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能力(一)

在许多西方司法管辖区,法律假定成年人,有时符合某些标准的儿童能够做出自己的医学决策; 例如,同意特定的医疗或同意参与研究审判。 但是这意味着说一个主题有或缺乏决定的必要能力? 这个问题与常常称为“毁灭性能力”,卫生保健法和道德的核心概念,以及越来越多的哲学探究的独立课题。

抵决能力可以被定义为受试者制定自己的医学决策的能力。 在其他情况下出现了一些类似的能力问题,例如在法庭上进行审判的能力以及制定与个人护理和财务有关的决定的能力。 然而,在管理一个人的生命的审判和能力的能力更一般的法律概念背后的历史是不同的,在法律上有所不同(Roth,Meisel,&Litz 1977; Zapf&Roesch 2005)。 出于本讨论的目的,抵决能力的概念仅限于医学环境; 最值得注意的是,涉及同意或拒绝治疗或参与临床研究的人。

这有意义于,鉴于当前对医疗保健的抗议能力的概念出现,并仍然紧密相关,知情同意的教义。 知情同意是道德概念,以及二十世纪下半叶的法律实践,以应对医生和临床研究人员的广泛族聚集论。 只有一旦患者和研究科目开始涉及自己的决定,这对许多人来说很清楚有些公平的,所以在可以做出自己决定的那些人之间需要进行某种公平的方法(也应该被允许)和那些无法做出自己决定的人(以及那些不应该预期)(金库2010:11-14)。

有人很明显,有些人无法做出自己的决定:无意识(暂时或永久),具有严重脑损伤,婴儿和非常小的儿童的人,那些具有严重认知障碍的人,以及痴呆症的高级阶段的人。 我们通过假装他们可以为自己决定而做这些人不利。 相反,我们必须尽量在我们中间寻找这些脆弱的个人,尽可能地确保他们的观点考虑到他们的决定(Silvers&Francis 2009)。 但这些是“简单”的病例。 越难的任务是制定适用于更细微案件的果断能力的公平和一致的概念,其中个人有一些但不是普通成年人的所有心理能力。 如果我们说缺乏她拥有的判决能力的人,这是一种道德失败,因为我们未能保护真正无法决定自己的人。 但是,对于那些有荒谬的能力的人来说,这也是一个严重的道德失败,因为我们缺乏它,然后剥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道德力量的人:通过制作自己的决定来指导自己生活的权力(Buchanan&Brock 1989:40-41; Kim 2010:1)。 那些解决能力问题的人面临各种类型的道德危险问题,并且没有简单的方法来避免所有的道德陷阱。

尽管存在危险,关于抵抗能力的理论问题仍然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具有巨大的实际影响。 事实上,这是判决能力的合并理论和实际性质,使其如此智力引起写作的哲学家。 但这仍然很大程度上是未开垦的哲学领域。 一个原因是田间高度跨域和快速变化的本质。 评估能力的临床方法和测试即使是分歧是否仍然是这些乐器跟踪真正重要的问题。 哲学家有很大的贡献,但如果他们的贡献是及时和相关的贡献,他们必须谨慎踩踏。

1.术语

1.1“能力”或“能力”?

1.2描述性与规范性

2.道德起源

3.道德警告:丧失能力的追随者是什么?

4.容量要素

4.1选择

4.2理解

4.3欣赏

4.4推理

5.五个广泛接受的假设(和六,更具争议的假设)

5.1包裹性

5.2决策相对论

5.3全无或没有任何评估(相对于特定决定)

5.4价值中立

5.5诊断的独立性

5.6风险和对称性

我们是否测量正确的东西?

6.1挑战四种能力模型:情绪

6.2挑战四种能力模型:价值观和真实性

7.一种不同的挑战:自愿主义

8.增加相关性和大量公众误解

参考书目

学术工具

其他互联网资源

相关条目

1.术语

1.1“能力”或“能力”?

