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蒂安·沃尔夫(三)
沃尔夫正是基于存在理由和存在理由,阐述其本体论的基本概念。回想一下,对沃尔夫而言,最普遍意义上的存在是任何可能的事物。可能事物之所以具有本质属性,是因为它们由许多互不矛盾的规定或谓词构成。任何给定可能事物的本质都是其存在原则,或个体化原则。简单存在物的本质由其本质属性定义,而复合存在物的本质则由其各部分的组合方式定义。沃尔夫在其《本体论》第532节中解释道:
由许多彼此不同的部分构成的存在物被称为复合存在物。构成复合存在物的各部分通过某种联系构成复合体,这种联系使这些部分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特定类型的单元。
从某种意义上讲,简单存在物和复合存在物并非仅仅是两种不同的存在物。例如,在所有可能事物的范畴内,简单存在并非独立于复合存在而存在,也不是复合存在之外的存在。更准确地说,在现实的名义层面上,简单存在和复合存在源于感知心智在分析“存在”(即名义意义上的存在)时强加的认识论区别。严格来说,在任何现实层面上,唯一存在实体的事物是简单物质。简单物质由其本质属性(essentialia)定义,借用吉尔森(Gilson)的说法,本质属性既“相容又重要”(Gilson 1952: 114)。也就是说,定义给定简单物质的本质属性并不相互矛盾或相互抵消,并且它们(本身)不由任何其他事物和/或属性决定。从这个角度来看,沃尔夫的实体概念或许最好被视为一种本质概念,其中每种简单实体都是一组不同的、相容且主要的本质属性(参见 Burns 1966: 26 和 Gilson, 1952: 115)。此外,本质属性不应被视为实体的偶然性,因为根据沃尔夫的说法,它们就是实体本身。在沃尔夫的体系中,实体的偶然性是凭借事物的本质而存在的属性。根据沃尔夫的说法,偶然性有三种基本类型:固有属性、共同属性和模态(Ont. §148)。
实体的固有属性和共同属性源于事物的本质并由其决定。固有属性是由所有本质共同决定的事物属性,而共同属性是由事物的部分而非全部本质决定的事物属性。属性(就其本身而言)或许最好被理解为必然的偶然性,因为它们由事物的本质决定,并必然源于其本质。相比之下,模式仅仅是实体的偶然性偶然性。它们是事物的属性,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如果实际存在,则它们是某种偶然事态的因果结果。更准确地说,任何特定模式的可能存在都源于实体的本质,但特定模式的实际存在则源于实体本质之外的某种因素,这种因素对其在实体中的存在负有因果责任。在现实的名义层面上,复合实体的存在,只要某种简单实体或一组简单实体的偶然性以某种方式相互关联和/或排列在一起即可。沃尔夫在其《本体论》第789节中写道:
复合实体的本质仅仅在于纯粹的偶然性,因为复合实体的本质在于其各部分相互组合的方式。
5.2 宇宙学
“广延复合”的概念是沃尔夫世界整体理论的核心。宇宙学作为一门特殊的形而上学科学,研究的是普遍意义上的世界整体。世界本身是由广延复合体构成的广延复合体。沃尔夫在其《德国形而上学》第544节中解释道:
世界是由可变事物组成的集合,这些事物彼此相邻、相互依存,但总体上是相互联系的。
准确地说,沃尔夫认为世界是一个由有限数量相互作用的物理实体组成的广延整体。为了更好地理解沃尔夫所捍卫的关于宇宙的宇宙学主张类型,或许,首先思考一下他对物理实体的概念会有所帮助。归根结底,沃尔夫在宏观层面上得出的关于世界整体的结论,仅仅是从他对物理实体的分析中推断出来的。在探讨了沃尔夫对实体的分析之后,本节将概述沃尔夫对空间、时间和物质广延的看法。
