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世界身份(三)
如果w2、w3和w4都是可能的,那么,假设w4中至少有一棵树与原始树不同(因为两件事不可能与一件事相同),那么在一个可能世界中的一棵树和另一个可能世界中的一棵树之间存在着跨世界同一性(以及跨世界差异性),这些实例并非基于(也不依赖于)这些树在各自可能世界中所拥有的内在特征。例如,假设在 w4 中的两棵树中,w2 树的内在副本与原始树并不相同。那么,显然,这棵 w4 树与 w2 中的树之间的区别(非同一性)并非基于 w2 和 w4 中树所具有的内在特征——同样,w2 中的树与原始树之间的同一性也不是基于 w2 和现实世界中树所具有的内在特征。
福布斯认为,为了避免这种(以及类似的)后果,我们应该假设(与上面概述的“重复论证”中使用的第二个假设相反),橡树确实具有由其某些内在属性组成的非平凡个体本质,并且他所青睐的本质候选者包括这棵树来自它实际起源的特定橡子。如果这棵树确实具有这种“内在”的个体本质,那么,如果 w2 和 w3 都可能存在,它们各自都必须包含一棵树,这棵树(在那个世界中)具有足以保证与原始树同一的内在属性,在这种情况下(从逻辑上讲)不可能存在像 w4 这样的包含它们两者的内在副本的世界。(参见 Forbes 1985,第 6 章,以及 Mackie 1987、Mackie 2006、Robertson 1998、Yablo 1988、Chihara 1998、Della Rocca 1996 的讨论;Forbes 的进一步讨论包括他在 1986、1994 和 2002 年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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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很明显,Forbes 论证的结构与所选示例是树这一事实无关。因此,福布斯的“重复论证”似乎对从跨世界身份的角度描述个体的 de re 模态陈述提出了一个普遍问题:要么我们必须承认他们的跨世界身份可以是“赤裸的”,要么我们必须根据他们的内在属性找到非平凡的个体本质,这些本质可以为他们在可能世界中的身份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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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跨世界身份和随时间推移的身份条件
。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假设,与给定对象进行跨世界身份识别的(非平凡)必要和充分条件将涉及该对象拥有个体本质:一组在其存在的每个可能世界中都随身携带的属性。但人们可能会想知道我们为什么要做出这个假设。那些相信存在(非平凡的)必要充分条件的人,并不需要,而且几乎普遍不相信,这些条件在于一个对象拥有某种“全时核心”(用哈罗德·努南的话来说),它在存在的每个时刻都拥有这种核心。那么,为什么在模态情况下情况会有所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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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而易见的答案似乎是这样的。在随时间推移的同一性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诉诸个体在其存在的不同时间点的状态之间的关系(而不仅仅是相似性)。例如,我们似乎可以说成年罗素与婴儿罗素是同一的,因为他1873年的婴儿状态和(比如)1950年的成年状态之间存在某些时空和因果连续性,而这些连续性是人类持续存在的特征。但是,在可能世界中,不存在这样的连续性关系来为同一性奠定基础(参见奎因,1976)。
然而,仔细思考后,这种说法似乎过于草率。如果我们假设罗素的任何可能历史,都是他存在过程中某个时刻实际状态的可能时空和因果延伸,那么我们或许可以诉诸于那些在现实世界中奠定其身份认同的相同连续性,以便为他在可能世界中的身份认同奠定基础(参见 Brody 1980, 114–115; 121)。例如,说罗素可能是一位剧作家,或许就是说,在他实际存在的某个时刻,他可能成为一名剧作家。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或许可以认为,在一个可能世界中,一个剧作家与罗素相同,就是说该剧作家在那个世界中的某个早期阶段的生活与罗素在某个早期阶段的实际生活完全相同,但从那一刻起,以人类持续存在所特有的时空和因果连续的方式发展成为剧作家而不是哲学家。然而,尽管这种构想乍一看很有吸引力,但如果旨在为跨可能世界的个人身份提供真正必要且充分的条件,就会遇到困难。这些困难包括:要求罗素在他存在的每一个可能世界中都拥有与他实际的早期历史(或起源)完全相同的早期历史(或起源)似乎过分。然而,如果罗素的早年历史在某些方面可能有所不同,我们就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另一个可能世界中的个体,其早年历史与罗素的实际早年历史略有不同,凭什么可以认为他与罗素相同?”——这个问题正是提供跨世界身份的必要和充分条件所要回答的。(关于这种“分支”可能性概念的讨论,以及它对跨世界身份和本质属性问题的影响,参见 Brody 1980,第 5 章;Mackie 1998;Mackie 2006,第 6-7 章;Coburn 1986,第六节;McGinn 1976;Mackie 1974;Prior 1960。)
