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实践理论(一)

中世纪的道德推理理论有他们的起源于圣奥古斯丁的道德神学和亚里士多德的合理伦理。 直到十三世纪奥古斯丁对有关自由的问题的回答,预先设定,善良的性质以及神圣的自由在拉丁西的道德猜测。 对于奥古斯丁道德要求,人类将符合不变,必要和永恒法的处方。 奥古斯丁在自由的工作中争论永恒的法律“被称为至高无上的原因,这必须始终被遵守,而且通过它才能邪恶的生活和善良的生活; 通过这项法律,我们得到了正确构建和正确化的时间法律。“ 永恒法的理想是普遍印在人类智力上,是可以判断人类行动的不变标准。 Nicomachean伦理上的最早的中世纪评论员只分析了这项工作的前三本书,原因是未解释的(Celano,2022)。 13世纪上半叶的中世纪作者,同时意识到尼克马伦理的剩余书籍的存在通常只有他们处置的部分文本。 亚里士多德的博士讨论大多是未知的,直到罗伯特格洛斯特斯特完全翻译亚里士多德的文本和伴随的希腊评论出现了大约1248年。在这一时期的神学家中的女主角和威廉Auxerre在他们的神学汇演中审查了道德行为的性质。 像许多中世纪作者一样,欧亚威廉威廉·奥克雷威廉(奥斯泰尔)认为贵泰罗斯(普渡永菊)曾经是一种知识分子,作为一种知识的类型,也是一种规划适当行动的能力。 奥克雷和菲利普的威廉俩都是校长的工具,在道德理论介绍了他们认为作为一种先天人类的人类能力的肖像法的概念,以承认永恒的道德推理原则。 而不是将人类行为的指导原则留给人类经验,而不是他们在上帝的永恒律法中锚定道德决策。 Synderesis将向道德代理(Eardley,2021)显示正确行动的通用守则。 虽然他们的解释是明确的,但它确实影响了后续评论员的结论,例如莱伯特伟大的和托马斯阿奎那。 在Grosseteste的翻译albert之后,伟大的伟大组织了第一个关于尼古拉姆伦理的整个文本的拉丁中世纪评论。 他对谨慎的谨慎的审慎与知识分子和道德成分,他接受了自然法的普遍道德原则,以及他对实际原因的理解及其与人类幸福的关系对其学生的着作托马斯阿奎那的作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实际原因的棘手主义 2. Franciscan批评 3.道德理论的实际原因的地方 4.与康德的比较 参考书目 主要文学 二级文献 学术工具 其他互联网资源 相关条目 1.实际原因的棘手主义 当人们通过一个人的自由意志选择“荣誉和正确”的人依照性法律,可以合理地被认为过着道德生活。 尽管根据神圣的原则,但人类状况不允许通过自然手段实现道德完美。 奥古斯丁断言,只有通过恩典,由上帝自由派遣以协助人类可以实现真正的道德善良。 谨慎,这是选择良好的能力,避免邪恶,智力思考,道德和政治美德,友谊,教育和特征(亚里士多德的所有基本要素)被诉诸于爱神的命令下的奥古斯丁的道德神学。 对于奥古斯丁来说,希腊道德思想的复杂性可以减少到神圣法律的简单规则。 尽管ANSELM在第11世纪有关自由选择的问题贡献,但在第十二世纪第十二世纪彼得比尔德的令人震惊的断言,彼得·阿巴尔德的惊人断言是由代理商的意图出现,直到十三世纪是一种彻底的人造道德推理方法造成了彻底的方式。 Aristotle的Nicomachean伦理新翻译成拉丁语,提供了一种哲学依据,即奥古斯丁的学说的新审查可以是基于(Wieland,1981)。 亚里士多德道德的第一个伟大的中世纪评论,这是艾伯特在科隆多米尼加学院的伟大教学活动的结果,标志着中世纪“道德科学”的开始。 阿尔伯特对亚里士多德的文本进行了谨慎的阐述,并澄清了自然法,道德推理和人力德的概念,以及对他最着名的学生的影响,托马斯阿桥,直接考虑了中世纪实践推理问题。 中世纪实际原因的概念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调查:1)鉴于第十三和第十四个世纪中世纪大学大学硕士的实用与理论科学之间的界定; 2)与伊曼纽尔康德议员描述的实际理解相比。 第一种方法允许严格遵守文本本身,其中“比率实践”的概念严格限于一种哲学推理。 第二种方法允许对中世纪理解与道德善良性质和现代观点作为实际理性的现代观点之间的更深层次的哲学考虑。 这两种方法都有助于充分了解中世纪实际原因的意义。 在其最严格的感觉中,“实际原因”(比率实践)特别是一类推理,这类似于推测或理论科学的扣除。 