沃尔夫对物理实体的分析从两个不同的视角展开。首先是“自下而上”的形而上学解释,其中实体被定义为简单物质的集合体;其次是“自上而下”的机械论描述,其中由感官证言所赋予的实体的实在性,可以用相互作用的原始粒子(或多个粒子)来解释。为了便于讨论,我们应该明确沃尔夫在进行这两个视角的解释时所采用的三个描述层次。明确这三个不同的层次有助于理解机械论和形而上学解释各自在哪个点终止或触底。
底层(可以这么说)是由“众多”简单物质占据的层面。与名义现实层面缺乏“存在方式”的简单物质不同,第一层级的简单物质是真实的个体(即完整、确定、实际存在的存在物)。除了“简单物质”一词外,沃尔夫还将它们称为“元素”和“自然原子”(atomi naturae)。沃尔夫将元素(就其本身而言)设想为“未延伸的力点”,它们缺乏内部运动(motus intestinus),但仍处于恒定的变化状态。每个元素都由其独特的内部状态定义或个体化,并且每个元素都被认为是不可分割的。尽管后来的沃尔夫主义者,例如鲍迈斯特,最终将沃尔夫的元素称为“单子”(Baumeister 1747: 226),但沃尔夫的元素至少在一个重要方面与莱布尼茨的单子有所不同。莱布尼茨将单子视为简单的、未延展的物质,同时也将其视为“无窗”的物质,彼此之间不发生相互作用或影响。相比之下,沃尔夫的元素则相互作用,并具有真正的动态影响。[4]
沃尔夫在描述物体时使用的第二个描述层次是微观物理层次。这一层次的构成要素是物体的原始部分,沃尔夫称之为微粒或物质原子。沃尔夫在其《宇宙论》第186节中,对元素(或自然界的原子)与物质原子进行了有益的对比:
原子本身不可分割,是因为它缺乏可分割的部分。物质原子本身可被分割,但要真正分割它,现有的自然之因(rerum natura)并不足以构成物质原子。[5]
物质原子或微粒不可分割,是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将它们分解成更多部分。微粒代表了机械论中对物体可能的最低层次的解释。与元素层次类似,微观物理层次超越了人类感知的界限。沃尔夫认为,尽管微粒具有延展性,充满空间,并具有“惯性力”,但它们的大小、大小和形状的精确描述无法通过经验确定。例如,目前还不清楚所有微粒在大小和形状方面是否都保持同质性。然而,由于微粒是一种复合存在物,沃尔夫确信微粒的本质在于其各部分连接的方式。微粒是元素的集合体。其组成部分仅仅是被视为未延展的力点的元素。
沃尔夫在描述物体时所采用的第三个描述层次是表象或可感知的实在性。正是在这个层次上,物体及其现象属性,例如延展性、惯性力和动力(vis motrix),以机械论的术语进行描述。沃尔夫在其《本体论》第793节中写道:
我更倾向于将简单物质的集合体,即构成物质世界的那些复合存在物,称为物体,而不是简单物质……
严格来说,沃尔夫认为物体是复合体的复合体。相互作用的元素(被认为是未延展的力点)产生了原始粒子,而粒子的凝聚力又在表象层面构成了物体。沃尔夫写道:“……每个物体都起源于未延展之物,尽管它自身是延展的”(《宇宙论》,§223)。在表象层面,物体展现出许多确定的属性。每个物体都有可指定的尺寸或大小(即,它可以被测量),占据固定的空间或位置(就其延展性而言),呈现特定的形状,并且可以被划分为构成它的原始粒子。然而,根据沃尔夫的观点,物体的属性不应被视为任何实体的偶然性,因为物体仅仅是真实的、相互作用的元素的现象表现。即使是用于分析物体变化和运动的主要物体属性(即力学中使用的属性),例如广延性、惯性力和动力,沃尔夫也将其视为现象属性。
