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世界身份(一)

跨世界身份的概念——“跨可能世界的身份”——是指同一个对象存在于多个可能世界中(现实世界被视为可能世界之一)。因此,它位于“可能世界”框架中,用于分析或至少解释关于什么是可能的或必要的陈述。

。跨世界身份的主题一直备受争议,即使在接受可能世界讨论合法性的哲学家中也是如此。人们的观点五花八门,有的认为,在不同可能世界中,对象之间存在同一性的概念问题重重,令人难以接受;有的则认为,这一概念完全无害,其问题并不比“个体可能以略有不同的属性存在”这一毫无争议的说法更严重。然而,一个与“跨世界身份”理论相悖的重要理论——大卫·刘易斯的对应理论——的出现,使得问题更加复杂。该理论将个体存在于多个可能世界中的主张,替换为以下主张:尽管每个个体只存在于一个世界中,但它在其他世界中也有对应物,而这种对应关系(基于相似性)并不具备身份逻辑。因此,该领域的大量讨论都集中在跨世界身份和对应理论解释的比较优劣上,它们在可能世界框架内,对特定个体可能存在且必然存在的陈述进行了阐释。(类似的问题也出现在跨世界属性同一性方面。)

1. 什么是跨世界身份?

1.1 为什么要有跨世界身份?

。1.2 跨世界身份和可能世界的概念

。2. 跨世界身份和莱布尼茨定律

。3. “跨世界身份问题”是一个伪问题吗?

。3.1 反对认识论假设

。3.2 反对“参照安全性”假设

。3.3 反对“可理解性”假设

。3.4 遗留问题

。4. 个体本质和赤裸身份

。4.1 奇泽姆悖论和赤裸身份

。4.2 福布斯论个体本质和赤裸身份

。4.3 跨世界身份和身份随时间变化的条件

。4.4 对问题的回应

。4.5 莱布尼茨和超本质主义

。4.6 个体性和个体主义

。 5. 跨世界身份与身份的传递性

。5.1 钱德勒的传递性论证

。5.2 对传递性问题的回应

。5.3 “四个世界悖论”

。6. 结束语

。6.1 跨世界身份与对应物理论

。6.2 刘易斯论跨世界身份与“根据世界而存在”

。参考书目

。学术工具

。其他网络资源

。相关文章

。1. 什么是跨世界身份?

。1.1 为什么要有跨世界身份?

。假设,根据用于刻画模态陈述(关于什么是可能的或必然的,什么是可能发生的或本来可能发生的,什么不可能以其他方式发生,等等)的可能世界框架,我们将“可能存在紫色奶牛”这个一般性陈述视为“存在某个可能世界,其中存在紫色奶牛”的陈述,将“不可能存在圆形正方形(即,必然没有正方形)”这个一般性陈述视为“不存在任何可能世界,其中存在圆形正方形”的陈述。

。我们如何将这个框架扩展到关于特定个体什么是可能的和必要的陈述——即所谓的“关于事物”模态陈述(“关于事物”)——例如,克洛弗,一头特定的(实际存在的)四足奶牛,不可能是长颈鹿,或者她可能只有三条腿?该框架的自然延伸是将第一个陈述视为等同于“不存在克洛弗是长颈鹿的可能世界”,将第二个陈述视为等同于“存在克洛弗有三条腿的可能世界”。但最后一个陈述似乎暗示存在一个克洛弗存在且有三条腿的可能世界——由此似乎不可避免地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同一个体——克洛弗——既存在于某个可能世界,也存在于现实世界:克洛弗与另一个可能世界中的某个个体之间存在同一性。同样,对于“乔治·艾略特可能是一位科学家而非小说家”和“伯特兰·罗素可能是一位剧作家而非哲学家”这两个非理性模态陈述,似乎会变成“存在一个乔治·艾略特(存在)并且是科学家而非小说家的可能世界”和“存在一个伯特兰·罗素(存在)并且是剧作家而非哲学家的可能世界”。再次,这些中的每一个似乎都涉及到对存在于现实世界(艾略特,罗素)中的个体与存在于非实际可能世界中的个体之间的身份的承诺。

。概括地说:可能世界解释对去现实模态陈述的自然延伸涉及到对某些个体存在于多个可能世界中的观点的承诺,因此被称为“跨可能世界的身份”,或(简称)“跨世界身份”。 (这种简写是否恰当值得怀疑。人们会认为“跨世界”身份是指跨世界(因此也是在一个世界内)的身份,而不是跨不同世界中物体之间的身份。(正如大卫·刘易斯(1986)指出的那样,我们自己的环球航空公司是一家洲际航空公司,而不是星际航空公司。)尽管如此,“跨世界身份”这个术语已经非常成熟,试图引入一种替代方案是不明智的,尽管“世界间身份”甚至“跨运输方式身份”在某些方面会更合适。)但这种承诺可以接受吗?