上面定义的“决策能力”是指受试者提出医疗决策的能力; 主要是,决定同意或拒绝医疗干预。 然而,有点令人惊讶的是,(至少对于这个问题的那些新的那些新的)在这方面的术语有很大的分歧,特别是在“决策能力”和其缩短版本,“能力”是正确的使用条款。 另一个候选人是“心理能力”或短暂的“能力”。 关于如何(如果根本)这些术语的争议可能会非常令人困惑,并且遗憾的是,除了熟悉人们所说的各种东西之外,没有补救措施。

“能力”一词的一个潜在问题是,在其他法律领域,它被更广泛地使用,以提及超出在医学环境中认为重要的能力。 例如,在刑法中,经常审判的能力通常需要了解右边和错误之间的差异。 但这些知识不是医学决策的能力(或能力)的一部分。

此外,法律(再次在其他非医疗领域)经常寻求对一个人的决策能力进行全球评估。 例如,全球对管理一个人的事务的无能的全球决心可能导致一个人失去广泛的个人自由。 它通常会导致家庭成员或监护人被任命为谨慎关注这个个人的财务,生活安排等。简而言之,许多决定现在是该个人的限制。 但在医学背景下,这些全球评估不再被认为是合适的。 相反,焦点应该是特定的决定(参见第5.2节中的决策相容性)。 因此,个人可以被视为能够做出一个决定,而不是另一个。

尽管如此,一些版本的法律/医学鸿沟通常被呼吁作为解释能力和能力之间差异的一部分。 一个常见的解释始于专注于谁做出决定:临床医生或法官。 据说临床评估是“果断能力”的决定,而“竞争力”是指法律评估(Ganzini等,2005:S101)。 尽管这种方式雕刻了这种方式的普及,但实际上的区别会破裂。 一方面,即使没有参与法院 实际上,这种评估通常有法律权威,直到法院挑战。 另一方面,这几天许多法官面对特定的医学决策案件限制了他们对患者在手头决定的能力的问题上的重点。

即便如此,在一些法律司法管辖区,与英国一样,“能力”一词(或“果断能力”)通常被认为是合法的(Tan&Elphick 2002)。 另一方面,在美国,这是常常称“竞争力”(或“心理能力”)术语,这些术语通常被称为携带法律内涵和权威(Buchanan 2004; Berg,Appelbaum,&Grisso 1996)。 这一切都不是非常有帮助的,从我们切换司法管辖区或从事比较工作,术语变化。

通过开发新的混合术语,该区域中的一个众所周知的文本解决了问题。 在他们的书中,决定其他人,艾伦布坎南和丹布洛克写的是,“能力是一些任务的能力,做某事的能力”(布坎南和布洛克1989:84;强调原始)。 然后,他们指定了自己的焦点,这是“做出决定的能力”(同上)。 这导致了对作者称之为“决策能力”及其标准的漫长讨论,以及所说的具体的“决策能力”,据称他们称之为“决策能力”。 根据这一战略,引入新的术语 - “决定能力”是拟议的解决方案。 不幸的是,这种规定的解决方案可以说是可以说的化合物而不是简化问题,因为谈到“果断能力”而不是“决定能力”更常见。

Thomas Grisso和Paul Appelbaum在他们的地标学习中,能够同意治疗的能力,采用进一步的方法。 他们解释说:

当我们提到与决策相关的能力时,我们谈论“决策能力”。 然而,我们使用术语“能力”,表示患者决策能力足以满足其荣誉的决定(并且相反地为无能)的国家,无论谁做出决心。 (Grisso&Appelbaum 1998:11)

一般来说,在医学决策的较窄领域内(我们采取包括决定参与临床研究),这两个术语大致可互换或应该是。 因此,许多作家采用统一使用术语的政策,同时发出信号识别,这与某些惯例中断。 这通常是通过在讨论开始到该效果的讨论开始(夏尔兰2002:37注1;警察2001:53,注2;国家生物伦理咨询委员会1998:Ch 1,注4)。 该策略具有避免繁琐的重复替代,在使用两者的讨论中的另一个术语。 但它也可以无意中延续困惑,只是它意味着避免的排序。 对于此条目的其余部分,条款将可互换使用。

最终,最重要的是让读者了解所有这些术语困惑并谨慎踩踏。 拇指规则仍然存在:警告emptor。

1.2描述性与规范性

无论术语如何解决,也很重要的是要意识到这些术语可以是,并且通常用于描述性以及规范性或规范感官。 作为一个评论员解释说:

精神科医生可以给予专家证词,以他作为训练有素的观察员的能力,关于一个人被视为事实问题的能力,而法官可能会或可能不会给出这种证词实际效果,以决定我们应该如何对待该人。 (Freedman 1981:55)

在此示例中,第一个索赔在解决各个是决定的能力。 第二个索赔讨论了这个问题是否应被视为决定能干,即,她是否应该被允许做出自己的决定并拥有这些荣誉。 在许多背景下,如果一个人被认为有能力(对实际上拥有某些相关的心理能力),即根据当然,简单地遵循规范性的影响。 但是作为上述示例提醒我们,情况并非总是如此。 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在法院,确定能力的事实的人可能不是问题的同一个人问题。