沃尔夫认为,所有物体的可感知属性都应被视为次要的(或依赖于思维的)属性。在其《宇宙学》第144节中,沃尔夫写道:“广延性是一种现象,其意义与颜色通常被称为现象相同……”。在同一著作的稍后部分,他在第298节中指出:“惯性力被称为现象,其意义与所有可感知的属性都被称为现象相同。” 或许,理解沃尔夫对可感知属性的看法的最佳方式是将其与洛克的粒子论物体观进行快速比较。对洛克而言,物体的原始属性,例如广延性、坚固性、形状、大小和纹理,衍生出我们在物体中感知到的次级属性,例如颜色、声音、味道、气味和温度。洛克认为,次级属性并非物体本身,而是事物原始属性中固有的某些“力量”的结果,这些力量会影响我们的各种感觉,例如对某种颜色或温度的感觉。因此,正是凭借物体的微观结构,我们才能感知到它的次级属性。沃尔夫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这种因果-微粒主义的次级属性理论。然而,与洛克不同,沃尔夫认为所有可感知属性都是由物体的基本结构产生的次级属性。用非常简单的话来说,沃尔夫眼中的可感知属性,就像洛克眼中的颜色、声音、味道、气味和温度一样。两位哲学家都认为:次要性质是现象性的、依赖于心智的属性,其因果起源于某种客观(即独立于心智的)实在。对洛克而言,这种实在是构成物质世界的独立存在的微粒;而对沃尔夫而言,这种实在是未延展的力点,或简单物质(参见《宇宙论》§191)。
在解释沃尔夫关于延展复合体如何形成的观点(即使我们能够形成延展对象观念的因果过程)之前,有必要先介绍一下他的空间和时间观。“位置”和“空间”的概念,以及“时间”的概念,在沃尔夫阐述延展实在的不同阶段中都出现了。
首先,沃尔夫的宇宙论中,“一般空间”和“特定空间”之间存在着一个重要的区别。特定空间(或特定位置)是广延体凭借其粒子部分(《宇宙论》§§122-4)所“填充”或“占据”的空间。其实在性源于产生单个粒子的相互作用元素。对沃尔夫而言,粒子的位置仅仅源于粒子的广延。特定位置被设想为一个想象的、静止的容器,其维度与占据它的广延体相同(《本体论》§§676-9)。相比之下,广义空间被设想为共存物体的感知秩序。如上所述,物体的存在是由沃尔夫通过经验确立的,相当于历史认知的一个实例。在其《德国形而上学》§45和§46中,沃尔夫解释道:
如果我们关注自身(作为思考的事物),我们会发现我们意识到自身之外的许多事物。然而,我们将它们与自身区分开来,因为我们认识到它们与我们之间存在区别,正如它们彼此并列一样,我们也认识到它们彼此之间存在区别……现在有很多事物同时存在,并且彼此分离(但同时又不同),这些事物是在一定的秩序下产生的。一旦我们感知到这种秩序,我们就会感知空间。因此,如果我们不想以不同于我们认知的方式审视事物,我们就必须假设空间就是这些同时存在的事物的秩序。
沃尔夫对一般空间的推导本质上包含三个步骤。首先,对自我(作为一个思维事物)的认识,一方面提供了意识,另一方面提供了对外部事物的意识。其次,由于被意识的东西(即自我)不同于它所意识的东西(即世界),因此自我能够认识到一个历史和数学事实,即它同时意识到许多外部事物(即作为多元的世界)。第三,由于这一经验事实提供了关于真实存在的知识,自我表征这些事物的秩序或方式就被称为空间。借用康德的术语,沃尔夫的空间缺乏“客观现实”,因为它只是从世界事物的共存中抽象出来,因此具有纯粹的主观性(参见贝克,1969:270)。
