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斯图姆夫(二)

情绪是关于判断内容的评价状态,情绪的评价要素在于对所判断事态采取的积极或消极立场。因此,这两类行为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性质,即它们对其对象的积极或消极立场(Stellungsnahme):判断是肯定或否定,而所有情感则是爱与恨。情绪与判断或信念之间的基础关系,一方面预设了信念状态与评价(或立场)之间的因果关系,另一方面预设了信念内容与情绪之间的意向性关系。从这个角度来看,用斯图姆夫的例子来说,嫉妒是对某人拥有的、另一个人想要或觊觎的、但她并不拥有的某种事态的消极立场和评价;这种状态是由这种事态存在(besteht)的信念或判断(真)引起的。

4. 科学的分类

。斯坦普夫分类的出发点是布伦塔诺在《经验主义心理学》中对两类现象——物理现象和精神现象——做出的根本区分,或者斯坦普夫称之为感觉现象和心理功能。(R. Rollinger, 2008b) 心理功能领域,即内部知觉所能触及的领域,属于描述心理学,而描述心理学正是斯坦普夫科学分类的两个分支之一——人文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en)——的基础。美学和伦理学等人文科学与伦理学中情感等主要简单功能类别密切相关,被定义为复杂功能科学。(Stumpf, 1906a, 第21页) 另一个分支是自然科学,它以物理学为基础。在斯图姆夫的经验哲学(Erfahrungsphilosophie)视角下,物理学以外部感知现象为出发点,其任务是运用物理定律解释现象的规律性。但斯图姆夫并非现象主义者,他倡导一种批判实在论,他认为这种批判实在论与他归属于古典经验主义和马赫的现象主义截然相反。尽管如此,斯图姆夫也认同后者的观点,认为所有概念,包括因果关系概念,都源于感官经验的内容,是抽象过程的结果。然而,斯图姆夫明确区分了概念起源问题(属于描述心理学)与知识起源及论证问题(属于知识论)。这一区分是他任教资格论文的核心,我们将有机会再次探讨这一重要问题。

斯图姆夫从这两大类中区分出三门中立科学,其任务是研究心理功能和普遍感觉现象的内容结构。斯图姆夫声称它们代表了三个不同的研究领域,分别对应着三门不同的科学:作为现象科学的现象学、研究形成的现象学,以及被理解为整体关系科学的普遍关系理论。这三门新科学相对于现有科学而言是“中立的”,它们是“预备科学”,因为它们的研究领域代表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原材料和起点。用斯图姆夫的话来说,它们是所有科学和哲学的中心和工具。

他在1906年发表的两篇学院论文中称之为现象学,他为此投入了大量著作,从早期关于空间知觉起源的著作,到1926年关于元音和语音学的著作。斯图姆夫所理解的现象学领域仅限于现象及其属性,并被狭义地定义为现象的科学。对形态以及一般思维对象的研究属于第二门中性科学,斯图姆夫称之为“现象学”(eidology),这一表述借用自赫尔巴特。斯图姆夫于1902年首次提出形态(Gebilde)的概念,旨在刻画功能的特定内容,或者他也称之为心理功能的客观关联物。形态是通过执行特定功能而进入意识的内容,这意味着每一类和子类的行为都对应着特定于每个行为的特定内容。所有心理功能,从最简单到最复杂,都有其特定的内容:概念、事态和价值观,这些只是其中最重要的几个。例如,抽象行为负责概念的形成,尤其是空间概念,它本身就有一个概念作为其特定的内容。事态是判断的内容,它们与迈农的“对象”、胡塞尔的“客观性”或博尔扎诺的“自在命题”相呼应;它们在斯图姆夫的逻辑中扮演着核心角色,我们稍后会看到这一点。(G. Fréchette,2015;A. Chrudzimski,2015)它们是思想的“关联物”,与个体行为不同,它们具有客观性。然而,形成的客观性不应从意向性不存在(布伦塔诺)或柏拉图式实在论(博尔扎诺和弗雷格)的意义上来理解,因为任何形成在逻辑上都依赖于产生它的行为,而事态的存在在逻辑上与判断行为的存在相联系。因此,它们是抽象的,因为它们不能独立于产生它们的行为而存在。同样的规则也适用于更复杂的功能领域,例如情绪、欲望和自愿行为,其具体内容是价值。像个体学(eidology)这样的中立科学的存在本身就表明,我们可以独立于任何功能来研究价值本身;然而,斯图姆夫声称,不可能将形成与其原始功能分离。

