后一部分,布伦塔诺转向所谓的分类命题。 这些是传统逻辑主要涉及的句子:“全部s是p”的形式的句子,“没有s是p”,“有些是p”,“有些s不是p”。 关于这些命题,Brentano与Leibniz相同的观点:

可以以最明确的清楚地示出,可以在没有任何意义转换成存在的命题(PES 214,[II 56; SVS 1,236])而没有任何分类命题。

为了证明这一索赔,Brentano提供了以下翻译方案的示例:

形式的命题“所有S是p”意味着与“不是不存在的S.”相同

形式的命题“No S是p”表示与“不存在的S.”相同

形式的命题“有些是p”意味着与“存在的S一样”

形式的命题“有些是不是p”意味着与“没有p的s存在”相同

这些是关于句子的含义的语义声明。 在这种情况下,布伦塔诺信任我们的语言直觉,并带他们告诉我们一些关于这些命题表达的判决的事情。 翻译意味着向我们透露由分类命题表达的真正形式的判决。 因此,布伦坦诺推进以下减少论文:

(6)

分类命题可以减少到形式“a存在”和“不存在”的命题。 更明确的:分类命题的话语总是表示判断,其中确认或拒绝对象的存在。

请注意,虽然上述翻译方案是对称的,但还原论文涉及不对称权利要求。 它并没有说,存在的命题表达明确判断,而是相反,该分类命题表达存在的判断。 Brentano没有明确的论证,用于这种翻译计划的解释。 相反,布伦塔诺提出了必须为其提供理由的还原论文的背景。

这件事怎么样? 嗯,考虑以下论据,Brentano在索赔的帮助下构建(6):

(7)

每个人都同意,在“所有S是p”的形式的分类命题中,“有些是p”,“没有s是p”,“有些是不是p”,Copula“是”或“不是”的只是表示判断的质量,并且本身没有意义。

(6)

分类命题可以减少到形式“a存在”和“不存在”的命题。

(8)

因此:存在“存在”存在“存在”的概念也没有本身的含义。

在运行这个论点时,布伦塔诺宣称,关于Copula的含义“是”,他需要对(有争议的)索赔“存在”的含义。 这是该论点的方向,要求在第二个前提下制定的减少索赔。 因此,该论证的目的是针对布伦塔诺修复了减少必须走的方向的目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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