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比克泰德(一)
爱比克泰德是公元 1 世纪和 2 世纪初的希腊哲学家,也是斯多葛派伦理学的倡导者,以其伦理思想的一致性和力量以及有效的教学方法而闻名。爱比克泰德主要关注正直、自我管理和个人自由,他通过要求学生彻底考察两个核心思想来倡导这些品质,这两个核心思想是他称之为“意志”(prohairesis)的能力以及对印象的正确运用(chrēsis tōn phantasiōn)。爱比克泰德的著作时而真挚,时而讽刺,对流行的道德传统产生了重大影响,但他不仅仅是一位道德家;他对斯多葛伦理学清晰的重新系统化和富有挑战性的运用,使他本身就成为一位重要的哲学家。
1. 生平与著作
2. 前因
3. 解释的准备工作
4. 主要论点
4.1. 理性
4.2. 与神的亲属关系
4.3. 意志
4.4. 价值观
4.5. 情绪调节
4.6. 适当的他人关怀
4.7. 自我修养与自主
4.8.身心
5. 教育方法
6. 影响
参考书目
文本与译本
概述
生平与时代
哲学
接受与影响
学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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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平与著作
爱比克泰德于公元50年代左右出生于小亚细亚的希腊城市希拉波利斯,一生中曾为尼禄宫廷中一位重要的行政官以巴弗提的奴隶度过一段时间。他抵达罗马的具体日期不详,但可能是在公元68年之前(以巴弗提当时逃离了首都),或公元81年图密善即位之后。以巴弗提在其指导下获准回国,或许还可以恢复他的职位。爱比克泰德的教育背景同样不为人知,只知道他曾在穆索尼乌斯·鲁弗斯 (Musonius Rufus) 手下学习过一段时间。穆索尼乌斯·鲁弗斯是罗马参议员,也是斯多葛派哲学家,断断续续地在罗马授课。最终获得自由后,他开始自费讲学,但后来被迫离开罗马,原因可能是图密善 (Domitian) (89 年) 颁布的法令,禁止哲学家进入意大利半岛。随后,他在尼科波利斯 (Nicopolis) 建立了自己的学校,尼科波利斯是伊庇鲁斯的重要交通枢纽和行政中心,位于希腊西北部亚得里亚海沿岸。他一直在那里教学,直到 135 年左右去世。《论语》中所呈现的教学是他后期职业生涯的成果,根据米勒 (Millar) (1965) 的年代测定,大约在 108 年,当时他走路跛脚,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是关节炎或奴隶制期间的身体虐待。爱比克泰德终身未婚,但出于仁慈,他在晚年收养了一个父母无力抚养的孩子。
爱比克泰德教诲的主要汇编是英语中标准称为《论语》的著作;它在古代有各种不同的名称。我们拥有的这部著作分为四卷,但原著包含八卷或更多卷。根据序言,《论语》并非爱比克泰德的作品,而是由尼科米底亚的散文家兼历史学家阿里安代笔,旨在传达其教诲的个人影响。尽管我们缺乏独立的验证手段,但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拥有的这些作品代表的是爱比克泰德的思想,而非阿里安自己的思想:首先,一方面,本书采用的是通用希腊语(koinē),而非阿里安其他著作中那种精妙的文学语言;另一方面,本书的表达方式生硬省略,哲学词汇精准,内容严谨,与阿里安其他作品截然不同。一些学者,尤其是多宾(Dobbin,1998),认为本书一定是爱比克泰德亲自创作的,阿里安的作用仅仅是保留一种温和的口述虚构。