关系构成了对象群,其研究属于关系的一般理论。该理论是逻辑和形式本体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实际上在于研究支配对象及其各部分之间形式关系的规律。普遍关系理论的这一方面与胡塞尔的纯粹逻辑相类似。心理功能与简单功能和复杂功能领域内的层级结构之间的关系,遵循着施图姆夫所称的整体各部分或方面之间的“结构规律”。其任务是建立现象、功能和构成之间的关系,探究复杂关系在通过定义确定的简单关系中的起源,并确定它们所遵循的结构规律。这些基本关系(Grundverhälnisse)包括类比、相等和融合等概念,施图姆夫在《心理心理学》第二卷中简明扼要地阐述了这些概念,认为它们是逻辑依赖关系和现实依赖关系、部分-整体关系以及心理功能之间的现实依赖关系。这些关系内在于现象,可以直接、无需中介地被察觉。感官内容本身被注意到或被注意到,而每一种关系,再次借用经院哲学的表达方式,都是一种基于理性的实体(ens rationalis cum fundamento in re)。融合的概念指的是构成感官材料的关系形式之一。它被定义为两种现象(或感觉内容)之间的关系,正是凭借这种关系,它们不仅构成一个总和,而构成一个整体。斯图姆夫认为,融合成整体的元素,例如旋律中声音的音质和强度,并没有改变,但这种融合关系在这些内容之间建立了一个更狭窄的统一体,可以感知为格式塔。以众所周知的旋律为例,音质和强度的环节在此情况下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可以感知为“形式的音质”,而斯图姆夫试图借助融合关系的概念来解释的正是这种感知的统一性,即它可以一次性且立即被感知为统一的形式。

5. 哲学与形而上学

在这一科学分类中,哲学被认为是终极科学,它负责处理所有科学(即整个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所共有的问题,但这些问题本身并非由任何一门学科专门处理。正因如此,哲学被认为是所有科学中最普遍的科学,并被定义为“研究精神最普遍规律和普遍现实规律的科学”(Stumpf,1906a,第91页)。Stumpf在其自传中重申了这一立场:

无论人们如何表述心灵与自然之间的区别,每个人都会以某种方式区分它们。然而,哲学家则在寻找它们之间的共同点。因此,哲学首先是研究普遍事物的科学,或形而上学,而认识论是通往形而上学的大门。然而,自古以来,哲学家们普遍将心理学视为其专属领域,是因为在构成形而上学基本概念的过程中,心理因素远比物理因素更为突出。因此,将哲学定义为研究心理最普遍规律以及普遍实在(或反之)的科学,是恰当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证明将逻辑学、伦理学、美学、法哲学、教育学和其他学科纳入哲学科学领域是合理的;连接这些学科的本质始终是心理学,因此,当它专注于实验细节时,一定不能忘记那些无法以这种方式探究的更高尚的精神生活现象,以及那些重大的普遍性问题。 (Stumpf,1924,第414-415页)

。如此理解的哲学,就其主要任务在于探究那些提供心灵与自然之间凝聚力与统一性的规律而言,是第一哲学。它与形而上学,或者说与Stumpf所称的“元心理学”密切相关,因为它既预设了心理学,也预设了物理学。但与先验思维的传统形而上学不同,Stumpf的形而上学观,正如他在维尔茨堡首次讲授形而上学以来反复强调的那样,是基于经验的,因为它与经验科学相衔接,并且采用归纳法,即自下而上的方法。(D. Fisette,2015c)

。斯图姆夫对形而上学的贡献是近年来研究的焦点(K. Schuhmann,1999 年;D. Jacquette 2000-2001 年;R. Rollinger,2008b 年;R. Martinelli,2011 年、2015 年),他 19 世纪 80 年代末在哈雷发表的形而上学讲座也于近期出版(C. Stumpf,2015 年)。他按照布伦塔诺的观点区分了形而上学的四个主要分支:先验哲学,关注我们对外部世界知识的论证;本体论,其研究领域除了范畴之外,还包括心理物理关系和因果关系等;神学,关注世界基础存在的证据;最后是宇宙学,主要研究与实际无限相关的问题。