4.4 对问题的回应
在缺乏非平凡个体本质的情况下,对“物”模态陈述的跨世界身份表征似乎会产生裸露身份(通过诸如奇泽姆悖论或福布斯重复论证等论证),这一事实可能会引发各种各样的反应。
奇泽姆 (1967) 从他的论证中得出的结论是对跨世界身份的怀疑,部分基于对是否存在阻碍角色转换世界生成的非平凡个体本质的怀疑。其他人则走得更远,得出结论,此类难题不仅为拒绝跨世界身份提供了理由,也为采用对应物理论提供了理由。(但请注意,刘易斯采用对应物理论的理由似乎在很大程度上与此类难题无关(参见 Lewis 1986,第 4 章)。)
第三种反应是接受单纯身份——或者至少接受个体(包括实际个体)在其他可能世界中可能存在质的复制品,并且跨世界身份可能涉及所谓的“个体论”差异。(参见 Adams 1979;Mackie 2006,第 2-3 章;Lewis 1986,第 4 章第 4 节;另见关于个体论的单独条目。)
第四种反应是 Forbes 提出的,他提出了一个混合解决方案:他认为,对于某些个体(包括人类和树木),可以找到非平凡个体本质的合适候选者(通过诉诸其起源的独特特征),但对于其他个体(包括大多数人工制品),可能没有合适的候选者,在这种情况下应采用对应物理论(参见 Forbes 1985,第 6-7 章)。
Koslicki (2020) 提供了另一种混合解决方案。她承认(主要出于奎因式的原因)某些个体(包括人)存在着跨世界身份认同的问题:这个问题只有通过赋予他们非平凡的个体本质才能解决;她认为,这些本质存在于他们的个体形式中。这种个体形式将为诸如“是什么让个体在‘角色转换’的世界中成为诺亚而不是亚当?”之类的问题提供实质性的答案。因此,看起来,像诺亚和亚当这样的个体的跨世界身份认同问题被他们个体形式的跨世界身份认同问题所取代。但为什么这应该代表一种进步呢?正如 Fine 所言:“为什么我们不能简单地将(非形式)实体的跨世界身份认同视为既定事实,而不需要任何标准呢?”(2020,430)。Koslicki 认为其中一个原因是概念上的。人们认为,我们需要用“言说模态”主张来理解“物”模态主张。然而,如果要用个体形式来解决问题,那么问题就在于如何区分这些个体形式。当所涉及的个体难以辨别时,这个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 (Fine 2020, 432)。此外,尚不清楚科斯利茨基提出的个体形式——不同于不可分析的个体性——具有“质性”要素 (2020, 第 3.3.4-3.5 节) 是否有助于解决这个问题。
然而,或许重要的是,似乎没有一位理论家认为“非平凡的个体本质”解决方案可以应用于所有相关案例。换句话说,共识似乎是,用跨世界身份(而不是对应物理论)来解释所有关于“物”的模态主张的代价,是接受(某些)跨可能世界的裸身份。
Salmon (1996) 声称对这一蕴涵有“某种类似证明”,从跨世界身份到裸身份。他为所谓的极端个体论辩护,该观点认为跨世界身份不能建立在关于相关个体的一般事实之上。所谓的证明如下。我们考虑世界 w 中的 x 和世界 w2 中的 y,并假设,为了进行归谬法,x = y,且这一事实可归结为(或建立在或蕴含于)关于 w 中的 x 和 w2 中的 y 的一般事实。但是,Salmon 说,x = x 的事实不能以这种方式归结(建立在等基础上),因为它是一个逻辑事实。因此,Salmon 说,“x 至少在一个方面不同于 y。”因为 x 缺乏 y 的特征,即它与 x 的同一性是基于关于 x 和它的一般(跨世界)事实的”(1996, 216),因此(根据莱布尼茨定律),x ≠ y,与假设相反。所以,如果存在任何跨世界身份,这些身份就不能基于关于这些个体的一般事实。它们一定是“裸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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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mon 的论证是 Evans (1978) 反对模糊对象可能性的论证的变体。这种形式的论证是否成功总体上是有争议的,因为莱布尼茨定律在内涵语境中的应用是值得怀疑的。Catterson (2008) 从独立的理由上论证,Salmon 的论证并不站得住脚。我们还应该注意,即使论证成功,它也不能直接建立萨蒙的极端个体论,而只能建立条件论点,即如果存在任何真实的跨世界身份陈述 x = y,那么它们就不能简化为关于 x 和 y 的一般事实。
