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实践理论(二)

根据这些观点,人类自由永远不会导致人类与自己的利益相反。 选择反对自然法的原则不会构成自由,而是愚蠢。 虽然威胁智力呈现的兴趣本来的自然倾向并未迫使意志采取行动,但自然法理论的德国人认为,这种情况不可能选择与正确推导的实际情况结论不相容的东西:

第二个必要性可以施加意志,即将必须选择x,如果必须追求x,则避免邪恶。 (de争辩,q。17,a。3)

2. Franciscan批评

自然法的道德规范,令人印象深刻的永恒原则理论和亚里士多德的道德推理方法,并没有持续长期淘汰。 Franciscan Theologians,John Duns Scotus和Ockham的威廉·威廉尤其符合他们认为对人类自由过于严格的理论。 虽然Scotus和Ockham从未产生专门致力于道德理论的论文,但其批评的主要线条可以从他们的神学作品中绘制。

苏格兰苏格兰人对艾伯特和托马斯州的智力主义的论点的主要关注是他对人类的至高无上和自由的学说。 他声称如果将无法自由地反对智力的规定,他可能没有判断行动或错误的基础。 遗嘱,即使它应该采取“有理由”仍然能够在其权力范围内的相反行动方面进行选择; 然而,智力没有自决权,因为它必须同意它被认为是真实的。 只有将自由行动,因为它具有自决权。 苏格兰认为,一种实际原因理论,其中关于措施的判断被限制为猜测的推理特征的类型不仅限制自由,而且除了任何基础的优点或责任。 如果道德代理人必须按照智力扣除行动,那么他只能为他的知识产权而受到称赞,而不是他的道德善良。

苏格兰受到亚里士多德的主张的影响,即实践知识的结束是与正确的愿望协议的真理。 对于苏格兰来说,这种自然法的这种哲学表达使他断言一个基本普遍的道德原则:“上帝应该被爱”。 这项法律如此深深地植根于人类的理由,即使上帝的权力也不能释放一个人的义务。 这一原则允许苏格兰与亚里士多德的道德相一致地观察他的道德神学,因为原因导致人们服从上帝的命令。 必然和永久地寻求幸福,自然会渴望自己的完美。 主要的普遍指挥通知意志对完美的自然欲望,而且如此特殊的行动,无论情况如何,都是按照意愿遵守爱神的概述。

Scotus作为道德神学家的主要考虑因素是自由决定的意志选择的性质。 只有他认为行动所需结束的善良。 当会根据正确的原因自由选择时,这行法可以被视为道德良好。 苏格兰确实有一些难以解释意志与智力之间的关系。 如果一个人类在智力上实现,最理想的目标是与上帝的联盟,似乎人类的知识原因会强迫他追求这么结束。 如果意志不与合理派生的第一个原则同意,那么它必须一定是错误的。 因此,难以看看如何保持遗嘱的绝对自由。

苏格兰争辩说,虽然将追求理性决定的对象,但这并不意味着将受到“自然必需”的条件。 对可能的行动的逮捕是向遗嘱提供作为中立的意志,而将仍然是自由的。 (ordinatio,iv,d。46)。 在苏格兰的看法中,自然法由不言而喻的先验原则,其有效性智力立即从术语的一致性中识别出来。 然后将自然倾向于同意他们的决定,但并未被迫这样做。 对于苏格兰来说,自然法的最清晰的表达是十诫,它将所有人类行为指导达到挠性。 自然法的命令只是因为它们被命令,但被命令是因为它们很好。 (ordInatio IV,17)苏格兰认为前两个诫命,上帝必须被崇拜和崇敬,绝对不可改变。 上帝本人永远无法否定这样的道德原则和人类在道德上与他们的遵守束缚。