。斯图姆夫在其著作中特别关注与本体论领域相关的两个具体主题(D. Jacquette,2000-2001;R. Martinelli,2015),即范畴和心理物理关系。在《认识论》(Erkenntnislehre)一书中,他考察了事物(实体)、原因、必然性(合法性)、真理、实在、平等和数字等范畴(Stumpf,1939-1940,第13页),并声称这些基本概念或范畴源于(内部和外部)感知。这主要体现在“必然性”概念上,而这一概念正是他对心理主义批判的核心。斯图姆夫赞同休谟和J. S. 密尔的观点,即我们无法在自然界中观察到必然关系,但他认为,内部感知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必然关系的例子,例如数学公理,或者在感知三个连续的声音时,其中一个声音必然介于其他两个声音之间(就音高而言)。 (Stumpf,1939,第 48 页)必然性概念如同因果关系概念一样,是通过抽象过程形成的,然后可以假设性地用来解释基于因果规律的自然事件。此外,我们还发现 Stumpf 对比喻的独到论述,这影响了青年胡塞尔。(R. Rollinger,2015)

Stumpf 在其著作中非常重视的第二个形而上学主题是心理物理关系。与布伦塔诺和胡塞尔等大多数同时代人不同,Stumpf 明确拒绝心理物理平行论,根据该理论,物理和心理是同一现实的两个方面,并追随洛采,提倡一种互动论,这种互动论拒绝一元论,而支持二元论。施图姆夫在《光与光》以及他关于斯宾诺莎的两篇研究中所捍卫的立场,可以用他身后著作中的以下摘录来概括:

然而,被推翻的二元论——认为世界上的一切,包括精神和物质,都处于彻底的相互作用之中(直接或间接),如今却成了真正的一元论。根据互动论,世界尽管由多种部分组成,但它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因此,平行论的观点被证明是不切实际且自相矛盾的,因此,互动理论暂时仍然是走出这一重大难题迷宫的最佳指南。(施图姆夫,1939-1940,第822页)

。斯图姆夫支持互动论、反对平行论的论据之一是达尔文的进化论(斯图姆夫,1910,第78-79页)。自19世纪80年代以来,斯图姆夫一直高度重视进化论(E. Valentine,2000)。在题为《后现代哲学中的发展思想》的文章中,斯图姆夫将达尔文进化论对科学的影响与哥白尼革命对天文学的影响进行了比较。(斯图姆夫,1899a)。斯图姆夫对达尔文进化论的兴趣在他关于心理物理关系、音乐起源、动物心理学以及儿童发展等研究的著作中得到了清晰的体现。

在其形而上学讲座和论文《意义与概念》中,斯通普夫主要批评的是马赫的现象主义和中性一元论,这种理论将物理对象和主观性还原为感觉(或要素)之间的功能关系,并据斯通普夫所说,不可避免地导致唯心主义和唯我论。斯通普夫于1919年发表了一篇关于斯宾诺莎平行论的非常有趣的研究,其中他对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提出了一种新颖且非传统的解读。他认为,如果理解正确,斯宾诺莎的平行论与当时自费希纳以来占主导地位的心理物理平行论毫无关联。斯通普夫认为,斯宾诺莎平行论的核心在于行为(或心理状态)与其所指向的内在对象之间的区别。 (Stumpf 1919b,第 19 页)这种行为-内容平行论源于亚里士多德,并通过从托马斯·阿奎那到笛卡尔和斯宾诺莎的许多哲学家被布伦塔诺和胡塞尔继承。Stumpf 认为,这种解释与斯宾诺莎的泛神论一致,因为行为与其内在内容之间的区别在斯宾诺莎的《伦理学》中被转移到了上帝身上。因为既然上帝的理智被斯宾诺莎视为唯一可能的主体,那么意向性行为和内容必然是他众多模式或属性中的两种。(见 R. Martinelli,2011)尽管 Stumpf 批判了心理物理平行论,但他像斯宾诺莎一样提倡一种与他决定论和机械论的自然观一致的泛神论。在《认识论》中,斯通普夫回忆说,泛神论是他在1876年与布伦塔诺就有神论进行的多次讨论中形成的一个观点,他在维尔茨堡和后来在哈雷的形而上学讲座中就已经提出了这一立场。斯通普夫反对有神论的主要论点是,有神论无法令人满意地解决世间的邪恶问题。然而,正如斯通普夫在《认识论》(1939-1940,第681、798、17页)中指出的那样,布伦塔诺在其晚年著作中似乎采取了一种与斯宾诺莎类似的泛神论形式。(斯通普夫,1939-1940,第798页)

6. 数学哲学

Stumpf 近期发表的任教资格论文《关于数学原理》(Über die Grundsätze der Mathematik)提出了许多近期评论中探讨的问题。(D. Münch,2002-2003;W. Ewen,2008;C. Ierna,2015)。Stumpf 的任教资格论文聚焦于数学原理或公理的性质和起源。其出发点在于以下问题:

。是否存在既不直接也不间接地基于经验的、具有科学重要性的知识?如果存在这样的知识,其来源是什么?(Stumpf,2008,Bogen 1-1)

。任教资格论文分为两部分。在第一部分中,斯图姆夫考察了当时盛行的两种对立观点:一是J. S. 密尔的经验主义,认为任何知识都无法通过归纳间接获得;二是康德的先验主义,认为我们对数学普遍原理的认识基于先验综合判断。斯图姆夫驳斥了这两种观点,并在其论文的第二部分试图表明,公理和数学命题是先验分析的;它们并非通过经验获得,而是从概念演绎而来的结果。

...