1.2 跨世界身份和可能世界的概念

说 A 和 B 之间存在跨世界同一性,就是说存在某个可能世界 w1 和某个不同的可能世界 w2,使得 A 存在于 w1 中,B 存在于 w2 中,且 A 与 B 相同。(记住,我们将现实世界视为可能世界之一。)换句话说,说存在跨世界同一性,就是说同一个对象存在于不同的可能世界中,或者(更简单地说)某个对象存在于多个可能世界中。

。但是,说一个个体存在于一个仅仅可能的世界中意味着什么呢?而且——即使我们承认用可能世界来解释模态语句通常是可以接受的——说实际的个体(比如你、邻居的猫和埃菲尔铁塔)存在于现实世界以外的可能世界中,这有意义吗?要知道跨世界同一性的断言意味着什么,以及这种断言是否可以接受,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可能世界,以及个体存在于可能世界中意味着什么。

在那些认真对待可能世界的人(即那些认为存在可能世界的人,基于对这一概念的某种恰当的解释)中,对其本质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理解。其中一种解释是大卫·刘易斯(David Lewis)提出的,一个非现实的可能世界就像另一个宇宙,在空间和时间上与我们的世界隔绝,但包含的对象与我们世界的实体一样真实;包括它自身真实的具体对象,例如人、桌子、奶牛、树木和河流(但或许也包括真实具体的独角兽、霍比特人和半人马)。根据刘易斯的说法,我们所谓的“现实世界”和我们所谓的“仅仅是可能的世界”之间没有客观的地位差异。我们称我们的世界为“现实的”,仅仅是因为我们身处其中;另一个世界的居民同样有权称他们的世界为“现实的”。换句话说,根据刘易斯的说法,“现实世界”中的“实际”是一个指示词(如“此处”或“现在”),而不是特殊本体论地位的指标(Lewis 1973, 84–91; Lewis 1986, Ch. 1)。

按照刘易斯对可能世界的“极端现实主义”解释,克洛弗存在于现实世界之外的另一个可能世界似乎意味着她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克洛弗必须以某种方式作为两个世界的(具体)部分而存在,“就像一只共用的手可能是两个连体双胞胎的共同部分一样”(Lewis 1986, 198)。但这是有问题的。克洛弗实际上有四条腿,但也可能有三条腿。我们是否应该推断,克洛弗属于某个她只有三条腿的世界?如果是这样,那么三叶草有几条腿:四条(因为她实际上有四条腿),还是七条(因为她在我们的世界有四条腿,在另一个世界有三条腿)?更糟糕的是,我们似乎赋予了三叶草矛盾的属性:她有四条腿,但又不超过三条腿。

那些相信“极端实在论”可能世界观的人可能会认为三叶草在我们的世界中有四条腿,而在另一个世界有三条腿。这是八木泽(Yagisawa,2010)的观点(参见 Lewis 1986,210–220)。八木泽认为,具体的实体——例如猫、树和MacBook之类的日常事物——能够跨越可能世界(以及时间和地点),因为它们在这些世界(以及时间和地点)中存在着阶段(或部分)。因此,普通实体包含空间、时间和模态阶段,所有这些阶段都同样真实存在。从形而上学的角度看,模态阶段(以及它们所处的世界)与时间和空间阶段(以及它们所处的时间和地点)处于同等地位。(这种观点是同一性随时间推移的“持久性”论述的模态类比,根据这一论述,一个对象通过拥有位于不同时间的“时间部分”而持续存在。)因此,当我们说克洛弗在我们的世界中有四条腿,而在另一个世界只有三条腿时,我们是在说她有一个四条腿的模态阶段和一个独特的三条腿的模态阶段。克洛弗本身既不是四条腿的,也不是三条腿的。(然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克洛弗本身——这个包含许多模态阶段的实体——拥有非常多的腿,即使她实际上只有四条腿。)

“极端实在论者”关于可能世界的另一种选择是,认为克洛弗相对于我们的世界是四条腿的,但相对于另一个世界是三条腿的。一般来说,我们通常认为是单子属性的性质实际上是与世界相关的。McDaniel (2004) 秉持了类似的观点。这种解释的一个特点是,同一个实体可能存在于多个世界中,因为该实体可能与多个世界存在“存在”关系。因此,这种观点有时被称为具有重叠的真正模态实在论 (McDaniel 2004)。这种观点,如果换用到时间方面,恰恰就是持久论者所说的:对象没有时间部分;每个对象在每个时间点都完整地存在。(参见关于时间部分的单独条目。)