尽管他对苏格兰州的许多人的批评,但奥克姆的道德神学威廉威廉队的发展,而不是解雇了苏格兰伦理审议的主要线条。 ockham也主要关注维护意志自由,既有神圣和人类。 ockham专门拒绝了对智力确定的智力确定的人类行为的自然法理论。 他坚持性质的尊严和自我决定主导ochham的意志的绝对权力,拒绝他的前任自然法道德。 ockham对常见性质的形而上学的批评不仅限于逻辑和形而上学的猜测; 它也涉及他的道德学说,其中,甚至必须自由选择“邪恶,这既不是真的或明显的。”

意志的自主权是如此之大,即使在作为一般或特定想法的情况下呈现出来,它也绝对可以拒绝追求倾向。 即使在死后(在Patria)之后,将拒绝渴望自己的完美。 无与伦比的自由是ockham的道德神学的绝对; 它可以被定义为对端的自然倾向,只有它只是观察到的一般人体倾向。 人类可以轻松拒绝它,因为它可以追求它。 (ordinatio i,d。1,q。6)。

道德的自然基础,对艾伯特和托马斯至关重要,仍然是苏格兰思想的重要因素,被ockham拒绝,支持更完全的无与伦比的自由概念。 仍然ockham并没有主张相对主义的道德。 人造道德判断的基础在于将符合神圣的命令。 Scotus'dictum留下了印象,'Deus Nullius Est债务人'(上帝感谢没有人),ockham延长了上帝的力量来重构所有道德法律。 不仅可以改变人为互动的诫命,还可以改变那些确定上帝与人之间关系的诫命。 上帝可以指挥人类讨厌他,并且必须被视为道德约束力。 ockham使用中世纪道德理论的更常见语言不会阻止他强调人类道德的应急。 他对辨别有序生活的理性原则的人为理由的信念无法克服他渴望保护上帝的无限权力,谁将所有道德原则取决于并受到改变。 苏格兰和ockham都构建了一种意志自由的道德理论,而不是他们认为成为亚里士多德和他的追随者的道德决定论的道德理论。

3.道德理论的实际原因的地方

问题仍然是如何涉及实际智慧的教义与中世纪思想家的一般道德理论有关。 Eckhart和Taler等作家拒绝了Aristotelian的美德,支持更多的宗教信仰,接受(Gelassenheit)和脱离(Abgeschiedenheit),但即使是托马斯阿基纳难以结合理性理论的实际理论智慧融入了他对道德生活的整体理解。 面对亚里士多德伦理的矛盾和尊敬的恩典主义的矛盾,他在一个讲道到年轻的多米尼加人中:

信仰教导了生活良好所需的一切。 这很清楚,因为在基督的到来之前没有哲学家,因为一位老妇人通过信仰所做的那样,生命是必要的.....

当面对两者之间的明确选择时,两个经常相互冲突的道德教义托马斯,就像他的同时代人一样,首选宗教教义,以合理的实际智慧的道德规范。

最早的十三世纪对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实践智慧的解释强调了道德美德的知识性质。 NE上的1250个评论员理解为鲍塞斯作为一种手段,即人类可以与最高的好的,幸福联合起来。 亚里士多德的早期口译员使道德生活基本上是被动的,因为菲利克斯因神圣的因果关系而升高到幸福。 随着罗伯特千网的工作,艾伯特伟大,托马斯·阿奎那更深入地了解亚里士多德的道德思想,它被注释了十三世纪下半年的评论。 然而,这些思想家也因Felicitas和Prudentia之间的关系而感到困扰。

托马斯遵循他的前老师勾画的线条,并将亚里士多德伦理的性质转化为与基督教道德神学更容易对齐的道德学说。 艾伯特和托马斯并不满足于亚里士多德所描述的道德三段主义原则的未指明性质。 他们留下了亚里士多菜道德行为的正式结构,而是通过增加对自然法的基本原则的具体制定来改变内容,这些原则将所有对人类善行的行动指导。 道德代理人不再可自由地确定海关的观察,并练习指导实际三段论的行动原则。 通过自然能源(Albert)或突触者的自然习惯(托马斯)来认可的自然法则,确保了一个普遍的约束力的行为准则。 谨慎成为一种机制,其中一个人从确定的法律中推断出特定行动。 由于从通用命令确定单个决定的情况下,道德的科学变得更接近投机理论。 在亚里士多德的多米尼加人评论者的智力批评者的哲学家批评者强调了意志的善良的意志性。 尽管他们一致认为,所有人类道德行动最终最终导致与上帝联盟,但评论员对这种联盟的自然道德手段不同。