在其著作的批判部分,斯图姆夫提出了逻辑和数学定律和原理的起源问题:如果这些原理本质上是归纳的(正如密尔所认为的那样),那么它们就不构成必然真理;相反,如果它们是必然真理,那么问题就在于它们是康德所说的先天综合判断,还是斯图姆夫所说的先天分析命题。与密尔相反,斯图姆夫认为,公理不是基于归纳过程的经验概括的结果,算术和几何学一样,是一门基于先天和必然真理的演绎科学,这些真理由内在感知的证据所证实。(斯图姆夫,2008,Bogen 5–4)因此,斯图姆夫同意康德的观点,即公理是必然真理,但他否认公理基于先天综合判断。斯图姆夫认为,康德的综合判断预设了一种“心理机制”(斯图姆夫,2008,Bogen 16-3),以解释其形成,因为这些判断涉及众多假设,尤其是感性、直觉和认知形式的先验形式,而斯图姆夫认为这些仅仅是建构。斯图姆夫尤其批评康德的论点,即我们关于公理的知识的必然性源于直觉,因为数学知识因此依赖于经验。然而,斯图姆夫认为,康德意义上的直觉是归纳性的,它只能导致概念,而无法导致命题。正因如此,斯图姆夫声称先验综合判断的概念本身就自相矛盾。公理和命题是从概念演绎建构的分析判断。我们可以看出,斯图姆夫反对经验主义和先验批判的根本论点在于概念与命题之间的根本区别,正如我们稍后将看到的,这在斯图姆夫后续的知识论著作中具有重要的哲学意义。在其教授资格论文中,斯图姆夫更关注逻辑和数学领域与心理学领域的划分。在这方面,斯图姆夫明确地将概念起源问题(一个心理学问题)与命题和公理所属的逻辑数学领域区分开来。因为,正如斯图姆夫在其遗作中所论证的,人们可以认同经验主义关于概念心理起源的观点,同时承认存在着独立于经验的先验知识。 (Stumpf,1939–1940,第 126 页)Stumpf 承认算术(数的概念)和几何(空间的概念)的基本概念源于经验。在其任教资格论文发表三年后出版的《Raumbuch》中,Stumpf 试图论证空间概念的心理起源。然而,人们对这个问题的立场与人们对逻辑数学领域中命题和必然真理的性质的立场不同。因为在这个领域,人们只关心可以通过演绎推断出的公理和命题,并且还假设公理的起源及其论证是必然真理。Stumpf 在 1870 年论证说,这些公理是分析先验命题,而算术和几何是演绎科学。

。斯通普夫的立场从其任教资格论文到其身后著作,不仅在数学基础方面,而且在知识论方面都具有显著的连续性。他在《知识论》中倡导的一个主要论点是基于概念起源与知识起源之间的区别。(斯通普夫,1939-1940,§1)斯通普夫在批判性地讨论胡塞尔形式本体论和区域本体论的背景下,重新探讨了数学公理这一主题(斯通普夫,1939-1940,§12-13)。斯通普夫在《知识论》中对数的概念的理解与他在任教资格论文和哈勒讲座中所倡导的一致,他的立场与布伦塔诺及其学生的立场非常相似。 (W. Ewen,2008,第162页及以后;C. Ierna,2015)在这方面,应该考虑斯图姆夫对其学生胡塞尔关于数概念起源的任教资格论文的影响,包括胡塞尔的符号表象概念。(D. Münch,2002,第31-37页)

那么,数学在斯图姆夫的科学分类中处于什么位置?这个问题在我们之前的评论中没有得到解答,因为我们使用的分类标准是基于现象与心理功能之间的根本区别,而这一区别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主要划分基础。但正如斯图姆夫在其论文《论科学分类》中指出的那样,与大多数旨在规范的分类方法相反,描述科学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实践状态的分类不能依赖于单一的分类标准,其任务是展示多个标准如何以多种方式交织在一起(C. Stumpf,1906a,第88页)。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依靠一种基于先验方法和后验方法区别的新标准来区分数学(包括几何学)与其他科学。的确: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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