较短的《手册》(英文名为《Manual》或《Handbook》)是《论语》的简略节选。因此,它提供的叙述非常简略,对于理解爱比克泰德的思想几乎没有独立的价值,而且在某些方面会误导读者对其哲学动机的印象。本书还引用了其他古代作者对他们所熟知的《论语》的一些引用。其中一些残篇,尤其是申克尔编号为8、9和14的残篇,对我们了解爱比克泰德的知识大有裨益。
以上所有作品的标准希腊文版本均为申克尔(1916年)所著;此外,还有一部由老父亲(Oldfather)编纂的珍贵的洛布(Loeb)版本(两卷,1926-28年);至于《论语》,则有苏伊莱(Souilhé)编纂的版本(四卷,1948-65年),其中包含法语译本。重要的英文译本,除了本文偶尔引用的《老父亲》译本外,还包括罗宾·哈德(Robin Hard)于1995年对伊丽莎白·卡特(Elizabeth Carter)经典译本(1759年)的修订版。此外,还有罗伯特·多宾(Robert Dobbin)于2008年编纂的略作删节的译本。 Dobbin (1998) 为《论语》第一卷的译本提供了详尽的介绍和注释。为了对爱比克泰德的主要思想以及对许多具体观点的观察有一个可靠的概述,首先要提到的是朗(2002)。朋霍费尔(1890年和1894年)的更详细的论述,虽然在许多方面已被近期的研究所取代,但仍具有相当的价值。
所谓的“金句”是后来从《论语》和《手册》中摘录的格言汇编。
2. 前因
爱比克泰德思想的精髓源自斯多葛主义的早期或奠基时期,源自三世纪芝诺、克莱安西斯和克吕西普斯的著作。他提到的论文标题包括克吕西普斯的《论选择》、《论冲动》和《论可能性》,他还提到了芝诺、克莱安西斯以及二世纪斯多葛学派安提帕特和阿基德摩斯的著作。现存的这些以及其他斯多葛学派著作的记录和残篇,与我们在他身上发现的许多观点相符。
他或许仍然受到其他哲学思潮的影响,或者他独立发展了一些思想。这种影响最明显的例子是柏拉图,因为爱比克泰德从柏拉图短篇对话录中描绘的苏格拉底身上汲取了许多灵感。尤其可以与柏拉图《高尔吉亚篇》中的苏格拉底进行比较,他热衷于辩论,乐于挑战听众的预设,并对通过价值观澄清所能取得的成果持乐观态度。《泰阿泰德篇》也可能对爱比克泰德关于沉思和人与神关系的思考产生了影响;参见 Bénatouïl 2013。爱比克泰德也从麦加拉哲学(公元前 3 世纪)中了解了大师论证,甚至提到了狄奥多罗斯和潘托伊德斯的名字,尽管这些知识可能很容易从斯多葛学派的逻辑论文中得出(2.19.1-11;参见 Barnes 1997 第 3 章和 Crivelli 在 Scaltsas 和 Mason 2007 中的论述)。有人有时会争论亚里士多德的影响,主要是因为爱比克泰德偏爱的术语 prohairesis(见下文 4.3 节)在《尼各马可伦理学》3.1-5 中作为准技术术语突出(通常翻译为“选择”或“决定”)。尤其是 Dobbin (1991) 认为爱比克泰德对这个术语的使用反映了早期亚里士多德评论(公元前 1 世纪 - 公元 1 世纪)的影响,这些评论均未留存下来供我们查阅。但《话语》中从未提及亚里士多德或亚里士多德传统中的任何作者。最好暂时假设他对意志的兴趣像他的哲学其他主要元素一样,源自早期斯多亚,尽管强调程度更高。虽然 prohairesis 一词在现存的早期斯多葛哲学记述中几乎没有得到证实,但有证据表明它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参见 Graver 2003。
爱比克泰德从未提及公元前二世纪斯多葛学派的帕奈提乌斯和波希多尼乌斯的名字,尽管他与帕奈提乌斯据称对实践伦理学和基于角色的责任的兴趣有一些共同之处,但这些证据几乎不足以证明他受到其影响。他对其他哲学家或学派的提及也只是一带而过。他对犬儒主义印象深刻,但将其视为一种巡回传教和简朴生活的使命,而非一套学说(3.22)。他认为伊壁鸠鲁主义与快乐原则相符,因此鄙视它(3.7)。