与他关于位置和一般空间的理论相比,沃尔夫持有一种更为现实的时间理论。严格来说,沃尔夫认为位置和空间在两个不同的描述层面(即微观物理层面和表象层面)发挥着解释作用。由于原子元素是无广延的,沃尔夫认为位置和空间的概念在原子层面上是无关紧要的。然而,时间并非如此。原子元素存在于时间之中,因为每个元素都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沃尔夫在他对时间的最概括的描述中写道:“时间是连续序列中相继事物的顺序”(《论时间》§572)。由于每个原子元素自身都产生一系列恒定且连续的变化,因此沃尔夫将时间视为此类变化的客观尺度。约翰·海因里希·兰伯特写给康德的一封信(日期为1770年10月13日)清晰地阐述了沃尔夫对时间与变化之间关系的看法。兰伯特(1728-77)写道:
所有变化都与时间息息相关,没有时间就无法想象。如果变化是真实的,那么时间也是真实的,无论它是什么。如果时间是不真实的,那么任何变化都不可能真实存在。不过,我认为,即使是唯心论者,也至少必须承认变化确实存在,并且发生在他的表象中,例如,它们的开始和结束。因此,时间不能被视为某种非现实之物。它并非某种物质,等等,而是对持续时间的有限规定,并且像持续时间一样,无论这种现实由什么构成,它都在某种程度上是真实的(AA 10:107)。
对于沃尔夫、兰伯特和摩西·门德尔松来说,时间是真实的,因为它是变化的客观尺度(参见Falkenstein 1991的讨论)。变化是现存现实的一个恒定特征,因为真实的个体是有限的、被创造的存在,具有确定的持续时间。真实的个体存在着,也存在着。因此,时间适用于发生在特定个体内部的一系列变化,并且,在同样的意义上,它适用于构成世界整体的所有个体的总体。因此,对沃尔夫而言,存在着一种有意义的意义,即真实的个体和世界整体(本身)都“存在于时间之中”。然而,这并不是说时间被赋予了其自身的本体论存在。用兰伯特的话来说,时间并非一种实体(即某种自在而真实存在的东西)。更准确地说,时间是衡量真实事物所经历的客观变化顺序的标准。
理解元素“存在于时间之中”的意义,对于理解沃尔夫的原子元素相互作用的方式至关重要。由于原子元素缺乏延展性,原子相互作用的本质并非空间性的。例如,沃尔夫的简单物质并非通过物理接触和排斥力相互影响。相反,元素作为无延展的力点,通过在时间中相互交流来影响并响应变化的程度。特定元素内部的一系列变化是其自身力量(或动力)以及与其相连的其他元素的动力的结果。沃尔夫最终认为,正是众多简单物质相互作用的力量,产生了我们对广延物体的观念。具体而言,我们在表象层面感知广延物体,是因为在元素层面存在着未延展的力点在时间中相互作用。我们对这种时间相互作用的模糊感知导致了广延物体的观念。与洛克类似,沃尔夫认为,复合体的原始性质在我们心中产生或影响了我们对其次级性质的各种观念。由于沃尔夫认为所有可感知的属性都是次级性质,因此广延性、或复合体的广延性,源于原子层面上复合体的原始力。沃尔夫为了解释广延性的现象表现,提出了一个类比,即快速响起的钟声(《宇宙论》§789;参见 Burns 1966: 52)。根据沃尔夫的说法,正如我们从快速响起的钟声中获得的印象是一声悠长的钟鸣,而钟声的连续敲击声被感知为一个单音一样,我们对广延性的印象同样是许多连续作用的基本力的结果,这些力导致我们对一个连续广延物体的混乱感知。