鉴于有关在各种理论层面发生的情况发生的能力辩论的情况下,鉴于辩论的事实,区分尤为重要。 在第一个和最抽象的水平,我们可能有兴趣澄清我们的概念或决策能力理论。 为此,我们可能会询问我们究竟在将人们纳入有能力和无能的时候要做什么。 询问此类基本问题可能有助于我们更清楚地了解我们需要的工作或能力理论。 与关于概念/理论的辩论密切相关的是关于标准的辩论。 在这个级别,我们问:在我们定义的感觉中有能力的人能够做些什么样的事情? 鉴于概念的工作,需要考虑哪些具体的能力? 最常见的标准在下面的§4中概述。 正如我们将看到的,某些理论家认为,这一标准清单不完整,从某种意义上说,有人可以满足这些标准,但未能满足我们的基本能力概念。 最后,有特定的测试或仪器开发,以确定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特定个人满足标准(Buchanan&Brock 1989)。 困惑进入,因为经验和规范性索赔可以并且确实发生在所有这些水平。 例如,假设您检查使用特定仪器,然后在此基础上申报具有决策X的能力。并且假设我拒绝您的索赔,即,我拒绝向您的描述性索赔提供规范力。 这可能有几种不同的原因。 我可能怀疑你正确使用了仪器。 或者我可能怀疑仪器,即使在正确使用时,也是有人是否符合适当标准的好衡量标准。 最后,我可以简单地认为标准的操作理论或概念是不完整的 - 以便以授权规范结论的方式真正确定能力,我们需要考虑不仅仅是铰接标准。

2.道德起源

我们当代策念能力概念的起源在于伴随知情同意书学院的崛起的卫生保健法和伦理的历史发展的不同构作。 根据这项学说的最开发和广泛认可的陈述,在某些背景下需要知情同意的道德目的是促进和保护患者和研究受试者的自主权(Faden&Beauchamp 1986)。 通常观察到尊重自主权

从认识中流动所有人都有无条件的价值,每个人都有能力确定他或她自己的道德命运。 (Beauchamp&Childress 2001:63-4)。

尊重自治意味着,

我们有一个根本义务,以确保患者有权选择,以及接受或拒绝信息的权利。 (Beauchamp&Childress 2001:63)

当然,允许人们选择的义务只是一个有意义的个人所讨论的人的义务。 因此,在我们试图确定这一义务范围的情况下,需要确定决定能力进入。

通常,为了在法律上和道德上被认为是个体的同意,必须正确了解和没有外部胁迫(Faden&Beauchamp 1986)。 鉴于在大多数医学背景中,拥有知识的巨大不对称,通常需要披露来确保受试者被通知,并且通常被列为要求。 在这种背景下,判决能力通常被认为是第四个有效性要求。 因此,许多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在四部分核对表方面考虑了知情同意:

主题必须具有决策能力。

必须向主题披露所有相关信息。

主题必须明白已传达的内容。

该主题是自愿选择,可以接受或拒绝提供或提出的内容。

哲学家可能自然地假设有关知情同意的道德理论意见将导致并塑造果断能力的理论。 毕竟,如果知情同意的观点是启用和促进自治决策,那么人们自然会假设任务区分那些实际上可以从不能做出自主决定的人。 反过来,这将需要更详细地说明自主决策的内容。 然而,这不是文学中发现的,并且有充分的理由。 首先,认真对待这样的想法,必须有一个自主决策的独立理论,这足以指导实践,即测试和工具的发展。 但是,自治的哲学理论至少是目前的目前的摘要。 此外,它们通常太需要(即,它们似乎计算得太多的决定是非自主的。[1] 所以,有趣的是,虽然许多哲学家和生物挑战主义者继续等同于果断的能力和自主决策的能力,但我们目前的毁灭性能力概念是从自治决策的概念中得出的。 相反,目前的毁灭性容量概念已经从地上建造,主要(虽然并不完全)独立于哲学理论。 这意味着它是一个明确的问题,无论是一个主管的决定是一种自主决策。

3.道德警告:丧失能力的追随者是什么?