3. 解读的准备
任何理解爱比克泰德思想的努力都必须始于对他所选择目标的认识。我们在《论语》中遇到的这位哲学家首先寻求的是促进他人的伦理发展,他严格将个人的智力满足置于次要地位。因此,我们无法获得他观点的逐一阐述。他认为最难让学生内化的主题反复出现,并以多种不同的方式展开和扩展。其他问题,他要么偶尔提及——即使偶尔提及表明他了解这些问题——要么干脆忽略,如果他认为这些问题对道德发展无关紧要。他明显倾向于隐瞒自己的一些想法,加上《论语》流传至今的不完整状态,使得我们很难根据现有记载中的沉默或空白就对他的观点做出任何假设。另一方面,递归的呈现方式使得这些已不存世的卷册不太可能涉及任何全新的主题。
诠释者必须谨慎,切勿对爱比克泰德与早期希腊哲学的关系问题做出预先判断。虽然他的主要论点显然与早期哲学发展密切相关,但关于他与早期斯多葛学派的关系,或可能的哲学创新或重点转移的主张,必须基于对我们资料碎片化的尊重。我们没有与希腊化斯多葛学派口头教学相媲美的记录。如果在文学或教科书著作中存在佐证,我们有理由将他的观点描述为对斯多葛学派传统的重新表述;否则,关于其连续性的问题通常应置之不理。
4. 主要论点
4.1. 理性
爱比克泰德整个哲学的核心在于他对人之为人的阐释;即,对理性的凡人之为人的阐释。“理性”作为一个描述性术语,意味着人类有能力以反思的方式“运用印象”。动物和人类一样,运用它们对世界的印象,因为它们的行为受其所感知的环境所引导。但人类也会审视印象的内容,以确定其真假;我们拥有“同意”的能力(1.6.12-22)。
同意受我们对所考虑命题与自身既有信念之间逻辑一致性或矛盾性的意识所支配:当我们没有意识到任何矛盾时,我们会欣然同意,但当我们察觉到冲突时,我们会强烈地被迫拒绝其中一方或另一方相互冲突的观点(2.26.3)。因此,美狄亚杀死了她的孩子,因为她认为这样做对她有利;如果有人清楚地向她表明她的这种信念是错误的,她就不会这么做(1.28.8)。对爱比克泰德来说,我们憎恨被欺骗,我们无法接受那些我们明知是假的东西为真,这是关于人类最基本的事实,也是最有希望的(1.28.1-5)。
4.2. 与神的亲缘关系
爱比克泰德也非常关注将人类的理性置于一个最大化理性的宇宙中。他对万物根本秩序的信心体现在他对宙斯或“神”的频繁提及中,他作为宇宙的设计者和管理者。似乎不存在与任何其他神灵或力量竞争的问题。爱比克泰德有时确实会以复数形式提及“神”,这在希腊人看来是惯例,但宙斯无疑是至高无上的:他喜欢有人陪伴,就像我们一样(3.13.4),但他不需要帮助,也无法被对抗。
内在而非超越,宙斯与自然秩序息息相关,甚至可能与自然秩序融为一体。因此,理论上,正如所有物体和事件都能被我们理解一样,他完全可以被人类理解。理性存在者只要努力,就能理解宙斯作为一个人,一个拥有与我们一样思想和意图的理性存在。这种认知会激发敬畏和感激,如同一首“赞美诗”,这是我们在人生的每个阶段都应该献上的职责(1.16.19)。
上帝是人类的创造者,也是万物的创造者,他对我们的态度是全然仁慈的。正是由于他的恩赐,我们才成为理性的存在,而我们理性的本质也使我们有资格成为他的同类。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思想实际上是宙斯思想的碎片,“是他自身存在的部分和分支”(1.14.6,2.8.10-12)。当我们为自己做出选择时,我们行使的正是与统治宇宙相同的力量。因此可以说,宙斯已将其部分统治权让渡给我们(1.1.12)。
4.3. 意志
同样,正是选择的能力使我们对自己的行为和状态负责。爱比克泰德尤其热衷于探索这一本质上斯多葛学派概念的含义。在研究他的用法时,值得一提的是,他偏爱的术语“prohairesis”更多地指的是选择的能力,而非具体的选择行为。该词有多种翻译;本文采用“意志”的译法,与Long 2002的译法相同。