当讨论对自然法则的人类知识时,托马斯阿奎那人认为,这些命令与实际推理有关,因为示范的第一个原则与投机原则有关; 在每种科学中,都有某些示范原则本身(Principia Per SE Nota)。 这些原则,包括道德行为的普遍规律,指导所有后续的道德推理。 托马斯基地基于正确推理的人类能力,在任何询问领域发现潜在命令的人类能力。 决定形而上学知识的推理顺序来自于识别非矛盾原理。 从存在的概念和非存在的概念是矛盾的术语,形而上学家争论关于存在性质的某些结论。 在实际的原因中,一个人始于所有人类行为的原则,即所有人类行为都被引导到结束,然后认识到伦理的基本要素是“做好事,避免邪恶”: 因此,以实际原因的第一个原则是基于好处的性质是:善于这一切的东西。 因此,这是法律原则:必须做好,善恶避免。 在这种所有其他自然法则基础上是基于,使得要完成或避免的一切涉及自然法的常见。 实际理解自然地理解这些戒律是人类的。 (S.TH。I-II,94,2)。 虽然艾伯特在审慎和实际原因之间看到了更紧密的联系,而不是托马斯(“谨慎和实际原因在这种原因具有同样的行为,而谨慎地通过司法,权宜之计和诚实地通知该行为。”de Bono#443),Albert基本上同意托马斯的实用推理方法(Super Ethica,VI,7,PP。436-437)。 托马斯从基本原则中争辩说,一个好的始终具有结束的性质,即人类寻求特别是坚定的结局的后果。 由于实际原因模仿理论推理的演绎过程,术语“比例实践”主要是指一种人类知识。 然而,理论和实践科学的结论之间存在根本差异: 因为投机原因特别关注必要的东西,因此不能否则,在其结论中发现的真相是没有缺陷的,只是<真理>的一般原则。 但实际原因涉及域名是人类行为的偶数; 因此,即使在其一般的<原则>中存在一些必要性,一个人越下降到其正确的结论越多,人们越多找到了缺陷<在真理>。 在推测的推理中,真理对所有的原则以及结论是相同的。 在手术推理中,根据其合适的<结论>,没有相同的事实或实际正好,但仅根据其共同原则。 (S.TH。I-II,94,4;超级乙基,VI,7,第441页)。 由于实际理由的目标是行动不知识,智力所获得的真相必须是由其符合权利愿望引起的。 由于良性活动可以没有实际原因的必要性,因为良性活动允许在特定情况下从普遍规则中获得多样性和推导。 在实际原因的领域内的道德事务是不同的,并且不足(畸形),因此不能提供在理论推理中预期的确定性。 如果我们完全有任何科学的实践原因,我们必须满足于将原则应用于各种结论,并从粗略的论据继续以一般方式展示真理。 意志的各种和差异是使托马斯阿奎那利用术语“比率实战”,特别是从严格科学知识中区分道德推理方法: 因此,人们以实际的原因发现了与操作相关的实际原因,就像投机原因的命题一样与结论有关。 (S.TH。I-II,90,10,AD 2)。 阿尔伯特认为,尽管两种推理之间的方法相似,但实际结论的力量比普遍原则更多地取决于特定的愿望。 由于人类欲望如此大,因此道德论证只是一般和不完美的。 (超级乙酸,VI,16,p。491)。 这些源于亚里士多德对人类知识性质分析的区别,不会探讨康德哲学中发现的科学的理解。 对于康德来说,猜测并没有,不能让我们了解存在的知识,我们也不应该从作为科学的对象开始,正如存在的非矛盾的中世纪原则所看到的那样。 康德限制了投机性科学,考虑了外观定律。 然而,在康德的哲学中,实用的科学或实际理由涉及自由而非自然的好或人体。 康德的实际原因是基于纯粹的先验原则,这是一种严谨的严谨性,这在亚里士多德,阿尔伯特和托马斯的伦理中是不可能的,他们是具有实际理性的科学的科学,其域名是拟议和可变的行为。 康德寻求每个道德选择的安全基金会被认为超出了由中世纪评论员在亚里士多德道德的伦理方面制定的实际原因的范围。 尽管他们热烈地接受了亚里士多德的作品,但中世纪的乐派并没有给他完全掌握道德推理的权威。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的灵活性,托马斯本人承认,没有领导中世纪作家,建造一个道德理论,如亚里士多德,就是基于社会规范,传统和人类行为。 中世纪的乐常主义者寻求更安全的基础,以确定伦理行动而不是亚里士多德对实际智慧人(Phronimos)的吸引力。 现代化的作者在托马斯阿奎那写道时,识别中世纪道德理论中存在的紧张局势:“阿奎那似乎在他对人类行动的描述中似乎是如此的亚里士多士,但却是如此奥古斯丁的坚持要求符合永恒的法律?'