。刘易斯拒绝了这两种选择。他拒绝重叠观点,因为他称之为“偶然内在性问题”。在重叠观点中,拥有四条腿是与世界相关的,因此不是克洛弗的内在属性之一。事实上,一个特定事物的任何方面,如果在不同世界之间发生变化,最终都会被证明是非该特定事物内在的。因此,每个个体本质上都具有其所有内在属性,而刘易斯认为这是不可接受的(1986,199–209)。

。刘易斯本人将他关于可能世界的实在论与对跨世界身份的否定结合在一起。根据刘易斯的说法,我们不应该说乔治·艾略特(全部或部分)栖息于多个世界,而应该说她只栖息于一个世界(我们的世界),但在其他世界有她的对应者。正是因为乔治·艾略特的对应者们从事科学事业而不是小说写作,才使得她可能成为一名科学家而不是小说家(Lewis 1973,39–43;1968;1986,第 4 章)。

。然而,刘易斯的实在论版本绝不是有关可能世界的唯一概念。根据一系列颇具影响力的竞争性解释,可能世界虽然是真实存在的实体,但并非像刘易斯理论中所说的那样是具体的“其他宇宙”,而是诸如(最大)可能状态或“世界本该是的样子”之类的抽象对象。(参见 Plantinga 1974;Stalnaker 1976;van Inwagen 1985;Divers 2002;Melia 2003;Stalnaker 1995;以及关于“可能世界”的单独条目。事态 S 之所以是“最大”的,仅仅是因为对于任何事态 S*,要么不可能同时存在 S 和 S*,要么 S 在没有 S* 的情况下不可能存在:限制为最大状态的意义在于,一个可能世界应该是一个在相关意义上完备的可能状态。)

表面上看,将可能世界视为抽象实体似乎只会使跨世界同一性问题更加恶化。如果很难相信你(或一张桌子或一只猫)可能成为另一个刘易斯式可能世界的一部分,那么更难相信像你(或那张桌子或一只猫)这样的具体实体可能成为抽象实体的一部分。然而,那些认为可能世界是抽象实体的人通常不会将一个具体的实际个体在一个纯粹可能世界中的存在理解为该实体实际上是这样一个抽象事物的一部分。相反,这样的理论家会提出对“存在于”这样一个世界的不同解释。例如,根据普兰丁格(1973, 1974)对此解释的版本,说乔治·艾略特存在于某个她是一名科学家的可能世界中,就等于说存在一个(最大)可能状态,如果该状态成立(即,如果该状态是真实的),乔治·艾略特(仍然)存在,但他会是一位科学家。根据这种(通货紧缩的)关于可能世界存在的解释,乔治·艾略特过着双重生活,既是另一个具体宇宙的元素,也是我们自身宇宙的元素(或者说,她部分存在于许多这样的宇宙中),这种说法似乎完全避免了随之而来的种种困难。根据普兰丁格的解释,声称一个实际的物体存在于另一个可能世界中,并且其属性略有不同,这无异于声称该物体可能具有略有不同的属性:这一点很少有人会否认。 (请注意,根据这一论述,如果现实世界是可能世界之一,那么现实世界必定是一个抽象实体。因此,举例来说,如果一个仅仅是可能的世界是“世界本来可能的样子”,那么现实世界就是“世界本来的样子”;如果一个仅仅是可能的世界是未实例化的最大可能状态,那么现实世界就是已实例化的最大可能状态。由此可见,我们必须将作为抽象实体的现实世界与“现实世界”区分开来,后者是构成“宇宙”的、包括你和你周围环境在内的时空关联实体的集合。你存在于这个具体宇宙中(作为其一部分)的意义必定不同于你存在于实际上已实例化的抽象状态中的意义(参见 Stalnaker 1976;van Inwagen 1985,注 3;Kripke 1980,19–20)。)

到目前为止的讨论可能表明,跨世界同一性(一个对象存在于多个世界中)的概念是否存在问题,仅取决于人们是采用像刘易斯那样将可能世界描述为具体实体(在这种情况下是),还是采用像普兰丁格那样将可能世界描述为抽象实体(在这种情况下不是)。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将在下面的第 3-5 节中讨论)。