爱比克泰德认为,意志“本质上不受阻碍”(1.17.21),正因如此,在他看来,自由是人类不可剥夺的特征。拥有自主决策的能力这一概念本身,从逻辑必然性上就意味着这些决策不受外界强制;否则它们就不再是决策。但人类确实拥有这种能力,因此与高等动物也截然不同,后者仅仅以不加反思的方式处理印象(2.8)。
意志才是真正的人,是个体的真正自我。我们的信念、态度、意图和行动,以一种其他任何事物都无法比拟的方式,真正属于我们自己;它们完全由我们对印象的运用决定,因此内在于意志的范畴。一个人身体的外貌和舒适度、一个人的财产、一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一个人计划的成败,以及一个人在世界上的权力和声誉,都仅仅是关于一个人的偶然事实,是我们经验的特征,而非自我的特质。这些都是“外在的”;也就是说,它们外在于意志的范畴。
4.4.价值
这种对意志领域内外部事物的区分,正是爱比克泰德价值体系的基础。最终值得拥有的,即“人类之善”,在于“某种意志倾向”(1.8.16)。更明确地说,这种倾向是美德的条件,是我们理性本质的恰当表达,在这种美德中,我们不仅能够基于知识正确地行动,还能认识到我们与上帝的亲缘关系,并欣然见证上帝对宇宙的有序管理。
我们相信一切善事都对我们有益,都值得我们无条件地追求,这并没有错,因为这正是所有人类都拥有的对善的“先入之见”(prolēpsis)(1.22)。但我们错误地将这种先入之见应用于具体情况,因为我们常常假设外部事物具有无条件的价值。实际上,我们生活中的各种境遇仅仅是意志力必须与之合作的对象,其本身并不能说是好是坏。“行动的材料无关紧要,但我们对它们的利用却并非无关紧要”(2.5.1)。
诚然,有些外部事物对我们来说比其他事物更自然,就像一只脚,如果仅就其本身而言,是干净的而不是沾满泥巴的,一穗谷穗继续生长而不是被割下,这都是自然的。但这仅仅是当我们将自身孤立地看待,而不是将其视为更大整体的一部分时。正如克吕西普斯所说,如果脚有思想,它会为了整体而乐于沾满泥巴(2.6.11)。即使是一个人自身的死亡,如果这是宇宙有序运转所要求的,那也无关紧要。
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应该对外部事物漠不关心。 “外在事物必须谨慎使用,因为它们的使用并非无关紧要;但同时,也必须保持镇定和平静,因为所使用的材料本身无关紧要。”(2.5.6)一个人可以认识到某物没有终极价值,但只要这样做符合其理性的性格,他仍然可以积极地追求它。爱比克泰德举了一个棒球运动员的类比,他们知道自己追逐的球本身毫无价值,但仍然竭尽全力去接球,因为他们重视正确地进行比赛(2.5)。
4.5. 情绪调节
重新评估外在事物会带来巨大的自信和内心的平静。悲伤、恐惧、嫉妒、欲望以及各种形式的焦虑,源于一种错误的假设,即幸福存在于自身之外(2.16,3.13.10 等)。与早期斯多葛学派一样,爱比克泰德拒绝接受这种假设,即这些情绪是由环境或内在力量强加于我们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不受我们控制。我们的感受以及我们的行为,都是我们认为正确之事的表达,受我们价值判断的制约(1.11.28-33)。如果我们纠正自己的判断,我们的感受也会得到纠正。(参见 Long 2006,377-394。)
这种分析也适用于愤怒和背叛等与他人行为相关的情感。他人的选择只对行为主体自身具有伦理意义;对任何其他人来说,这些选择都是外在的,因此无关紧要。因此,人们不应该因为美狄亚的错误决定而生气。同情或许比这更好,但如果有机会,真正恰当的回应是帮助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