4.5 莱布尼茨与超本质主义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本文讨论的跨世界身份问题之所以出现,仅仅是因为假设个体的属性并非对其而言都是本质的(因此,如果个体存在于多个可能世界中,则在不同世界中会具有不同的属性)。相反,如果认为个体的所有属性都是本质属性——因此,例如,乔治·艾略特不可能以任何与其实际属性不同的方式存在——那么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此外,尽管这种假设可能不太可信,但它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因为,根据对可能世界理论之父、哲学家戈特弗里德·莱布尼茨观点的标准解读,莱布尼茨的“完整个体概念”理论使他得出这样的结论:像乔治·艾略特这样的个体在本质上确实拥有其所有属性(参见莱布尼茨,《形而上学论述》(1687年),第8和13节;载于莱布尼茨1973年等处)。根据莱布尼茨似乎信奉的“超本质主义”观点,任何可能世界中的个体,如果其属性与乔治·艾略特的实际属性不同,那么严格来说,并不等同于艾略特。然而,同样清楚的是,这并非挽救“论实在”模态性的跨世界身份解释的一种方式。相反:如果不存在乔治·艾略特以与其实际属性不同的属性存在于其中的可能世界,那么可以合理地得出结论:除了现实世界之外,根本不存在她存在的可能世界。因为除非可能世界可以完全复制(莱布尼茨本人也会否认这一点),否则任何纯粹可能的世界必然在某些方面与现实世界有所不同。如果是这样,那么另一个可能世界中任何个体的属性必然在某些方面与艾略特的实际属性有所不同(即使这种差异仅仅是关系属性的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艾略特的所有属性对她来说都是本质属性,那么该个体就不是艾略特。 (然而,莱布尼茨的观点可被看作是对对应体理论的部分预见,该理论试图在维护形而上学命题的同时,挽救乔治·艾略特在某些方面可能有所不同这一说法的真实性(从而否定“超本质主义”),即在任何其他可能世界中都不存在严格意义上与艾略特相同的个体(参见 Kripke 1980, 45, note 13)。)
4.6 个体性与个体性论
认为个体的跨世界身份是“赤裸的”这种观点,有时被描述为认为其身份在于拥有“个体性”或“此性”:一种不可分析的非定性属性,这种属性对于其作为个体而言是必要且充分的。 (“个体本质”一词有时用于表示这种个体性。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本文使用的术语,尽管个体性是个体本质,但它并非非平凡的个体本质。)然而,相信赤裸身份是否需要接受个体性,这一点并不明显。人们显然可以认为跨世界身份可能是“赤裸的”,而无需认为它们是由任何属性构成的,即使是不可分析的个体性(参见 Lewis 1986, 225;Adams 1979, 6–7)。因此,我们应该区分标准所称的“个体论”(粗略地说,认为可能世界中可能有赤裸身份,即不依赖于定性属性的身份)与对个体性的信念(相信个体具有不可分析的非定性属性,这些属性构成了他们之所以为个体的本质)。 (有关“个体论”一词用法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Lewis 1986,第 4 章第 4 节;Adams 1979;Kaplan 1975,第 IV 节;另请参阅“个体论”单独词条。有关“个体性”一词的历史,请参阅“个体性中世纪理论”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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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成为一个单纯的个体就是成为一个缺乏(非平凡)本质属性的实体,那么相信这里所讨论的“单纯的”跨世界身份并不意味着相信“单纯的个体性”。如上文第 4.1 至 4.2 节所讨论的论证所示,相信两个个体 A 和 B 在不同可能世界(例如两个人或两棵树)中身份的“单纯的”(或“无根据的”)差异并不意味着这些个体不具备非平凡的本质属性。它所暗示的只是 A 和 B 在其非平凡本质属性上并无差异——因此,尽管在任何可能世界中都可能存在 A 的非平凡必要条件,也存在 B 的非平凡必要条件,但存在 A 的非平凡必要条件的同时,也存在 B 的必要条件,反之亦然。(参见亚当斯的《温和个体论》(1979,24–26))
5. 跨世界身份与身份的传递性
上文论证道,支持没有非平凡个体本质的跨世界身份的人,将在可能世界中面临赤裸裸的(“无根基的”)身份。奇泽姆悖论就是这样一个论点,它依赖于身份的传递性,得出这样的结果:亚当和诺亚属性的一系列细微变化,会导致亚当和诺亚在一个世界中互换角色。然而,身份的传递性引发了有关跨世界身份的额外问题,其中一些问题与角色转换可能性或单纯身份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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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钱德勒的传递性论证