虽然本条目的主题主要是决策能力的性质,但值得暂停的是,暂时暂停,以评论宣布无能力宣布的道德之后。 如果患者被视为无法做出特定的决定,那么将指定其他人(通常是家庭成员)来为她制作。 如果患者拒绝别人所采取的有益治疗,那么发现无能的意味着如果替代认为这最好,可以对患者施加治疗。 然而,虽然一个人无能做出决定的时候,这意味着决定的最终权威将在其他地方撒谎,这并没有自动意味着患者的当前愿望,价值观,偏好等没有重要,或者他们不需要考虑为患者做出决定。 许多无能的患者显然具有强烈的欲望,应该被容纳,至少在这样做时不会造成问题。 鉴于幸福和人们关心的是强有力的联系,看护人必须至少考虑患者目前想要的东西。

其次,虽然可以在患者被认为缺乏容量的患者身上强制治疗,但这并不意味着始终是建议这样做的。 有许多缺点是需要考虑的胁迫处理。 如果患者不合作,治疗可能无效。 在慢性精神疾病的情况下也可能是重要的,以便与未来可能需要再次照顾的患者保持信任。 一旦考虑了这些事实,可能是一种似乎显然有益的治疗就不会那么。

全球无能为力的患者略有不同的点。 尽管在将DMC视野中强调作为决策相对,但当然,有些患者由于更多极端损害而无法制定所有或几乎所有自己的医学决策。 在全球无能为力的患者曾经有能力并且编写预付款的情况下,通常认为指令一旦患者到达这种状态,一旦患者达到这种国家(Appelbaum 2007; Krohm&Summers 2002)。 但是,这种简单的假设有力地挑战了。 例如,Jaworska(1999)认为,许多患有中期阿尔茨海默痴呆症的患者保留了价值的能力(他们仍然是她的话语,“估值师”),即使增加了对事实的混乱和健忘可能意味着他们不再算作有能力做出自己的治疗决策(因为他们失败理解和推理)。 Jaworska认为,虽然这些患者缺乏决策能力,但他们尚未到达其前提指令具有最大权威的地步。 他们目前持有的价值观仍然与他们所作的决定更相关。 简而言之,Jaworska提请注意人们的各种重大能力崩溃。 我们通常会重视决策能力,如理解和推理,因为这使我们能够追求我们的尊重结束。 但Jaworska强调了一个人可能继续目前估值的绩效目的,即使她已经失去了有效追求他们所需的能力。 在这些情况下,而不是恢复到高级指令,Jaworska认为我们应该(在原因内)旨在帮助这样的患者追求他们不再能够自己追求的患者。

4.容量要素

尽管判决能力概念的方面仍然是未指明和未开发的,但可以识别所有或几乎所有的理论家都必须成为图片的一部分。 四个子能力最突出。 这些是(1)选择,(2)理解,(3)升值和(4)推理。 一些理论家还建议需要(5)价值或价值的能力(§6.1中讨论),其他人仍然有需要(6)真实性(也在§6.1中讨论)。 以下是最基本和商定的元素的展示以及对在实践中如何理解的解释。

4.1选择

选择是“表达或传达一个人选择的能力”的简短,它是最简单,最不能力的能力。 实际上,它的简单性和显而易见可能解释为什么有些作者不包括它。 为了看到这种能力是必要的,只需要想象一个理解,升值和推理都完整的情况,但是该主题没有办法表达或传达她的预期决定。 除非主体的首选选择可以以一些向外的方式向他人表示,否则不可能知道他们的预期决定。 这并不是微不足道的,因为一些患者 - 例如卒中受害者或一些锁定综合征的患者 - 可以具有活跃的精神生活,并满足前三种条件,但无法口头或通过手势表达任何东西(例如,眨眼,闪烁着眼睛,提升一个手指等)。 这就是Grisso&Appelbaum(1998:34-37)为什么作为缺乏能力损害的元素之一。

4.2理解

最基本的心理要素是理解(Buchanan&Brock 1989:23)。 显然,为了能够同意或拒绝给定的干预,主题必须对该决定所涉及的事实有一些基本的理解。 然而,这显然是简单的要求可能会变得相当复杂,这取决于如何定义“理解”本身(Drane 1985)。 事实的基本理解和知识或认识是一种最小的解释(Grisso&Appelbaum 1998:37-42)。 但是,大多数评论者都认识到这种心理能力水平不足以产生我们关注的医学决策。 另一方面,标准不能设置得太高,以免我们统治太多人无能(见包含§5.1)。

4.3欣赏

除了在上述基本事实意义上的理解外,大多数对能力的作家都同意,主题也必须欣赏他们面临的决定的性质和意义(Grisso&Appelbaum 1998:42-52)。 这些事实对受试者生命的事实以及对象的意义必须意味着什么。 最小的解释这一要求的方式是认为这是要求这个主题不仅掌握信息,而且真正相信它真正适用于他。 有时会欣赏能力的升值要素,从而得出的法律要求,每个受试者必须在给定决定的情况下“洞察力”(玻璃1997)。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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