4.与康德的比较

最后的问题仍然存在:中世纪的实际解释可以与康德的实际理由的描述一致吗? 康德的实际原因的众所周知的定义是:

自然界中的一切都根据法律作品。 只有一个理性的是根据法律概念行事的能力,这是根据原则的; 换句话说,只有理性的是遗嘱。 由于原因要求来自法律的行动的推导,因此除了实际的原因之外的意义无外。 (Grundlegung Zur Metaphysik der Sitten,II,37)

对于康德来说,道德哲学的目的是发现可能构成的想法和原则,尽可能纯粹的概念,而不是确定愿意的行为和条件,主要是心理学(Grundlegung,介绍,XII)的关切。 良好的意志是良好的,而不是通过其结果或其达到预定端的能力,而是只有通过愿意本身。 (格鲁尔格,我,3)。 根据普遍绑定法律的自我确定的旨在能够通过适当的理性概念传达所需的客观性。 由于理性的性质宣布自己的自我纠纷,道德是对旨意自主权的行动关系; 这种自主权是最普遍的授权(Gesetzgebung)的意志的关系。 (格鲁尔格,II,83&85-86)。 纯化任何倾向和对别针的欲望均为实际原因的适当问题。

即使从对其元素的这种简短描述,即使是他们的元素的简短描述也是明显的,凯丽和中世纪理论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阿尔伯特和托马斯的依从者对人性的希腊观点带来了他们对善意的自然倾向的信念。 这样的概念允许托马斯建议我们自然地寻求对我们有用的东西。 (de争辩,q。24,a。8)。 对人类真正有利的是必须始终有利于实现人的终点; 效用在这个意义上将永远是纠正道德选择的可靠指南。 托马斯声称,人类有自然倾向人类理性的每一件事都令人欣慰的。 对于康德人类而言,不能被允许追求他们将被视为主观欲望的倾向。 这样的欲望至少经常产生道德误差,因为它们产生正确的行动。 人类纯粹概念的客观性将排除识别人类倾向作为人类良好的衡量标准。

尽管他们坚持了意志自由,但在某些方面,这在某些方面预期,坎塔斯和奥克姆争辩说,这种道德的真正措施在于人类与上帝的命令的符合性。 如果上帝如此渴望,所以苏格兰和octham在康德的普遍要求的理论中产生了完全不同的道德,这些戒律可能会改变。 ockham在他对道德智力的拒绝辩论中,符合合格的行为,正确的原因可能不是善良,因为上帝可能会在没有人为意志同意的情况下创造这样的行为。 该法案将是完全理性的,并符合神圣的指挥,但缺乏任何优点或美德。 对于ockham,任何行动的善良都完全在于遵守Divine命令(De Connexione Virtutum,III,11)的愿望。 当康德将实际原因描述为所有理性生物的必要法律时,他们的行为总是根据以理性存在的意志概念完全绑定的格言判断,可能会看到与遗嘱的自主义义的基本学说相似之处。 由于托马斯和阿尔伯特描述了道德行动的成因作为一种过程,其中实际理由有能力接受,理解和遵守普遍法辅音与人性的原则,他们接近康德的描述比坚持的人更紧密地密切关注坚持可能是任意上帝的必要性的必要性。 实际原因是对善良的渴望和自然法的第一个原则表达,也表达了神圣的命令,以及将通过自由选择的意志的符合性的实践原因,表明他们道德理论中的一些重要元素中世纪哲学家在远离亚里士多德的遗产时,康德的精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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