如前所述,“广延复合”的概念最终是沃尔夫世界整体理论的核心。就世界是一个复合存在而言,根据沃尔夫本体论的原则,世界的本质在于其各部分如何相互关联。从表象的角度来描述,世界的各个部分仅仅是日常生活中感知到的众多相互作用的物理实体。而如果从形而上学的角度来描述,沃尔夫认为世界的各个部分是元素层面上相互作用的、未延伸的力点。然而,无论采用何种立场或描述层次,世界存在的一个必要条件显然是其各个部分需要相互关联。根据沃尔夫的说法,世界之所以被设想为一个实体整体(totum substantiale),是因为它的所有部分彼此之间形成了真实的相互联系。基于这一“相互关联论”,沃尔夫正式将世界定义为“一个既不是部分,也不是整体的整体”。
5.3 心理学(经验与理性)
虽然灵魂作为一种简单的物质,被理解为世界的一部分,并因此与宇宙学的探讨息息相关,但这并未穷尽我们对灵魂的认知,这使得沃尔夫将其视为形而上学的一个独立主题。事实上,沃尔夫的心理学构成了他标志性且最具历史影响力的创新之一。更概括地说,由于沃尔夫试图对人类灵魂进行具体的科学阐释,并且确实侧重于其认知和意动功能,他的心理学代表着一种重要的、极具现代性的突破,它既不同于在17世纪德国亚里士多德自然哲学家中仍然盛行的、以一般生物科学为背景对灵魂的探讨,也不同于在气体论(即有限与无限精神学说)背景下对灵魂的形而上学探讨(Stiening 2003,Vidal 2011)。更狭义地说,沃尔夫在心理学领域最主要、最著名的创新在于他明确区分了两种不同的灵魂研究:第一种基于对自身心灵的观察,被称为经验心理学;第二种则试图运用推理来揭示经验不易揭示的灵魂真理,被称为理性心理学。
沃尔夫对经验心理学和理性心理学的区分意义重大,但同样重要的是(尽管关注度较低),这些学科之间仍然保持着内在的联系。对沃尔夫而言,经验心理学课程中所记录的观察结果,是理性心理学推论的原则。理性心理学由此得出的发现,可以指导我们寻求证实的经验观察。因此,沃尔夫写道,每个人自身都能体验到的东西将“成为推导出并非每个人都能立即亲眼看到的其他事物的原则”(GM:§191),而从经验中对灵魂的认知“是(在理性心理学中)关于灵魂本质和精髓的教诲的试金石(普罗比尔-斯坦因)”(GM:§727)。经验心理学和理性心理学并非构成不同的学科,而是同一门科学的互补部分,它们以观察与理论在天文学中协同运作的方式协同工作(EP:§5)。因此,沃尔夫的理性心理学不应被定义为狭义的理性主义心理学,因为后者被认为是一门完全独立于经验而进行的灵魂科学。心理学两部分之间的相互依存并非一种反常现象,沃尔夫认为它们的结合体现了他关于理性与经验结合的科学理想(EP:§497;参见Dyck 2014, Rumore 2018)。
首先转向经验心理学,沃尔夫的论述可以分为四个部分:(1)对人类灵魂的初步思考,试图得出一个初步的定义;思考灵魂的(2)认知能力和(3)欲望能力;以及(4)思考通过经验可以了解灵魂与身体的关系。在第一部分中,沃尔夫以笛卡尔的方式,首先思考了我们确信灵魂存在的理由(EP:§11-14)。沃尔夫首先断言,我们意识到自己和其他事物,他认为这已被我们自身不容置疑的经验所证实(因为怀疑它就预设了这种意识),并且由于任何具有如此意识的事物必然存在,沃尔夫将此断言视为一个同一命题或公理(参见 GL: c. 3, §13),因此我们可以确定我们存在。沃尔夫巧妙地将其重构为三段论:
任何意识到自身及其外部事物的存在物都存在。
我们实际上意识到自身以及我们外部的事物。
因此,我们存在。(EP: §16)
除了确保我们自身存在知识的不容置疑性(参见 Euler 2003)之外,这一初步考虑还为什么才算可论证地确定提供了试金石,同时也为灵魂的名义定义提供了要素。因此,灵魂被定义为“我们内在的存在,它意识到自身及其之外的其他事物”(EP:§20),作为一个存在物,它可以作为经验心理学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