(Westberg,34)。 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于对人道道德行为的成因以及其直方的条件来说。 实际原因需要一个比接受的人类行为的做法更安全的基础。 在寻找此基础上,托马斯和他的同时代人建立了一个实际原因理论,比仅仅是一种智力推理的设计更复杂; 它成为道德善良本身的性质。 将其作为理性胃口的指定为良好的胃口,其与智力的关系是贵族中世纪追随者的着名特征,并且不需要在这里待遇。 对实际原因的讨论有什么兴趣是分析那些规范道德推理的第一个原则。 托马斯在制定他以前老师阿尔伯特的想法,坚持认为必须被认为是好的遗忘。 (S.TH。I-II,6,1和8,1;超级乙酸,VI,7,PP。436-437)。 更具体地说,他争辩说: ......具有最终性质的善与之,是意志的对象。 因此,因为这个元素,将使灵魂的另一个权力转移到他们的行为。 (S.TH。I-II,9,1) 即使智力移动将通过呈现所需的对象,本身就会对良好的自然倾向。 最终的人类终端,或至高无上,是弱,完美,全涵盖人类善良。 这种最高的好处永远不会被实际原因所察觉为邪恶。 (S.TH。I-II,13,6&10,2 AD 3;超级乙太基,VI,17,p。497)。 作为挠挠性的人类的决心非常吻于第一个实际原因原则,具体的道德判断应该是基础的。 当遗嘱欲望时,它似乎想要比模糊的渴望更具特定的物体。 托马斯和阿尔伯特通过自然法,佐剂和谨慎的教义指定了他们的意志理论。 任何科学的第一个原则的来源是确定该科学的有效性和性质的关键因素。 在道德推理中,行动原则的起源不仅揭示了对善良性质的理解,而且也引导了所有后续的分析。 在托马斯的实际理论中的实际理论,人类行为的第一个原则是法律: 就像原因是人类行为的第一个原则,因为这也是关于其他行为的原则。 因此,法律必须主要和最广泛地讨论。 行动中的第一个原则是有实际原因的,是最终的结局。 人类生活的最终结束是幸福或倾向。 法律有必要以最高程度的方式反映,这导致弱感。 (S.TH.I-II,90,2) 对自然法的规定直接抵达人体履行。 尽管aristotelian幸福的过度乐观看法是如何导致永恒的霸恨,R. Mcinerny(第34页)认识到自然法律与人类生活的目标:“当然,在没有预先解决早些时候所说的情况下,无法讨论自然法则终极结束。 自然法的常见必须尽可能精确地确实。 在正确的意义上,一个戒律的命令正准确地将导致结束。“ Mcinerny观看亚里士多德的劝告,以尽可能突出的人认为是幸福的理想,只能在这一生中不完美地实现。 这句话允许托马斯群亚里士多德不得不说善良的生活,以克服克服克服沧桑的终极目标(麦哲尼,第33页)。 这种解释是常见的,这些人在那些希望从美德的生活中看到有序进展来完美的弱,但托马斯的位置更加复杂。 托马斯关于亚里士多德文的评论正确地区分了其基本活动的幸福,以及一种包括好运的好处的般的狂喜。 在亚里士多德自己的职位上有关人道道德完美的职位托马斯声称哲学家留下了永恒的幸福问题,因为他没有完全在哲学领域内辩护。 在托马斯的理论中,审慎在人类幸福的产生中的作用比在亚里士多德的道德的理论中更受限制,因为审慎人员必须遵循自然法原则与特定行动的义务的逻辑进展。 实际上明智的人从实际和理论活动中选择生命的人的自由受到追求永恒法的义务(Celano,2007)的义务的限制。 阿尔伯特简洁地制定了这个立场,当他说,“谨慎受到神圣和人类法律的监管” (超级乙基,vi,4,p。417)。 虽然没有其他法律的实际原因指导人类选择,但是永恒的法律(Lex Aeterna)主要并主要订购一个人,并确定相应的手段。 因此,必须始终被认为与永恒律法有所不同的行为与实际原因的规定相反。 (S.TH。I-II,71,6 AD 3)。 坚持永恒法的约束力和自然人的人类倾向,以及参与,它(被称为自然法)标志着亚里士多德的亵渎的伦理。 道德行动的基础不再被认为是行为与优秀人士(Phronimos)的一致性; 它位于外部和普遍的绑定源(永恒法)中。 正确实际推理的过程受到符合行为对本法的规则的规范和衡量的: 一种类似的过程,以实际和投机原因存在......就像在令人难以知的原则中产生不同的科学的结论......所以来自自然法的常见问题,好像从某些常见和陌生的原则的人类原因所得的原因必须对应该更具体地说的那些东西。 (S.TH。I-II,91,3) 对自然法则的认识允许展示人类自然地参与永恒法的实际理由。 托马斯认为在阿尔伯特工作中发现的想法辩称,必须通过接受实际原因的决定来决定,这必然符合自然法的常见问题: 人类的理由规定了人类的遗嘱,其衡量其良好,来自永恒的法律,这是神圣的原因。 因此,人类的善良将在永恒的法律上显然取决于人类的原因,而人类的理由不足,有必要转向永恒的原因。 (S.TH。I-II,19,5;超级乙酸,VI,4,P.417) 戒律的内容,他们所知的方式以及它们对意志的影响是自然法理论的最终因素。 自然法反映永恒法律的断言略微指示其特定的戒律,但它确实表明根据自然倾向的顺序存在,存在自然法的常见顺序。 在人类中,与所有其他类型一样,自我保护的主要倾向。 然而,在叙述和阿尔伯特的讨论中,托马斯和阿尔伯特最明确地确定了那些是人类道德推理基础的原则。 jerome被杰罗姆引入拉丁文,也许作为希腊语的变种,“syneidesis”(Insight),并没有任何意义。 虽然Albert将Synderesis的道德原则与天生的法律(Seminaria Iureis)进行了比较,而托马斯将Synderesis定义为“我们智力的法则,因为它是一种习惯性的习惯,其中包含了含有自然法则的习惯人类行为的原则。” (S.TH.I-II,94,1,AD 2)。 在早期的工作中,托马斯解释了佐剂,也可以作为与原则的习惯类似的自然习惯,或作为这种习惯的理由的权力(波强)。 他看到这两个名称的差异很小,因为各自描述了识别道德第一个原则的普遍性的自然能力。 标志着实践推理的平方是推理的,也是从佐剂鉴定的决定得出的特征。 托马斯声称佐剂术的功能是识别普遍的道德法律毫无疑问,他了解了实际原因,自然法和佐剂的第一个原则是相同的: 正如灵魂的某种自然习惯,它知道投机科学的原则,我们称之为对原则的理解,所以在灵魂中也是有一定的自然行为原则的自然习惯,这是自然法的自然原则; 这种习惯涉及佐剂,而不是其他权力而不是原因。 (de争辩,q。16,a。1) 指是永恒律法的卵形术语的具体规定是人们必须服从上帝; 关于自然法的主要迫使是避免邪恶并寻求好事。 这些原则显然不是相互排斥的,“但是追求善的理由是合理的,并且必然导致遵守上帝的命令。”佐剂是从未认识到道德行动普遍规则的理性能力,因为否认他们的普遍效力违反了人类的理由。 但是,原因可以在普遍原则应用于特定行动时犯错误。 道德错误是不完美的结果或虚假的,从原则上扣除。 如此正确地说,错误不是归因于普遍原则(Synderesis),而是良心可能错误地应用普遍判决。 (de争辩,q。16,a。2,ad 2;超级ethica vi,7,p。441;霍夫曼,2012; Trottmann,2000)。 在特定情况下正确申请对特定行为的实际原因的原则是智慧常识的函数,简洁地定义为直肠比例。 谨慎“代表了代理人的蓄意,决定和正确地命令行动的实际理由的过程。” (韦斯特伯格,第187页)。 然而,谨慎措施并没有指导将无懈可击的结论。 由于它只是指导选择,但不确定它们,可以说将仍然是免费的。 托马斯认为,这将可以在三种方面自由选择,尽管它永远无法表达与追求良好的主要道德规则相反的愿望。 将可能会误认为是它自己的行为,因为它可以是或不会的意志; 2)关于其目的,它可以想要或不想要特定的东西; 3)关于订购的内容,因为它将成为一个特定的好或邪恶的行为。 (de争辩,q。16,a。2,ad 2&q。16,a。1)。 托马斯对意志自由的描述似乎似乎是因为他坚持了人类智力的决心而被淹没。 这种自由理论似乎仅仅在人类倾向于出错的原因,因为艾伯特和托马斯都认为不太可能,甚至不可能,为人类选择违背第一个原则的知识和他们在特定情况的申请中的知识相反: 应该说,自由的根源是旨在的旨意,但原因是其原因。 因此,可以自由地绘制不同的东西,因为有理由可以绘制不同的东西,因为原因可以有各种各样的良好概念。 (S.TH。I-II,17,1) 为了艾伯特,智力的喜悦不会腐败谨慎的自然习惯,而是谨慎的审慎,当审慎失败绘制了适当的道德结论时。 换句话说,没有人可以采取违反普遍性的道德原则,而是只在他们的特定应用中。 (超级乙太基,vi,7,p。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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