2. 跨世界同一性与莱布尼茨定律

使用跨世界同一性来解释或释义诸如“伯特兰·罗素可能是剧作家”或“乔治·艾略特可能是科学家”之类的陈述似乎存在明显的反对意见。关于(数值)同一性的一个基本原理是莱布尼茨定律:如果 A 与 B 相同,则 A 的任何属性都是 B 的属性,反之亦然。换句话说,根据莱布尼茨定律,同一性要求共享所有属性;因此,A 和 B 的属性之间的任何差异都足以表明 A 和 B 在数值上不同。(此处称为“莱布尼茨定律”的原理也称为同一性不可区分性。它必须与另一个(更具争议的)莱布尼茨原理“不可区分的同一性”区分开来,后者认为如果 A 和 B 共享所有属性,则 A 与 B 相同。)然而,断言跨世界同一性的全部意义在于表明个体可能拥有与其实际属性略有不同的属性。然而,(例如)声称现实世界中的哲学家与其他可能世界中的非哲学家相同,这难道不与莱布尼茨定律相冲突吗?

。人们普遍认为,这一反对意见是可以回答的,并且与莱布尼茨定律冲突的表象可以消除。我们可以注意到,即使这个反对意见成立,也显然过于牵强,因为类似的反对意见意味着,通过属性随时间变化而产生的真正的(数值)同一性根本不可能存在。但普遍认为,任何对莱布尼茨定律的正确解释都不应排除这种可能性。例如,伯特兰·罗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结过三次婚;而一岁时的伯特兰·罗素当然是未婚的;莱布尼茨定律是否迫使我们以属性差异为由,否定获奖成年人与婴儿的同一性?不,因为似乎可以消除与莱布尼茨定律冲突的表象,最明显的解释是,婴儿和成年人都拥有在1950年结婚和在1873年未婚的属性;或者,也可以提出莱布尼茨定律的正确解释是,A和B的同一性要求不存在任何时间使得A和B在该时间具有不同的属性(参见Loux 1979, 42–43;另见Chisholm 1967)。然而,在模态情况下,似乎可以采取完全相同的措施来适应跨可能世界属性的“变化”。我们既可以声称,真实的伯特兰·罗素与某个可能世界(比如,w2)中的剧作家在现实世界中都拥有哲学家的属性,而在w2中则拥有非哲学家的属性;也可以主张,莱布尼茨定律,如果加以正确解读,则断言A和B的同一性要求不存在时间,也不存在任何可能世界,使得A和B在当时和世界拥有不同的属性。其寓意似乎是,跨世界身份主张(结合个体某些属性可能不同的观点)并不会受到莱布尼茨定律的威胁,就像身份可以随时间推移而变化的观点一样(Loux 1979, 42–43)。

然而,应该提到的是,大卫·刘易斯 (David Lewis) 认为,通过随时间变化来调和身份与上文提到的莱布尼茨定律过于简单化,并引发了“暂时内在性问题”,只有将随时间变化的持久事物视为由内在属性不变的时间部分组成,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参见 Lewis 1986,202–204,有关讨论和进一步参考,请参见 Hawley 2001;Sider 2001;Lowe 2002;Haslanger 2003。)此外,部分原因是刘易斯认为,用模态部分来解释跨世界身份的类似方法无法解决类似的“偶然内在性问题”,因此刘易斯拒绝跨世界身份而选择对应物理论(Lewis 1986,199–220;参见上文 1.2 节)。

3. “跨世界身份问题”是一个伪问题吗?

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关于跨世界身份的讨论中(当时由于模态逻辑的发展,这个问题变得突出),人们争论的是跨世界身份的概念是否真的有问题,或者相反,所谓的“跨世界身份问题”仅仅是一个伪问题。 (参见 Loux 1979,引言,第三部分;Plantinga 1973 和 1974,第六章;Kripke 1980(另见 Kripke 1972);Kaplan 1967/1979;Kaplan 1975;Chisholm 1967;更多讨论请参见 Divers 2002,第 16 章;Hughes 2004,第 3 章;van Inwagen 1985;Lewis 1986,第 4 章。)

很难确定这场争论的核心问题是什么。尤其是,尽管认为所谓问题是伪问题这一观点的主要支持者显然意在攻击(除其他外)刘易斯的模态实在论,但他们并没有试图反驳这一论点(已在上文 1.2 节讨论过),即如果一个人是刘易斯式的可能世界实在论者,那么他应该认为跨世界身份是有问题的。问题之所以变得复杂,是因为认为所谓跨世界身份问题是伪问题这一观点的支持者在某种程度上是在回应假设性论证,而不是反对者在出版物中提出的论证(参见 Plantinga 1974, 93)。然而,一个核心问题是,声称一个人存在于多个可能世界(并因此存在跨世界身份的情况)是否需要以跨世界身份的标准为支撑,如果需要,为什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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