。钱德勒(1976)提出了这样一个论证。它可以简单地说明如下(改编钱德勒自己的例子)。假设有一辆自行车最初由三部分组成:A1、B1 和 C1。(我们可以假设 A1 是车架,B1 和 C1 是两个车轮。)假设我们认为任何自行车最初都可以由其原始零件的任意三分之二加上一个替代的第三个部件组成。我们可以将此称为(根据福布斯 1985 年的说法)“宽容原则”;它是对一个直观上有吸引力的想法的发展,即对于像自行车这样的物体,要求它除非所有原始部件都相同,否则它不可能存在,这是过分的要求。进一步假设,我们认为即使用替代品替代了另外三分之二,任何自行车最初也不可能只由其原始零件的三分之一组成。我们称之为“限制原则”。这些假设的组合似乎使得用跨世界同一性来解释关于自行车的“物”模态论断变得困难。因为如果存在(正如容差原则所允许的)一个可能世界w2,其中我们的自行车由零件A1 + B1 + C2组成,其中C1 ≠ C2,那么,如果我们将容差原则应用于这辆自行车,我们必须说它可以(在某个更远的可能世界w3中)由这些零件中的任意三分之二组成,并带有一个替代的第三个部件:例如,它可以(在w3中)由A1 + B2 + C2组成,其中B1 ≠ B2且C1 ≠ C2。假设 w3 中的自行车与 w2 中的自行车相同,假设 w2 中的自行车与原来的自行车相同;因此,根据身份传递性,w3 中的自行车与原来的自行车相同。因此,我们的假设产生了矛盾。我们有一辆 w3 中的自行车,最初由 A1 + B2 + C2 组成,它既与原来的自行车相同(根据公差原理和身份传递性的反复应用),又与原来的自行车不同(根据限制原理)。
有人可能会抱怨上面引用的公差原理版本过于宽松。也许自行车不可能只用其原始部件的三分之二就存在:也许需要一个阈值,比如说 90% 或更高。然而,上面给出的简单论证可以加以调整,只需引入更长的可能世界链,就能在限制原理与任何允许自行车原始组成存在一些差异的公差原理之间产生矛盾。因此,传递性论证似乎迫使跨世界同一性的支持者在两个看似不可信的主张之间做出选择:像自行车这样的物体本质上拥有其所有原始部件(从而否定任何版本的公差原理);以及像自行车这样的物体可能在仅拥有少量(甚至没有)原始部件的情况下就已存在(从而否定任何(非平凡)版本的限制原理)。此外,显然,该问题可以推广到任何适用公差原理和限制原理(关于其原始物质成分)的物体,这似乎涵盖了所有人工制品,即使不包括生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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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此难题称为“跨世界身份问题”似乎是合理的,因为它部分取决于身份的传递性,并且可以通过用非传递性的对应关系(Chandler 1976)来解释关于自行车如何可能不同的主张(关于自行车的模态主张)来避免。因此,对应理论家可能会承认自行车最初可能是由 A1 + B1 + C2 而不是 A1 + B1 + C1 组成的,理由是(根据公差原则)它有一个最初如此组成的对应物(在 w2 中)。并且对应理论家可能会承认最初由 A1 + B1 + C2 组成的自行车(例如 w2 中的自行车)最初可能是由 A1 + B2 + C2 组成的,因为(根据公差原则)它有一个最初如此组成的对应物(在 w3 中)。然而,由于对应关系(与身份不同)不具有传递性,对应理论家不必说 w3 中最初由 A1 + B2 + C2 组成的自行车是现实世界 (w1) 中最初由 A1 + B1 + C1 组成的自行车的对应物,因为它与 w1 中自行车的相似性可能不足以使其成为该自行车的对应物。因此,对应关系(基于相似性的关系)的非传递性似乎巧妙地允许对应理论家同时遵守宽容原则和限制原则,而不会陷入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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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对传递性问题的回应
。对传递性难题的一种回应是放弃跨世界身份,转而支持对应理论。但是——考虑到这个难题的结构——那些希望抵制这种举动并保留跨世界身份的理论家该如何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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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回应是放弃任何非平凡版本的限制原则,并认为像自行车这样的人工制品,其产生的物质组成可能与其实际的原始组成完全不同。尽管这种违反直觉的观点得到了辩护(例如,Mackie (2006) 基于与传递性问题无关的理由为其辩护),但其拥护者寥寥无几。
。第二种回应是放弃宽容原则,并采用Roca-Royes (2016) 所说的“僵化”版本的原则,即人工制品的物质来源对其至关重要,认为像自行车这样的人工制品,其产生的物质组成不可能与其实际的原始组成有任何不同。尽管这种观点无疑是违反直觉的,但Roca-Royes认为,它为下一节将要讨论的“四个世界悖论”提供了最佳解决方案。